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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幸福之门-海无涯-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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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之门》作者:haiwuya/海无崖

文案
如果我不曾遇见你,我的人生会是什么样?
如果我的父母不曾接纳你,我的人生又会是什么样?
如果没有世俗的偏见,我们又会怎样?
你说倘若做不到永不相问,那就只好永不相忘!那么爱你的我,你忘了吗?
爸爸说得没错,就错他不给我们制造困难,这个社会都会给我们很多难题,为什么我们就克服不了呢?
我们的爱,其实与别人并无不同,我一直这么坚信!
李翔宇,2016年,我在这里等着你,你会回来吗?

    第一章  我
    
    得不到的才是最珍贵的,也许这句话才是至理名言。
    残缺也是一种美——让人心头隐隐作痛,却如毒品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我,好像吸上了这样的毒品!毒品的名称叫做“李翔宇”。
    我叫张鸿,今年30岁,是一个天生的同志,也是一个天生的傻瓜——同样的错误犯两次,而且能演绎得如此完美,不是傻瓜又是什么?别人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而我是“从哪里跌倒就从哪爬起来,再在原地跌到,然后干脆躺着,一躺就是十年”!
    直男,于同志而言,那无异于毒药,可我却偏偏“勇敢”地喝了两回!那滋味如同毒虫噬咬,痛彻心扉,可那酣畅淋漓的痛却足以令人一生难忘,于是便不再碰触,如我。
    我喜欢的第一个直男叫齐飞,那年我刚上初三。
    迷上他,是因为他在足球场上的那记“倒挂金钩”。我被他的那份阳光,那份拼搏所感染。从那天起,我的心里便住着一头小鹿,那不安而甜蜜的情愫迅速在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里扩散。
    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我的初恋开始了——对方居然是一个男生!
    我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早年离异,一直由父亲抚养。八岁那年,父亲再婚,一个漂亮的女人成了我的新妈。两年后,弟弟出生了。家庭,看起来似乎又完整了,但我的心却再也不曾完整过!受伤的心支离破碎后,重新粘好就能完美如初么?
    当一个人想逃避家庭时,他一定会寻找情感上的替代。我那时,基本上成天和齐飞待在一起,不是一起踢足球,就是一块儿打篮球,或者电玩。每晚不到九点,绝不回家!
    当然,因为这事,我没少挨过我爸的揍。每次挨揍后,我都会跑过去找我妈,添油加醋地哭诉一番,说新妈怎么吹枕头风,爸爸怎么虐待我。然后,他们便会开始大吵——在他们争吵的时候,那就是我最好的喘息时间。于是,我又顺理成章地去找齐飞了。
    如果老天让我重新选择一次,我绝对不会那么贪心,想要拥有他的爱。我爱他,与他无关。只要他每天能在我身边笑着,那我就知足了。可是,人总是欲壑难填!
    那是一个黄昏,我们在太古仓的旧船上看日落。清爽的江风拂过耳际,似低声细语、呢喃不休的情话。夕阳映照在他的脸庞上,显得格外俊美。他静静地闭着眼睛,嘴角带着笑意,那么陶醉!
    他似乎与晚风、江面、夕阳融为一体,共同构造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那一刻,我居然有些心神荡漾,忍不住侧过脸去,在他额上轻啄了一下。
    他猛地睁开眼睛,错愕万分,之后便陷入长长的沉默,再接着便转身离去。
    从那之后,他渐渐离我越来越远,纵使我找尽理由,无端靠近。没过多久,他的身边出现了一个亮丽可人的女孩,别人都说是他的女朋友。
    我的心如坠深渊,无比失落。抽烟、喝酒都是那时学会的,成绩也自然一落千丈。中考,我自己落榜。幸好家里开了几家小工厂,有点小钱,父亲托关系,把我弄进了一所重点高中。
    第一次恋爱就这样毫无预兆的开始,又毫无预兆的结束。初中于我而言,收获不多,除了心碎,除了更清楚地了解自己。
    高中三年,我做得最多的事就是每天看帅哥,但只是欣赏,绝不意淫。我甚至觉得看帅哥也是一种审美艺术,于是乎,高中三年我疯狂地爱上了艺术。偶尔闲得无聊的时候,也会开始学习另一种艺术——素描。
