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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民国之文豪-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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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我点支烟。”霍英道,等他的助手点了烟,他拿过抽了一口,然后就道:“《传染》已经印好了吧?是时候开始卖了。”
  等《传染》卖出去……西林也该出来了。
  有西林在,英法等国的商人,就要求着他了。
  霍英和日本人不停地过招的时候,穆琼却是将几篇用“朱世安”这个笔名写的文章,给了郑润泽。
  这几篇文章,有分析日本将来的打算的,其中就提到,日本怕是想要占着山东不放手。
  此外,还有规劝百姓不要做过激行为,不要因为日本人去损害自己同胞的利益的文章。
  穆琼一直以来都不喜欢日本,但在他看来,购买日本生产的产品,算不得什么大错。
  人们可以选择不用日货,抵制日货,但打砸之类的行为,却不可取。
  如今,一些人因为愤怒,往一些出售日本货的商店里扔垃圾,逼着这些商人烧掉日货,这在他看来就是没有必要的。
  日本货比欧美等地的商品要便宜,之前很受欢迎,很多商店都会售卖日本货,这无可厚非。
  现在逼着他们将手上的日本货烧掉……这可能是毁了人家一家的生计。
  还有就是……这时候很多进口产品,国内其实是没有办法生产的,不买日本进口的,就要买欧美进口的,而欧美各国,对他们来说其实也是侵略者,没什么区别。
  当然了,他是赞成不买日本生产的各种无用的奢饰品的,此外,他们还应该努力发展自己的工业,争取生产出比日货更好的东西来!
  “你分析山东形式的文章写的很好,可以刊登在新城月刊上,但另外几篇,是不太适合我们杂志的。”郑润泽看过文章之后,对穆琼道。
  “能不能请郑先生帮我投稿?”穆琼问,朱世安这个马甲,他不想让太多人知道。
  “当然可以。”郑润泽答应下来,又问:“穆琼,你很擅长写小说,要不要去写一篇跟《留学》相似的,跟日本有关的小说?”
  “我正有这样的打算。”穆琼道。


第148章 《流浪记》完结
  写到现在; 《流浪记》已经写的差不多了,穆琼打算尽快完结。
  他写《流浪记》; 是因为见到了那些四处流浪的孩子的悲惨生活; 更是为了记录下这个时代。
  他在现代的时候,看过很多民国时期的书,这些书很多都写的非常好; 但很少有将这个时代的物价还有百姓生活状况之类详细写下的。
  而他写的《流浪记》,还就是一部这样的作品。
  穆琼觉得,《流浪记》这部书,兴许会成为后世研究民国历史的人的必读书。
  至于《流浪记》完结后的新书……穆琼打算写一个丝绸世家的小少爷。
  郑润泽照旧提前给了稿费。
  穆琼拿着稿费,就去了教育月刊编辑部。
  不知不觉; 他穿越来这个世界,已经一年了。
  一年前; 他穷困潦倒; 一年后的今天,却有了房子,身边也有了不少钱。
  当然了,这一年他真的很忙。
  穆琼上辈子因为身体不好寿命不长的缘故; 一直很珍惜自己的时间,但就算这样,也不曾像这一年一样,过得这么充实过。
  教育月刊编辑部; 大家都在忙着。
  如今这部杂志已经不缺稿子了,甚至稿子还挺多。而那些寄来的投稿普通编辑看过之后; 觉得好看的,就会选出来,最后统一交给穆琼。
  穆琼会将那些稿子一一看过,合适的留下,不合适的就让人退回去,那些不合适但是写的好的,他还会给点建议,让对方去别处投稿,或者干脆全部写完了再出书。
  他看东西很快,在没有手机之类的东西分他的心的情况下,只花了一个多小时,就把这部分工作做完了。
  然后,他就拿出稿纸,开始写《流浪记》的结尾。
  《流浪记》里的豆豆的生活,过得非常精彩。
  书里的季节,已经从夏天变成了冬天。
  天气越来越冷,豆豆为了能暖和一点,晚上睡在垃圾车里,白天躲在饭店后厨的烟囱下取暖。
  他还跟着人去翻垃圾桶。
  有一次,他们翻到了一包大户人家的旧衣服。
  为了不让别人捡走自己的衣服穿,扔衣服的人刻意用剪刀把衣服剪碎了,但那些乞丐,还是将破衣服一抢而空,也就一条给小女孩穿的蕾丝裙没人要。
  这裙子虽然漂亮,但一点都不保暖,因为缀满了蕾丝,连做抹布都不行——太粗糙了!
