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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民国之文豪-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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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心里嗤笑了一声。
  总有那么一些人看不清局面,在他家老爷子手上有枪的情况下,竟然还看不上他们。
  霍英正这么想着,那几道目光已经收了回去,而接下来,所有人都对他很热情,没有丝毫怠慢。
  但他觉得挺无聊的,相比于跟这些人虚与委蛇,他更乐意待在家里和弟弟一起吃饭,再不济去见见穆琼也好。
  霍英觉得非常无聊的时候,穆琼拿着两封信,走出了家门。
  他换了一家邮局的邮筒,投出了自己的信。
  在清政府还没有建起自己的邮局的时候,就已经有洋人在他们的国家开了邮局了,五十年前,清政府有了自己的邮局之后,洋人的邮局也依然开着。
  因此,在如今的上海,不仅有政府自己的邮局,还有法、美、日、德、俄等国开设的邮局。
  当然了,再过五六年,洋人们开的被国人称为“客邮”的邮局,就会因为国内爱国青年的强烈抗议而陆续关掉。
  穆琼将信投入邮箱,然后就去买了点吃的,拎着回了家。
  他大晚上出来的理由,就是要买点吃食。
  穆琼回家的时候,朱婉婉和穆昌玉两个人正在看希望月报。
  上一期的希望月报,穆琼买了一份回家,这次也一样,而《我在百年后》这篇文章,不仅外面的人喜欢,朱婉婉和穆昌玉也喜欢,甚至爱不释手。
  穆琼买回家的吃食是芝麻大饼。
  芝麻大饼扁扁的,一个有盘子那么大,里面裹了豆沙,面皮上则撒了芝麻,吃起来很香。
  “哥,你不是不爱吃甜的吗?怎么买了这个?”穆昌玉不解地问道。
  穆琼也不想买这个,只是没看到别的能买的……“给你吃的。”
  “谢谢哥!”穆昌玉笑道,拿来一把刀子把大饼切成四片,给了穆琼一片。
  穆琼接过慢慢吃着,然后问:“《我在百年后》这部小说你们已经看完了吧?感觉怎么样?”
  “很好看,但没有哥哥你写的好。”穆昌玉道。
  朱婉婉也点头。
  穆琼:“……”
  穆琼将味道跟豆沙月饼很像的大饼塞进嘴里吃掉:“你们不用哄我,我很清楚,这个故事写的比我写的要好。”
  “哪有,他写的都是不着边际的东西,没有你写的实在。”朱婉婉道。
  “娘,你不喜欢这个故事?”穆琼问。
  “也没有……”朱婉婉道,《我在百年后》这个故事,她其实挺喜欢的。
  “这个故事写的很好,比《留学》和《求医》要好。娘,昌玉,我希望你们多看看,看里面的女人都是怎么生活的。”穆琼道:“我们已经从穆家离开了,你们应该拥有新的人生。”
  朱婉婉愣了。
  这故事里的女子,一个个都活得自由潇洒,她也能这样?
  像朱婉婉一样,看了《我在百年后》,然后羡慕百年后的女子的生活的人有不少。
  这本书描写的百年后的一切,都太过美好了。
  他们现在,真的很想主角张幸走出精神病院去外面看看,好让他们也能看到更多的东西。
  可惜的是,要等一个月,才能看到下面的内容。
  一转眼,新的一天就来到了。
  《求医》刚刚完结,《我在百年后》就紧跟着风靡上海,而今天,大众报上还会刊登楼玉宇的新作。
  楼玉宇的新作是什么,大众报一直藏着掖着,吊足了读者的胃口,但越是这样,期待的人越多。
  看过《求医》《留学》,又刚看了《我在百年后》的人,口味都被养叼了,他们这会儿,就惦记着楼玉宇的新作。
  震旦大学。
  郑维新一大早,就拿着大众报进了教室,他来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然后就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只一眼,他就看清了穆琼的新书的名字。
  “流浪记?这个故事,怕是跟《求医》一样让人难受……”郑维新有些失落,然后就仔细看了起来。
  《流浪记》写的,是一个无父无母,在外面流浪的孤儿。
  这个孤儿名叫豆豆,他一开始其实有个幸福的家,可惜遇到了土匪,父母都没了,他就开始要饭为生。
  而故事的开头,是他一路来到了上海,见到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这个故事,是穆琼看到那个死在大年夜的孩子之后写的,他写这个豆豆的时候,总是想起那个孩子。
  他想写的是流浪儿童艰难的生活,偏又希望自己笔下的豆豆能过得开心愉快过得好。
  因此,豆豆是一个个特别开朗的流浪儿童,他跟其他那些流浪的孩子都不一样,他总能在艰苦的生活里,找出不一样的乐趣来。
  穆琼是从夏天开始写的,小说的开篇天气热的很,刚到上海的豆豆被晒得难受,就摘了柳条,编了一个柳条帽子戴在自己头上,兴致勃勃地逛起上海来……
  这篇文写得非常欢快,豆豆的想法更是与众不同。
  他很饿,不得不去翻找别人扔掉的东西,从中寻找食物,但他称呼自己的这种行为为“找宝贝”。
  他晚上住在桥洞里,被蚊子叮咬,但一点不生气,反而对蚊子道:“我还饿着肚子,你们倒是先吃饱了!真羡慕你们!”
