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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私人订制的总裁-第5章

小说: 私人订制的总裁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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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男人——那明眸善睐、瑰姿艳逸——正是宋风时心头尘埃尽落处的玫瑰花蕾啊——
  金兰殊!
  金兰殊看着和以前很相似,因此宋风时能一眼将他认出,但又看着和以前很不相似,让宋风时陷入彷徨错乱。
  从前金兰殊尽管卓尔不凡,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又为世事所困,锋芒也掩藏不了落魄。如今的他,正是意气风发,又历经不少世事,更添许多的风流骄贵,若说以往是玫瑰花蕾,那现在就是玫瑰怒放了。
  灿烂得让宋风时移不开眼睛。
  “唔……”宋风时喉咙一哽,竟然将嘴里的整颗橄榄吞进去了,“唔——”
  宋风时捂住喉咙,脸色发白。
  “啊。他呛到了!”酒保大叫,“救命啊!”
  金兰殊立即冲上前,从背后用力箍住宋风时的腹部,狠狠一顶,一个利落的海姆里克腹部冲击法——宋风时白眼一翻,终于将噎在呼吸道的橄榄给吐了出来。
  ——这就是他们第一次用力拥抱。
  真是令人窒息的浪漫邂逅啊。


第七章 
  原本,云泥之别的昔日同学相见,应该是有些尴尬和疏离的。
  可却因为被噎住了这个闹剧,将尴尬提升到了极致,反而就“否极泰来”,彼此都不尴尬了,索性相视大笑起来。
  他俩笑了一阵子,便相携在卡座坐下。
  “你是怎么回事啊?”金兰殊说,“这都能噎着。”
  宋风时拿出应对客人那套,笑道:“是我福薄,消受不了金总的赐酒啊!”
  金兰殊摆摆手,说:“别喊我‘金总’。”
  宋风时正想说金兰殊真是“平易近人”,金兰殊又道:“好土。”
  宋风时便想敲自己脑袋,说自己傻,金兰殊怎么可能“平易近人”?
  以前还是个落魄学生的时候就脾气难顶,现在当了总,肯定要拽上天了。
  金兰殊与宋风时说起话来。金兰殊又叫来了酒保,吩咐道:“再来一杯吧,这次什么都别放了。小宋消受不得。”
  宋风时捂着鼻子,不好意思地笑笑。
  酒保也跟着笑笑。
  金兰殊和宋风时便聊了起来。
  酒吧的灯光暧昧又柔和,让金兰殊如《美女与野兽》中蒙在玻璃罩里的艳丽玫瑰,有种梦幻的美丽。尤其是宋风时多喝了几杯的时候,更是看他自带滤镜,只觉如同神仙下凡。金兰殊无论说些什么,都让宋风时如聆梵音,更好像被熏风吹过,暖暖又绵绵的。
  他不觉多喝许多。
  他向来是酒里不佳的,喝着喝着,也不是酒醉了人,还是人醉了人,他便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无所知了。
  酩酊。
  无所知了。
  真的一无所知了。
  他的眼前是黑色的,记忆也是如此。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时,看到的却是白色的。
  白色的天花板。
  “唔?”宋风时有些头痛,揉了揉额角,“怎么了?”
  昨晚——昨晚喝酒——遇见了金兰殊?
  想到金兰殊,宋风时立即清醒不少,睁大了眼睛,看着身边的陈设,便发现自己应该是睡在酒店了。
  他转过脸,心就提到了嗓子眼了——眼前是黑乌乌的——金兰殊的后脑勺。
  金兰殊裹在了被子里,露出了半截结实的肩膀,底下也露出了两条健壮的大长腿。
  “唔?”宋风时惊愕,“他为什么裸睡?”
  宋风时低头看看自己,更是非常震惊:“怎么我也在裸睡?”
  这不对!
  这不对啊!
  宋风时掀了掀被子,发现自己未着寸缕——啊,伤风败俗!
  我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
  惊愕褪去后,宋风时心中又涌起隐秘的窃喜——我对兰殊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该不会是我干了他吧?
  宋风时坐了起来,却发现腰肢酸软、双腿之间有可疑的痕迹——不对啊?
  难道——
  宋风时目瞪口呆——是我被干了什么伤风败俗的事?
