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说-第1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用猜我也知道这人是程远的堂哥——程浩。
不知道阿齐什么时候来到了我身后,满口赞叹道:“真别说,程远家还都真是好基因,并且都不带重样儿的,一人一个款,这一身的军装,简直就是□□裸的制服诱惑啊!”说完他又摸了摸下巴,思索着:“也不知道是直的还是弯的……”
我推了他一把:“真当同性恋也认血缘呐,你一个人喜欢男的也就算了,真巴不得天下的人都跟你一样,还有,能不能把你的口水擦擦,搞得跟没见过男人似的。”
“走走走,咱们出去打个招呼先。”
我一把将人拉住:“给我在这儿待着,等他们吃完咱再走。”
“你这又是唱得哪一出。”
“你管不着。”
他们点过餐便找了位置坐下,离包间只隔了一张桌子。他俩面对面坐着,侧对着我这边,我换了个隐蔽点的姿势,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躲什么。
果不其然,程远点的又是煲仔饭,两个人点的一个是排骨一个是鳗鱼,吃着笑着,说话的声音也传到了这边。
程远说:“晚上咱们去酒吧吧,叫上万海涛一起,咱们喝酒去。”
“你还敢去酒吧,找死是吧!”
程远从对方碗里夹了块排骨,表情有些调皮:“怕什么,不是有你在吗。”
程浩你来我往的从他碗里抢了块鳗鱼:“你要想去我就陪你去,可今后你自己出入那些乱七八糟的场所时,记得身边得有人,再发生像上次那样的事儿,看谁还能再救你一次。”
“你说话的口气真像某个人。”
我心里一咯噔,他说的某人想必是指我吧。
程浩说:“某人是谁?你小子该不会是谈恋爱了吧,要真是就带出来让我见见,我也好先替你爸妈把把关。”
程远摆摆手:“没有没有,我还光棍儿一条呢。”
见他这么急于撇清真相,原本有些期待的心顿时一阵失落。不知道什么时候任信也靠了过来,看了看外面的两人,又看了看我,这才开口道:“外面那小子跟你长得倒是挺像,尤其是这脸型。”
阿齐凑上前来,对着我仔细打量一番:“还真别说,就这么侧着看过去倒真有些像。”
我也看了看程浩,有些不满:“哪儿像了,我和他完全就不是一个类型的。”
阿齐诡异的笑了笑:“你三十,他二十,当然不是一个类型的。”
“是你三十吧,我可才二十八。”
我们三个人鬼鬼祟祟的偷听完他们的对话,直到他们离开我们才从包间出来。虽然知道他们是兄弟,可见到程浩将手搭在程远的肩上时还是生出一阵不快。
阿齐偷窥偷上了瘾,听说他们晚上要去酒吧,便问我要不要跟着去,我白了他一眼:“老子不去自己的酒吧跑去别人的酒吧干嘛,要去你自己去,别拉上我。”
“这是你自己说不去的啊,到时候可别后悔。”
后悔个屁,我有什么后悔的,程远又不是跟别人出去喝酒,我有什么可担心的。
镇上无非就三间酒吧,我这儿他肯定是不会来的,据我推测他很有可能会去“水木年华”,阿齐若真心想去碰他,不可能碰不到。
晚上九点过后,店里的气氛渐渐被炒热,我跟几个常客喝着聊着,时间过得倒也快,若不是阿齐左一个信息又一个信息,这一晚也就这么过去了。
“你家小孩儿又得意忘形了,正在台上扭腰呢。”
“你家小孩儿喝多了,刚被人吃了把豆腐。”
“你家小孩儿吐了。”
“你家小孩儿正抱着他哥呢。”
“你家小孩儿……”
如阿齐所愿,在他一大堆消息的轰炸下,我终于还是坐不住了。一连喝了三大杯酒,对正陪着的几位客人略表过歉意之后,抓起手机就往外走。路上我发消息问他在哪,果不其然是在“水木年华”。
我不知道这种不安是出自于什么,对于程浩我会莫名其妙的产生一种敌意。程远经常会跟我提起他,说小时候一直都是他在护着自己。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除夕夜里,程远嘴里喊的也是他的名字,今天中午阿齐和任信说程像我,这些看起来毫无关联的细节,此刻却在我脑子里连成一片。程远他也曾说过他与那个人不可能,可又是因为什么不可能?因为对方是个直男,或者说……那个人和他有血缘关系。
