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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乍暖还寒-第4章

小说: 乍暖还寒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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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任哥的话放在了这里,可若是真想和小宁分开,也得先想出个妥善安置的办法。
  或许也是见着阿胜的尴尬,任哥便不再提了。
  喝了几杯,任哥也有点醉意。
  任哥一直在搓着腰,阿胜问是不是不舒服,要不要早点休息。
  任哥说不用,就是心累,想再多喝一点,“阿胜你陪着我吧,反正我这里房间多,等会你自己挑一间睡。”
  阿胜没有多问,伸手过去帮着任哥摁揉胯骨的一边。
  他知道一定又是洪爷玩过了火,在任哥身上留下了伤。有时候他真的会幻想洪爷死在床上的模样,而他认为这是那老头最好的结局。
  揉了好一会,任哥又突然扭过头来,前言不搭后语地道了句——“胜,你不要背叛我。”
  “我不会,你是我大哥,我绝对不会背叛你。”阿胜回答。
  这话他答了无数次,几乎每次任哥喝多都会问。
  任哥没有安全感,这是阿胜在他身边五年,除了日渐膨胀的野心之外,感受到的另一种强烈的情绪。
  而问完这样的话后,下一句一定是——“你要是背叛我,你知道会怎么样的。”
  阿胜说知道,笑了笑,“留屌不留人,留人不留屌。”
  任哥跟着笑起来。
  这是兄弟俩之间的玩笑,但实际上并不完全只是个调侃。
  阿胜刚跟任哥时,任哥的其中一个副手小鱼就被这么处理了一下。
  小鱼也跟了任哥有一段时间了,从警察局里就是他的下属,在警局做了一年,干脆出来直接混进帮派。
  那时候任哥很信任他,也像对阿胜一样对他好。
  但他却恃宠而骄,借着任哥的信任,有一次偷偷拍了任哥侍奉别人的照片,交给别的帮派作为对付任哥的把柄,换来一笔十分丰厚的酬金。
  任哥给了那笔钱,但也查到了是小鱼所为。
  那天他给了小鱼选择,小鱼选择保命,所以留了二两肉。
  自那一天之后,小鱼销声匿迹。
  有人说他死了,切了之后没弄好,感染了就一命呜呼。也有人说他离开了蝴蝶城,回了老家,再也不想和任何熟识的人相见。
  还有人说他顶不住别人的议论,打算搞一票大的就走,岂料运货的那天被水警拦下,为了不坐牢不被体检,一股脑扎河里,再也没浮上来。
  但无论是哪一种,小鱼确实人间蒸发。
  任哥也没有赶尽杀绝,就随他了。
  自那之后,阿胜便知道“留屌不留人,留人不留屌”是任哥做得出来的,而他也相信在任哥侍奉洪爷的时候,一定无数次地想一口咬下那二两肉,再把它吐出来丢出去喂狗。


第9章 
  那天晚上阿胜住在任哥的隔壁。
  他本来想尽快睡着,毕竟今天一整天他都没有休息好。
  可似乎是酒精作用,加上回忆起先前在厅室等待时听到的声音,任哥的影像则一直在他的脑海里前晃。
  他硬了,每次只要细细想任哥的面容和身上的味道,他就不可自控地勃起。
  他把手伸进了裤子里,再伸进内裤里,他紧紧地闭起眼睛,上下套弄着自己。
  他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任哥是他的老大,而看似任哥只是屈居于现实,心底里根本不喜欢男性。
  可阿胜却无法停止自己的幻想。
  他幻想任哥像侍奉别人一样侍奉他,幻想任哥跪在他的脚边,抬头试探地看着他的表情,幻想任哥被压在床上或桌面,一记一记的捅戳撞出喉管的呻吟,还想着任哥抱着他,亲吻他,说感觉怎么样,我是不是还可以。
