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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玻璃鱼缸-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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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宁对这些都不关心。因为自打《爱你长久》杀青后,他还未能与莱西说一句再见。
  莱西爱慕邵飞舟,慕宁便感觉自己爱高朗。莱西在自我认知的过程中拼命挣扎,慕宁也如此。莱西如何,他就如何。他无法将莱西与自己分开来,甚至他都没有意识到自己仍处于戏中。
  这是苏长清一直保护着他的那条界限,也就是在去年,被顾启明亲手打破的。
  朱砂感觉得出慕宁的不同,很是担忧地与庄尧说起。后者只是笑了笑,“都会过去的。”
  说完这话的第二日,慕宁的英联邦与申根签证便派发了下来。
  还在拍摄时,慕宁有一日做梦,梦见他在一号公路上狂奔。风沙大得他迈不开腿,可他一直在往前跑着。过几日与庄尧说起这个梦,男人沉吟半晌,道:“放个假吧。”
  于是五月起,慕宁与庄尧便从英国入境,开始周游欧洲。
  第一站定在德国。慕宁想要从西班牙葡萄牙开始,但庄尧说去先去德国,他有些事情要处理。直到他们在柏林街边的咖啡馆里陆陆续续见到第四批电影人时,慕宁才意识到:“你在给《爱你长久》找渠道?”
  “时间上来说,柏林最合适。”庄尧说完,戏谑道:“现在的脑子怎么没有从前好使了?”
  慕宁微一勾唇:“拍戏拍傻了呗。”
  在家乡,他的电影甚至无法通过审核,更不要说拿到龙标了。
  慕宁又想起一事,问:“没过审就往海外送奖,那未来这几年,郭成伟恐怕不能再拍什么电影了吧。”
  “这是他自己的意思。”庄尧回答。
  柏林温暖的五月日光落在雕花铁桌上,鸽子不怕人,常常从人的眼前蓦地飞窜过去。柏林是一座曾被战争分裂的城市,西柏林经济更发达,因此轻快些。而东柏林则是完全不同的厚重感,是前苏联所遗留的,浓墨重彩的铁锈味道。
  接下来的日子,庄尧带着慕宁逛了许多博物馆。他们也去了大名鼎鼎的柏林墙,在世纪之吻的涂鸦下,庄尧的手松松地揽着慕宁的肩膀,相机交到旁人手上,有人拎着啤酒瓶路过,大声起哄道:“Küss ihn! Küss ihn!”
  慕宁听不懂,庄尧的德语熟练,会意一笑。此时倒是真的很想亲吻慕宁,但他知道慕宁的心门仍然紧紧闭锁着,因此他还在等。庄尧只向那人报以微笑,仍以朋友的姿态与慕宁并肩,留下了他们在德国的唯一一张合影。
  柏林是艺术家们的殿堂,这里广纳万事万物,任何人都可以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同样,因为这里的性与爱都太自由,同样有无数人在此迷失。
  柏林可以说拥有着全欧洲最狂野与疯癫的夜晚。是日夜里,庄尧与慕宁来到柏林的一间夜店。凌晨未过,门前已排起长队。
  慕宁以前没来过这种地方,庄尧不允许。
  此时,他抬头看向面前耸立的建筑,这是一座有着明显的冷战时期风格的庞然大物,由一间混凝土高柱搭建而成的废旧工厂所改造。方方正正的窗子嵌在墙壁之上,暗沉着,轰隆的音响声透过水泥瓦墙朦胧传来,猛然一阵强烈的白光从窗子里面透出来,外面的人群也随着光线一波接一波地蠢动着。
  门前蜿蜒排着长队,奇装异服的人们不计其数。
  庄尧穿着简单的短袖与皮夹克外套,烟头在手里明明灭灭。
  “四十岁了,你还蹦得动吗?”慕宁揶揄道。
  庄尧轻蔑一笑,凑到他耳边,带着烟草味道,吐出一句:“我第一次来这儿的时候,你恐怕还在念小学。”
  “老古董,”慕宁伸手抢过庄尧手里的烟,叼在自己嘴里:“一会儿让我蹦给你看看。”
  庄尧似笑非笑:“哦?那我可拭目以待了。”
  这间夜店没有邀请函,也没有预定一说,进不进得去全靠Doorman眼缘。那凶神恶煞的络腮胡子少说也有三四十岁了,肱二头肌发达得好像能把慕宁拎起来扔到西伯利亚去。他抱着花臂守在唯一入口,弄得慕宁都紧张了起来。
  “进不去怎么办?”