  报纸上,依旧只刊登了三千字,而这短短三千字,就已经给读者展现了一个聪明伶俐,乐观开朗的流浪儿童的生活。
  豆豆面对苦难的生活,没有丝毫抱怨,而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孩子,反而更让人心疼。
  再多的有趣的事儿,也不能掩盖这孩子一直在挨饿。
  郑维新看完一遍,又看了第二遍。
  “我昨天看了《我在百年后》,当时觉得楼玉宇的文虽好,但比不上《我在百年后》,可现在……我又觉得他写的小说更好。”郑维新的一个同学道。
  “我倒不觉得,依我看,还是《我在百年后》更胜一筹。天幸的文风用词非常特别,可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写出来的。当然,楼玉宇的文虽然比不上他的,但跟别人比,已经非常好了。”
  “这篇《流浪记》给我的感觉,跟《留学》有点像。”
  “我也这样觉得,看《留学》,我仿佛经历了江振国的人生,看《求医》,看到的却只是被撕开的残酷现实,但这《流浪记》……它又让我开始经历豆豆的人生。”
  ……
  这些人的议论,穆琼并不知道,但他要是知道,一定会告诉这些人,这是因为代入感的问题。
  《留学》是一部代入感挺强的小说,但《求医》不是,而现在这篇《流浪记》……它的代入感,兴许比《留学》还要强一点。
  这个故事,完全是从豆豆的角度去看这个世界的。
  穆琼已经写了两篇文了,拥有很多粉丝,不过他的新文到底刚开始刊登,开头又没有什么爆点,因此大家虽然看了,但没有讨论太多。
  倒是《求医》和《我在百年后》,讨论的人越来越多了。
  今天的报纸上,甚至还刊登了某位知名人士写的这两篇文的读后感,这位在自己写的文章里,将《求医》和《我在百年后》都狠狠地夸了一番,号召大家都去看。
  穆琼的生活环境其实挺封闭的,他接触的人就只有那么几个,可就算这样,他还是听到了很多夸奖,也在报纸杂志上看到了很多。
  他在现代的时候,小说写的很不错,得了不少奖项,在网上也有很多人给予正面评论,但这样被人喜欢,却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穆琼定了定心神,就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继续写起《流浪记》来。
  既然大家喜欢,那他一定要多写一点,让更多人的可以看到。
  他不能改变这个世界,但多改变一些这个世界上的人也是好的。
  穆琼这一写,就一直写到了中午。
  吃午饭的时间到了,冯小丫在外面敲响了钟声,孩子们拿着自己的碗,一窝蜂地往外跑去。
  穆琼见状,也拿着带来的菜往外走去。
  他今天带的菜是蒸熟的酱鸭,不需要加热,也就没有提前放到冯小丫那里。
  学校食堂那边,很多学生正在盛饭盛汤,见到他,他们纷纷打招呼:“穆老师好!”
