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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重回他的时代-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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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长时间睡眠不足,平日上班不仅迟到,忘性也大,遇见事情更是手忙脚乱。
      事实上,在吞安眠药的上个月,他已经被商场解雇了。
      现在安志宗的全部身家就在我手中牢牢抓着。
      十张红艳的大头纸币。
      仅仅一千块,这便是我赖以生存的全部财产了。
      我哭笑不得地攥紧着这几张钱。
      习惯了拿卡在手上,要什么便是“滴”地一下,便从机子上过了。
      习惯放几张现钞在钱包里,不是用来当零花的,却是用来当小费的。
      习惯了睁开眼,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事事不用我操心,连工作都可以随心去找去上班的大少爷日子。
      以上这些,到今天为止,我便要面临安志宗那种饿得快要死的窘境了。
      一想到未来的可怕日子,我特想就现在一觉不醒。
      我头痛得很,随手便往身后的大床躺去。
      “嘎查”一声,床板断了。
      胖子的可怕体重竟然把床给压坏了。
      满眼都是砸在脸上硬邦邦的被子,我的脸甚至还被被子的被角刮伤了。鼻尖嗅到的满是酸臭的奇怪味道。
      ……
      这究竟是多久没洗了?

      第五章

      怪物如我
      我在安志宗的屋里一待就是好几天。
      不是因为这个地方有多舒服,相反的,这个地方简直可以用狗窝两字形容。
      常年无人打扫,又处于光线最微弱阴暗的地段,还是在一楼的位置,潮湿地不行,屋里一股子霉味,人待久了,都会得病了。
      在这个屋子里,我始终埋头沉思一件事情。
      没有熟悉的家,也没有了一直在身旁嘘寒问暖的父母,更没有那一群狐朋狗友,日子过得是格外地清闲而寂寞。没了苏斐本身所附带的东西,我似乎什么都不是了。
      我叹了口气,百无聊赖地侧躺在床上。
      这个屋子里,满满的,都是安志宗的执念以及,他的气息。
      未来的日子,我究竟该何去何从呢?
      短短的几天内,我已经花掉了几百块了,薄薄的一层现钞比我预想得还要快速减少。
      打自出生以来,我还从来没有试过动手下厨过。一日三餐,没了父母,没有厨师,便开始习惯了叫外卖。从最开始的一顿五十块慢慢地,减少到了一餐十三块,这是本区内最便宜的一顿饭了。
      然而,不管我如何节俭,钱该少的还是一点一点地少下去了。再这样下去,我会在钱用完的时候饿死了。
      面对现实的压迫,我不得不出门找养活自己的活干啊。
      就算是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我也算是到了国外镀了一层金回来,我的学历毫无可挑剔的地方。因此,我自认为,在这个地方找一个养活自己的工作是一件唾手可得的事情。
      然而,我又一次遭到现实的残酷打击。
      在上网投了几份简历,在简历上花了挺多时间的,将自己吹捧得是无可挑剔的杰出人才。这一招,在往年当我还是苏斐的时候简直是百试不爽,屡屡得逞。
      很快地,我没有等待多长的时间,第二天便陆续有公司打电话来找我了。
      我笑着拎着简历去面试了。
      然而,连续四家公司的面试,让我的脸色越变越阴沉。从一开始的踌躇满志到最后的垂头丧气,我灰溜溜又绝望地从这些应聘的公司大门口走出来。
      每一家用人单位面试官的眼神里,毫不掩饰对安志宗这个身体的轻视与嘲讽。当他们看到我所谓的简历,夸我夸得天花乱坠。但是,在得知我并没有任何证明可以来辅助这个简历的时候,他们眼底的鄙视更是加深了。
      最后,我是被人从里面赶出来的,像一条狗一样。
      我对安志宗这个身体太高估了,把苏斐的一切东西都完美地复制到了安志宗的身上。但是,安志宗终究不是苏斐,现在的我永远都不可能拥有苏斐的人生了。
      我掩面,身体靠在墙壁上,苦笑着。
      没了苏斐,我什么都不是。
      平生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干好一件事,为了这个所谓的工作忙碌了一整天,结果却是一场空。这个结果,怎么想,都觉得好不甘心啊。
      离开了最后面试的一家公司,我茫然地在街上走着,完全没有目的地前行着。对于未来,总觉得目前是两眼一黑,完全看不清方向在哪里啊。
      不知道在街上游荡了多久,等我抬头的时候,街上的路灯都亮了。
      夜晚的大街上,比白天看起来还繁华热闹。
      五颜六色的霓虹灯,三五个人成群结队,彼此勾肩搭背,有的是下班后到酒吧豪饮几杯酒,有的是与恋人抓紧机会约会,有的是家庭几口聚会。各个看起来又说不出的繁忙又充实。
      而我呢?