  庄尧倒是轻松得很,只道:“放心。”
  又过了十几分钟,终于轮到慕宁与庄尧,慕宁正紧张得手都不知放在哪好,却见那络腮胡子望着庄尧眼眸一亮,嘴里迸出几句根本听不懂的德文鸟语,与庄尧热烈地拥抱在了一起。
  两人说了几句,络腮胡子颇有一种老乡见老乡的感觉,握着庄尧的手不放开,说两句就要来个拥抱,热切得紧。慕宁心想庄尧以前不会跟这络腮胡子有点儿什么吧……画面感登时浮现在脑海,慕宁连忙甩了甩头。
  两人又说了句话,络腮胡子才将视线投向慕宁。他说了一句德语,慕宁指指耳朵,示意自己听不懂,络腮胡又换成蹩脚英语,道:“Such a pretty boy!”
  这次慕宁听懂了,他笑道:“Yeah; I know that。”
  络腮胡哈哈大笑,庄尧回头向他伸出手,道:“走吧,抓紧我。”
  慕宁真低估了庄尧年轻时候的疯狂程度,这间夜店里有数层,每层都有一个舞池,吧台四下散落,若是想要酒,手边随时会有。舞池周围,则是无数个开敞着门不开灯的小房间。
  人群中里充满了性、酒精与药的味道。
  慕宁到底是个乖宝宝,他连忙握紧了庄尧的手,凑近了些,生怕在人群里丢了方向。
  庄尧感觉得到,因此也牢牢握住慕宁的手,他们十指紧扣,这是最不容易被分开的手势。
  慕宁站在舞池中央,男人宽厚的手掌牵着他,他便出神地凝视着那背影。在这里,慕宁得以窥见到,在认识庄尧之前,这个男人那些放纵享乐,声色犬马的生活一角。
  或许他也同自己一样,在普世价值观的议论中,在家庭、社会的压力中,怀疑过自我,也胆怯地逃避过。他们身份不同,社会地位不同,来自不同的城市,有着截然不同的经历。但撇开那些外界加诸于他们的定义,深于他们骨髓和血液中的反骨,其实是相同的。
  他们是真正的同类。
  在这里,音乐也让人们忘记一切。
  那天夜里,慕宁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一杯又一杯的酒下肚,他一时大意,松开了庄尧的手,在舞池里如失重般来回漂浮,脑子仿佛已经被甩到了外太空。
  他只记得灯光闪烁,眸光迷蒙,肉体与热汗在来回摩擦和碰撞。
  有人吻他,不是庄尧,他辩得出庄尧身上那股一成不变的琥珀香气。
  耳边德语、法语、英语……还有无数种他从没听过的语言来往交汇。他喝得太多了,感觉有人脱掉了他的上衣,舌头滑进他的口腔里,温热濡湿的气息靠近耳后,甚至有手在抚摸他的臀部,并试图往里去。
  但那都很陌生,不是他想要的那个人。
  慕宁全身抗拒,转头踉踉跄跄往亮光的地方奔去。
  庄尧的声音传来,忽远忽近。慕宁一头撞进那坚实而熟悉的怀抱里。
  “你去哪儿了!”男人的声音焦急,透过震耳欲聋的音响声,如实传入他耳膜里。
  慕宁从男人的怀抱里挣脱出来,男人英俊而担忧的脸庞分做了好几道重影。他双手捧起男人的脸,踮起脚尖,吻了上去。
  男人明显愣住,隔了好几秒才开始回应。
  慕宁在唇舌交缠中吻得忘情,这是他所熟悉的,过去十年间他午夜梦回的每刻,心中奢求渴望的,求而不得的那个人。
  慕宁的身体紧紧贴着对方,腰肢不自觉地扭动,他们粘连着又短暂地分离开时,慕宁只听见自己呢喃着重复道:“我想要你……庄尧,我想要你……”
  第二日,慕宁在酒店松软的大床里醒转。这些天他与庄尧同住在套房,但是一直分床睡着。庄尧很绅士,从不逾矩。但慕宁发现今天不一样了。
  他的耳边有男人沉重平稳的呼吸声,男人的手臂环着他的腰际。
  他也赤身裸体,什么都没穿。
  慕宁动了动身体。庄尧低沉沙哑的嗓音在耳边响起:“醒了?”
  “我们怎么回来的?”慕宁问。
  庄尧还有点儿困,环着慕宁的手臂紧了紧,道:“我朋友送回来的。”
  慕宁背靠着庄尧的胸膛,感觉得到他强有力的心跳。
  庄尧醒转了几秒,支起胳膊,俯身要去吻他。
  慕宁躲开了。
  庄尧神色一滞,僵在原处。
  慕宁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局促地说:“我好像喝太多,什么都不记得了。”
  庄尧不可置信地问:“你不记得了?”
