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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不爱不用花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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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后,林晓楼上楼下转了一圈,对这个新家很满意。因为他爸给他量身定做了两个房间,一个是健身房,一个是他的独立空间。

林晓把健身器材挨个试了一遍,发现重量档位都是调好的,上面也没染上灰尘,又仔细观察了钢丝绳、脚踏、跑带这些易损件,确定质量上乘。

林晓喜不自胜地拍了张照片给他爸发过去,附言:谢谢老爸,特别喜欢!

独立空间里摆满了他的“爱妃”们,林枫晚把原来的陈设原方不动全部搬来了。服务器、组装的台式机,投影机、音箱,各种型号的相机、耳机等等等等各类高端牛逼的东西,以及还没有插好的各种颜色的网线。

简直就是一个IT狗网络基地+高级家庭影院+发烧友大本营。

看到这些,林晓觉得要再说他爸把工作放第一或许有点冤枉人。

这栋房子比之前的大,装修也更精致,但就林晓一个人住,钟点工只是定时来打扫,感觉就只剩下无尽的空旷。尤其是到了晚上,连喘气声都听得真切。

林晓一觉睡到了下午七点,饿着肚子醒来,打开冰箱,满满当当的各类食物乱入眼帘。

林晓对待食物不求甚解,加之在国外的这几年和酷爱美食的丁一诺共处一个屋檐下,自身厨艺是丝毫没有长进,仍然停留在学前班水平。

关上冰箱门,林晓从橱柜里翻出仅有的一袋方便面,烧水下锅,打了个飞掉的荷包蛋,又切了两片肠进去,吃得十分满足。

丁一诺知道他今天回来,飞机还没落地就发了好几条信息预约晚上的时间,林晓在林枫晚精心设计的豪华浴室里洗了个澡,按着丁一诺发的地址打车过去了。

到了林晓才发现丁一诺不仅叫了他,在场的还有他一些高中同学。林晓不太喜欢人多的场合,他平时跟朋友也都是三两个人小聚,这种一群人可能彼此都不是很熟还要客套寒暄称兄道弟喝个没完的场合他十分不喜欢,甚至有点厌烦。

但他唯一认识的人丁一诺已经喝的有点高,这就更加重了他厌烦的情绪。

丁一诺这人没什么酒量还爱逞强,不好意思拒绝人。林晓坐了一会,但是全程耷拉着脸,融不进也不想融进这个怪异的气氛里,早知道是这样的场面,根本就不会来。

不,还是要来的。一会要程巡来接,戏要做足。

林晓的身高一米八三打底,进包间后脱了外套,修身T恤包裹出流畅紧致的线条。丁一诺喝多了就开始吹,学霸、黑客大神、健身大人,颜值又在这儿摆着,所以林晓从进包间那一刻起就几乎吸引了所有目光。

不知是出于仰慕还是挑衅,大家纷纷来敬酒,林晓面不改色地一一接过,跟喝饮料似地一杯杯刷刷下肚,什么反应都没有。

刚才丁一诺应该还有个称号忘了介绍——酒神。

其实林晓平日里大多低调自持,不喜欢外现什么,但是今天就有点沉不住气,也许是上午那场短暂的会面总是浮现在脑海里挥之不去,也许是想起一会程巡来接他,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变得活跃起来,也就不自觉地多喝了两杯。

直到有个人好像是叫司楠,端着酒杯过来问林晓能不能加个微信,彻底耗尽了他最后那点可怜的耐心。林晓手伸进兜里关了机,然后把手机拿出来说:“真不巧,没电了。”

司楠拿出笔往林晓手背上写了个号码,说:“这是我电话,随时找我,哥。”

那声“哥”叫得他差点吐出来。

林晓看了他两眼,最终还是抓起外套,跟疑似这一桌核心人物的许某某打了个招呼就出去了。

丁一诺追了出来:“晓哥,等我一下,咱俩一块走。”

林晓有点怪他:“不是说就咱俩吗?怎么这么一大帮人?”