      单独一人在街上,还不知道该去哪里。
      人群越是热闹,越是称得我的可悲又可怜。自小是天之骄子的我,还从未尝过这么挫败的滋味。这滋味尝起来苦涩无比。
      在我对着商场百货的落地窗倒影自我哀怨的时候,我的五脏六腑再也受不了了,在此刻发出了好几声叫声。
      我从早上出门前吃了一个盒饭之后,便再也没有吃任何东西了,在这个时候饿了也是正常的。
      我揣着兜里剩余不多的现金,眉头紧皱。
      这个区域在身为苏斐的时候,我曾经来过几次。这里的餐馆价格普遍不是很贵,然而对目前穷得全身上下只有几百块的我来说,已经是贵得难以下嘴了。
      从街头走到街尾,反复几遍来回地在这条街上走着,所有的西餐馆的服务生都对着我笑得极其和蔼可亲,但是我却始终找不到价位便宜点的快餐店。
      几经波折,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平日里绝对不会进入的西点店。
      十分钟之后,我坐在广场正中央的喷水池边上,就着一瓶冰凉凉的矿泉水,啃着手上花了几块钱的三明治,干巴巴地咬着。
      面包这种食物,早在国外那几年,我已经从最初的好奇慢慢地发展到腻味了。
      就算外表表现得如何像国外的绅士,但骨子里始终还是脱离不了中国人的习惯。习惯了三餐一定要有一餐是米饭下肚的。面包这种东西,最开始吃的时候觉得很美好,但是吃多了就味如嚼蜡,口感肯定是比不上香喷喷的米饭面条那些来得好吃的。
      就在我有一下没一下地啃咬着三明治,广场的大屏幕上已经进入了每晚的音乐点播时间了。
      当属于那人特有的沙哑低沉的声音在广场的四周骤然响起的时候,彼时坐在广场正中央的我的身体,已经僵硬了下。拿着面包的手停顿住了。
      广场上的人很多,散落在喷水池边上像我一样坐着的人也有,站在露天广场上嬉皮笑脸,不谙世事地玩闹的人也有。但此刻的他们也跟我一样,双目紧紧地盯着大屏幕上看。
      我秉着呼吸,带着一丝小心翼翼,望着屏幕上方的人。
      在主持人的邀请下,那人缓缓地出现在了大屏幕上方。
      带着属于他的笑容,温文尔雅的笑容之下带着一丝丝的孩子气,阴柔的五官精致地展现在明亮的灯光下。
      苗岫修长的双腿随意地放着,单手撑着下巴,靠在沙发上,慵懒地望着主持人。对于主持人的提问,他看似随意实则认真地想了下,才缓缓回答。
      “那么,苗岫,你写这首歌的含义是什么呢?总感觉为了特定的人而发表的。”
      主持人带着笑容,朝苗岫眨了眨眼睛。
      苗岫笑了笑,手撑着下巴,想了下。
      “恩……对,为了一个很特别的人而写的。感谢这么多年了,他仍在我的身边。”
      主持人想再问下去的时候,却被苗岫含含糊糊地带过了。
      我的的手因为紧张而交叉相握着。
      这首歌,从很久以前,我便听过了。
      不是在苗岫成名的时候,却是在几年前他还是一个普通的公子哥的时候。
      苏斐,我唱一首歌送给你吧。
      为什么要唱给我啊?我又不喜欢听。
      没事啊,你听着就好。
      一些话语,不知不觉中,猛地窜入我的耳中。
      是什么情况下,什么时候,苗岫说出那些话呢?
