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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流水惜花-第10章

小说: 流水惜花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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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
  黎叔站着,沈泽自然也不好意思继续猫着腰,于是也强挤了笑容靠着墙听他们说。
  这里只有曾柔的经纪人是女的,所以沈泽先注意到她。除了脸上的法令纹,沈泽挑不出其他不入眼的地方。她是美丽的,美的凌厉和冷漠,说话也冷冰冰,不过其他人似乎习以为常的样,不在意地与她说笑,他们叫她周姐。
  这圈子能被喊一声姐,地位多特别;更何况还是被大咖们的经纪人喊。
  “盛世影视要买《夜色正浓》?不,我没听到风声。”周姐用小拇指撩开额前的散发道。
  施绍恩的经纪人也是刚回国不久,对国内圈子还处于“复习”阶段,于是他问:“《夜色正浓》是什么?”
  黎叔回答他,是近期特别火的一部小说。
  沈泽小幅度地点头,他还追过这部小说呢,在他曾经日日夜夜没通告可上的时候。
  这一两年,优秀小说被翻拍成影视作品的成功例子越来越多。首先它们本身有粉丝基础,其次故事好,作者多为名不见经传的非专职文手,不会狮子大开口要价。最后,小鲜肉加老戏骨搭档拍戏,找个靠谱的制作团队,这个剧差不多成功了三分二。
  可是粗制滥造的还是层出不穷,名气来得太快,盈利来得太快,看剧的粉丝很少注重演技,全奔一张脸去了,所以并不是名利双收。
  但大多数演员和制片方的看法是,我们又不拿奖那么严肃做什么呢。
  于是一边舔着手指数钞票一边捂着耳朵被书粉骂毁原著。
  留下作者左右为难,像福建的光饼夹,上下一合,他在中间尴尬为难地透不过气。
  就在沈泽鼓着腮打算把一个连天大哈欠掩饰了过去时,施绍恩走了过来,目光不错地看着他,于是沈泽的掩饰失败,只打了个力不从心的哈欠,那表情活像被提了脖子的公鸡。
  施绍恩开口:“ “没事聊一聊?”
  沈泽的内心虽然挠墙似的想赶快离开这里,但一眼对上施绍恩明亮温柔的眼睛又犯难了:他要是突然对我表白可怎么办,毕竟我现在今非昔比,魅力更甚了。
  纵使心里有一万个不正经,表面依然是岿然不动的正经笑容。别人的古井无波用在心境之上,而他倒把那四个字很好地用“脸”诠释了。
  黎叔曾经激励过他,说他其实是天生的演员,某导演也这么说过,可是那时候他的那点未经雕琢的演技全用在这些小心思上了。
  别后重逢,沈泽对施绍恩不是毫无感觉的,毕竟是当艺人后第一个想认真追求的男人。
  他对黎叔道:“我和海归大明星聊几句,回头吃饭记得喊我!”
  黎叔恨不得踹他:“吃,就惦记吃!”
  几个人哄笑,周姐难得也笑着对黎叔道:“这沈泽,是好料。”
  周姐看人从来不岔眼。
  这一层楼很特殊,几乎没看见人经过,大概是明星们要开会,设置成封锁区域,所以两个人慢悠悠地在圆形走廊上踱步,落地窗擦得干净明亮,把外面的世界看得清清楚楚。他们像玻璃罩里的小人,音乐一响就恰恰恰开始动,舞台很高很远,人们在外面看得清摸不着,除非把玻璃砸碎。
  碎了小人们就没舞台了呀,再也不是人物了。
  沈泽收起把人想猥琐的念头,笑着问:“怎么,把我约出来聊聊,自己不说话啦?”'   
  施绍恩低头一笑,还是那好看的咧嘴动作,鼻翼被牵动,眼睛弯弯的,他看了看远处再看看眼前的沈泽道:“其实那时候我是知道你心意的。”
  沈泽脸上的笑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退去,他几乎在一秒积攒了怒火。
  所以,以前把他当猴耍?以前看他忙前忙后讨他欢心很好玩?以前陪他短信语音一起打游戏纯粹是为了消遣?
  沈泽脚步停顿,原地瞪着施绍恩几秒,一字一顿开口说:“你,好样的啊。”
  捧着一颗真心,最后真心被人嗤笑了还不知,以为做的不够多,再虔诚地捧着,试探着匍匐向前,不敢冒进分毫;以为自己的真心够真了,想一鼓作气表个白,人家说要走,好,去送,有大好前程等他呢,再说自己也没告白呢;现在回来告诉他,一切他都知道的。
  知道了为什么不干脆给个答案?
