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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乍暖还寒-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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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胜在喝第七瓶的时候,他打电话给了美芽。
  他说我和坤总谈完了,你要不要来,还是在电话里说。
  美芽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说胜哥,讲吧,我旁边没人,坤总怎么决定。
  阿胜打了个酒嗝,道——两个片区我们一口也不让,外来帮要敢过界,就跟他干到底,管他是火烛还是鞭炮。
  美芽应了一声,似乎猜到了什么,隔了片刻,又犹犹豫豫地问——“胜哥,这……真的是坤总的意思?”
  “不,这是我的意思,”阿胜也不避讳,直接对美芽坦白——“所以你自己决定,你跟坤总还是跟我。”


第47章 
  美芽当然跟阿胜,即便知道这绝对不会是坤总的旨意,她也只能跟阿胜。
  那么多年走过来,她看得到阿胜才是得到兄弟们拥戴的那个,而坤总不过是背后的金主和靠山。
  早些年和阿胜的想法不同,阿胜也没有忤逆的资本,可随着阿胜成长和壮大,坤总开始控制不住他了。
  阿胜让美芽查葱花,这一回要彻彻底底地查。他本来就觉得葱花不对劲,只是任哥不知为何不动作,硬是纵容着他。或许是想用葱花牵制阿胜,又或许是真抓不到葱花的证据——无论哪一种,阿胜都不在乎。
  葱花不是盟友,即便没有罪,让他跟着阿胜一起反坤总是不可能的。
  葱花胆小又势利,但他也很谨慎。
  他深知和阿胜比起来,其分量在坤总眼中略逊阿胜一筹,若是坤总把两个人都抓住,到时候要杀鸡儆猴,那杀的肯定也是葱花自己。
  所以现在葱花很安分,安分到连自己旗下的鸡铺都不去了,听闻阿胜出来并见了一面后,每天就窝在家里陪陪老婆,陪陪孩子。
  两个月来阿胜约了他很多回,但基本上每一次他都以孩子为借口推掉。
  到了第四次,阿胜不允许他推了,他说我就在你楼下,如果你不在家,那我就上楼等你回来。
  葱花开了门。
  葱花住在一个漂亮的住宅小区里,阿胜是第一次来。看得出葱花始料未及,孩子都还没来得及送走。
  他的孩子刚刚七岁,正是入学的年龄。葱花让孩子到书房里去玩,把书房门一关,又赶忙给阿胜倒了杯水。桌面上有吃了一半的哈密瓜,刀子还搁在侧旁。
  两个人坐定下来后,葱花仍然很紧张。他了解阿胜是什么人,也明白阿胜直接找到家门口是什么企图。他的双手握在一起,时不时还无措地搓一搓。
  可阿胜也不说话,就等着葱花先开口。
  葱花说,胜哥,别在我家行吗?让孩子听到看到不好,等会我老婆回来了,也不知怎么交代。
  “交代什么?”阿胜把纸杯放下,扫了一眼厅堂。厅堂敞亮,落地窗挂着的帘子也像是刚刚换上去的,随着微风吹拂,还能散发一点点洗衣液的芬芳,“你以为我来是要搞死你全家?”
  “不是不是,”葱花赶紧解释,他为难地纠结了一会,语重心长地道——“阿胜,我知道你在打什么算盘。但你要知道,我不是你。要是坤总怒了,他可能饶你一命,但他绝对不会饶了我啊。”
  阿胜听罢点点头,又让葱花给他加了点水,再喝了两口。
  他瞥了一眼走廊,走廊很深,书房在尽头,孩子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但孩子父亲的额头已经全是汗水。
  阿胜站起来,走到落地窗边。从窗口看出去,可以看到楼下车水马龙。
  在他第一次于高处眺望时,楼底的马路没有那么拥挤,漂亮到可以反光的轿车也没有那么多。没有那么繁荣错杂的高楼大厦,也没有隔不了几十米就设立的一个红绿灯。
  那时候的蝴蝶城是混乱的,不是帮派势力不兴起,而是没有龙头,无人管辖。到处都是打砸抢,走在路上还不敢拿着电话打,就怕说不了两句就有人一把抢走,甚至连带着胳膊带包都掳了去。