      我皱着眉头,努力地回想着。
      很久以前的一些事,从我回国以后便慢慢地淡忘了,如今想起,只觉得似乎已经过了很多年了。
      实际上,成为天之骄子的我,生活并非像别人所看到的,表面那么样一帆风顺。正如我父母对我的严厉要求,从小的时候便开始插手我的人生。在那样压抑的教育下长大,不知何时,我长了一颗叛逆的心,时时刻刻在准备着反抗我的父母。
      终于,在十八岁成年的那一天,在我的生日上,我终于撕破了原先乖乖孩子的面皮。
      父母为我准备的生日宴,我并没有去参加。相反的,我去参加了地下车手的比赛,不要命地狂飚车。然后在酒吧里喝得烂醉如泥,怀里还左拥右抱,带着不认识的女人回家。
      当着父母的面,对于他们的质问,问一句我顶一句。
      从那天起,对于我父母的决定,我总是习惯性地反抗着,时时刻刻像一只刺猬一样,狠狠地扎伤别人。
      直到有一天,我的父亲受不了我了,心灰意冷地命令我出国去进行改造。
      我的父亲断绝了任何我可能夜夜笙箫的机会,严格控制我的财产。在国外最初那几年,我过得极为艰苦。
      人生地不熟,被父亲断了资金,被迫从公寓里搬出,租了一个比较便宜的屋子,却遇上小偷。小偷过后,老鼠又猖狂地席卷了我的屋子,将里面可以咬的东西全都咬掉了。
      在学校,总会有挑起事端的人。而我似乎总能成为事端的中心。每次从学校出来总是顶着一张青肿的脸。
      这种困境一直持续到了苗岫的到来。
      苗岫与我家是世交,家境厚实,在当地也是有名望的一族。他与我不同,是在全家人的宠溺下长大的。
      但即便如此,他仍是长成一副谦谦君子的好模样。行为举止,没有令人挑错的地方,俨然是天生的贵公子。
      “苏斐,我来了。”
      那个时候的他如天神降临般,出现在我面前。带着一贯的微笑,将狼狈不堪的我带回了他的公寓。
      苗岫的到来,极大地方便了我。
      苗岫有一个极佳的厨艺,有他在的地方,我根本就不需要再啃咬那些生硬的面包,每天只管睁眼就吃饭,饿了吃饭。
      国外那几年,在苗岫的陪伴下,简直过得像做梦般。
      我摸着脸,扯着自己僵硬的脸皮,苦笑着。
      我简直像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以往的那些经历,竟然简简单单便被我忘记了。我甚至猪狗不如地对苗岫做出那些事情。
      我难道不该对苗岫感动地流眼泪吗?

      第六章

      吐了
      一个星期后,在钱包扁得不能再扁之后,在我目前这个身体瘦了三斤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份工作。
      我放弃了在写字楼那些看起来轻松一点的工作,靠出卖廉价的劳动力得到了一份工作。
      这份工作在附近最有名的商圈里,是一家连锁的运动鞋专卖店里,当仓库的管理员,当然,实际上就是搬运工,任何跟体力活有关的事,都是与我有关的。
      我之所以能五个人竞争一份岗位中脱颖而出,不过是靠我傲人的体型以及我良好的行为举止,也许真相就是这样吧。
      也许,这家店的店长以为我体型这么庞大,估计力气应该很大,加上我又表现出那么勤劳的样子。而我私底下也以为胖子的力气应该比一般人来的大,这是一般人的想法。
      然而,事实上,我又错了。
      我一只手连一大箱子的鞋子都提不起来,差点被箱子给绊倒。连我身旁站着的人都傻眼了。
      我在他们的注目下,看向了一旁正跟我干同样活的同事。
      那是个瘦得跟竹竿一样的男孩子。脸上戴着黑框的眼睛,看模样斯斯斯文文的,结果一手轻松地提起了两大箱的鞋子。
      好吧,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太高估了安志宗这个身体了。
      面试我进来的店长为了弥补自己看错人的错误,对我的身体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训练。搬货的重量与日俱增,安志宗嫩生生的手掌磨破了几层皮,止血贴贴了好几个,掌心长了不少的茧。
      每晚回家,我整个人都已经虚脱了,饥肠辘辘,却连想吃的想法都没有,只能匆匆啃了一个面包,赶紧跑去洗澡,然后便躺床上,一觉到天亮了。
      我以为,我会坚持不了几天。那个店长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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