  首先,我是个人,其次,我才是那个什么都可以无所谓的沈泽。是个人,心被伤了都会痛吧。沈泽掉头就走,他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妈的,不录了,退退退!管他违约金管他明天的□□,老子不录!
  施绍恩一把扯住他说:“我那时候被盛公子包了!”
  两个人维持着拉扯的动作几秒,沈泽看着施绍恩红了的眼睛,重复一遍:“被盛公子包了?”
  施绍恩双唇抖动着没有点头也不摇头。
  “你真是……真人不露相。”说完拂开施绍恩的手大步离开。
  他直接去找王二了,让他打包了一堆零食备在车里,让王二带他随便转。沈泽吃着薯片,目光空洞,曾经在竹雅别墅大铁门前那空前绝后的孤独感涌了上来。
  手机有信息提示,估计是黎叔找他,算算时间,节目组安排了酒席该开席了。沈泽没看,回顾了自己这些年来的生活,就两个字:操蛋。非要用一句话形容,那就是:生不由己兵火交迫。
  无力地瘫在后座里,歪着头看映在车玻璃外的街景,越热闹拥挤孤独越无处可遁。
  他并不是那种觉得自己的生活遭遇凄凄惨惨戚戚的人——当然,曾经走投无路感觉到自己会死的时候他觉得挺惨的,像卖火柴的小女孩,但起码小女孩的火柴是自己擦亮的,他的火柴那时候握在所谓的朋友兄弟手里,“嚓”一声,给他营造虚假美丽的蓝景。
  一个人,尤其是一个举世无亲的人,在沮丧或成功时无人可诉,那份孤独会分外放大且清晰凌厉。
  王二知道他心情不好,是真不好。一般沈泽还会发火还会骂人,这还没到“不好”的界限,顶多是不爽。沉默了才是真的不好,所以王二安静地开车。
  看够了街景发够了呆,在个人贴吧里给自己炖了几碗毒鸡汤,沈泽才拿起手机。何高文发来一张图,上面是红红的块状物体,何高文写:“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拥抱想念洗过的被套和你煮的荔枝肉!走了好几家馆子,终于找到一家菜单有!”
  沈泽心情大好,整张脸生动了起来,大有改革的春风吹遍大地那大刀阔斧的威力,他露出一口大白牙,摇着头笑,他回复:“乖乖等我录完节目回家。”
  何高文无师自通地回了句窝心的情话:“那我从等的这一刻开始就是幸福啦。”
  外面的树是绿的,天空是蓝的,小鸟在飞风在吹。行人前进或倒退幸福或心碎,一切的存在和发生都自然而然顺应法则,好也好坏也罢,回想起来都令人感动惬意,就连开车的王二嘴里重新哼的“在你的心上自由地飞翔”也不再是噪音了。
  沈泽对着那张图片又看又笑,何高文委委屈屈的样子仿佛就在眼前,他幸福又心疼地叹了口气,忘记了要罢录“冲锋陷阵”的事。
  遇见你真要命啊。沈泽双手握着手机想。

  ☆、分开(3)

  商场全部清场是不可能的,所以录制的时候只有一楼清场,一楼是生鲜水果区,当然还有油盐酱醋茶。他们八个人分两组,两人推着购物车在压哨声中撒开蹄子奔跑,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四位老奶奶开的菜名去选择所需材料,当然那些材料故意放的很有限,如果犹豫着该拿不该拿就被别组拿去,那比赛胜负差不多能见分晓了。节目还请了一位美食家来做裁决,如果有的明星独辟蹊径,有更另类别具一格的搭配食材那当然更胜一筹了。
  不过金丝雀认为这八位大明星一定是属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能把葱姜蒜分清就不错了,所以有额外开恩,组员可以互相交流,帮忙判断所需食材及调料,输的一方将失去下一轮活动的优先选择方案权。
  沈泽以为是帮老奶奶抢购特价促销的商品,都做好了冲撞的准备,没想到还是个惊喜。虽然他只拿手荔枝肉,但没看见猪跑也吃过猪肉——以前他就爱围着徐筱雅雇的何奶奶转,看她烧菜,记了不少。他和曾柔一起看着手里的纸条,加粗黑体打印五个字:蘑菇三鲜汤,两个人大眼瞪小眼,又一起眨眨眼睛:“找蘑菇!”
  “哪三鲜?”
