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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犯规的青春年华-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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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最后一个叫郭子昊,一个艺术系的大男孩。他真的好完美,记得我刚到达北京的那个早上,刚出火车站,还没来得及入学就认识他了。当时在人流汹涌的车站,感觉他耀眼得不管环境如何杂乱你都能第一眼看到他。
  然而,他那种富贵得使我望而却步的模样,却让我感觉有些不自在。他居然还有自己的车!还记得他第一次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叫我陪他去吃饭。本来我以为去食堂的,就算不去食堂,出去吃的话也不过坐地铁到饭店随意吃点什么。但是被他带到校门口的时候,他居然在旁边的停车场启动一辆小车。当时我完全吓到了,自己是个穷人,真不知道该怎么跟有钱人相处。
  不过却没有想到他的人格魅力居然跟江琴差不多,虽然是有钱人,却感觉不到传说中那种有钱人的坏脾气。我们居然还真的成为朋友了,国庆节的时候,我们还一起把整个北京几乎荡了一遍。
  一共六天的旅行,第一天印象最深刻。因为去长城需要出城,在我的要求下,居然放弃了他的小车,一起去坐火车了。结果害的他连位子都没有坐,现在想想还是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不过正因为这样,导致我们两个人一起挤一个位子,为了坐的稳他直接趴在我身上,后来还在我肩膀上睡着了。虽然当时我的肩膀很难受,但是真的好喜欢那种这么亲近的感觉。我还记得他那温热的鼻息均匀地打在我脖子上,真的好喜欢,真希望那分温热永远也不要离开。
  然而,也就是他,唯有他好像塞满我的心坎,却不见了。
  以前不管是不经意还是刻意地经过篮球场,总是能看到他在那里打球。如今偶尔经过篮球场,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了。还有几次我也刻意地去寻找,却真的就像一旦走失,就再也找不到了一样,完全不见人了。手机里的电话号码也依然保存着,有过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呼叫,但又止于不知道该说什么。
  如果天上真的有上帝,不知道他还会不会给我再安排些邂逅他的机会呢。来北方,接触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了,我的手机还连续两次都是被他撞到,这应该算一种缘分吧。
  也不知道他现在还好吗?不过应该还好吧!应该是肯定还好,只是我们在各自的世界各自安好罢了。果然还是两个世界的人,在假期的最后一天,我就有预感了,觉得假期结束就会结束,想不到还真的实现了。
  不过也是,只不过是朋友一个。朋友,则贵在相知,却没有朝夕相伴的,是不是自己想太多太贪心了,才不过两个星期而已。起码也是同一个学校的,不能抬头不见低头见,起码月初不见月底见吧,这就是朋友的相处之道。对!朋友!自己太贪心了。
  缘起缘灭缘自在,情深情浅不由人。前面的路是否还会交叉,该是自有定数,强求也强求不来。


第18章 郭子昊:落叶成冢
  寒意渐浓,落叶成冢;
  当秋风卷起落叶漫天舞颂;
  你是否会伫立当中。
  夜里寒风送,朝来寒露重;
  光阴不老万物老,初秋一去已无踪。
  茫茫人海,相逢太匆匆;
  同处一地不相逢;
  你若安好我亦好,只是眷恋绕心胸。
  傍晚时分,我经过校园的一处小树林,正好起风,哗啦啦……一阵沸腾的喧闹声噪了起来。落叶就像飞舞的蝴蝶,不停地盘旋,最后铺在地面上堆积成冢。
  天气渐渐变冷了,毕竟已经是月底。看着这些可怜兮兮的落叶,我稍微停顿了一下脚步,然后想起了夏至林。
  上大学之前,同学都是本地的,从没有接触过南方人。如今遇到他,终于正在接触了一次南方人。他说他故乡的那个城市,在极南的地方。那里9月最热了,而十月也还是好热。而且秋天不会大片落叶,冬天更不可能下雪。
