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耽美电子书 > Maybe的故事 >

第4章

Maybe的故事-第4章

小说: Maybe的故事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一直都在写,至今已经发表数十篇游记。”

    季良赞许般点点头。

    他渐渐发觉,简思嘉和网络上的其他腐女不同,她知道他不喜欢被问隐私,就再也不问他感情方面的事。厨艺很棒,又会写东西,是个不错的良师益友。

    季良和刘镝一样,表面上很好说话,和谁都能聊到一起,其实内心早已经把每个人分门别类,哪些人是泛泛之交,哪些人是倾宵良伴,他们一清二楚。

    想到刘镝,季良不免头疼。

    烤箱发出声响,新鲜的蛋挞出炉。

    时间刚好,美食拯救季良的坏情绪。

    入夜,临近打烊时分,餐厅迎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是隔壁写字楼的一个女职工,见到简思嘉,她直奔主题,“你可不可以教我做泡芙,阿杰的儿子最爱你做的泡芙。”

    关于她和阿杰的故事,传得沸沸扬扬,连身在外围的简思嘉也略有耳闻。该女子年轻貌美,又是名牌大学毕业,为了功利,却甘愿成为男人背后的女人,与老板发展地下情。她倒不是等闲之辈,如今已经哄得老板闹离婚,离总裁夫人的身份只有一步之遥。最大的障碍就是要想方设法讨好老板的儿子。

    简思嘉仔细看了看女子的双手,坦言:“你并不适合下厨。”

    女子说:“人在江湖。”

    “只盼你三天之内可以教会我,学费不要紧,再高价也可以。”

    “下厨并非一朝一夕即可掌控,恕我无能,请你另寻名师。”

    三番四次被拒绝,女子不禁怀疑,“你可是瞧不起我,所以不愿意收我为徒?”

    简思嘉坦然自若:“市井流言罢了,我只相信自己的眼睛。”

    “人分三六九等,你一双手保养得如同细葱,如何下得了厨房?何况小孩子最好欺哄,只要你不是心血来潮,他迟早会接受你。”简思嘉把女子的名片推回去,“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多谢。”女子泪盈于睫。

    她一直被误会,其实阿杰的婚姻早就出现问题,之所以没有离婚,是因为女方想要分得更多家产。

    终于有人不带有色眼镜看她,不奚落她,肯说几句体己话。

 5第五章

    女子临走之前,买走最后两个泡芙。她给自己打气,“不能亲手做,借花献佛也是一样。简小姐,今天多谢你。”

    简思嘉击一下手掌,“顾客就是上帝。”

    又扬一扬手上的钞票,“希望你常来。”

    “当然。”

    见女子走远,兼职工阿翔赶紧凑过来,神秘兮兮,“简老板,你可知道她是什么人?”他最近在读金庸的武侠小说,动辄拽几句白话文。“勾人丈夫,坏其家庭,现在就要登堂入室,这种人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喊杀,简老板怎么和她有说有笑。”

    噫,流言传得这般栩栩如生,莫非他是当事人之一?

    简思嘉嗔怒,“要你多嘴。”

    做记者最忌讳的就是听信片面之词,感情用事,那名女子自钱包取名片时,简思嘉瞥见了一张三人合照,两大一小,怎会没有几分真心?

    阿翔还不罢休,犹自打听,“她是替谁买泡芙?她自己肯定是不吃的吧。”

    瞧,连他都知道,女人为了维持身材,甘愿对自己痛下狠心。

    简思嘉瞪他:“啰嗦。”

    阿翔吐吐舌头,乖巧地收拾东西,门一锁,餐厅正式打烊,两人分道扬镳。

    手提袋里传来一阵声响,有人发来一条短信。

    捞出手机一看,简思嘉顷刻喜形于色。

    是小麦。

    小麦是简思嘉在拉萨认识的一名友人,那时思嘉在拉萨的一家客栈做前台,假期就去做兼职导游,带团参观布达拉宫、大昭寺,小麦就是她接待过的游客之一。

    小麦还有个哥哥,叫大麦。

    大麦和小麦是一对好兄弟。

    又不仅限于此。

    大麦心脏患有疾病,并不适合来拉萨,来的第一天就出现高原反应,上吐下泻,又发高烧,简直是危在旦夕。

    简思嘉陪着他们去医院,在手术室外训斥小麦,“他有病你怎么不早说,他身体这种状况,你怎么可以带他来拉萨?”

