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金进京记-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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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不可?”噶尔多吉这个豪爽的吐蕃男儿,不似江央才让那么心里阴暗,当即道,“好,一起做,有什么好主意还可以一起参详。”
就这样,在整个冬天里,无数把反曲弓出炉了。到了这个冬天将尽的时候,兵营里差不多一半的人都用上了噶尔家的反曲弓。
之所以是一半,因为有些人喜欢墨守成规,不愿意放弃用惯了的东西。并且反曲弓虽然有它的优点,但也存在着一些弊端,比如,这种弓放箭时声音较直臂弓大,如果伏击猎物就不太好了,还有,使用反曲弓有一定的技巧,用惯了直臂弓的,力量控制不好则放出的箭就会失去平衡,有些人试试觉得不趁手,也就放弃了。
转眼已经到了吐蕃历新年的日子了。等新年过后,我们就要出发去中原了。
从夏天到冬天,训练一直很紧张,在最后的几个月里不只有体能和作战上的训练,还有人教导我们中原的语言和礼节,为前往中原做准备。
直到吐蕃历的新年这天,东嘎将军给我们每人放了两天假,让回去跟家人好好聚聚,因为这一去中原,至少是两年回不来了。
想到这点,一个个都归心似箭。我也想去跟丹珠和孩子们好好呆两天,但东嘎将军却叫住了我。
“赞普今天在宫中摆下了酒宴,一来为太子践行,同时也要为白玛公主践行。”
我这时才知道,原来白玛公主也要随太子杰布一起回返中原。
“我们作为护驾的亲军,赞普也邀请了我们前往。”东嘎将军说:“我们五千兵不可能个个都去皇宫,所以只有我,还有贵族兵、差巴兵各一人。”
“我……”我还记得那二十鞭子呢,不是我小心眼,那鞭子确实很疼的。
“那里场面会很大,都是逻些有分量的人物,那种场合一般差巴兵估计会吓得失了礼数,想来想去也只有你合适了。”东嘎将军的语气没有商量的余地,向噶尔多吉一指,“去找噶尔多吉借件像样的袍子,一会儿跟他随我一起去。”
我这时又意识到我的差巴身份了,差巴对于主人没有说‘不’的权利。
跟噶尔多吉去了他的帐篷,不过没挑到合适的衣服,因为噶尔多吉跟我的身高差的太多。
江央才让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倒是拿了件白色袍子给我。
我不敢接,怕他跟朗刚一样陷害我,也怕弄脏了赔不起。
“要不要随你,一会儿君前失宜小心再挨鞭子。”江央才让吓唬我道。
我想想也是,反复看了又看也没看出袍子有什么不妥,只得穿上了。
穿上了白袍子,噶尔多吉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而到了东嘎将军那,直接甩给我一句,“怎么穿这个?”
我蒙了,“难道,难道……”
东嘎将军抬头看了看天时,说道:“时候不早了,走吧,要是误了时辰更是大罪。”
我满头雾水的跟他上了马。
路上悄声问噶尔多吉是怎么回事?
噶尔多吉解释道:“白玛公主喜欢穿白色的衣服,所以有她出席的饮宴,别人是不敢穿白色的,怕冲撞了她。”
“怎么不早说?” 我掉头就要打马往回走。怎么能忘了那二十鞭子就是梅朵扎了跟公主一样的绸子帕子引起的,哎!这些公主们都是一个怪癖。
噶尔多吉揪住了我,“白玛公主远嫁中原许多年了,这规矩也不知道还做不做数,何况你也没有别的衣服可换。”说着,他上下打量了我几眼,笑着道:“你穿这袍子挺好看的,一点看不出是差巴,倒像是……”他顿了顿,对我挤了挤眼睛,说:“倒像是汉人中的大姑娘。”
打马走在前面的东嘎将军听了这话,回过头来大笑着对噶尔多吉,说道:“这是在兵营大半年晒的黑了,他刚来那会儿才像是个大姑娘。你都不晓得有多少汉子半夜里去掏他的袍子,确定他是男是女。”
我好悬没一头从马上栽下来,那时累的半死不活,原来晚上竟被他们……
东嘎笑着对我说:“不碍的,等再在我身边打熬几年就彻底变个样了。”
彻底变个样!我的手指搭在胸前的弓弦上轻轻拨动,弓弦发出铮铮声响。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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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这人是皇后?