    之所以总是不断地欣赏帅哥,我想,这可能是源于内心的寂寞吧。我总幻想,某次浪漫邂逅后,我就会和一个温柔清纯的男人坠入爱河。但这样的故事,高中三年始终没有发生。
    在羊城,能接触到的同志确实挺多,比如网上聊天室,再比如五一空间、朋友不哭网等。可是见过几个后,我就再也没有出去面基了。因为故事的开始永远从“有色”开始,可这却是我最不喜欢的形式。
    我是同志,但我不娘炮,也不喜欢伪娘;我是同志,但并不只专注于性,虽然也崇尚性。在我眼里,同性爱情与异性爱情并无区别,所以我不想把它与“离经叛道” 划上等号。
    在心中设置了一个参照标准后,我发现我基本上就被孤立了。虽然有许多直男都能入得了我的法眼,但我却再也没有勇气去追求。
    高中三年,除了浑浑噩噩还是浑浑噩噩,唯一能载入我人生史册的事就是——出柜。其实那时并没有什么爱人,也没有什么人生的压力,好似并没有什么非得出柜的理由。也许只是为了气气我爸,也或许只是想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波澜起伏,又或者是年少轻狂。反正,这件事我就是做了——那年,我才高一!
    我爸妈的反应都很过激,一直不和的他们居然能够主动休战,一致把炮口对准我。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攘外必先安内”?
    现在想来,那时这么做,可能只是想把伤痛转移。虽然时间过去那么久,但齐飞似乎仍没走出我的生命。那段日子,我形同槁木,心如死灰。出柜后,我反倒觉得生活突然有意思多了——那“意思”来自于对父母的那种窘迫、愤怒、无奈等神情的欣赏。
    不多久后,父母的联盟瓦解,他们又开始了无休止的争斗——这大抵是因为我新妈说了我一句“变态”,让我亲妈给听见了。于是,两个女人的战争爆发,而我父亲被迫选择了阵营。于是,联盟倒戈,刹那间,我突然又自由了!
    与其说是自由,不如说是变成了“三不管”人员。不过,我也乐得逍遥自在——只要他们不断我的零花钱的话。
    这种放纵造成的后果就是,我高考只考上了本地的一所普通三本高校。这是南方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三流学府,三本线那种。在高校云集的中国,只能算是“底层”学院了。什么政界名流、体坛名将、明星模特之类的,自建校以来就不曾出现过,真可谓汲汲无名。
    不过,我却庆幸这种放纵,庆幸放纵让我进了这所名不见经传的学校。不然,我怎么可能遇见翔宇?
    遇见他是在2006年的九月,那时我已上大三。
    那年九月,学校迎来新一届学弟学妹。就像当初学姐们期待我们一样,我们正期待着这一届的学弟学妹。很多人回到学校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听新来的学弟学妹,看看哪班出了美女,哪班又出了几个帅哥。
    我肯定不能与这些凡夫俗子相提并论——那样龌龊无品的事,我怎么能干?我是一个修养极好的人,最多也就是热爱艺术,就像我高中三年一样。
    学校宿舍坐落于校园东侧,校舍前是一片桂林。如今正是金秋九月,丹桂飘香,沁人心脾。这等清雅之地,自然是我等“雅士”中意之所。这不,附近总有三五成群的人在此附庸风雅。
    我其实挺喜欢这地儿,弹弹吉它,或写写生,其实挺不错的。不过,我中意这是因为一仰头就可以看见三三两两的阳光男生在走廊上穿行,抑或是靠在阳台栏杆上晒着阳光浴。且不说少年是否帅气,光是那份洋溢的青春就足以令从心驰神往。
    突然想起了卞之琳的那首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很多次我都曾这样想:我看楼上的同学,是否他们也在看我?他们在我眼中是一道亮丽的风景,我又是否是他们眼中的诗呢?他们装饰了我的生活,那我又是否装饰了他们的梦呢?
    比如那位身着白色衬衫,正托着下巴望向桂林的男生。他是在看桂林还是看我呢?他是在感受秋的诗意,还是领略桂花的馥郁芳香?
    前后不过数丈之隔,上下不过几仞之差,居然让我们不能彼此看清对方的脸庞。但我依稀能从他的身形轮廓揣摩出他的帅气来。
    夕阳洒在他的脸庞上,他微闭着眼睛,似心与境合。此情此景,不由得又让我想起齐飞来。
    我心头一震,脚已不由自主地迈开了步伐,直朝宿舍楼奔去。
    四楼之上,栏杆之前,我看到了他。他面若满月却不显得臃肿;眉似墨画,齐而淡雅,就好似修剪过一般;一对桃花眼,风情万种,似流水波动;那一排排狭长的眼睫毛,宛若珠帘。刹那间,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中那个多情的贾宝玉。
    与其说他帅气,倒不如说他俊美,应该美得连女人自会自叹不如吧。可是,他却并未流露出丝毫女气,妩媚尽敛,只余英气。
    好一个美男子!不,好一个小白脸!看来又有不少学姐学妹要为之倾倒了!
    来人并非齐飞,我讪讪地离开了宿舍楼。
    
