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耽美电子书 > 吃饭,舞蹈,恋爱 >

第7章

吃饭,舞蹈,恋爱-第7章

小说: 吃饭,舞蹈,恋爱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前后后用了两个多小时,终于能上桌。
  我用瓷盅盛出一份,带上黄天翔要回来的过敏药,一并送到民宿去。自己怀着什么心理,我也说不清楚,只是想着他好像过敏了,就有点不必要却挥之不去的担忧。
  郑家宝的老妈黄婶,是民宿的老板。
  她一看我,就知道是找谷羽,道:“谷老师一回来就说要睡了,还交待了五点前别喊他,东西我晚点帮你给吧。”
  ……他这可算是善良了一回,不用我再费劲巴拉对他死撑面子。
  于是我把瓷盅和药留下,一身轻松地回去了。
  '1'真实新闻。


第九章 糖
  郑家宝有个在读高中的妹妹,是个典型的追星女孩。
  据说,她们追星女孩的日常项目之一,就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追爱豆的公开行程。当然私人行程也想知道,但碍于粉圈规矩,要有“不越界”的态度。
  按照她们的标准,我可能是个越界的粉——自从手机这种东西能上网,自从我摸到了谷羽的第一个社交账号,我就一直保持着挖遍他所有动态的……习惯。
  我找不出有什么词,比“习惯”更能准确地描述我这些年对谷羽做的事,以及做那些事背后的心态。
  我习惯于默默看他各个社交平台的更新,包括评论,只要够闲够无聊,我还会顺藤摸瓜去看他的朋友、同学、绯闻对象。习惯于不时用搜索引擎搜一搜他的名字,作为半个公众人物,他偶尔也上新闻。习惯于从看到的事、读到的句子里,感受他的心情和状态……
  所以,追星女孩对爱豆所拥有的那种“全世界我最懂你”的心情,偶尔,我也会对谷羽有。我觉得我比他身边很多人都要了解他,明白他是个怎样的人。
  大概,这就是他一个月前初见我就表现出兴趣,我也并不感到惊讶的原因。同样,这也是我此刻不假思索就自然地认为,他一定会更明显、也更明确地对我有所表示的原因。
  为此,我有点焦虑,因为我仍未曾准备好。
  于是,男人无耻的本能又支配了我——我决定躲着他。
  这个决定,我从第二天就迅捷地开始执行了。
  早上六点钟我已经爬起来,用半个小时给他熬了一份粥,然后交待给六点半打着哈欠过来上班的郑家宝,自己趁早跑到另一家饭店去。
  还特地嘱咐郑家宝:“谷老师要是说来找我,一定要给我打个电话。”
  郑家宝的哈欠挤出一脸泪水,与茫然表情很搭配:“啊?”
  我拍拍他:“一定要打,生死攸关。”
  然后跑了。
  事实上,我认为与谷羽这样的人产生轻度感情纠葛,而不想接受,“逃避”是操作最轻松的一个回复。
  他的聪明,会让他立刻明白我的态度。他得体的教养与人格的骄傲,会让他当即收手。而事实,好像也差不多如此。
  第一天,我接到了郑家宝两个电话。第一个电话,说“谷老师问你在哪里,我也不知道你在哪里,所以我没说”。第二个电话,说“谷老师问你今天什么时候回来”。
  ——我过了晚饭点才回去。
  回去之前,给谷羽带了裴鄢雅曾经的另一道拿手菜,四喜丸子。差郑好给送到民宿去的。
  第二天,我只接到了一个电话。郑家宝战战兢兢、带着颤音,说:“谷老师……在我旁边,他问你,今天是不是也……”
  他停顿了一下,好像说不出口。于是,下一秒我就听到了谷羽的声音:“郑子煦,今天也打算给我吃打包菜,是吗?”
  我下意识屈起握着手机的手指,屏息不语。
  于是,我们就这么僵持了一会儿。郑家宝这手机漏音得厉害,我们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他的呼吸频率都在告诉我,他不开心。
  我本来躲得还算没心没肺,这下突然感觉愧不可当。
  过了半晌,他放平了语气,道:“你回来吧,大老爷们儿躲什么躲,我能吃了你吗?”
  我没能战胜人性弱点,心里怂且乱,脱口道:“没有,我们这边店这几天挺忙的,我过来帮一帮手,过几天闲了就回去。”
  “哦。”他说,“那你随便吧,这么忙的话这几天不用管我的吃了,你忙你的吧。”
  我:“……”
  他直接挂了电话,留给我一整天忐忑和不安。
  也许是为了圆那句“挺忙”的胡说八道,也许是仍然不知道怎么面对他,我照常这么早出晚归。也一如既往早上给他留早饭,晚上做一道简单的北京菜,让郑好送去。
  这么不见面的日子,不知不觉过了小半个月。时间长了,我们不像是闹了什么别扭不见面,而像是有了新的相处模式。