  宋风时不记得任何“伤风败俗”的细节,更过分的是,他也不太记得自己是怎么逃离那个酒店的。
  明明是“被干了伤风败俗”的事情,他却如同一个罪犯小偷,蹑手蹑脚地捡衣服、穿衣服,灰头土脸地溜走,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酒店偷情的奸夫。
  呜呼哀哉!
  这算什么事儿啊?
  然而,理智还是战胜一切的,毕竟都是成年人了。
  他也不可能像电视剧里的失足少女那样呼天抢地、大骂对方人渣。
  “说不定是我先动的手呢?”冷静下来的宋风时甚至这么推测,“毕竟金兰殊那么臭屁,从前就已经不大看得上我的样子,现在的他更是什么燕瘦环肥的没有,非要来坑我?岂不是脑子瓦特了?”
  这么想着,宋风时还觉得自己好像占了便宜了。
  “好可惜,”宋风时摇摇头,“居然忘了所有事情!”
  忘了,就约等于没有发生过啊。
  宋风时惋惜万分,这样的机会以后可能都没有了!
  宋风时冷静分析之后,甚至有余力在电梯里给店员组成的群发消息:“今天起来有些感冒,晚点来上班,你们要好好工作。”
  店员们都关心地问宋风时怎么了。
  宋风时也回答不上来,毕竟“偶遇了可望不可即的男神并与之春风一度然而重要细节全部忘光”这种事和谁都不好说、和谁说都不好使。
  只得烂在肚子里。
  希望有天能够运,做春梦时能够忆起细节。
  宋风时在家里歇了半天,还是不放心店里的生意,便换上衣服上班去了。
  春梦了无痕,都是云烟,生活还是要继续的。
  每个月的卡债该来就要来。
  宋风时强迫自己将这次偶遇抛之脑后,再次将专注力用在工作当中。
  宝梵琉的生意越来越差了。
  宋风时也开始考虑要不要跳槽去别的店。
  但要跳槽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毕竟现在普遍生意都不好做。他没有别的工作经验,只会这个。更何况,他从毕业起就在这儿工作,和这个店、这个品牌以及这些店员都有了感情,说走就走的话,还是不太放得下。
  当然,比起跳槽,说不定被裁员来来得更快。
  当大区经理要求集合所有门店店长开会的时候,气氛更加高压。
  大家都想着,是不是要裁员了?还是逼我们辞职?
  又有相熟的店长笑问宋风时:“你业绩那么好,应该不怕吧?说不定已经找好下家了呢?”
  对于这种几乎赤裸的“试探”,宋风时也是没什么好回应的,笑着打太极:“我的业绩哪够你们好,真的识得开玩笑!”
  另一个店长却笑说:“你才是开玩笑吧?唉,看来你这么淡定,是不怕被裁员的了!”
  宋风时依然笑答:“当然不怕啦,裁员有钱赔的嘛!”
  大家便笑笑过去了。
  不想会议一开,大区经理直接宣布,宝梵琉要被夔龙集团收购了。
  众人大惊失色。
  “真的假的?”
  其实也有听闻风声,商业杂志也天天在写,可是真的宣布发生的时候,大家还是惊讶得嘴都合不上。
  大区经理便严肃地说:“这个消息过几天就会正式宣布了,现在只是先通知你们,公司的政策会发生变化。”
  “什么变化啊?”店长们问道。
  经理便回答:“公司的CEO将会变更为业内出了名‘无情无义’的金兰殊。金先生已经说明了,觉得门店开太多,说在他出任CEO之后,每个季度都实行业绩考核,别的都不讲,单纯用销量说话,末位淘汰!”
  会议室内一片哗然。
  宋风时也是一脸震惊的。
  不是因为“末位淘汰制”——他根本就没听见这句话。
  在“金兰殊”这三个字出现之后,他就什么都听不见了。
  金兰殊这三个字就是一道雷,炸得他耳朵暂时性失聪,十分钟后才恢复正常听力。
  真可怕。
  这个男人。
  宋风时一脸忐忑地绞着手指。
  旁人笑道:“你紧张个什么?最不可能淘汰就是你啦!”


第八章 
  金兰殊做事向来雷厉风行。更何况挽救宝梵琉是他的重要任务。
  “总部那边讲好了,”舒默克通过越洋电话告知金兰殊,“只要你把宝梵琉做起来,夔龙集团亚太区的CEO就非你莫属!”