    第二章 拒绝的方法
    
    作者:海无崖
    我讨厌学习,但仅仅是讨厌学习而已。
    对于玩乐,我永远都是孜孜不倦地追求,比如绘画。说起这个,还挺让我自豪的。高中三年,我啥也没学好,就学会了画画。之所以能考取这所大学,还是靠打 “美术特长”这一擦边球才得以进来——尽管这只是一所毫不起眼的三流学府!
    但这也是让我颇为得意的一件事,至少我没像高中一样,害我爸爸重温中国的经典传统文化,向毛爷爷汲取力量,才让我得以入学。
    除了绘画,我还会打篮球——这主要得益于初三那年的放纵。为了让齐飞刮目相看,我愣是学习了很多打篮球的理论知识,还不断加以反复实践,一年就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高中三年,齐飞虽然已经离开,但我爱打篮球的这个习惯却并未改变。一入大学,我就加入了校篮球社,在学长们的不断培养下,球技突发猛进。这一学期,校队还向我伸出了橄榄枝!
    此外,我还会弹吉它——虽然弹得不怎么样,但我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唱起情歌来深情款款,颇能让人动容。
    知道我为什么对这些孜孜不倦么?因为这些都是“撩妹神技”!不,应该是“抠仔神技”!
    你想呀,坐于校园一角,支个画架,拿支铅笔,默默地给阳光帅气的男生来个速写。当你把这速写交给他时,说声:“哥们,你天生就是做模特的料。看你这身材,简直堪称黄金比例。素来只为女生素描的我都忍不住给了画了一张。拿着,哪天成了名模可别忘了我!”一来二去,还会不熟么?
    打篮球就更不用说了,一上场来,大家就都热乎起来。这若是不小心擦个身,再一不小心拥个抱,揩下油,那简直是小菜一碟。只要你不过分,几乎没有任何人会发觉。就算不小心碰到敏感部位,那也纯属偶然,大庭广众之下,谁还好意思和你计较?
    至于弹吉它,哪个学校没些个爱好音乐的孩子,大家凑一起,天南海北的侃,岂不快哉?告诉你哟,爱好艺术的孩子基本上都长得不错哟!
    当然,我只是有这色心,却并无这色胆。和他们交往,我乐在其中,但却并不逾越朋友的界线。齐飞一事,已足以令我心悸。
    不过,也正因为这些旁门左道,再加上我长得还算帅气,自上大学以来,没少被女生表白。你们知道的,我向来只把她们当作哥们,并无朋友之上的情愫。于是,该怎么回绝她们也便成了横梗在我面前的一道难题。
    拒绝总归是惨忍的,但拖着对人家女生并不公平,于是我说得最多的一句便成了“哥们,和你在一起真的既放松又舒服,你这是咋的了?”此话一出,放得开的女生便会回归原位,我们依旧是好朋友,放不开的则愤然而去,投入别人的怀抱。当然,对此,我并无芥蒂。
    但至今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个名叫张兰的女孩,她是我的学妹,就是2006年那届的,与李翔宇同级。
    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么个女孩突然闯进我的生命,而且居然以这样的方式与我相识,更没想过她是我下一段恋情的开启者,让我经历了一段至死难忘的恋情。
    我与她的相识缘于她的告白!
    已入深秋,百木凋零。这时,我不再钟情于桂林,而总是留连于植物园的那株红枫。我喜欢坐在坠满红枫叶的木椅上,望着高高的天,淡淡的云,弹着吉它,哼一曲毛宁的《晚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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