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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切割磁感线-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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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一想,他还曾经和这个人上过床?还一再允许他做“上面”的那一个?
  他甚至无数次主动配合过他,就为了看他爽的神情?
  一个人本身的价值降低,他所有快乐不快乐的珍贵程度都随之一落千丈。沈俊彬一想起来就咬牙切齿地反胃——早知道这人吃硬不吃软,他还主动和他谈什么送车?
  或许他连动手都不用动,恐吓几句,盛骁腿就软了!
  反胃足足反到后半夜,沈俊彬一看表,猛然一惊,才是真的愤怒了:他发现自己居然在繁忙的接待期中把宝贵的休息时间浪费在这样一个家伙身上?
  他气得差点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开了瓶红酒一口喝了大半。
  然而红酒里的酒精含量着实有限,没能让他一醉累月轻王侯,也没能让他大梦一场任平生。
  天将破晓,万籁俱寂,他睁着通红的双眼,茫然地想:盛骁可能已经死了。
  他记忆里的盛骁带着一点儿独属于青春的生涩和干净的书卷气,满脸一窍不通地认真对着课件照葫芦画瓢,与生俱来的气质拯救了他并不标准的动作,使他依旧无比优雅,其赏心悦目程度远超课件里的示范。
  而现在,在明泉国际会议中心左右逢源的这个人,不过是借了盛骁壳子的野路游魂,仅仅继承了原主人的一小部分记忆而已。它不知道别人需要鞠躬道的歉,盛骁歉意地笑一笑就能令人们冰释前嫌,它怎么能用最平凡的标准来使用这具身体?
  沈俊彬的心沉了下去——人死都死了,他还能怎么样呢。
  手里捏着白条也找不到那人要账了,前尘往事、仇怨亏欠全都不得不随之一笔勾销。
  抱着追思的心情清理关乎此人的旧账,拨开覆盖其上经年累月层层累积乃至已经厚重得粘稠不辨原貌的情绪,打开匣子的那一刻……
  他终于能平静地承认:其实,这些年来,他常常怀念那个一眼就让他怦然心动的大男孩。
  “回忆”究竟算不算一项爱好?
  沈俊彬想:算,就像有人喜欢无数次看同一部电影,同一本书,去同一个地方,走同一条路。
  一样的。
  当年的盛骁对业务可能只熟悉十分之一二,手拿散装的课件材料小声地背着各种突发事件处理原则,努力追赶培训班的进度。全店各岗的标准程序加起来有几千条,看得出盛骁被揠苗助长揠得很痛苦,令旁观者听得也很痛苦。
  偶尔盛骁忘了词,会因为他在旁边而不好意思地回头一笑。
  他又觉得揠苗助长也很有趣了。
  那时他躺在盛骁隔壁的床上,心里漫无边际地想:哪来这么多的原则?这个世界如果真有什么事称得上“原则”,那么所有人都应当为自己的热爱服务。热爱的对象是一个人也好,是一件事也好,人们从小被教育寸阴是竞,如果宝贵的时光不消耗在心之所向的热情上,那不是将金银元宝扔到无尽之海么。
  倘若世上所有人都能心无旁骛地遵循这个原则,那么大概会有不计其数的人愿意为盛骁服务。
  而他,他进了这间屋,看了盛骁一眼,多半跑不了了,命中注定要献上自己那一份。
  念书的盛骁没能听见他脑内的胡说八道,只是甩了甩头,像是想换个脑子,依旧在跟课件较劲。
  他又想: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有这样的同事,真好。
  他不出声了,希望盛骁能一口吃成个胖子,把纸上的条条框框全背下来,毕竟一个人在某个行业掌握的经验知识越多,就越不容易跳槽。
  他始终没有把以上的想法说出口,起先是怕吓到了对方,后来两人足够亲密了,他又没来得及说出口……就没有后来了。
  直到现在——原来人真的可以忘了曾经的自己,蜕变成“更好”的人。
  一个对酒店业务一窍不通的学员,如今甘心折腰,侍奉起难缠的客人来得心应手。
  可这个所谓“更好”的人连曾经的自己都能忘,又凭什么记住曾经的别人呢。
  岁月的长河……十几二十岁时的长河才叫河,到了现在,他眼前的岁月长河已经堆满了硌人的瓦砾、碎石,更多的是理想和幻想的尸体分解成的淤泥。
  再也不复从前那般奔腾。
  他记忆中曾经闪光耀眼的琉璃瓦一片片脱落,城堡越来越斑驳。
  面前这个“盛骁”,把好好的身体活得说折就折了,它不知道这个人不仅仅是它套在身上的壳子,还承载着他的执念么?