  那两句话是一起说出来的,所以二楼围观群众一阵哄笑,“沈曾夫妇找蘑菇”不到三分钟被刷上微博的热门。
  施绍恩往这边瞧了一眼,慢了那么几秒,他被女星A拖着跑,此女子彪悍异常,声音嘹亮问:“咖喱蔬菜咖喱蔬菜,你吃过没?我们要找什么啊着急着急……”
  沈泽听那边的咆哮心里有股幸灾乐祸的劲儿:急不死你们,咖喱蔬菜可复杂了!
  一楼是几个扛录像机的师傅追着他们跑,不同角度都放着好几台机器,对方位拍摄,方便剪辑。
  只听另一个组有人喊:“我们只差一种了!胡萝卜胡萝卜在哪里?!”
  喊的人是对手歌后B,她这一嚎,围观群众发出掌声,喊着她的名字,夹着“加油”,也有零星为沈泽那组加油的,但口号让沈泽奔跑的时候十分蛋疼。那口号是:“沈曾夫妇向前冲!”
  下班时,何高文和最后一个同事说了拜拜,关了电脑锁了门走出去。外套搭在胳膊上,他走了几步自己摇头笑了,刚知道沈泽时还穿着单衣呢,什么时候加外套了?
  他照例去公司楼下的自助餐厅解决午饭,他爱吃这里的炒粉,虽然大多数来这里的人都是奔虾蟹等海产品而来的,但他对炒粉情有独钟,往往端着满满一碗寻个角落慢悠悠地吃。
  这里很少遇见同事,他的同事们在这儿基本都有家,不像他,回去了连个冷灶台都没有。他心安理得地吃着,听后面一桌姑娘们在笑说着什么夫妇,听到沈泽的名字他竖起了耳朵。
  姑娘a压着嗓子尖叫:“啊啊沈泽很有风度啊,安慰曾柔的样子怎么这么温柔!”
  姑娘b附和:“他们越看越般配!上次那首MV你们看了吗,真是浑然天成的一对儿!”
  她们看的是网友偷拍的“冲锋陷阵”节目现场的照片,微博已经传疯了。也不知道是有意无意,还是经纪人那样安排,沈泽总觉得他和曾柔分到一个组真不是巧合那么简单。
  何高文两只耳朵将对话听得仔仔细细,登时就闹了点心堵。拿筷子挑了挑炒米粉,怎么今天的米粉这么干,料这么少,筷子一提还散成渣渣了?不吃了不吃了,看着就没胃口。
  下午工作,他难得进入一种能不开口就不开口的状态,手下那些人没事都不敢往他位置走,实在有事也压到第二天再请示。因为一个总是温和微笑的人突然黑下脸真是能把人的小心脏吓萎缩了。
  等何高文开了金口,在他部门说了“下班”大家纷纷得了特赦令一般,肩膀接二连三地松了下来,办公室都是女同事,于是凑一起叽叽喳喳说:“我们何主管是失恋了吧?前几天看见他开什么玩笑他都能接啊。”
  回到家也没急着解决晚饭,把自己往床上一扔,他看着不大的屋子想:能走多久呢,他是金光闪闪大明星,我是普普通通小职员,两个人差了十万八千里,我有没有孙悟空的筋斗云,怎么跟得上他。
  他不是存了什么自怜自哀或者幼稚的想法,他不认为那件事有什么,虽然心里不开心是有一点,但他更在意的是两个人确定走一走后该怎么维持。
  他把自己这些年的经历翻出来在脑袋里走一遍,实在没有多惊天动地的片段,他四平八稳地当好学生,毕业了踏踏实实地工作,工作了勤勤恳恳地干活,他没有做过任何出格的事。非要说出格,也有,就是他发现了自己喜欢同性,并且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
  他没有父母,奶奶也离开了,他不需要担心出柜一事,因为也没对象听他出啊;再说,他算过了,就按他目前踏实稳定地上班,即使负担另一个家庭的生活退休后一个人也能过得舒适安逸。
  以后,不用对谁负责,也不用谁为自己负责,看似很不负责任的生活方式,但也是生活给他的。
  但是有了沈泽一切都不一样了,他清楚地知道,在他心里一个很隐蔽的地方,他对沈泽存了那么点希望天长地久的想法。
  脑袋东拉西扯一想,天就黑了。深秋,晚霞还没尽情风骚个够就被来势凶猛的黑夜驱赶,大地一片黯然,城市里的万家灯火试图模仿夜空万千繁星,却总璀璨了过头,是烫到心尖的灿烂。
  让一个没家的人琢磨一个伴儿能不伤心么。
  何高文知道自己是不希望一个人了。他想两个人,他像尝过秋刀鱼滋味的猫,心里惦记着沈泽,不愿再回去以前的状态了。
  这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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