  到了晚上十二点,女孩子也不敢单独行动。那些面包车就停在你看不见的拐角,不知什么时候会刷拉一下冲过来,直接把人往车上拽。
  他看得到到处都是醉酒的流浪汉,看得到艾滋病的发病率在全国居高不下,看得到沿着主干道开设的诊所里每天都会帮人取着弹片,偶尔还会招待一两个衣着光鲜的,凑到他们耳边说——有,可以换,如果你要,我们帮你插队。
  可现在阿胜看到了什么,看到了一派繁荣和整洁。
  自金爷上位到洪爷交替,再到洪爷规范四大辖区,小城收罗周边变成大城,他们便把所有污秽的东西移到暗处,订立条约,按章收费,还给普通居民一个平安舒适的蝴蝶城,也给所有帮派的兄弟一口饭吃。
  这个城是阿胜看着它改变的,是他跟着兄弟们一天一天打下来的,而今要他对那些蚕食着胜利果实的蛀虫熟视无睹,甚至让所有为建立当下秩序的兄弟回家——不可能,即便阿胜会被砍死在街头,他也绝对不会把这里拱手让出去。
  “你搞死熊猫的时候,你就已经背叛坤总了,不是现在才背叛的,”阿胜转过身来,面无表情地望着葱花,“你是鬼啊,葱花,你说吧,你当初收了洪爷多少钱。”
  这话一出,葱花脸色骤变。
  他马上想抽过扎在哈密瓜上的水果刀,但阿胜比他更快一步,拔出枪指着他,点了点枪口,示意他把刀放下。
  “好好说话,”阿胜说,“我再决定你跟不跟洪爷一起死。”


第48章 
  葱花说了,他必须得说。
  他那么怕死,身后还跟着他的孩子,他不说就是让全家没命,让等会回来的老婆也没命。
  他说他不是故意的,那时候洪爷找上他,他也没料到会这样。他们拿自己的孩子做要挟,他怎么可能不妥协。
  钱有,多少有一点,但没想过伤害坤总,毕竟熊猫死了,只不过让坤总稍微缓一缓崛起的进程,他没有想过真正把蓝莲帮搞坏。
  洪爷不想让蓝莲帮起来的心思,和不想让外来帮起来是一样的。只不过不打笑脸人,坤总一直进贡,让洪爷找不到打压的理由,但偏偏坤总在警局往上爬又是谁都看到的——“洪爷怕他爬得太快,真让我们蓝莲帮呼风唤雨,回头来不是整他还能整谁。”
  “所以你牺牲掉熊猫,”阿胜说,“你怎么没想过牺牲我呢?”
  “我哪敢啊!”葱花扑通一下坐回原位,苦恼地抹了一下额头的汗水,“胜哥,你势力那么大,我要真动了你,洪爷肯定不会保我,坤总也绝对不会放过我。可是你要知道,洪爷能找我在先,我若是拒绝了,他就会去找熊猫,那……那我还不是死路一条?!”
  当然不是,因为熊猫不是葱花这种见利忘义的人。
  不过阿胜真的有证据吗?没有。
  他知道葱花有问题,也知道葱花总是账目不清,偷偷吞了不少利润,但他确实没有想过葱花真会是洪爷的鬼。
  阿胜是故意唬他的,毕竟一点账目的亏空不足以让坤总严惩他,也不足以作为痛脚被阿胜抓住,不过这样的刺探却得到意料之外的回应,招供出了让阿胜惊讶却又释然的证词。
  阿胜没有让他死在孩子面前,他让他跟自己走,走到小区外后,在一条巷子里结果了他。
  如果葱花没有害死熊猫,或许阿胜还会想着把他逼退再饶他一命,软硬兼施,威逼利诱,葱花便会知趣地离开。毕竟葱花还是有点小聪明的,不然也不会把小小的地盘榨出那么多的油水。
  可如果他真的是叛徒,那就没有这种必要了。阿胜给得起的钱,坤总也给得起,火炮也给得起。与其放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变脸的鬼活着,还不如直接弃掉。
  阿胜从巷子离开,通知美芽过来善后。
  他绕了几条巷子,又抽了一根烟。
  他的手上还沾着一点鲜血,那是让葱花背对自己跪下并开枪时溅上的。
  他在衣服的里衬里擦了擦,掏出手机看了一眼。
  这两个月以来他们和火炮的人交手三次,死了五个人,伤了十几个。火炮的外来帮毕竟比他们能干架,阿胜也早已让兄弟们做好应对一帮狂暴之徒的准备。
  所以几次交火看似两败俱伤,但好歹阿胜守住了自己的片区。
  任哥也很小心,两个月来没给过他一个电话,而是撇清界限,站在云端远远地看着自己和手底的兄弟行动。
  但阿胜知道,葱花一死,任哥则必然要见他,要质问他,责罚他,问他为什么不问过自己的意思,还要试着让阿胜休息一阵,让石头接替阿胜的行动。
  不过阿胜无所谓,他确实需要见任哥一面。他早就做好了应对的准备,而他知道这一次,他将更彻底地忤逆任哥的旨意。


