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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等你回眸-第26章

小说: 等你回眸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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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对双胞兄弟兄长名为方芦,弟弟叫赵天霆。出生在一个贫寒农户家的两兄弟,在还不能睁眼的时候,因为家里太过贫穷,弟弟赵天霆就被父母送了人换钱。当时赵天霆的身体比较弱,方家父母既担心养不活这孩子,又担心医药费太贵耽误大儿子,于是生下来的孩子只在自己夫妻俩身边养了一周,就托人送了同乡一户膝下无子的富户,富户恐怕方家夫妻以后会来要这孩子,一定要给钱,还得画押。所以方家两口子就从送孩子变成了卖孩子。他们一开始也没打算以后跟这个小儿子相认,想到能有钱拿,也就同意了。
  富户主家姓赵,在乡里有田有地,又跟城里的生意人有买卖,家境颇为殷实。但因为大少爷跟大少奶奶成亲多年却无一女半子的,找郎中检查却很可能是大少爷的问题。大少奶奶就是城里那家郑姓生意人的二女儿,嫁给赵家算是下嫁,两夫妻感情也特别好,赵家大少爷觉得愧对赵郑氏,便收养了一个孩子,也未纳妾。再后来半年,许是赵家大少的做法得到岳家老爷认可,赵家人生意也越做越大,想着担心以后自家孩子跟方家孩子太相像也不好,便搬离了原来的乡镇,去了城里。方芦与赵天霆这对同胞兄弟,便完全没了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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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陆川需要饰演的角色背景,他已经摸得很熟,弟弟赵天霆性格十分好演,反倒是哥哥方芦需要下不少功夫,他感觉自己还没找到最合适的那个点,还好这段时间拍的戏都是前期的戏,难度倒也不高,有一周多的时间让陆川再继续琢磨。
  他每日连给刘淮为一个电话都不一定能办到,但必定会花三个小时的时间来思考方芦该怎么演活。
  一天天过去,陆川的踏实认真也被全剧组看在眼里,因为耽搁进度带来的不满也少了许多。
  《四三年》的故事从一九四三年二月五日大年初一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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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在延安的十年里,每年春节期间,军民都举办了各种节目来贺新春闹新年,给所有人新一年的希望,尤以1943年这次“春节联欢会”最为热闹。有那唱歌的、跳舞的、舞狮的,还有扭秧歌,大家欢聚一堂,枣园里锣鼓喧天,一片闹腾。□□中央领导人们边向群众挥手致意,边在人群中坐下,不时向大家拱手拜个年,道一声“新年好”,引得气氛更加热烈。
  赵天霆也在这些人当中。不过他官职不高,副排级只能坐到边上角落里,正当风口,也算是为群众们挡风了。
  到这时候,今个年头,总算是能见着些好的。
  自1月9日汪伪政府向英美两国宣战以来,这一年就开始乱了。可眼看着这满堂喝彩的演出,赵天霆觉得,乱归乱,大家苍蝇一样总是乱出了条正确的路子。
  上个月,先是日军防线后撤,再有苏军在列宁格勒发动反击突破德军封锁线,英军占领了黎波里,直到昨天刚传来的大好消息,德军在斯大林格勒吃了大败仗,投降,全军九万人被俘。在同盟国的英勇抗战下,国内的希冀也愈发明显起来。
  唢呐声响起,一队姑娘走上舞台,齐声唱起了陇东民歌《绣金匾》:“正月里闹元宵,金匾绣开了;金匾绣咱□□,领导的注意高……”
  赵天霆对这歌自然也是耳熟能详,想到胜利,想到未来的新中国,他也情不自禁跟着节拍唱了起来:“三绣八路军,抗战下决心,对民众多恩情,爱国爱人民……”
  他起初还有些不敢放开了唱,随即就发现大家都不自觉加入了进来,在全场的大合唱里,他的走音也就不那么突兀了。