既是新年宴又是送别宴,宫里的排场很大,宴请的宾客足有上千人,个个盛装打扮姹紫嫣红,但确实没有穿白色的,除了高高在上坐在赞普身边的白玛公主,还有我。
我跟在东嘎将军身后躲躲闪闪的进了大殿,被侍者安排在了角落的一处席面上。这倒是让我松口气,拿起桌子上的酒壶给东嘎将军和噶尔多吉斟上酒,劝他们多喝,等喝醉了就可以走了。
不过吐蕃男子个个都是千杯不醉的好汉子,青稞酒又没什么劲,喝了许久也没喝醉,反而勾起了东嘎将军的许多话。
“白玛公主差不多有三十岁了吧。”东嘎看着坐在主坐席上,边接受着来宾敬酒,边与赞普和杰布低声说笑的白玛公主,说道:“还是当年那样子,一点也没有老啊!”
“白玛公主当年号称我们吐蕃的第一美女,向她提亲的贵族勇士不计其数。东嘎将军当年该不会也求过亲被拒绝了的吧。”公主和贵族老爷中的这些秘闻我自是不知道,同是贵族出身的噶尔多吉自然是再清楚不过了。
东嘎将军那生满胡子的大脸,居然红了红,“可恶的中原皇帝,我吐蕃的第一美女竟然看不上,将他赏给了个汉人奴才。”
“白玛公主嫁的可不是奴才,是礼部尚书,也是很大的官职了。”噶尔多吉指向紧挨着主席的次席上的一个俊美的青年男子,说道:“据说也是中原有名的美男子。”
“非王非侯那就是奴才,怎么配得上我们吐蕃的公主?”东嘎将军鼻子里哼了一声,好像牦牛打了个响鼻。
我忍不住笑,可接下来我就笑不出来了。一位侍从走过来说,“东嘎将军,您和您的人可以去敬酒了。”原来皇宫有皇宫的规矩,敬酒要听候安排,也是,要是一窝蜂的都跑去敬酒,岂不是乱套了。
“多吉、央金,跟我一块去给赞普和公主敬酒咯。”东嘎将军端起酒碗,大步走向大殿主位。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在心里念叨着,也端上酒碗,跟了过去。
“臣东嘎,祝福我主健康永驻,祝福公主殿下……”
“咣当!”东嘎将军一句祝酒词还没说完,白玛公主手里的酒碗却落了地。她张大了嘴巴,看着东嘎身后的我,整个人都呆住了。
稀里哗啦!一阵更大的响声来自白玛身边紧邻的贵宾席位,那位中原来的礼部尚书大人的酒碗也脱了手,他的碗没有直接落在地上,而是砸在了桌子上,酒碗砸翻了桌子上盛放菜肴的金盘,酒水和油汁溅上了他整洁华美的丝绸袍服。
他非但完全不看那袍子一眼,更是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跪在满地的狼藉中,向我膝行而来,“皇后,皇后殿下……,可,可算找到您了……”一边前行着,一边哽咽着语不成声。
这场面自然惊呆了所有的人,也吓住了我,尤其看到那位汉人官员几乎是用爬的,爬到了我面前,双手抓住我的狍子角,我的心更是沉到了卡瓦博格雪山脚下去了。这袍子看来我是赔定了!
“来人呐,把他带下去。”直到松赞贡布一声令下,才结束了这场混乱。
……
松赞贡布下令将人带下去,然后就拉着白玛公主离了席,直到进了松赞贡布的书房白玛还没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嘴里尤自喃喃着道:“让我们赔一个皇后给他,难道竟成了真的?”
“到底怎么回事?”松赞贡布拍了拍白玛的肩膀。
白玛答道:“他是龙跃,天语的皇后啊。”
“不可能吧!天语的皇后跑吐蕃来干什么,还是以差巴的身份?”天语的皇后那是什么身份?且不说他的本事,他受帝王的宠爱备至,单就说他的财富,那往来于天语与外洋贸易的大商船都是他的,他可以说是这天底下数一数二的大财主,还能来吐蕃做个差巴,受这份罪?别说松赞贡布不信,任谁也不会相信有这种事。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来咱们吐蕃,但我在中原时跟他多有交集,不会认错。”白玛公主说道,“他这个人做事常常出人意表,以非常手段做出别人做不到的事,大败戎狄,收拾倭寇莫不是如此。”
说到这里,白玛公主才彻底定下了神,“阿弟,不管这龙跃为什么来这里,这个人都不可以放走。他是个天才,天下将帅中的第一人,只要牢牢的将他抓在手里,战场上何愁我们吐蕃战不胜戎狄?”