  有时我想,那里的树梢一年四季都跟夏天一样茂盛,也是够神奇的,每时每刻都一片绿意盎然的模样,光是想想就感觉空气好新鲜。虽然不是四季如春,但是四季如夏也是很有意思的。
  不过,他说他很喜欢北方。记得我第一次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我们说了好多南北方的差异,可以感受得到他真的好向往北方。不过也难怪,如今都这么大了,他连下雪都没看过,而对于我来说,冬天下雪,跟夏天下雨一样,根本就平凡无奇嘛。
  如今树林落叶越来越疯狂了,他这么喜欢会不会也来看过呢?他曾经说过北方秋冬季节的季节感很唯美的。
  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大半个月没有碰面了。回想当天第一次见他的时候,还真是一种巧合。居然他刚到达北京,刚出车站就被我撞到了。这肯定是一种缘分,不然怎么会来得这么巧合,而且还被我撞了两次,那还是他第一次离开南方到北京来呢。
  他给我的印象好朴素啊,而且性格好温和,有的时候平静地跟一幅画一样,有点迷人。
  但很不幸,他手机被我磕坏了。可是他居然不要我赔,是不是怕我破费呢?感觉挺过意不去的。曾经高中的时候,我也有不小心磕碰过同学的手机,结果那同学就缠着我给他赔偿,最后给那同学赔偿了一台新手机才了结。可他就是不一样,就像那些在超市里,同学们全都抢着要我帮他们支付,只有他是我抢着才能帮他支付。
  以前别人都说南方人温柔,遇见他之后,我也认同这一说法了,原来真的好温柔。我不知道他能不能代表整个南方,但是他的淳朴细腻的气质,真的让我感觉好温柔好亲切。
  我们还一起度过了六天的国庆长假,看着他对北京一切都充满敬仰的表情,我作为一个本地人,真的好自豪好高兴,陪在他身边,为他做导游真是一种骄傲。虽然有一部分是来源于自己作为本地人,因为自己成长的地方被他这么崇敬而感到自豪。
  总而言之,这六天的旅行都很快乐,给我一种全新的体会,比亚当长出智慧还要神奇似的。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第一天了。那天他居然要求不开车去,结果两人去挤了火车出行。
  去的时候,真的好刺激啊,我们两个跟其他平民游客一样,为了抢两个位子居然也跟着一窝蜂的往站台跑。哈哈,现在想想还是觉得好兴奋,抢到了位子后就像打了胜仗一样满足。
  不过回来的时候,有点惨,居然没有位子坐,还是有点憋屈的。然而他居然要给我让座,我看他略微单薄的身板,明明就没有我高大,居然还要给我让座,我自然是拉不下这个脸皮的。可是后来车厢的人都蹲了下来,只有我不蹲,好尴尬。在列车就直接蹲下来吗?这样子,真的好狼藉,我实在做不出来啊。然而就在这时,他正好撤了撤我衣服,把位置让了一半出来给我,央求地让我坐下。看着他内疚的脸,我感觉真有点过意不去。
  为了缓和氛围,也为了能坐得稳当一些,最后我直接把手环住他脖子,趴在他肩膀上了。重点是,当时我居然还理所当然地睡了下去,还睡沉了,而他却一直等到列车到站了才把我叫醒。
  虽然我们两人都一直没有敞开提这件煽情的事情,但是我知道他当时肩膀一定非常痛。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一种得到别人就算自己牺牲也不吭一声地守护我的感觉。
  回到家,我翻看照片的时候,李姐忙完了也凑过来一起看。看到他时,李姐直夸他好清秀,斯斯文文的像个读书人。那时我突然感觉心里有一丝丝恍惚的悸动。
  其实一直以来,每一次遇到他,他那种平静的气息,像画一样美好的平静气息,都让我感觉很亲切。但是我没有想过那会是一种心动,直到听到李姐对她的夸赞,我才意识到心里那种砰的动了一下的感觉。
  然而,他是男生啊,虽然自己能理解那些没有跨性别的爱情,但是从没经历过,有的时候想想还是觉得自己有点可怕。我想一定是自己想多了,那不是心动,只是对朋友关心、感激、欣赏的正常感情,一定是这样,只是朋友。
  不过心里终究还是有些记挂,应该也是对朋友之间的记挂吧。俗话说千金易买知己难求,应该他就是这个值得让我记挂的知己了。
  还记得第一次打电话的时候,他说他看到我灌篮了,说篮球打得很棒,说我灌篮很帅。哈哈,得到表扬还真有点难为情,但也好开心。他当时在那里看我打球,我根本没注意到,这种不经意的被发现并且认可的感觉真的很棒,好喜欢。