    小麦低着头,不发一语。

    简思嘉说下去,“人命关天,要是他出了什么事,你这个当哥哥的怎么和父母交待?”

    听到啜泣声,简思嘉才发觉小麦哭了。

    “真是的,做事不分轻重,出事了就哭哭啼啼。”简思嘉递过去一张手帕,“擦擦脸,我带你去吃点东西,顺便把生活用品带过来,晚上可能要陪床。”

    “多谢。”

    恰逢旅游高峰期,客栈的住客络绎不绝,简思嘉抽不出空去医院探病,只能见缝插针给小麦发短信、打电话询问大麦的病情。

    三天后,长假结束,简思嘉终于有了休息的时间。她洗个澡,胡乱休息了几个小时。醒来,她特意买了一束花,一袋苹果,前往医院。

    大麦病情已经稳定,见到简思嘉,挣扎着起身道谢。

    小麦替他把枕头垫高,寻了借口离开。“哥,我去打瓶热水。”

    等等,他叫哥?可他分明比躺着的大麦高半个头,体型更不用说了,壮得如一头牛。

    “抱歉,这几天给你添了不少麻烦,”病得太久,大麦的嗓子十分干哑,“小麦什么都不懂,多亏有你。”

    对着一个病人,简思嘉无法生气,但还是忍不住说,“你怎么会来拉萨?你的身体根本吃不消。”

    大麦苦笑,“我明白。但我时日无多。”

    简思嘉旋即想通整件事,她错怪了无辜的小麦。

    可怜他一片真心,被她骂得狗血淋头,现在见到她还得退避三舍。

    有护士过来巡房,帮大麦测量体温。

    简思嘉起身告辞,“麻烦你替我向小麦道歉。”

    大麦不解地望向她。

    简思嘉惭愧地说:“先前我错怪他,以为他稚气未脱,硬逼你陪他来这里游玩。”

    大麦爽朗笑了笑,“没关系。他不会介意。”

    又过了几天,大麦顺利出院。

    他不肯走,“我想在这多呆一阵子。”

    简思嘉拗不过他。

    她向老板举荐小麦,令小麦成为她的新同事,帮兄弟俩省了一笔住宿费用。

    有一天,轮到简思嘉值班,那两兄弟跑得不见踪影,客栈打烊时还未回来。简思嘉担心大麦的身体,提着手电筒去找他们。

    他们在某一处草原并肩躺着,简思嘉刚想叫他们,还未开口,就见到了惊人的一幕:月光下,小麦翻个身,覆在大麦身上,与他接吻。

    那一刻,简思嘉开始相信,爱情无性别之分。

    一周之后,大麦安详离去。

    简思嘉竟然哭得比小麦凶狠,仿佛走掉的是她的亲人。

    她问起小麦日后有何打算,小麦说他要去考机师,做飞行员。这是他和大麦共同的梦想。

    通过和小麦交谈,简思嘉才零零散散知道他和大麦的故事,他们不是亲兄弟,只是发小。两人的父亲是机师,母亲是空姐,如电视剧里面的神仙眷侣,天赐良缘。大麦自出生就患有心脏病,十岁大的时候,他的父母遭遇空难,从此他被小麦父母收养。

    大麦和小麦开始以兄弟相称,他比小麦大两岁,念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却不是同一所大学。因为身体的缘故,大麦不得不放弃军校,去了外语系。而小麦则遗传了父辈的好基因,天生就是做飞行员的料。

    三年前,小麦的父母也遭遇空难,舍他们而去。大麦心脏病发,药石无灵,小麦不愿意失去最后一个亲人,寻遍名医,最后终于放弃。

    大麦有三个愿望,第一个愿望希望可以去拉萨,第二个愿望希望可以做机师,第三个愿望希望小麦可以健康快乐。

    所以,他们来到了拉萨。

    认识了简思嘉。

    你现在还好吗?可适应军营生活?简思嘉如是回复短信。

    一切都好。只是训练十分辛苦,等我放假,我去找你玩。小麦迅速回复。

    他们很少联系,偶尔短信来往,三言两语结束交谈,却好过别人的长篇大论。每次和小麦联系,简思嘉都觉得世界充满阳光。

    有一类朋友就是如此,不需要频繁联系,话也不用多说,对方只需存在,说一声“he11o”,都是一种能量。

    第二天中午,简思嘉在餐厅见到张栋。

    “以后我就在隔壁写字楼上班了,为了庆祝这件大快人心的喜事,请我吃两个新鲜出炉的蛋挞吧!”