我觉得自己肯定是疯了,可脑子却怎么也停不下来,随着最先浮出水面的那根稻草,越来越多的疑问显现出来……
阿齐在酒吧门口等我,见我来了便一脸得意:“我就知道你肯定得来,走,咱们进去。”
进去之后,阿齐指了指角落那边,我看见程远正挂在程浩的脖子上,一副喝醉了的神情。程浩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惹得他一阵傻笑。
而我此时只能像中午一像,蜷缩在角落里偷偷的看着这一切。我虽面无表情,可心却像是有把刀在扎,程远跌跌撞撞的在人群里舞动,程浩就跟在他旁边,见他快要跌倒就去扶上一把,曾几何时我也同他一样做过类似的事情,满眼担心的看着他闹,可见他那么开心却又舍不得加以阻止。
心里想的一不留神就说了出来:“程远,你让我怎么相信他只是你哥。”
“你说什么?”阿齐凑过来问我。
“没什么。”我淡淡道。
也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看见程浩背着程远离开,我也跟了出去,凌晨的街道上还有许多行人,为我做着掩护。他们断断续续的交谈着,我在后面听得一清二楚,当时我就在想,如果程远能睁开眼看看站在他身后的我,那么之前的那些猜测我便可以全部否决掉。可自始至终,程远都未扭过来头看我一眼。
直到口袋里的电话响了,我才从这不能自控的情绪中清醒过来,一摁下接听键,阿齐略带怒意的声音就传了过来:“你跑哪儿去了,老子在这等你半天,再不回来我和任信就走了啊!”
我清了清有些干哑的嗓子:“我已经回店里了,你们就先走吧。”
“不早说,害我白等半天,就这样吧,挂了。”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直到程浩背着他消失在视线之中,我才转身往回走。我逼迫自己停止思考,可嘈杂的街道却怎么也盖不住耳畔反复回荡着那句话。
他对程浩说:“我们是兄弟,是第三辈的兄弟。”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能只是他无心的一句醉话,但我却在里面听出了一丝无奈,如果一切都像我想的一样,那么我该如何面对程远,质问他是否爱着自己的哥哥?还是说当做什么都不知道,反正这都只是我一个人的猜疑。
还是当成什么都不知道的好吧,管他事情的真相如何,管他心里面究竟装着谁,至少现在陪在他身边的人是我。如果只是为了弄清楚一个真相,就要冒着失去他的风险,那会不会太得不偿失了?
管他呢,就当这天不曾发生过,就当程浩从未来过,真的假的又怎么样,我才懒得去计较这些,只要程远在我身边,这就够了。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隔天,我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给程远打了个电话,我们都闭口不提当日吵架的事,他说:“我哥今天一大早就回去了,等晚上店里关门了,我就回去。”
我重重的舒了口气:“那你就在店里等我,我晚上过去接你。”
“好,那我等你过来。”
“嗯。”
我是快十一点到他那儿的,正好碰上他和万海涛在收摊,一见我来程远便笑开了,他让我再等等,收拾完了再去万海涛那里拿东西。
我有些等不及,便提议:“把钥匙给我,你先把这里收拾好,东西我去拿就是了。”
程远想了想:“也好,东西我都已经装好了,就放在床上,你去了直接拎过来就好。”
我摸了摸他的头:“在这乖乖等着,我马上就回来。”
本来应该拿了东西就走的,可我却鬼使神差的在他房间里多留了一会儿,看着屋子里的陈设,感觉像是他一直就在这里住着。程远搬去我那时只简单收了一些随身衣物,剩下的东西都在万海涛换房子的时候一并搬到了这里,我还记得当时我们是因为一本书才聊起来的,那本《全球100部经经典同志电影》此时就摆放在书架上。
如果程远再细心一点,那他就不应该将日记本也放在那里。
我将它拿在手中,内心有过片刻的挣扎,但实在难以抵抗心中那抹强烈的好奇,终于还是将它翻开了。
我从来没见过程远写日记,想必这全是他之前写的,边角落满了灰尘,看来有一段时间没被人触碰过。整本日志差不多已经写完,只留了几页的空白,我翻到第一页,上面标注着起始日期——2006年9月11日。