  一阵风起,上风口的赵天霆不免吃了一大口黄土,被隔壁的刘新军瞧见,一通大笑,结果也被风夹土呛着了,两人一齐呸呸两口,指着对方哈哈大笑后,又加入了合唱行列:“正月里来是新春,赶上那猪羊出呀出了门。猪呀,羊呀,送到哪里去呀?送给咱英勇的八路军……”
  虽然猪呀羊呀确实没吃到嘴里去,这歌听着可真在兴头上。
  震天的掌声中,这场“革命的文艺创作”落下来帷幕。
  战士们又将投入到生死千钧的战争中去。
  赵天霆叼了根稻草,挎着枪在战壕上转悠。这些天战事并不吃紧,所以大家也能稍微松懈一点。
  卫生连的女兵路过,瞧着他这吊儿郎当的样儿,都红着脸避开。
  因为出身较好,赵天霆刚进营时一身纨绔气息,经过改造,他才显得正经许多,也能与贫农出身的战友们和谐相处了。
  当年他不顾家人劝阻,非要一意孤行参军——并且还是参共时,就险些与家里闹翻,因此得知了自己身世,非赵家亲生子的他那时一心觉得自己被隔外了,不能接受家里的安排,一定要走自己想走的路。过于理想的他,吃了许多亏,也屡次在枪炮震天中九死一生的突围,全凭那些说话带着歪七扭八的各地口音的战友们拉他救他掩护他。他觉得自己跟这些战友们才是同一种的,而不是富户赵家的嫡亲少爷。
  赵家少爷的出身让他生来富贵,也订了一位喜欢的女子作妻,可他决意参军时,抛弃了赵家的名头,那个女孩子也抛弃了他,没多久就与三房少爷订婚了。那时他还驻扎在家乡,为心上女孩的薄幸而心痛恼怒,又觉得先是自己的冲动让对方有了位朝不保夕的丈夫。后来随军北上,离家越远,第二种念头就越是占了上风,他自觉对不住她,倒不如放手。所以就成了现在的他,能比所有人都会与女兵搭话,但一个亲近的也没有。
  辅导员看不过他的做法,批评他教育他;战友们也嫉妒他一张脸俊俏,能轻轻松松就靠几句话的功夫就博得女兵们的好感,也私下打过几架。但赵天霆死不悔改,一副浪荡子相,在紧要关头却比任何人都靠得住,大家也就明白了他的德行,随他了。
  女主角成兰一开始也对赵天霆抱有好感。她留着学生头,打扮中规中矩,但天生丽质,在一众红红脸颊的女兵中,显得鹤立鸡群,十分出众。据说她以前就是学生,因此能写会看,比之许多人更有一番书香气。
  赵天霆也是如此,良好的家教让他天生带着不凡的气质,衬得底层出身的男主周兆贤灰头土脸。
  周兆贤一开始也不叫周兆贤,叫周小三,因家中上有两位姐姐,排行数三而得名。周家夫妻都是地里刨食的,年头又乱,除了紧着孩子们吃穿,哪管得了名字好不好听,合着贱名好养活,也就“小三小三”的叫着,叫到他大了,上了私塾拜了老师才被取了个大名。
  周兆贤的老师据说年轻时留过洋,没学太多之乎者也的大学问,却学了不少先进理论回国,脾气也硬,得罪了上峰,革了职不说,还瘸了腿。不良于行的他最终随共军一起,在大西北的村子里教书,因此碰到了那时还叫“小三”的憨孩子,喜欢这孩子正直好学的他特意给孩子取了名字。
  周兆贤从军也是因为他的老师——身有残疾的老师最终还是被日军的炮弹掩埋了。
  有这样一段经历,其实周兆贤也懂得许多,可他黑黝黝的面庞总是比赵天霆少了几分聪慧。他喜欢成兰,也有些羡慕甚至是妒忌赵天霆,私下也与情敌干过一场,后来一起在硝烟炮声中伏击、掩护,撤退、前进,两人也不再纠结于儿女情长之事,甚至他还会帮赵天霆教训一些愣头青。
  三个青年人被分到同一连队,派到大前方,战火连天中,处得久了,相比不羁的赵天霆,金玉其内,体贴入微的周兆贤渐渐让成兰感受到了爱情的滋味。
  *
  “咔!”导演一声喝令,紧绷着情绪的众人放松下来,陆川感觉端起水杯抿了一小口,润润嗓子。
  西北干燥,他刚来那几天水土不服,整个人脱水严重,上火便秘,过了许久才调整过来。但多数时候为了赶剧情,嘴唇上都干得起皮,一动就痛,偏偏他还得笑得英挺帅气,只能在心里扭曲。
  赵天霆的戏份过了一半,后面都是男女主的感情戏了,他只需在其中偶尔出现几次即可,现在得开始准备赶另一个角色“方芦”的戏份。
  稍稍休息了下,陆川拿起方芦的台词看了起来。拍摄地在乡下,闲来无事,他也没什么娱乐,就把背台词当打法时间的唯一活动,记住每天的台词就熟悉后面日子的,无聊是挺无聊了,也好过记不住被骂的好。而且在一遍遍揣摩中,陆川希望能更好地摸透“方芦”这个多变的角色。
  又拍了一周,总算把属于“赵天霆”的剧情补完,陆川换上了“方芦”的装束,开始演绎另一个角色了。
  作者有话要说:
  (重点:所有带*内容都有借鉴团结网报道:1943年的延安春节联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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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到的女王节礼物XD~依然卡剧情,大家也可以下一次更时一口气看完。没写完是因为今天逛街+这部分背景比较难写。