  在国庆之前,每次在篮球场打球,其实我都经常能注意到他经过篮球场的。不知道他是有意还是无意,但是每次看到他出现,我都感觉好有动力,想做得更好一些,虽然我总是装着没注意。
  可现在校运会越来越近了,班里那群懒虫,一个个都没志气,长跑的项目都没人报,还推了我出来。没办法,谁让我体能好,勉为其难的就报了吧。如今下午都在锻炼长跑,也没空打篮球了。
  偶尔抽空也会去打上一两场,每次我还都特别地留意他会不会来,但总是遇不到他。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有曾经来过呢?有的时候打完散场了还是看不到人,心里莫名的还真有点失落。
  他的手机号码放在我手机里,有时我翻出来还真想拨打。但是感觉朋友之间没必要这样的天天联系的啊,没什么事情,给他打电话恐怕倒是让他误会,或者觉得我墨迹烦我了?结果每次都放弃了。
  幸好,很快就要到校运会了,我又有项目,到时一定要让他来给我加油才行。朋友之间总该来给我打打气吧,不然就太不够义气了。
  再说了,在这个学校的新同学里面,最先认识了还是他呢。而且不管在班级里,还是在球友里,见过的他的人都以为他是我老朋友了还。不过说到底,确实也比他们老一点点,毕竟新同学都是入学后认识的,而他却是在入学前一天就认识了。


第19章 原来你在这里
  “浩文,等一下放学,要不要去跑跑步?”最后一堂课,夏至林碰了碰旁边的江浩文问。
  “啊?”江浩文慵懒地侧过身,看着夏至林,酝酿了一下说:“跑步?不太想去!”
  江琴坐前排,听到夏至林他们的对话,转过头鄙夷地看了一眼江浩文,调侃道:“你一个老爷们儿,天天不运动,弱爆了,还不如我个女生。等哪一天全身上下都是肥肉,你就后悔莫及吧。至林我陪你跑,别指望他。”
  “小瞧我是不是?”江浩文听完不服气,愤愤地抬头看了看讲台,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地挽起衣袖,用力勾起手臂,自豪地说,“看我这二头肌!”
  不得不说,有些人体格就是天生的好,平时随便做点日常的杂活,都能长个健硕的体魄。江浩文就算一个,平时不见他怎么运动,还经常留在宿舍打游戏,但是这二头肌却不是盖的。
  男生就是男生,江琴吐了吐舌头,心里算是服了,不过嘴上可不饶人,依然调侃着说:“这是肥肉。”
  江浩文哼了一声,拉下衣袖。必杀技已出,你服或不服威力都是同样存在的,反正自己对自己的体魄自信满满。
  “哦!我想起来,等一下我得参加系里召开的一个校运会参赛运动员的会议,差点给忘了。至林,等一下我不能陪你跑了,下次再跑吧。”结束了跟江浩文的互怼,江琴突然恍然大悟地跟夏至林说。
  “啊?这么巧!我原本就是想着你有项目需要训练,所以才想着跟你一块去跑步,于是顺道叫一声浩文的。”
  “啊!至林你原本就是存心拖我下水的啊!既然如此,少不得就陪你去了吧。放心,我不会让你孤单的。谁让我那么仗义呢,为了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辞。”江浩文勉为其难地轻轻拍了一下夏至林,嘻皮笑脸地停顿了一下,接着说,“不过你也可以考虑干脆别去了,在宿舍陪我打一局游戏吧。”
  放学后,回到宿舍江浩文果然又坐到电脑旁边开了游戏,倒没忘记刚才的承诺,只是显得有些漫不经心了,盯着电脑随意地跟旁边的夏至林说:“至林,等一下我,我今晚只打一局就陪你出去。”
  这样的经历,夏至林已经习以为常。估计如果没打赢,只怕又是没完没了了。夏至林微只一笑带过,附和道:“没事,我先自己过去,等一下如果你真的过来的话给我打电话就行了。”然后跟宿舍其他两个舍友打了一声招呼,就直接出门去了。
  来到田径场,夏至林戴上耳机播放了首自己喜欢的音乐,走进拥挤的跑道,杂在陌生人中间跟着跑了起来。
  其实自己一个人跑倒还挺惬意的,跟着音乐缓慢的节奏,在音乐的世界里,迎着风慢慢地跑,仿佛身体轻得可以飞起来。还省得身边有个人唠里唠叨地显得烦躁,反正这跑道上大多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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