原本是四年前开始写的。
如果说时光可以倒流,那我必定会忍住好奇不去碰这本日记。程远的字虽写得歪歪扭扭,却不难看懂,每页右下角的那几个字总是工工整整的,如同每个人在写完一封信后要在最后加上“此致敬礼”这四个字,字迹清晰,下笔也很用力。
“程浩晚安”这四个字标注在日记每页的右下角,我似乎能够想像程远在写完这几个字时心满意足的将本子盒上,如同真的将这句话出口一般闭上眼准备入睡。这满满的一本日记并非是他在自说自话,他这是在对着程浩说,今天天气怎么样遇见了什么事心情好不好,好像他真的能听见似的。
我将日记直接翻到最后几页,我想我该庆幸自己的名字终于出现在了这上面,可与我名字连在一起的那几句话,却像无数个耳光向我扇过来,脑子里嗡嗡做响,唯独心脏还一下一下有力的跳动着。
他在里面这样写到:第一眼看到梁硕的时候我就在想,几年后的程浩会不会就是他这个样子。
原来真的是这样!
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把我当成另外一个人,他不累吗?
就在这时,程远和万海涛回来了,他喊我的名字:“梁硕……”当他看见我时,我手里正拿着他的日志,我猜我当时的表情肯定很难看,可能在笑也可能是在哭。
我将日记放了回去,对他说:“我今天先回去,你晚上还住这儿吧。”
程远冲过来将我一把抱住,将我的双臂都圈了起来,他这个动作使我想起了一些事情……
他从珠海回来那天,对我说爱我的时候也是这么抱着我的,也许当时他脑子里想着的是另一个人,不然为什么两年都未曾开口的话,怎么一去见过程浩就轻易说出口了呢。我当时还被感动的一塌糊涂,坚持了好些年的东西被他这句“我爱你”击得溃不成军,我满心满眼都是他,可他却把我当成一个替代品。
说不上是厌恶还是愤怒,我猛的将他推开,抬手抹了把脸,面无表情的说:“咱们分手。”
他呆呆的坐在地上,神情哑然的看着我。
为什么不说话?至少你该跟我解释几句吧,对我说事情不是我想象的那样,其实这两年来你已经爱上我了,说你现在爱的人是我,说你不要分手,就跟平常一样撒几句娇或者掉几滴眼泪,可能这样我就心软了,也一并相信了你说的话呢?
可是……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沉默的低着头,像是事情败露之后的停止挣扎。原本还抱着期望的我,在他死寂一般的沉默之中渐渐落空。
万海涛走进来,满脸惊讶的看着我:“硕哥,你这是……”
我看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抬脚便离开了。
阿齐总说我这人是后知后觉型的,当事情发生的时候就跟个没事人似的,可过后等人们都将事情忘得差不多了才开始发作。就拿林言清当初跟我分手的那件事来说吧,起先我并没有任何过激的反应,等他有了新对象后我才想起买醉,硬是拉着阿齐喝了一整夜的酒。其实现在回想起来,我买醉其实并非全是为了林言清,只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失恋的人,循规蹈矩的走了个过程。
如果要真像他说的那样该多好,至少现在我用体会这种呕心抽肠的疼痛,像是五脏六腑都绞在了一块,疼得我都无法正常思考。脑子里全是一些零零碎碎的片段,全部都可笑至极,提醒当时的我有多愚蠢。
也不知道当时是怎么走回去的,只记得一到家便倒头就睡,整个人疲倦困顿得很。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天依旧是黑的,起身喝了些水后,便转身去了电影房。
懒得纠结到底看什么电影,随手就抽出一张来放,看了一会儿,镜头里出现了曾被誉为“世界第一美少年”的伯恩安德森。
当时程远还问我这电影里究竟讲的是什么,我回答不上来,因为我也不清楚导演极力表达的是关于暗恋还是一个艺术家自导自演的爱情幻想。很多事情都是这样,不曾深刻体会过便不能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