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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Maybe的故事-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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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时,一切都不是问题。

    有人说思嘉像个哲学家。

    真的,许多时候,她富于说教,爱指点江山,好似人民教师。但思嘉不认为这有什么错误,不相熟的人她才不愿多费口舌。

    清晨5点,对于此刻的思嘉而言,“好心人”是一碗香气四溢的海鲜馄饨,一勺热汤,一口馄饨,足以慰藉心灵,之后便去餐厅报道。

    上午,有快递员送来一份同城快递,一只大箱子,沉甸甸的,装满了各式物什,收件人署名刘镝。

    阿翔围着箱子兜圈,十分好奇里面装着什么,可当事人只随意把箱子扔在角落,便继续忙去了。

    阿翔急得不住打转,“刘大哥,快打开箱子看看,是最新电子产品还是可口的食物?”

    刘镝眼皮都不抬一下,“都不是。”

    阿翔自讨没趣,被思嘉打发出去买菜,临走还不忘多瞧几眼箱子。

    “你不看看里面装了什么?”思嘉问。

    “你也这么八卦。”刘镝说。

    思嘉看着他,他看着箱子。

    他们都知道这只箱子由谁寄来,可里面会是什么呢?多余的牙刷?剃须刀?还是杂志书籍?

    终于打开箱子,真是担心,害怕它如潘多拉盒子。

    结果是一双花式别致的鞋子,一罐核桃,和一张明信片。

    明信片如是写着:先前订制的鞋子,前几天才收到,想来想去,与其丢弃,不如送给你,祝你一帆风顺,前程似锦。

    思嘉默然,她明白这是季良要去非洲的预兆。

    过一会刘镝说:“他最近好吗?”

    思嘉说:“不知道,我也好些日子没有见他。”

    “怎么会?你们不是好朋友?”

    “好友与夫妻不同,无需日日会面。”

    刘镝长长叹一口气。

    “你不打算再与他见面?”思嘉问。

    刘镝迷茫地说:“见面?见面聊些什么?你好吗?饿不饿,想吃什么?或者若无其事,装作没有隔阂,同他打个招呼,说声嗨?”

    他的担忧不无道理。

    思嘉当不成和事佬,不由发问:“你一早就发觉季良的心意?”

    刘镝摇头,“并不。”

    思嘉不信,继续说:“季良表现得那般明显,除非你双目失明。”

    刘镝苦涩地以手抹了抹脸孔,“猜到和知道完全是两回事。”

    确实,猜到时只需扮糊涂,但凡季良不作出越界行为,刘镝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对方当成一名好朋友。这种暧昧于刘镝而言没有任何坏处。然而真相一旦被揭发,暧昧便无法持续,二人之间只剩两种结果,要么在一起,要么撕破脸。

    刘镝利用季良的怯懦,看准他不敢告白,便肆无忌惮地挥霍季良的喜欢。

    “你真残忍。”思嘉说。

    刘镝不响,他无法反驳。

    这时装修师傅来了,打断他们的会话。

    装修进展得比预想中快,此刻已接近尾声,这意味着思嘉将继续做回她的店长,而刘镝将回赵氏工作,别离的时刻摆在眼前。

    可思嘉有种直觉,她和季良、刘镝,日后还有再见的机会。

    她想起来,有支舞叫圆舞,一群人在舞池中围成一个圈,按照规定的方向移动,但无论转到哪一个方向,只要继续跳下去,终归会遇见故人。

    希望这支舞早点结束。

    当天下午,思嘉和季良在一家咖啡厅做最后的会面。

    “思嘉,主编很满意你撰写的稿件,他托我问你,可有兴趣去一家报社做特约记者。”季良说。

    “什么报社?”思嘉问。

    “是主编朋友的一家报社,他们在筹划新刊,需要大批人手。”

    “新闻版块?”