“那洪良辰今天也看到他了,此事就断然瞒不住那雷丰瑜了。”松赞贡布摇了摇头。
“即使是拼着与天语决裂,也不能放了这人。他是真正的至宝,盖世奇珍,无论如何不能将他交给别人。”白玛看着松赞贡布,道:“雷丰瑜能给他的,你也一样给的起他,财富、地位、甚至皇后之位,将他留在你身边,让他成为给你下金蛋的鸡,为你开疆拓土的犬马。”
在白玛说到给龙跃皇后之位的时候,松赞贡布的嘴角抽了抽。不是所有人都断袖的好吧!
他想了想,道:“这事我还是不能相信,能到东嘎兵营里的差巴,都是身家清白的贵族家养的差巴。”
“把巴桑叫来问问。”
稍后巴桑被叫了来,盘问了一番。
“央金原是单曾领地里的差巴,他家还有三个兄弟,一个妻子和两个孩子,他们的名字都是在我吐蕃人口的名册中的,不是什么来历不明的人。”巴桑郑重的给出了这样肯定的答复。
得到了这样的答复,白玛也有点糊涂了。
“你说天底下有没有长相很像的两个人?”打发走了巴桑,松赞贡布问白玛道。
“这个……”白玛想了想,说:“龙跃在黄河大战中挨了拓跋烈一箭,那箭就射在胸口上,险些要了他的性命,要知道是不是他也简单,一验箭伤便知。”
“去。”松赞贡布吩咐随从,道。
不久那随从回来,摇了摇头。
“难道这世上真有相像到这种程度的人?”白玛疑惑着说道。
“既然不是,那就无妨了,交给洪良辰带去给雷丰瑜算了。”对这个差巴,松赞贡布是真不觉得需要太上心。
“先不要交给他。”白玛说道:“即便只是一个徒具其表的假皇后,也不能轻易就送了,还是按照原定计划,让他随军护送我和杰布进京,到了京城见了雷丰瑜再见机行事。至于洪良辰那里,我会说服他,将这件事先压下来,不让雷丰瑜这么早知道。”
松赞贡布笑了,“听阿姐的就是。”一个假皇后,松赞贡布倒是不觉得能有什么大用,而且听白玛的意思,这个假的要送也还要讨些什么好处似的。女人呐,说到底也是未免小家子气了些。不过让松赞贡布心里高兴的是,阿姐即便嫁了人,心里还是向着娘家的。
这件事也就依了白玛。
第28章 汉人都有那种怪癖
太子和白玛公主启程的那天。场面相当的浩大。至于有多浩大,我的词汇贫瘠不知道怎么形容,只能说非常浩大和壮观。
我们随行的五千兵都换上了崭新的袍子和盔甲。袍子是黑色的袍子,铠甲是金光灿灿的黄铜铠甲,就连帽盔上都系上五彩的丝线流苏。
除了这五千兵马外,伴随太子和公主的官员,以及路上伺候太子和公主的奴仆还有一两千人。
除了公主和太子的座驾外,运送礼品的马车、牛车又有上千辆。
除了这些人员和车乘外,另外还有五百人的铃鼓舞者,我们称之为热芭。这五百名盛装打扮的男女,要走在队伍最前列,一路敲着鼓,唱着歌,跳着舞,从吐蕃的逻些直唱到中原的京城。
出行的队伍这般浩大,林林总总看不到边,而送行的队伍却更加庞大。
赞普率领百官站在送行队伍的最前列,我在这些官员中看到了巴桑,他将双手拢进衣袖里,身体微微前倾,做了个汉人的拱手礼。
我牵着马,弓身回礼,然后指了指自己的眼睛,告诉他他要我做的事情我会记得。
在赞普和百官身后,是来送行的吐蕃的百姓,这些人有多少我无法计数出数量,我只能说非常的多,他们有些是纯看热闹的百姓,也有许多是此次出行的随行人员的家眷,其中当然也包括我们这五千护驾兵马的家眷。我们这五千兵有贵族有差巴,家眷自然也有贵族有差巴。
这是我所见的第一次,也许也是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贵族与差巴可以站在一起的,而没有人让他们跪下或者将他们驱赶。
我在这些人中找到了抱着梅朵的丹珠,还有牵着达瓦的嘎姆。
昨日在家跟着强巴、次仁和嘉措一起,杀了两头牦牛,晾上肉干,毡房各处都贴满了牛粪饼子,这些也不知道能够她和孩子吃用多久,而我们走后,丹珠就要带着仅有九岁的达瓦去放牧了。生活的操劳总是最容易消磨了女人的容颜,两年后回来时,莫要见到她因操劳而新添的白发啊!
还有嘎姆。说到嘎姆,她已经正式成为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