  慕宁摇了摇头。
  “你昨天恐怕喝了几吨酒吧——我一回头你就不见人影了。我满世界找你,生怕你被什么人给喂了药。在二楼找到你的时候,你正被个爱尔兰小白脸抱在怀里占便宜呢。”庄尧试图让慕宁回忆起来昨夜的事情。
  “这个好像有点儿印象……”慕宁喃喃道。
  “然后?”庄尧急切地问:“然后呢?”
  “然后就忘了。”慕宁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往胸口扯了扯被子,小心翼翼问:“我们睡了?”
  庄尧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好不精彩。
  慕宁见他不说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都醉成那样了,要不,要不就算了。”
  “算了?”庄尧听见这个答案,简直七窍生烟。敢情昨日夜里他们被翻红浪,翻云覆雨的,一句算了就能翻了篇了。
  庄尧脸色铁青,起身穿衣服,拿起钱包就要往外走。
  慕宁问:“你去哪?”
  庄尧头也没回,慕宁以为他要撂什么狠话,谁知他只气冲冲地说:“……哪儿也不去!我下楼抽根烟。”
  待庄尧走了,慕宁才起床穿衣服。
  他穿着浴袍,走向洗手间。请客房服务替他送了一把剪刀上来。
  片刻后,慕宁对着镜子,望着镜子里姣好而苍白的脸庞,一刀剪断了属于莱西的长发。
  慕宁对庄尧撒谎了。
  其实他什么都记得。他记得在昏暗的房间里,庄尧的呼吸夺去他的呼吸,记得庄尧的手抚过他的每一寸肌肤时久违的战栗,也记得他们的身体交叠在一起,快感击打过脊柱,自己的浑身颤抖的感觉。
  那一刻,他真正与莱西告别,找回了自己的灵魂。在拥有庄尧的一瞬间,从前到如今,总是会让他感到无比的快乐。
  但作为慕宁,第二天早上醒来,在切断理智的酒精蒸发后——他还不能,也不敢记得。
  作者有话说:夜店原型:Berghain (这不是一章蹦迪指南,不是)


第七十一章 
  慕宁与庄尧在欧洲玩到八月,才回到英国。
  英国右方驾驶,伦敦的路窄而繁杂,庄尧考虑到慕宁不会开车,于是住在了考文特花园的地铁站附近。联排公寓,房间都不大,室内装潢也比较简洁。家里有位菲裔阿姨,不知是不是这里终日闲置,今天终于有了些人气,阿姨显得很热情,围着慕宁和庄尧忙前忙后。
  三个月的时间,两人几乎一直在路上。虽然一路住行都是最好的,并不累,但若能在某一座城市安顿下来,也还是比停留几日便又起程要好些。
  这场漫长的旅行,于无声中修补着他们之间的裂痕。
  甚至不能说是修补,倒像是摔碎了一面镜子后,将碎片拾起,熔了,然后再彻底重做。他们偶尔在异国他乡的酒吧和夜店里一醉方休,第二日必定在同一张床上赤身裸体地相拥醒来。
  但醒来之后,就又都默契地不提起夜里的事。
  他们心里清楚,这样的相处方式不会永远保持。但拥抱彼此时的快乐与满足,谁也不愿意先破坏。他们好像都在等。等一个彻底敞开心扉,可以交谈的契机。
  九月的某一日,庄尧出门与老同学聚会,慕宁一个人在伦敦闲逛。经过花园时看到一只瘦骨嶙峋的猫,脏兮兮的,细长的瞳孔透露着警惕。背上是很普通的橘黄色花纹,唯独一只爪子是白色的。慕宁看了一会儿,从兜里掏出刚买的鸡肉三明治,指尖夹出一片鸡肉,扔到了猫咪不远处的草坪上。
  橘猫试探片刻,去闻了闻,而后狼吞虎咽了起来。
  慕宁也蹲在路边,兴致勃勃地观察着。
  庄尧开车来接时,慕宁与那只猫已经混熟了。他打着双闪下了车,走过去问:“哪来的猫?”
  “它老是盯着我,”慕宁回头对庄尧说:“我给他喂了点儿吃的,现在好像碰瓷儿呢,不让我走了。”
  庄尧失笑:“那怎么,带回家?”
  慕宁的眼睛倏然亮了起来:“可以吗?”
  “当然可以。”
  是一只母猫,庄尧说叫Bella,慕宁要叫Izzy。
  庄尧觉得Izzy是个太美式的名字,慕宁却很坚持。两个人僵持不下,将猫带去宠物医院洗澡打疫苗体检时,一个叫Bella;一个喊Izzy,弄得护士满脸问号。
  又过几日,庄尧回家时带来一条项圈,圈上挂着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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