  每天他干了什么,我都能从别人那里听说,甚至知道得比过去每天见面还清楚。这主要拜郑家宝的碎嘴所赐,他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谷老师动态,一丝不漏全部汇报给我。
  而按照他每天干的来看——一有闲就窝在我们大排档前的水果摊,帮老郑的妹妹、我和郑行郑好的姑姑卖水果——他也对我的了解也呈飞速递增的态势。
  严格算下来,我们之间真正僵持的时间只有不见面的头两天,后来就用网聊代替了当面的闲聊。而且网聊的话题之多和时长之久,超乎想象,俨然网友。
  我没有血缘关系的姑姑,郑玥,在我们成为“网友”这件事上贡献斐然。
  她是个十分热情的中年妇女,喜欢向任何人提起自家小辈。尤其是我这种,在海宝这个地方,堪称“别人家的孩子”的小辈。
  她若不从认识我的时候炫耀起,就简直是白捡了一个侄子。
  所以,最开始谷羽给我发的语音中,平均每三句话就有一句以“你小时候居然……”开头,以“哈哈哈哈哈哈”结尾。
  我们的话题就这样以童年为起点,渐渐发散到任何能想到的事情上。
  我们莫名其妙地变成了两个话唠,没完没了地聊天。
  他不可思议地发现我“居然那么懂”他的点,我也怀着不亚于他的吃惊,发现他还有那么多我原来不知道的东西。
  这场“网友”式聊天,旷日持久、纵横无忌。
  我像挖宝藏一样挖那些我收集了那么多年,却连皮毛也没有触碰到的领域。他则像忽然捡了个宝物,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本以为你是漂亮的鹅卵石,没想到你是任何石头”。
  ……这个比喻,嗯,看在他高中是个艺术生的份上,我不苛求什么了。
  这样相处的舒适感和神秘感,让人有些欲罢不能。
  直到家里两个小孩儿放假了,郑智明表示要带他们去旅游,让我多看顾总店,我才不得不结束假装在外忙碌的生活,回大排档常驻。
  六七月份对海宝这个小城来说,是一个小的旅游旺季。我们这些开在海滩边上的店,就是整座小城中最占尽地利的铺面。
  我姑郑玥就是因为这个,每年临近暑期,都会把自家水果店的摊子摆到大排档门口来,每天都能卖到加货。饭店里伙计多,她还方便抓壮丁帮看摊。
  今年她更幸运了,镇上最红最帅的外地崽,主动帮她看摊。
  早上七点,是谷羽平时过来吃早饭的时间。
  这天,是我不躲他的第一天。习惯了早起,出门便看见他在门口弯腰分拣水果,动作熟练,心中有谱。
  我远看了他一会儿,他专注于工作,一点都没察觉我的出现。
  “你要是哪天不想跳舞了,可以开个水果店。”我装作平常地走过去,从他面前的泡沫箱里捞起一只大青芒。
  他一手撑住膝盖,抬起脸来看着我,有点刻意地绷着嘴角,不说话。
  我顿了顿,道:“今天给你做芒果糯米饭?”
  “随便。”他说,垂下视线,弯身提起泡沫箱向外面的水果摊走去。
  ……我以为聊了那么久的天,他已经消气了呢。看来是我低估艺术家的脾气了。
  我在原地看他的背影,品了品他这份脾气。说“大老爷们儿”的是他,脾气闹得比女人还源远流长的也是他。他是怎么把大老爷们儿的简单爽快,和女性特点深刻的闹小脾气,如此毫不违和地融合在一起的呢?
  “唉,谷羽。”我叫住他。
  他回过头看我:“干嘛?”
  “有没有……”我忽然不想这么说出来,于是对他晃了晃手机,道,“等等。”
  然后给他发信息,就像我们做“网友”那样。
  “有没有人说过,你的气质和美,是超越性别的?”
  片刻,他看完了,站在那边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慢慢走过去,他放下手机望着我,回答:“没有。你说,怎么个超越法?”
  我和他对视着,怔忡出神。
  他现在比起刚来海宝的时候,打扮粗糙多了。那时候他衣着简单而注重细节,身上总有一处戴着饰品,头发也总有发胶的作用。
  而此刻他身上除了最普通那套运动装,再没有别的装饰,头发褪出了天然发色,柔软温顺。
  他这样朴素,甚至有些向我的不修边幅靠近,却让我感觉美丽不可方物,惊心动魄。
  我几乎想说什么了,可又有什么擒住了我喉咙里的话,令我只能怔怔地看着他。
  “郑子煦,你是不是想……”
  “煦哥,早啊!”郑家宝拎着水桶走过。
  谷羽:“……”
  我:“……”
  我回过神来,垂下眼神看向地面,心脏像忽然从某种麻痹中苏醒过来,活跃得过分。我疑心它的动静都要被谷羽听去了,浑身不自在。
  “就是说,你当个糙老爷们儿,也美得像神仙。打扮得像个姑娘,也比钢铁直男简单粗暴……不是,是硬气。”我哑着嗓子,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他沉默两秒,道:“滚吧你,回去做你的芒果糯米饭,给!”
  说着,往我怀里塞了两个黄澄澄的大香芒。