第49章 
  当然,阿胜以为任哥距离自己越来越远,和那个女孩交好就意味着任哥又一次把目光放在了别人身上。任哥是站在高处的人,人往高处走,是必然的结果。
  也正是因为这段日子两人鲜少有交集,所以阿胜根本不知道,他所幻想的一切,其实于现实中根本没有出现。
  任哥确实在和那个女孩约会,他也看到阿胜的所作所为,他知道阿胜对自己的转型提议不服气,也明白葱花的死绝对不是被其他帮派的人仇杀那么简单。
  他需要见阿胜,要等一个机会,将一切说清楚。
  可偏偏那段日子女孩和自己的接触越来越频繁,为了避免自己的领导和女孩起疑,他一直没有办法脱身。
  不过这样的情况直到女孩真的把他邀到公寓的那一天,彻底地改变了。
  那天任哥陪那个女孩喝了很多酒,又顺着街道一路走。
  他把女孩送回了公寓,女孩也邀请他上去坐一会。
  他去了,他知道这是发生某些事情的好机会,可当女孩真的把外衣脱掉,解开线衣的纽扣,再慢慢地朝他靠近,让香水味蹿入他的鼻腔,并把他的头脑弄得晕晕乎乎时,他眼前看到的并不是女孩的脸。
  不是说那个女孩不好,好,很好。干净,整洁,有礼貌,有修养。
  如果换做十年前,她就是任哥求而不得的女神。
  可现在她的双手搂着自己的肩膀,那沉甸甸却瘦骨嶙峋的胳膊若有似无地触碰着自己的面骨,任哥却推开了。
  任哥说,这是不是太快了,我们才认识两个月。
  女孩说,快吗?对不起,我没有想到会吓到你。
  任哥很有风度,他说你并没有吓到我,我很想,可是我不能这样。你爸爸会怎么想,我怕我付不起这个责任。
  任哥落荒而逃。
  他仍然得了一个君子的好名声——这是他后来知道的——可那一天晚上他从女孩的家里出来后,整个人都混乱不堪。
  他不想承认自己想到了什么,可那一刻他渴望的不是握住那一双挺拔的胸部,不是听着女孩温软的呻吟,不是渴望那个人如倦鸟一样躺在他的肩头,任他予取予求。
  他看到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在洪爷操他的时候,在他酒醉梦醒的时候,在所有意识减弱,潜意识却蓦地浮出脑海的时候,出现过无数次。
  那是一个没有面容的男人,可他却能闻到男人身上的味道。在梦里他亲吻过那个男人的脖颈,也任由自己被对方用力地抱住。
  他回应着男人的热情,忍着疼痛让对方进入自己的身体。
  他浑浑噩噩地在街上走着,意识到自己喝得太多了。
  所以他打了一个电话,那是他三个月都没能打过,而今天却终于可以拨通的专属司机的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可以信任的声音,问他在哪里,然后告诉他,等着,他现在就叫人过去。
  任哥挂断电话,顺着街道往回看。
  他不是同性恋,到这一刻他都不承认自己是同性恋。可他知道他会醉倒,而醉倒之后发生什么,他不想猜测。
  阿胜没有来,阿胜自己也喝多了,怕查车,也怕出事。所以兄弟把任哥扛上车时,他过了二十分钟才见到阿胜的面。
  阿胜把他抱住,再把他带进房间里。
  他说任哥,要不要洗澡。
  任哥没有说话。
  阿胜揉揉眼睛,又问,任哥,要不你把衣服脱掉。
  任哥点了点头。
  于是阿胜开始解他的纽扣,一颗一颗,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给柴火多添了一瓢油。
  所以到底是谁先开始的,没有人知道。
  任哥只记得梦中他再次被那个人抱住,那个人亲吻他,抚摸他,狠狠地压在他身上就像一座山。
  可他却没有感觉到威胁。
  他感觉到深深的安全感,于是便在安全感中沉沉地睡去。


第50章 
  第二天醒来时,他并没有见到阿胜。
  他是一个人在自己的家中醒来的,而听兄弟们说,前一天阿胜并没有来,兄弟们把任哥送回家后,他们也撤了。
  任哥看自己的衣服,确实,没有洗澡,没有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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