  “你们好。”穆琼朝着他们笑笑,走进食堂。
  食堂里面放了桌子,学校的老师全都坐在桌边。
  最初只有穆琼和钟老师在学校里吃饭,其他老师都是去外面买饭吃的,但后来魏亭来了,跟他们一起吃,再后来盛朝辉也开始跟他们一起吃……慢慢的,所有的老师就都在学校里吃饭了。
  每个人都会带不同的菜来学校,放在一起吃,竟也能吃得非常丰盛。
  比如今天,钟老师带了两个炒青菜,穆琼带了酱鸭,盛朝辉带了油豆腐烧肉还有咸肉竹笋汤,更有别的老师带了炒鸡蛋什么的……一桌子菜看着就让人胃口大开。
  而除了这些,冯小丫还端了一碗鸡蛋咸菜汤过来,又切了半只白斩鸡。
  魏亭给她交了伙食费,而她拿了钱之后,一直很努力地想让魏亭吃好点。
  穆琼吃饭的时候,公济医院,傅蕴安也在吃饭。
  公济医院给医生提供免费的饭菜,而这些饭菜还挺丰盛的,甚至有西餐中餐两种不同的选择。
  傅蕴安和玛丽医生坐在一起,两人吃的都是中餐。
  玛丽医生是医生,同时也是传教士,而这会儿,她就跟傅蕴安谈起了她的信仰。
  傅蕴安笑着跟他说话,但并没有听到心里去。
  他刚出国的时候,为了生活曾在教堂里干活,一度是相信神的存在的,毕竟他们那时候过得太辛苦了,他需要精神上的慰藉。
  可是,两个男人在一起,是不被神允许的……
  傅蕴安很快就将自己面前的食物吃光了,笑着跟玛丽医生告辞。
  玛丽医生道:“傅,你总是这么忙,都不知道要休息。”
  “我希望能多做一点事,多救一些人。”
  “好吧……我其实跟你一样。”玛丽医生道:“你快去忙吧!”
  傅蕴安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看起病例来。
  他下午有一个手术要做,有个病人的胆里有了石头,要把胆割掉。
  正看着病例,他的助手来了。
  “三少,天幸寄了信来!”助手一进来就道,将一封信放在傅蕴安面前。
  天幸这个人,是傅蕴安先知道,先了解的,因而这件事,霍英全权交给了傅蕴安处理。
  天幸的信,便也第一时间被送到了傅蕴安的手上。
  傅蕴安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看了起来。
  这封信上一句废话都没有,就只写了一种药物的由来和培育方法。
  傅蕴安原先其实是不怎么相信天幸的话的。他不觉得天幸真的可以知道这么一种神奇药物的制作方法,但当他将这封信来来回回看了几遍……
  哪怕他还没有去做过实验,对这信上写的东西也已经相信了五成。
  无他,这上面写得太详细了!
  还有就是,这里面写了一些实验器材,而那些实验器材,没进过实验室的人,肯定是不知道的。
  而这样设备完善的实验室,在国内甚至根本就不存在!
  这个天幸,恐怕不仅留过洋,还在国外的知名大学待过,并且拥有一个很好的导师。
  傅蕴安的脑海里闪过一些名字,他试图将那些名字跟天幸对上,但又觉得都不像。
  他的注意力很快就回到了自己面前的信上。
  天幸写的,是一样研究成果,就不知道这是他自己研究出来的,还是从国外的实验室里窃取来的……
  当然,不管到底是怎么来的,他都会好好研究。
  傅蕴安将信折好放在怀里,过了好一会儿,心情才平静下来,然后就拿出一张纸,开始写东西。
  写了一会儿,他又放开不写了,站起身,对着助手道:“你帮我叫一辆汽车,我要出门。”
  “是,三少。”助手应了一声,出门去了。
  傅蕴安却是找到了自己的同事,拜托他帮自己做下午的手术。
  傅蕴安平常总是帮别人,在公济医院的人缘非常好,他的同事一口答应下来。
  傅蕴安详细地向同事介绍了病人的情况,然后才离开公济医院。他坐上汽车,就去找了一个英国人。
  他的医术非常好,而正是凭借着这医术,他在租界的洋人圈子里很受欢迎,那些洋人都愿意跟他交好。
  而他这次找的这个英国人,就是他的朋友之一。
  “傅,真难得,你竟然离开医院来找我了!”脸上长满胡子的男人用英文说道,还想给傅蕴安一个拥抱。
  傅蕴安躲开了:“抱歉乔治,我不习惯……我来是想跟你谈一笔生意。”
  “什么生意?”乔治放下了自己张开的手。
  “我有个朋友想要一套实验设备,我知道你这里有一套。”傅蕴安道。
  “我这里是有一套设备,但震旦大学那边已经要了,就是价钱还没有谈妥……”乔治笑着看向傅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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