  阿胜射在自己的掌心,然后飞快地抽过纸巾擦干净。
  手淫之前幻想的一切瞬间因高潮的过去变得神圣,任哥又变回那个不可进犯的存在,一个无论别人议论什么,在阿胜心中都高大而不可亵玩的人。
  他蹑手蹑脚地出来,偷偷地把纸巾丢进马桶里冲掉。
  折回来时看到任哥的房门虚掩着,忍不住向里头看了一眼——还好,任哥没有动静。
  这样的宣泄过后,阿胜很快进入了梦乡。
  但他不知道,实际上任哥并没有睡着。
  任哥喝多了,天旋地转。
  可他却睁着眼睛,面对窗户的一边侧身躺着,任由身体飘飘荡荡。
  任哥玩过一两回那种东西,只是进入鼻粘膜,而没有进入静脉。
  那时候他就像这样漂浮着,但没有反胃的感觉,而是越飘越爽,越升腾越畅快。
  在那些如梦如幻的时刻里,他以为他会想到一些女人,一些他曾经拥有过,却未能陪他走到现在的女人。可奇怪的是那两次放纵中他看到的却是一个男人,一个他熟悉的,却没有面容的男人。
  他抱着他,仅仅只是纯洁地抱着。对方在他耳边说些什么,可他却一个字也听不清。他靠在对方的肩膀上,也任由对方靠上自己的肩膀。那一刻好像过了很久,仿佛他不放手,就不会成为过去。
  直到他清醒过来。
  正如阿胜猜测的那样,他并不喜欢男人,无论是他现在偶尔要侍奉的洪爷,还是之前碰过他的任何一个,他都恨其入骨。
  其实他真正上过床的人不多,不暗示到洪爷那份上,他也佯装没明白。这么些年下来,也就是三四个,每一个人在他身上来过十几次。
  可即便如此,他也觉得每一回都刻骨铭心,历历在目。
  每一次被对方捅戳时他都感到无比清晰的仇恨,那仇恨化作了具体的形态,正正的就是背后和身上运动的人的模样。
  他想要那些人死,不得好死。
  所以他们死了,除了洪爷。
  几个小时之前洪爷把那个东西放到他的身体里时,他还要装作浑身瘫软,淫叫连天。
  那玩意在他的肠道里翻滚扭曲,发出电流固有的嗡鸣。
  他便双膝跪在地上,一边抽动那个东西,一边做出洪爷希望看到的表情,表现出他心底根本不存在的欲求。
  妈的,每一次想到这些,他都觉得自己的头脑要炸开。
  洪爷说他长得好看,尤其在情欲漫上他的脸时,他比女人还要好看。
  可他却希望有人一刀划在自己的脸上,这样他也就不再具有这一项令人羞耻的优势。
  他射精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想着什么,一边抽插着身后的东西,一边撸动着阴茎,一边喊着洪爷的名字,一边把精液射在早就摆好的一个盘子里。
  然后他把那玩意拿出来,爬向洪爷的跟前。
  洪爷会像摸一条狗一样摸着他的脑袋,说坤总,你很厉害啊,你看我那么久没勃起了,看着你这样我都硬得不行。
  想到此,他翻身起床,拿起床头的酒瓶又给自己灌了几口后,才再次躺下,用力地将被褥拉上。


第10章 
  刺头强的人是第四天白天找来的,不过上门的不是他,而是红姐。
  红姐是刺头强的老婆,原先也是一个小帮派的大姐。
  一次和刺头强的人接触,两伙人打得不可开交。而等到大哥都出来谈事时,两人一见面,几杯酒下肚,竟然相谈甚欢。
  和头酒也不摆了,不出两年,摆了他们的喜酒。
  红姐的人和刺头强的人一合并,小帮派就变成了大帮派。一个专门替人收数,一个拉皮条,也在整个蝴蝶城里做得有声有色。
  后来鬣狗帮散了,又收罗了不少鬣狗帮的亡命之徒,一时间壮大速度势不可挡。
  洪爷本来是想和平解决的,毕竟刺头强领导下的红河帮是最不要命的,让这些人闹起来,大家每天都不用出工了,就从早打到晚。
  所以这次坤总的人动了刺头强,刺头强的人肯定把这事捅到洪爷面前。
  可洪爷能说什么,前几天晚上的畅快余韵还没过,只能把答案转变为问题,说你们找坤总谈了吗,你们的数交了吗?你没交数,坤总也几个季度没跟你们计,那他有点脾气算什么问题?