  军衔都是瞎比比…真的没找到确定的材料,就这么吧。顺便,我历史烂,近代史只记得毛总写书跟开会,也都是瞎比比的。资料全剽自百度知道与团结网。


第44章 卌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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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芦自小就知道,自己的胞弟,被父母舍弃,却被一家高门大户的富人收养了。
  这当然不是从父母那里知道的,从小和他一起搅泥巴的乡下孩子都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是人贩子的儿子,亲生儿子都卖的人贩子!这些孩子又是从他们父母那儿听来的,在他们看来,把小孩子卖了换钱,就是人贩子,岂知他们父母或许也曾做过这样的事。
  所以方芦小时候很想见到他弟弟,是不是真的像说书人讲的那样,跟他长得一模一样,是不是能跟他一起把骂他的混蛋们揍一顿。
  但方赵两家,一家坐东,一家居西,方芦还没来得及钻进去赵家大院里,自己的亲弟弟就被那家人带走了。
  随着他长大,身边的小孩子变成了懂事的大孩子,嘴里便不会再骂方芦家是人贩子,反而啧啧羡慕被收养的方家小子,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方芦的奚落,弟弟去过好日子了,哥哥还光着脚跑呢!从镇上偶尔传来的关于赵家的消息,更是刺激了这群孩子。
  也刺激了方芦。
  所以方芦自小就是个有志气的。他爬到树上去偷听唯一的先生授课,早上一边捡柴一边背书,遇到不记得就停下来拼命地回想,在昏黑的傍晚去河边稀泥上练字,此外他还承担了所有不下地的活。
  可是家里太穷了,世道又乱,辛苦种下来的粮食纳了公,根本不够糊口。方父常年喝低劣的酒精,力气还不如方母大。方母却因为用眼过度而看不大见了,夜里走在田埂上摔倒,腿断了。
  方芦怨过父母把自己留下来承受贫穷,却把弟弟卖给富贵;也知道父母其实是偏心自己的,他必须撑起这个家。
  所以等有人来征兵时,他就走了,把部队给的一点点米面和千辛万苦积攒的少许银钱留给父母。
  再呆在这里只会更糟,方芦认为,他必须出人头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自己家的境况。而今,也惟有从军一计。
  那时候他还是红军游击队的一员。
  后来又北上,远远的,他隔着人群,看到了一个跟他非常相似的人。
  那人比他白得多,又气派,哪怕身着洗得发白又满身补丁的军装,周身的贵气却也掩不住,而且,那人还有许多朋友,围着他,一起谈天说笑。
  凰与鸡。方芦不由想到了这个比方。
  他自小就没朋友,遇到一群人围着他,必然是要打架的。他也很黑,独自站着,没人在意他。身上的军装虽然比那个人新,补丁更少,却并没有显得干净和整洁。这不是他不爱卫生的原因,而是他,形貌丑陋,连带这身周正的衣服也萎靡起来。
  方芦绝了跟幻想了十多年的弟弟相认的念头,他再也不想去看那个人一眼。
  再后来,游击队收编入了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渐渐的,就有人跟他接触了。
  是国民党的人。
  只需要透露一点与自己关系不大,也与整个革命形势关系不大的消息,就能得到丰厚的金钱作为回报。
  方芦最差的就是钱了,他参军也是为了钱,打仗拼命还是为了钱。理想?值几个铜板?何况他做梦都想老子老子娘不挨饿,不把最后一口糠面留给他而自己眼巴巴看着!
  国民党也是革命队伍,跟□□有区别吗?流血流汗的人,哪分得清你党我党的。
  他就同意了,递两次消息一块大洋呢,有用消息视重要程度每次一块甚至翻番。
  每次去给消息,说不清什么心理,他都把脸细细用墙灰把脸涂白了许多。因为他从小上田里下力气,又黑又瘦,加上不爱说话,跟他那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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