  就这么一条裙子,还是剪坏了的裙子,被豆豆抢到了。
  他先套在衣服外面,结果被人当成了女孩子,然后脑筋一转,干脆仔细地拆下上面的蕾丝去卖。
  有个姑娘买下他的蕾丝,缝在枕套上,最后做成了一个漂亮的嫁妆,倒也刚刚好。
  ……
  豆豆按照现代的话来说,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他虽然一直在流浪,但依然会努力帮助别人,就算再艰难,也不会放弃希望,而是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
  在别人因为生活困苦,懒得收拾屋子的时候,他在自己住的桥洞旁边撒了花种。
  在别人觉得他们这辈子就这样了,过得浑浑噩噩的时候,他会学着写店铺招牌上的字。
  他还不止一次地向别人自荐,说他能干活,愿意干活,希望有人能给他一个工作。
  然而他太小了,又营养不良没什么力气,压根就没人要他——招他是要管吃住的,另外招个年纪比较大能干活,家就在附近知根知底的学徒,也只要管吃住而已。
  这个冬天,豆豆过得格外艰难。
  而他又冷又饿,身上只剩下半个馒头的时候,还遇到了一个比他小,快要饿死的孩子……他把馒头给了这个孩子,又带着这个孩子,和一只黄狗抱在一起取暖,戏称自己盖上了自动发热的皮毛毯子。
  但就算心里再乐观,冷和饿还是挡不住的。
  这天,下起了大雪,豆豆只能带着自己捡来的弟弟和大黄狗,蜷缩在一个垃圾房里。
  第二天,有人看到了待在垃圾房里的他们,叫来了巡捕房的人。
  “我们还没死。”豆豆以为对方是来捡尸体的,努力张开自己僵硬的嘴巴说话。
  “知道你们还没死……你们愿意干活吗?”那人问。
  “愿意。”豆豆立刻就道。
  “愿意干活的话,有地方可以收留你们。”那人道。
  豆豆被带到了一个孤儿院里,他和其他的孩子住在一起,他们吃的并不好,但能吃饱,他们需要干活,但至少不用被冻死……
  在这里,温柔的院长会照顾他们,还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了,可以去工厂工作,当然了,孤儿院养了他们,他们以后也要回报孤儿院,他们在孤儿院住了几年,将来就要把几年的工资,送还给孤儿院。
  这里并不是仙境,但却是豆豆活下去的希望!
  新的一天的太阳升起,大雪融化了。
  慢慢地,春天也来了。
  《流浪记》写到这里,就正式完结了。
  穆琼最后写的孤儿院,就是以霍英开的平安孤儿院为原型的。
  霍英开的孤儿院一开始连个名字都没有,后来金怀来说,既然孤儿院开在平安中学旁边,附近还有个平安医院,干脆就叫平安孤儿院……于是就有了这么一个名字。
  穆琼在《流浪记》里写到孤儿院的时候,没将孤儿院写的太好,毕竟真要将孤儿院的情况如实写出,指不定有些人家,会故意扔了孩子。
  但就算这样,这个孤儿院也算不错了。
  穆琼写完了《流浪记》,但没有动笔去写新书,他想写的新书跟丝绸生意有关,需要查了相关资料再写。
  一下午写了很多字,纵然穆琼这一年里已经习惯了手写,胳膊依旧有点酸。
  他正揉着自己的胳膊,傅蕴安来了。
  自从得知朱婉婉已经知道了他和穆琼的关系,傅蕴安就开始了每天傍晚来找穆琼,然后和穆琼一起去孤儿院那边吃饭的生活。
  而这么去多了之后,朱婉婉对他的态度越来越自然,再不像一开始那样总是冷着个脸……傅蕴安对此挺满意的。
  “你的胳膊又酸了?”傅蕴安看到穆琼在揉胳膊,当即问道。
  “是啊,保持一个姿势太久了。”穆琼笑道:“你帮我揉揉?”
  傅蕴安一愣,随即笑道:“好。”
  他搬了个凳子坐在穆琼面前,给穆琼揉胳膊。
  他还记得第一次看到穆琼的时候,这人特别瘦,这一年大概是吃得好养得好,又没少做运动,现在胳膊上的肉都硬了……
  “蕴安……”
  “什么?”傅蕴安抬头看向穆琼。
  “我的手已经好了,我也给你揉揉?”穆琼笑着抓住了傅蕴安的手。
  他和傅蕴安确定关系已经很久,却没什么实质进展……这一来是傅蕴安有些保守,二来,则是他这具身体,有点小了。
  还要过几个月,他才满十八岁,现在都没成年!