  红姐把烟一弹,冷哼一声,她说数是谈的,不是动手的,现在坤总动了她男人,她怎么样都得要一个交代。
  洪爷摆摆手,说那行,那你就去找坤总吧。你这道理在我这里通不过,我是不会为你主持公道的,你要是能从他那要到公道,你自己去要便是。
  于是红姐便带着人,风风火火杀到警局。
  还好没到警局跟前,就被阿胜的人拦下来。
  这就是阿胜最重要的工作。
  他大部分情况下不亲自收数,不亲自劈人,不会亲临那些场子讲纪律,但他有唯一一个地方需要保护好——那就是任哥的面子。
  闹事可以,甚至可以堵到任哥的别墅门口闹。踩场可以,大不了打碎的东西再让输家出钱装修一轮。谈数也没有问题,找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大家沏杯茶开诚布公,把道理事实摆一摆——这些都能接受。
  但要把火烧到任哥明面的职业上,不行。
  阿胜的人拦了一排,不让红姐的人靠近。
  警局的人看了一眼,见着两拨人都没踩进警局的大门里,也装作没看见,转个背又钻进房里。
  红姐说,阿胜,你护主我没意见,但我也要护主。
  阿胜听了想笑,刺头强不过借着这机会让红姐胡搅蛮缠罢了,要说道理,任哥当然在理,但无论他们说什么,估摸着都没法平息对方挑刺的由头。
  阿胜说,走吧,我们另外找个地方好好谈。
  于是留下了几个兄弟继续守着,带着一小部分人绕到警局的后巷。
  这后巷就是警局的盲区了,警局的人也愿意把它当成盲区。很多械斗都在这里发生,不过是背后,所以看不到,不要看。
  红姐点了根烟在旁边看着,手一挥就有人第一个冲上前。
  阿胜的人终究是少,何况在这里也不能用枪。
  不过这巷子他们已经太熟悉了,每天都来这里打卡上班,连他妈的每一块砖有多少裂缝都知道,自然也能从最近的地方抽出钢管和长刀。
  其实每次看到这样的火拼,阿胜都觉着滑稽。
  他当年也是这样一脑热地冲上去瞎砍,觉得自己真鸡巴热血。
  但现在他算是明白了,这就像士兵的实战演习一样,上战场之前总要来这么几场真枪实弹的训练,可实际上训练能和战争一样吗?不一样。
  有些东西是在演习中学不到的,即便流血也学不到。
  比如他们就不明白,这时候无论哪边赢,红姐都无法从阿胜身上要回三根手指。
  等到双方打得差不多了,阿胜推开了人群,干脆地冲到红姐面前,二话不说一巴掌扇在红姐脸上,转身就将她的脖子卡住。
  红姐以为阿胜不敢动女人,但当然不是。阿胜的眼里只有动的时机而没有动的物种,所以那刀尖都扎伤了红姐的下巴,他也一点松手的意思没有。
  阿胜说,红姐,可以了,兄弟们出出汗流流血,愤怒也消散得差不多了,我还陪他们练了好一会。如果你再不叫他们撤退,我就只能把你也弄伤了。
  但红姐也是要面子的,和刺头强一样就算别人杀到面前了她还要嘴硬。也不知她从哪里摸出了一把匕首,干脆地扎进了阿胜的大腿。
  扎进去了还反手打转,那钻心的疼让阿胜瞬间松了胳膊。
  红姐推开阿胜,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骂道——还不了我三根手指,我他妈也得在你身上开个窟窿。
  但还好,红姐这一扎并不算狠,虽然裂口很大,不过没有伤及要害。何况红姐也确实往后撤了,而阿胜也没有让兄弟们继续追赶。
  他踉踉跄跄地站稳,又让一个身上没什么污秽的小弟到警署里给他拿点纱布,等他把大腿缠好了止了血,又绕回了警署前门,继续他的职能。
  几个穿着制服的人走出来,瞥了一眼这群出了汗还有点血的混混,其中一个还和阿胜打了个招呼。
  刚刚发生什么了吗?不清楚。大概是那些帮派之间又摩擦了,隔三差五就这样,已经不是新鲜事。
  只有任哥出来抽根烟时看到了阿胜,见着他又负伤的样子,没说话,只是轻微地点点头。
  所以阿胜的职业很重要,也很高尚。
  他是在做面子的事,而面子是维护地位与阶级的关键因素之一。
  任哥的牺牲也很重要,若不是洪爷一句“我不管”,红姐也不会仅仅带着这么点人来撒气,而是非得掀起两边的斗争,直到打得你死我活为止。
  阿胜坐在警署附近的小商铺里吃着盒饭,透过玻璃窗看外面的街景。
  他觉得现在的蝴蝶城还是好的,虽然他时不时就要受点小伤,但大概等到晚上,他的伤又能痊愈。


第11章 
  晚上阿胜收工回去之后,想要小宁帮他处理一下的,但谁知道小宁又不在家,也不懂跑哪鬼混去了,不得已阿胜只有自己动手,淋了一层酒精,痛得他龇牙咧嘴。
  好不容易处理完了,正瘫在沙发抽烟休息时,任哥打了个电话给他,说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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