  沈俊彬无理取闹地想:它就是个凶手,它怎么能不看护好这个人,怎么能让他在别人面前低三下四呢?它为什么不选择更体面的方式解决问题?为什么不好好对盛骁?
  他梗着脖子,下丨身顶在盛骁大腿上,恨不得变成一把刀捅过去。
  “我没跪,我那是‘蹲’,”盛骁压低了声音解释,“只不过情况特殊,我蹲得比较低,看起来好像膝盖着地了而已。否则我怎么清理客人鞋面上的菜汤?我不擦干净、看清楚,我等着他讹我啊?”
  沈俊彬冷冷地抽了抽嘴角:“蹲?”
  强词夺理,这个冒牌货还在往自己魂上贴金。
  昨晚的那一瞬间,不光周围的服务员,就连寻衅滋事的男人脸色也变了一变,咽了一口吐沫。
  绝对不是他一个人观察角度的问题。
  “你在员工培训期间没学过在客人面前蹲下捡东西的标准姿势么?”盛骁被枪抵着依旧临危不惧,大义凛然道,“你忘了的话,我可以重新教你。”
  “好啊。”沈俊彬恶劣地笑了,手指一划拉,将淋浴架上的香皂盒和香皂一起划到了地上,“你东西掉了。”
  盛骁:“……不是,等等,我说的不是现在。”
  他后知后觉地想拍大腿,自己怎么会这么不合时宜地提出这种技术援助?!
  沈俊彬挑衅地看着他:“去捡嘛,我看看你怎么捡的。”
  盛骁:“……”
  淋浴室随时会进来人,这小子未免也太任性了,不依不饶的凶器上如图穷匕见一般赫然露出“无法善了”的意思。
  花洒的水流这么大,怎么没把他的执着浇熄?
  沈俊彬有意无意地顶着他,搞得他也心烦意乱。
  “沈总啊。”盛骁将手掌覆在沈俊彬的手上,力道温柔地试着推了推,没能把他的手从自己肩上推下去。
  他索性就着那只手暧昧地捏了捏,顺着手腕摸到了对方的手臂上:“别闹了。赵主管刚才打电话给我,客人的衣服洗好了,叫我去取。我订了车票,这就得去送了。”
  “你去?”沈俊彬一脸震惊,收了手,“你真的去送?你才傻了吧?”
  虽然不该对客人猜疑,但是昨天那几位看神色就不像善人。要不是名列省能源局的宴请名单,沈俊彬绝对相信那是对手酒店派来挑事的。
  “当然啦。”盛骁抓紧时间捡了香皂盒,收拾了洗浴用品,用手背像抹眼泪似的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抽抽鼻子,眨眨眼问,“你有空吗?有空送送我。”


第31章 
  员工通道出口停了一辆跑车; 驾驶座上的年轻人对着后视镜好一阵捯饬自己,可惜苦于没有趁手的工具,怎么弄都不满意。
  盛骁提了一大一小两个礼盒拉开车门:“沈总; 麻烦你了。咱能走了吗?”
  小盒子里装的是洗衣房主管精心熨烫包好的西裤; 用了三层雪梨纸隔开防潮,内外包装均系了丝带。另一个硕大的礼盒里放的是一床蚕丝被。
  蚕丝是当地的特产之一; 市面上百花齐放,质地良莠不齐; 但这个品牌只走顶级路线; 普通的商场见不到踪迹; 仅在少数高档的精品店内出售。这床蚕丝被在明泉商品部的架上对外售价为3688元,找销售部以内部合约价拿也要2800。
  沈俊彬盯着那个大的盒子问:“这是你买的?”
  盛骁拎着礼盒无辜地摊摊手:“是啊,不买人家也不让我白拿吧?”
  沈俊彬的郁火无处发泄; 一下涌上来:“我问了,不是服务员撞了他们,是他们主动去撞撤餐具的服务员。那几人就是找茬的,你还买这个?”
  他刚刚在浴室把自己弄了一身水,吹干头发后想打理又不愿被盛骁津津有味地盯着; 再加上更衣室确实是个人多眼杂的地方不便久留。现在他头发正蓬松得和他本人一样暴躁:“退了。我车上有自助餐券; 给你几张; 他爱来就让他来吃。”
  “我知道。可人家都走了; 你再送自助餐券; 你怎么不直接送个历城地图呢?”盛骁笑道,“有句老话叫‘宁让钱; 不让言’,万一能源局的领导想起这事,给他们打电话,到时他不说咱们一个‘好’,那我不是白去一趟了么?”