“哎,”丁一诺叹了口气,“我就坐了个小桌等你,谁知道遇到他们,非拉着我喝,我也烦。”

“刚才那个人也是你同学吗?”林晓问。

“你说司楠吗?隔壁班的,不太熟。”丁一诺说,他脑子已经不太转了,还能叫出名字来已实属不易。

“算了,先送你回家吧。”林晓说。

“晓哥你叫你家司机来吧,这个时候肯定打不着车了。”丁一诺醉醺醺地说,似乎忘了林晓从不用家里的司机。

林晓给程巡打了个电话,大概过了20分钟,程巡开车过来了。丁一诺醉得跟一滩泥似的,林晓把他扶上车,让程巡先送丁一诺回家,正好也顺路。

一路上丁一诺一直挂在林晓身上,形象碎了一地,口水都差点流出来:“晓哥,你家司机好帅啊……”

林晓只能“嗯嗯”两声回应,同时扶着丁一诺的脑袋让他靠在自己肩上别乱动。

丁一诺老实了一会又不安分起来:“晓哥,你司机太特么帅了,我能加个微信吗?我……”

林晓立刻捂住他的嘴,幸好丁一诺只是对着他胡言乱语,没有失态地去扒程巡的衣服。

他本来从后视镜里有意无意地看程巡,偶尔对视两眼程巡也没闪躲。但丁一诺这么一闹,林晓反而怯场,眼睛看向窗外的一片灯光闪烁,脖子扭的都有点酸。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他看了眼程巡,但你却让我有点眼熟。

程巡一声没吭,给足了林晓面子,直到丁一诺下了车,林晓换到副驾座上才开口问:“小朋友,你也把我当司机?”

“怎么会,有帅成这样的司机吗?他喝多了说话不过脑子,你别介意。”林晓拍马屁否认,又赶紧替丁一诺道歉。

“你这算是对司机有歧视啊,司机怎么就不能帅了?”程巡随意调侃,被夸长相早就习以为常,林晓这马屁拍的实在不怎么样。

“不会吧?”林晓半信半疑,“你不是个……记者吗?”

“记者”是好几年前的称呼了,现在的称呼是“程主编”“程总”,程巡不知道林枫晚有没有给林晓透露什么,但这么听起来还怪亲切的。

“你怎么知道我是个记者?”程巡问。

“我看过你写的东西。”林晓说,“飞机上,杂志里翻到一篇采访。”

程巡快速回忆了一下,不禁吐槽:“我们是给航空公司办过杂志,但都是一年以前的事儿了,他们也太不注重时效性了吧,下次换别的航班。”

林晓从小数理化称霸,英语也不错,语文历史政治都是短腿,不禁对旁边这位玩文字的大记者又多了几分敬仰之情,也不禁想,要是关系能再进一步就好了。

林晓喝了不少酒,虽然行为举止都没受什么影响,但味道还是挺重的,幸好程巡白天撒的柚子皮还没撤,无论是烟味还是酒味,都混着柚子皮的淡淡清香不至于让人厌烦。

但林晓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心急而把这次见面搞得不太美好而稍稍后悔,也因为发现自己对程巡萌生了许久未曾涌动的情绪,并且忍不住频频看向左边而微微扭捏。

右转,程巡看右后视镜的时候跟林晓确认了下眼神,大概只有0。5秒的时间,林晓飞快地躲开了,做贼心虚一样低下头,突然看到手背上那一串让人犯恶心的电话号码,于是顺利地转移话题:“你有湿纸巾吗?”

“你前面的抽屉里就有。”程巡说。

林晓拿出一张湿巾把手背上的号码擦了,前后左右看了看都没找到扔垃圾的地方,只好把用过的纸巾攥在手里。

程巡没有询问这个号码的来历,只是不动声色地伸手过去:“给我吧。”

林晓递了过去,心想难道垃圾桶在你屁股下面?

只见程巡打开车窗,减速,伸手一个抛射,纸团落进了路边的垃圾箱,整个过程几乎目不斜视。

林晓没喝醉,但是有点微醺,不知道程巡是百发百中还是就能中一发,反正在他的注视下,这一发中了,纸巾不是石头,这波帅耍到了他心砍里。

“哥。”林晓突然叫了一声,声音有点抖,“你别叫我小朋友。”

这声哥带着点醉意,程巡握着方向盘的手几不可察地抖了一下,问道:“你多大?”

“属龙的,你呢?”林晓一向不算自己的年纪,虚岁周岁傻傻分不清楚。

前方迎面驶过来一辆大货车,程巡一个急转弯避开了,避开之后空出一只手向后拢了下头发,说:“巧了,我也属龙。”

从林晓这个角度看过去,程巡这个动作十分撩人,他本就是侧颜杀,头发被撩起又在额前落下,说不出的性感。加上酒精的作用,下面突如其来的一阵悸动。

林晓抓起一块柚子皮放到腿上,把窗户拉开让夜风吹进来,然后用半首歌的时间恢复了正常状态,故作吃惊地说:“四十八吗?”