    “民生版块。”

    思嘉不无担忧,“恐怕我无法胜任。”

    季良鼓励她:“慢慢来,你底子好,只是缺乏经验及和人打交道的能力。”

    从前就有人这样评价思嘉,自朋友、自同学、自老师、自同事、自老板,不止一人说思嘉不善人际,动辄和人生气,冷言冷语,反复无常,一点都不可爱。甚至有男友大失风度地指责她,“你这个臭脾气,谁能容忍?小心一辈子嫁不出去。”

    现在季良也这么说。

    思嘉一惊,心生忧虑。

    她曾经自暴自弃地想,我脾气这么坏,想亲近我的人被我吓跑了,关心我的人被我气走了。每次约会之后,我从来就没有期许过下一次。

    再这样下去,她会沦为超市打烊以后的副食品。

    难怪人人都期许改变。

    “他,有没有收到包裹?”季良还是忍不住想打探刘镝的消息。

    “如果你是指一只大箱子,那么他已收到。”思嘉说。

    她以为季良会继续问下去,但是没有。

    季良用勺子缓慢搅拌着咖啡,说些不相干的话,“不知道等我从非洲回来,我们还有没有机会重逢,届时说不定我们会认不出对方,擦身而过,还以为彼此是陌生人。约出来见面,看到对方,感叹一句,‘呀,你变化好大,简直脱胎换骨,我差点认不出你来’。”

    思嘉隐隐觉察到什么。

    “多久的时间可以将一个人的生活进行大改造呢?三年?或是五载?有时候我真觉得,在时间大师的改造下,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的,一切都可以改变。但原来不是,狮子和老虎学不会吃草,兔子永远是狼的手下败将,还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会爱上另外一些人。”季良伤感地说。

    这是一个讯号,他这趟去非洲,一去就是好几年。

    “花这么多精力,值得吗?”思嘉不由问。

    季良翕动鼻子,“这不重要。有时我们未必会得到自己想要的,千万不要灰心,达不到目的,捧不到奖杯,还有其他奖励。”

    思嘉说:“安慰奖通常是一卷卫生纸。”

    季良放下汤匙,一杯咖啡已经由热转凉,他喝一口,苦涩的口感令他皱起眉头,半晌,他说:“你是对的。”

    “可我总得试一试。离得远一些,可能会看得更清楚。”

    思嘉呆坐着,搓着双手掩饰内心的不安。

    季良明媚地笑,“傻瓜,我又不是不回来。”

    他们终于成为一对好朋友。

    多年以后,季良回国,整个人脱胎换骨,不仅肤色改变,体型变瘦,而且他留了长发,浑身散发出艺术家的气息。

    关于他,思嘉总是希望知道得更多一点。

    后来,在季良的博客,思嘉看到他如是描述自己:

    我是一个非常古怪的人,谈不成人格分裂,可是我知道,我是病态的。有哪一个人会像我一样呢,不断欺哄自己,催眠自己,认定花开必定会结果。

    我永远都记得那一日,雨一直都没有停,天色暗得像是晚上九点,窗外雷声阵阵,豆大的雨滴拍打在窗棂,一声接一声,紧扣心跳。时间过得飞快,我坐在书桌前收拾东西,发着呆,什么都不做,想东想西,一个小时一个小时过去,不觉间时针就转了半圈。

    “你知道吗?你看书的时候最迷人,吸引我想要吻你。”

    “我也是啊。”

    忽然想起以前和男友的谈话内容,这会是热恋期,甜言蜜语信手拈来,什么状态都迷人可爱。

    “整日就知道看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烦不烦!”

    我捧着书,不做声。

    啊,这会是争吵期,濒临分手,于是处处找碴,怎么看怎么讨厌。

    这般浑浑噩噩谈过几次恋爱,交过几个男友,却始终不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未来太远,自然不敢奢求,现在呢,现在要什么也不清楚。仿佛是为了交差,又恰巧碰到一个人,三言两语就凑对,过一阵子再分开。

    直到遇见他。

    说不上多爱刘镝,但是在他身上我明白不少事情。

    与他相处的那段时间,其实煎熬的时刻居多。

    他仿佛是一个武林高手,对弈时却不肯将我一刀毙命,反而握着刀子划下来,刺在不紧要的部位,刀刀见血。这把刀的名字叫暧昧。

    奇怪的是,我竟然乖乖忍受。凭着一腔热血,以为一切都不是障碍,只要他不拒绝,我就还有机会。

    我连同他一起欺骗自己。

    后来他教我明白一个道理:我们最忠诚的朋友,也不过是自己,我们没有必要欺哄自己。

    尽管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我终于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所以我选择去非洲,听说那里许多事情都与其他地方不相同,大开眼界之余,很能磨练人的意志。