  这个人明明自己就是个无赖,偏偏还要引经据典。沈俊彬听了一阵恶寒,头皮发麻,不光忘了刚才想骂什么,连脑门儿上的火气都被吓跑了。
  他甩甩头:“上车上车,走吧。”
  车站在城市的另一端,沈俊彬这会儿倒是很认路了。他根本不用盛骁开口指点,方向盘一打,流畅地上了外环高速,仿佛当初那个找不到疾控中心的人与他无关。
  车里飘着若有似无的香气,很淡,又有点甜,像是桔子的味道,和沈俊彬身上的一样。盛骁一闻就来了精神,悄无声息地吸着鼻子到处瞄了一会儿,苦于没有透视眼,始终猜不出它的源头藏在哪个暗格里。
  “你以前也这样吗?”走了一段,沈俊彬打破沉默开口问,“都像你这么做,餐厅经理就不用干别的了。”
  盛骁想听听求和反对派的高见,好奇地问:“您遇到这种事怎么处理?”
  “极少数的情况,是管理公司雇第三方来检查突发事件处理的,这种我一般很快就能看出来,和对待普通客人一样,按照标准程序足以应付。”沈俊彬道,“但有的人才不管你处理标准是什么,就是看准了酒店店大,觉得我们损不起名声,所以挑人多的时候来找事。可能是想减免房费、餐费,也可能是想要代金券,甚至娱乐室的游戏币,他们虽然比较愿意进入谈判阶段,但会刻意不离开餐厅,就在原地跟你讨价还价。还有一种……”
  路况畅通无阻,沈俊彬的表情却不太友善,蹙着眉头紧抿着唇,像被堵车堵了十里地似的。
  盛骁怕他不把话都说出来再把自己憋着了,问:“还有一种是什么?”
  “还有一种就是人渣。”沈俊彬恨声道,“喝点酒不知道自己姓什么,故意撞一下、摸一把,调戏服务员,以为给他端了盘子就低他一等、欠他什么了。我宁可报警,也绝对不让这种人在我眼皮底下占便宜。吃顿饭都能吃出花来,出了这个门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富不过三代。”
  盛骁感觉眼前浮现出了一幅骂人的新篇章,沈总监用简短文明的词汇就把人家还未萌芽的第四代给骂进去了。
  不过他这么大的戾气是怎么通过心理测试的?这真不是专门来拆场子的吗?
  盛骁道:“消消气,别跟他们一般见识。你看咱们沈总就不一样,你家富好几代了吧?”
  两人原本你一句我一句地交谈着,说到这儿,沈俊彬突然卡壳儿一般顿了顿。
  他不太自然地清了清嗓子,像是漫不经心地反问道:“你经常打听别人家里?”
  问人家家里几口人,宅边几亩地,要么是极亲密的关系,要么是准备发展极亲密的关系,在心里先备个案。盛骁的英语够不上四级的边,察言观色却是专八水平,轻易听出了沈俊彬想问的那个意思。
  他存心道:“对,我经常问的,我就喜欢打听别人家里。”
  沈俊彬鄙夷地扫了他一眼,一脸的无可奉告。
  人在年幼时期的审美多是大众化的,喜欢姹紫嫣红,光鲜靓丽,想拥有一整片花园,尤其是花园里最漂亮的那一片花,可随着年纪渐长,人开始慢慢学会分辨哪些是堪称“喜欢”二字的,哪些是迷人眼的,最后注视其中的三两枝,甚至只选一枝,就能代表整个春天。
  选中的这一枝不光不一定是花园里开得最好的,甚至也不需要它处在本身绽放得最绚烂的时刻,可能只是恰好的一缕阳光洒在了它身上,而赏花人又碰巧瞧见了,便想多看一眼。
  与平日相比,沈俊彬现在的形象绝不是引人注目的巅峰,他的暴躁、愤怒和自我封闭的烦闷使他从梅兰竹菊的队列里愤然跃出,脱去体面的外衣,又没了仙人掌的利刺,只能变成一团会动的毛绒球,在花园石台边拿自己一下下撞墙解气。
  不知道厚厚的毛绒之下这小东西是不是已把自己撞得鼻青脸肿,涕泪横流。
  有福同享很简单,同仇敌忾却难,认认真真地生气实在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比雪中送炭还累人。
  对着镜子看自己看了二十多年,盛骁早就不在意皮相的虚幻了,远远脱离了见色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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