    “大快人心不是这么用的。”

    “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蛋挞什么时候出炉?”

    他这么厚颜无耻,简思嘉倒被他说得无言。

    “再等一会,大约五分钟之后就有的吃。”

    “请把阿健那份一起给我。”张栋得寸进尺。

    简思嘉气极反笑。她说:“不如你趁机给我讲讲上次那个故事,你后来是怎么把阿健追到手的?”

    张栋清清喉咙,“当然是因为大哥英俊不凡,阿健拜倒在大哥的西装裤下。”

    他停止嬉闹,认真说下去,“阿健擅长闹别扭,喜欢口是心非,明明喜欢我,却又不肯承认,搞得我那阵子失魂落魄。”

    “你不是这种人。”

    张栋辩解,“浪子也有真心。”

    却说方健丢下一句“你才是同性恋”,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法学院附近,好似一只蜗牛,发现危机就把脑袋缩进壳里,任你如何招呼,他都不肯出来。

    张栋淋了不少雨,染上感冒,每天傍晚时分,苦哈哈地去医务室打吊针。

    几个室友轮流给他打饭送餐。

    五一长假,张栋孤家寡人,不能像室友一样带着女友去旅行,又无家可归,一个人呆在宿舍,好不凄凉。

    唯一的好处是食堂不用再排长队。

    吃过晚饭,张栋绕着学校散步,途经篮球场,正好有两只队伍在打比赛,场外聚集了不少观众,张栋挤上去,看清比赛成员,愉悦地吹一记口哨,瞧,逃也没有用——他一眼就看到了方健。

    方健穿一身蓝色运动衣,似模似样,却明显是生手,一碰到球就犯规,张栋却看得极有兴致,觉得比nBa球赛更加精彩。

    队友教导方健,“阿健,不要抱着球跑,记得传球给队友。”

    方健大力点头,嘴里念念有词。

    队友摇摇头,不再管他。

    时间一长,不仅技术跟不上,体力也不行。

    方健跟不上大队人马,如门神般守在自家阵地。

    张栋捧腹大笑,呆子,这又不是踢足球。

    呆子也有长处。方健长手长脚,不然也不会被拉来凑数,而且方健长得标致,往篮球场上一站,就能吸引大批女粉丝,是他们系篮球队最佳代言人。

    比分追得很紧。

    最后十五秒,轮到方健这队进攻,除了方健,所有队员都被敌手看牢,最后关头,球被传到方健手上。

    “快,阿健,投篮!”队友发号施令。

    方健依言投篮,动作十分规范,篮球自他手中飞出,在空中划出一条抛物线,哐——一声撞到篮板,斜飞出去,冲向围观群众。

    张栋不幸中招。方健这才看到他。

    裁判吹一记口哨,比赛宣告结束。

    人群三三两两散开,方健走到张栋面前,尴尬地道歉:“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张栋擦一擦鼻血,“你要是有这个准头,你们队就不会输了。”

    方健被他激怒,“你行你上啊!”

    张栋摆摆手,“那可不行,我是外行。”

    路过的队友看他们聊上天,关心了一下张栋的伤势,“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务室看一看。”又拍一拍方健肩膀,“阿健,你们聊,我们先走一步。”

    方健想跟他们一块走。可张栋抓住他的手腕,故作虚弱,“啊,我头有点晕,阿健,你可不可以陪我去一趟医务室?”

    “是该看一看,都流血了。”队友撇下他们。

    “走吧。”方健不情愿地开口。

    “走这边。”张栋依旧抓着他的手腕。

    几分钟后,方健发觉走错路,“这是去哪里?医务室不是在那边吗?”

    张栋点点头,“哦,我们不去医务室,我们去吃饭。”

    “那我回去了。”方健转身要走。

    “别这样,阿健,上次是我不对,你不要生气了好不好?”张栋又抓住他的手腕。

    “我没有生气。”

    “那就让我请你吃顿饭,当做赔罪。”张栋能说会道,不给方健拒绝的机会,“阿健,你不会这么小气吧,连将功赎罪的机会都不给我?”

    方健说不过他,嘴巴抿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