  只要把宝梵琉做起来……
  什么事情,只要加上“只要”两个字,就好像很简单一样。
  金兰殊答:“哪用这么麻烦?只要你退下了,我自然就升上去了——只要……什么烂说辞。”
  舒默克噎住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舒默克还是每天都觉得精心培养金兰殊的自己是个受虐狂。
  金兰殊挂了电话,开始面对宝梵琉的一盘烂账。
  金兰殊看向助理欧文,说道:“这儿有500万用于‘灵感’?是什么意思?”
  欧文抬头回答:“我也注意到了,刚刚看了,是让设计师汤尼去旅游采风了。”
  “汤尼?”金兰殊说,“就是那个每款设计都滞销的设计师吗?”
  欧文点点头:“就是他。”
  金兰殊说:“他是怎么做到首席设计师的?”
  “他和宝总裁上床。”
  “真的?”金兰殊说,“可悲。”
  欧文又道:“汤尼最近似乎也想找您上床。”
  金兰殊摇头:“他可能对‘设计师’这个职业有所误解。”
  过了一遍资料之后,金兰殊决定解聘好几名设计师。他翻了一下产品目录,见了不少丑陋的作品,但他还是被一个颜色诡异、造型脱线的水桶包所震惊了:“这个,你看,真的丑。”
  欧文看了一眼,平淡地回答:“是的,我留意到了。上市几个月,好像全个M城才卖出了一个。”
  “真该给卖出它的导购发奖金。”金兰殊感叹。
  翌日开会,金兰殊宣布了新的营销方案。
  “数字化和年轻化将是我们品牌未来的发展方向。”金兰殊说道。
  几位资历颇深的高层纷纷表示不满地说:“这可是和我们百年以来的路线大相径庭!”
  金兰殊轻蔑一笑,说:“你们是谁?你们姓宝吗?”
  都是打工的,还操起百年家族的心了。
  明明真正姓宝的那个人已经退下,跑到欧洲去开游艇旅游散心了。
  末位淘汰制一出,各个门店都如履薄冰。
  被收购的消息放出,也让宝梵琉这个品牌处于舆论的中心,当然,好处是这个沉寂已久的品牌得到了一些些的关注。
  宋风时却按照平常一样工作。
  那一夜与金兰殊的偶遇好像蜻蜓的尾巴在他平静的生活里点了一下水,就这么泛了两圈涟漪,一切变又古井无波了。
  他日复一日地做着自己的工作。
  最近让他高兴了一点的事情,是新季度出的产品比以前的好看多了。
  看来总部真的换了一批靠谱的设计师了。
  既然难看的包包,宋风时都卖得出,那么好看的更是不在话下。
  一改以往靠低调维持格调的路线,数字化营销成了宝梵琉的重要市场策略,而且正在奏效。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宋风时却总是有些黯然。
  金兰殊越是意气风发,大概就越是叫宋风时相形见绌。
  “那一晚确实是我占便宜了。”宋风时神伤起来,“他也是喝醉了,等他清醒过来,说不定该后悔成什么样子,怎么就搭上我了?”
  要是没有那一晚,宋风时可能还没那么纠结。
  要是这样的话,他可以全然将金兰殊当成一个远在天边的人,他的成功是天上星星的光芒,闪烁而不刺眼。
  但现在,他尽管不记得床上的事情,但还是能记得在酒吧里的事情的。
  金兰殊离他那么近,还朝他笑了,摸着酒杯的春葱十指如银。
  一切都那么清晰、而接近。
  “唉。”宋风时又得在心里播报金兰殊当年那句冷漠的话——是什么给了你这样的错觉?
  金兰殊总是给了他许多错觉。
  又或者是他自己给了自己一些错觉吧?
  宋风时好些天没有往那个酒吧去,今天却往那儿去了。
  却不是为了去散心,是约了学姐。
  最近宝梵琉出了一款非常热门的挎包,学姐拜托宋风时帮忙留一个,同时,为表感谢,学姐还指名买了好几样旁的东西,让宋风时不至于“白费辛苦”。
  因此,宋风时便拎着大包小包出现在酒吧里。
  时隔多日再来,宋风时不自觉又记起当时在灯光下无比美丽的金兰殊。
  甚至乎,他还怀着侥幸的心情将这儿环顾了一圈。
  没有。
  金兰殊没有在这儿。
  当然了,金兰殊为什么要在呢?
  他大可以在更多更高级的地方。
  宋风时摇摇头,暗自叹了口气,在目光触及学姐时,便扬起笑脸,快步走了过去。
  学姐身边还坐着两个男生,宋风时仔细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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