    这正是我需要的。

    ……

    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呢?思嘉想,大概是懂得爱情的真谛——我们所追寻的爱情,其最初的目的不过是为了给我们的生活增添更多欢乐。假如不,那么宁可单身。

 21第二十一章

    临近月底时分,思嘉收到一张请柬,啊,芳子和阿杰要举行婚礼,阿杰已同前妻庭外和解,付了一大笔赡养费,房子车子一并归于前妻,阿杰沦为平民,带着一个拖油瓶,人们一下子相信芳子和他是真心相爱。

    芳子无奈地叹气,“早知如此,就应该叫阿杰一早净身出户,免去多少麻烦。”

    思嘉由衷恭喜她,钱财俱是身外物,阿杰最大的财富是他的本事,不是他的房子,相信花不了多少时间,他会购买更加豪华的房子。

    芳子不急着走。

    她们在附近寻了一间咖啡厅小坐。

    思嘉问:“可有想好去哪里度蜜月?”

    芳子说:“我们去北海道。”

    那真是个好地方。

    思嘉衷心祝福道:“你会是一个好妻子。”

    芳子承认,不忘替阿杰邀功,“当然,阿杰是一名好丈夫,他还有一个极其可爱的儿子。”

    这个多事的夏天,伤心人是多数,但还好有人走运,心想事成。

    再过几天就是张栋的生日,方健视为头等大事,他约了思嘉,前往商场挑选礼物。

    “这条领带哪种颜色更好?红色还是蓝色?”

    “这个帽子如何?”

    “啊,这件西装可以买回去,供阿栋上班时候穿。”

    “快,给我意见,我挑得眼花缭乱。”

    一碰上与张栋有关的事情,方健就活泼起来。

    还能这样,说明他现在过得极其幸福,思嘉为他高兴。

    最后,方健选了一条墨绿色的领带。

    之后,他又领着思嘉去了好几家餐馆,各打包一两道菜肴,到家后再一一入盘,这些菜肴,皆为餐馆的招牌菜,有口皆碑,光看卖相,就让人食欲大振。

    “你这是要请我吃大餐犒劳我吗?”思嘉开心地问。

    陪着他东奔西跑,两条腿都快走断了。

    “你试试。”方健递过来一副碗筷。

    先吃了一口菠萝油条虾,思嘉大为称赞:“亦中亦西,口感独特,外表像沙拉,吃起来却是热菜,妙不可言!”

    方健舒心地笑,却不下筷。

    “为什么你不动筷?”思嘉感到奇怪,“还是说,现在不是吃饭时间?”

    方健说:“买回来,当然要吃光它,才是最大乐趣。不过我买这些,其实是另有目的。”

    “我先声明,我只卖身不卖笑。”思嘉以认真的口吻说道。

    逗得方健开怀大笑。

    他说:“我是想请你帮忙试菜。”

    思嘉更觉奇怪,“无端端试什么菜,你要办喜宴?”

    随即她想通,过几天就是张栋的生日,试菜的原因不言而喻。

    “你这样煞费心思,会不会有点小题大做?”思嘉说。

    “我又没做什么。”方健说。

    “只是一个生日,年年都有,你不需要做到这样。”

    “但明年说不定就分道扬镳了,未来的事,谁说得准?何况,为了他,做再多都可以。”

    “喂喂,你再说下去,我就一点胃口都没了。”

    “要不要给你来一杯蜂蜜茶?”

    “为什么是蜂蜜茶?”

    “因为你酸啊!”

    啧啧,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张栋在一起久了,方健也变得牙尖嘴利。思嘉吃了一记闷亏,是她太轻敌了。

    一共有十二道菜,过关的只有半数,剩下的要么是厨师技术倒退,要么是菜色要趁热吃,不适合外带。

    方健记下菜名,列在一张纸上面,加上甜点和鲜汤,足够开一桌宴席。

    贾平已经回家,否则她肯定会站在思嘉这边,庆祝一个生日而已,何必这样兴师动众。实在是太具备资本家特色了,铺张,浪漫,有情调。

    “其实你自己做几道菜就好啦,那样不是更有诚意?”思嘉问。

    “味道差太远了。”方健不善厨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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