“滚,那岁数都能当你爸了,”程巡单手开车,另一只手拍了拍林晓的脑袋,“你这反射弧有点长啊。”

确定裤子下面已经风平浪静,林晓把柚子皮拿开,卖乖地说:“那我以后就叫你哥”。

刚好是红灯,程巡抛来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似乎是比较满意这个称呼:“你要是敢叫我叔,我踹死你。”

“你跟我爸,是朋友?”林晓问。

“嗯,朋友。”程巡说。

“就只是普通朋友吗?”

“嗯。普通朋友。”

车子驶到了一个十字路口,向前直行的红灯有一分半。这个话题后两个人都沉默着,程巡不太想提起林枫晚,事实上他跟林枫晚已经半年多没有什么联系,这次林枫晚委以重任,大概也是因为信得过他。

程巡有点不自在,打开车上自带的音乐软件放了首歌。

他想纠正林晓的称呼,叫哥也得带上姓,但再一想又觉得没什么必要,反正过了今天,无论是林枫晚还是林晓,应该都不会再联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晓:哥,你为什么撩我?
程巡摊手:我没有o(╯□╰)o,只是在撩头发。
林晓:还说没有??

程巡:那你为什么撩我?
林晓无辜:我哪有O__O”…
程巡:你叫我哥,还声音软软~~





第3章 第 3 章
车的音响效果很一般,一首摇滚歌曲放出来再进到林晓的耳朵里只觉得嘈杂刺耳。林晓献宝一般拿出自己的耳机插上去,将两只耳机分别放到自己和程巡的耳朵上,说:“这样效果比较好。”

程巡开着车,余光中两只耳机像两颗蓝宝石一样精致地闪着光,先是目光被吸引,接着耳朵也被俘获了。

“这耳机什么牌子的?刚好我耳机出了点问题,正要换。”程巡问,他写东西的时候非得听着音乐才写得下去,否则就灵感失灵,效率慢得像蜗牛。现在用的耳机接线出了点问题,隔三差五就掉链子。

“ULTIMATE EARS的定制款,喜欢?”林晓说,他对于程巡对他的耳机感兴趣这件事非常感兴趣。

程巡表示肯定地点点头:“挺好的。”

林晓把程巡的耳机摘下来,抬手搭上去,先是碰到了柔软的耳垂,接着手指伸进耳孔,贴着皮肤轻轻转了一圈,从指尖传来的过电感迅速涌遍全身。

耳朵是极其敏感的部位,这个举动让程巡有些不适,耳边好似响起滋滋啦啦的声音,稍微把脑袋往另一边侧了侧。

林晓收回手,为了推销耳机胡言乱语:“耳孔跟这款耳机挺匹配的,我回国前刚收到货,只用过两次,而且每次用完都会仔细擦,要是你不嫌弃,就送你了,我家里还有很多别的。”说着摘了自己的这一只戴在程巡的另一只耳朵上。

遇到喜欢的人就想拼命砸钱这个毛病,林晓随他爸。可能他们家族对于追人的含义有误解,也不能清醒地看待自己识人的品味,但凡他们看得上的,一般都不屑于金钱物质,甚至反感,但父子俩依然孜孜不倦,乐此不疲。

但林晓比他爸强,就是他砸钱的时候没有那种盛气凌人高高在上的态度,而且看面相就是人畜无害没有企图,配上无辜的表情,同样的行为就传达出了不同的情绪。

林晓随之把耳机盒也一并交了出来。程巡双手握着方向盘目视前方,他就算再外行,也知道什么手指转一圈就能判断耳孔跟耳机是否匹配的狗屁理论纯属瞎扯,但他不但没有戳穿,反而顺着接了一句:“挺贵的吧,多少钱?我转给你。”

这就等于是准备收下了,林晓十分开心,开了个好头,以后就能顺其自然的保持联系了,但钱是坚决不能要,傻吗?收了钱那不就两清了吗。

“真不用,你就拿着吧。”林晓态度坚定。

“多少钱?”程巡坚持。

“三千。”林晓信口胡说。

“不可能,这耳机不是定制的吗?”程巡用头发丝想也知道肯定不便宜。

“嘿,还真不好骗你,但你就收着吧,刚好我是个发烧友,刚好你喜欢你需要,挺有缘的不是吗?就当感谢你今天两次来接我。”林晓捏着柚子皮真诚地说。

程巡没再说话了。

丁一诺的家离林晓家的距离不是很远,夜里不堵车就是十几分钟的车程。两三首歌听完,林晓也到家了,他一直在等的那句“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始终没等到。

算了,没等到就自己开口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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