第十章 芒果糯米饭
  我抱着两个芒果回去,下了糯米泡水。做芒果糯米饭的糯米要先泡上几个小时,这样做出来的饭,才会足够粘糯可口。
  下了米之后,给他做三鲜粉当早餐。
  油锅翻炒过的猪肉,伙同猪肝、猪肠,加上香菇,一起熬粉汤。熬出香味后放入清水烫过的米粉,煮上片刻。再用姜片、葱花、胡椒粉、麻油提味,最后卧入一枚煎鸡蛋。
  完成。
  他正好把郑玥的水果摊摆好,百无聊赖地趴在小桌上玩手机。我端粉出去,他被香味吸引,回头看着我,视线一直跟着我动作。
  我放下粉,他拉出一张塑料凳,说:“一块儿出来吃吧。”
  我知道他有话想说,也知道既然回来了,就不应该再躲下去。一时躲是人之常情,时时躲就是孬了。于是答应,回去端出了自己的份儿,两人露天同桌而食。
  “你知道吗,”他垂着眼睫,视线落在桌上,说,“你做的北京菜,有我小时候一个老师做的味道。”
  闻言,我心头蓦地一跳,不知该说这话直接好,还是委婉好。偷偷看他神情,也辨不清他想说的到底是哪一个话题——是在旁敲侧击我的秘密,还是单纯怀旧?
  只好含糊回道:“是吗?北京菜做得地道,不都是那个味道吗?”
  “哦。”他把猪肝与猪肠挑出来,放在碗边,眼神平淡地望了我一眼,“原来那就是正宗的味道。”
  其实不是。我暗想着,哪里有什么正宗的味道,只是一批人的味蕾在留恋旧时记忆罢了——如果是网聊,这句话我应该已经打出来了,可相对而坐,却说不出来。
  好在他也不纠缠这点,又说:“从我五岁开始,我妈就开始给我制定健康饮食计划,不会让我缺营养,但也绝不会让我多吃,更没有什么特别好吃的东西。所以,我从小就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吃饱过,看什么都想吃,又不敢吃。就算肚子不饿,也总感觉胃里空虚。”
  这些事情,他已经和我说过了,眼下又当面再说一遍,我有点拿不准他的用意。他的方向,好像超过了我方才所想的两个可能。
  “我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一次吃饱饭,就是我老师第一次给我们班里带自己做的饭菜时。后来,我每天都很期盼她带自己做的菜过来。她不但做得好吃,还会鼓励我吃。”
  他已经吃完了,放下筷子,看着我:“而我长大以后,印象最深的一次吃饱饭,就是在你这里。”
  “嗯。”我轻声应道,心中无措,面无表情。
  “你看过《Leon》吧?”他提着下一句话停顿,判断我是否把这这个片名和它大名鼎鼎的中文译名对应上了。
  “看过。”我点点头。
  我不仅看过,还一下子知道他要提哪一个片段——电影里,娜塔丽。波特曼说“我想我爱上你了,我的胃现在很暖和”。此刻,这个电影片段在我脑中反复浮现。也许,也在他脑中浮现。
  我等着他说什么,可他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