  虽说在这个时代,十五六岁的男男女女结婚很正常,但穆琼觉得,为了自己的身体着想,还是不要太早做少儿不宜的事情为好。
  所以,暂时就只牵牵手好了,好好享受一下恋爱也不错。
  他以前都没恋爱过。
  这么想着,穆琼抓着傅蕴安的手,仔细看起来。
  傅蕴安的手很瘦,手指很长,但保养的并不好,略有些粗糙,手上还有一些疤痕……或者不能说保养的不好,应该是他以前干活很多才会这样,至于疤痕,有些像是手术刀割出来的。
  穆琼有些心疼。
  傅蕴安却有些僵硬,他长这么大,还没被人翻来覆去看过手。
  而穆琼脸上的珍视,更是让他的心情莫名地变好。
  只可惜,穆琼把玩傅蕴安的手没多久,楼梯那边突然传来声音……
  傅蕴安抽回手,穆琼拿起了笔。
  上来的是盛朝辉。
  盛朝辉这两个月不仅身无分文,还被两个护卫看着,没机会再接触鸦片,倒是把鸦片瘾戒了,不仅如此,他还黑了壮了。
  中间他回过盛家,这才知道他父亲没把他因为抽大烟被赶出家门的事情告诉他的母亲,只说他最近比较忙,才没空回家。
  当然了,他父亲还说已经给了他许多钱,因而不许家里的女人再给他钱。
  盛朝辉没拿到来自母亲和奶奶的补贴,但松了一口气,然后依旧过着穷困潦倒靠穆琼“接济”的生活。
  “穆琼,你好了没?”盛朝辉一上楼就问。
  “好了。”穆琼道:“我们去吃饭。”自从开始跟着黄杨二人练武,他的胃口一天比一天好,但胃口最好的是盛朝辉,盛朝辉如今每顿的饭量,是他从前的两倍不止,还一点不挑食了!
  现在他这么着急,估计是饿了。
  一行人来到孤儿院,朱婉婉已经做好饭了。
  天气凉下来之后,地里的蔬菜越来越多,今天的饭菜挺丰盛。
  不过,朱婉婉准备的饭菜,再丰盛也就只是家常菜,山西霍家就不一样了。
  霍大帅家的饭桌上,菜色稀奇多了。
  今天,霍大帅和霍少帅一起回家吃饭,厨子可不得用尽自己全部的本事来做饭?
  这日霍家的桌上,摆了许多平日里见不到的吃食,就连这边极为少见的螃蟹都有。
  此时的螃蟹并不肥美,厨子就拿来炒了年糕,满满当当的装了一盘子。
  可惜,这盘菜并不受霍大帅的喜爱。
  霍大帅专心吃烤羊腿吃炖猪肉,看都不看那些精致的菜肴。
  霍少帅跟霍大帅一脉相承,筷子也一直往肉碗里伸,不过那些新式菜肴,他好歹尝了尝。比如螃蟹炒年糕,他就夹了一筷子。
  然后不管是年糕还是螃蟹,他都嚼吧嚼吧整个吃了。
  霍大帅和霍少帅飞快地吃饱喝足,这时候,霍大帅才看向妻子:“最近家里还好吧?”
  前些日子,霍大帅和霍少帅去了北京,今天刚回来。
  “挺好的,对了,大江……霍英他让人捎了一封信回来,是给你的。”霍夫人道:“你可一定要管管他,让他快些回来!他都二十四了,快点结婚生个孩子,才是正经事!”
  “你懂什么?”霍大帅看了妻子一眼,让人把信拿来。
  霍英一直都有跟他通电报,为什么还要写信?霍大帅觉得挺奇怪的。


第149章 霍大帅
  霍家的餐桌旁; 就坐了霍大帅、霍少帅、霍夫人,还有霍少帅的妻儿; 霍大帅的那些姨太太都没过来。
  霍大帅本名霍老虎; 后来改名为霍盛平,如今五十出头,虽然因为常年锻炼的缘故身体依然健壮; 但肚子却不可避免地凸了出来。
  这会儿他吃饱喝足,摸摸自己的肚子,就等着属下把自己二儿子的信送来了。
  霍少帅本名霍大海,现在改名为霍庸,用“庸”这个字给他起名; 却是因为少帅锋芒毕露,给他起名的人; 认为他应该注意中庸之道。
  他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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