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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6章

山沟皇帝-第9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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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种的大环境下,李轩在听取了美洲舰队顺利起航的消息后,就是走在了挂在墙上的大幅地图上,他在考虑该怎么把已经是上千人的贵族给分封出去。
 虽然这种实封,只是让这些贵族们拥有封地上的封地俸禄以及部分田产什么的,而没有任何的行政管理权力,同样的也没有和亲王、郡王那样能够组建贵族卫队的权力。
 但是这么大的贵族群体分封出去,还是需要慎重的!
 毕竟李轩在分封贵族的时候,所给予的也不仅仅是封地俸禄,这也只是贵族福利的一部分而已,此外还会有大量的土地被直接赐给他们。
 这些土地,将会作为他们的私产!
 注意,这些土地并不是封地,而是私产,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由于要赐封大量的土地,所以一些人烟密集,可开发土地本来就比较少的地方就不适合了,因为李轩就算是要分封赐地,也是不可能把帝国子民的土地剥夺之后,封给那些贵族们的,甚至是直接拿异族的土地赐给他们也得详细考虑。
 得考虑当地贵族拥有的土地以及平民们拥有土地的一个平衡性,前者拥有的土地如果数量太多,那么可就不太好了,影响当地发展以及民生。
 李轩可不愿意看见帝国子民们给那些贵族做牛做马的,一生都是被束缚在贵族的土地上。
 尽管以目前帝国进行工业革命,人们除了种田外,还可以进行工厂打工等其他谋生手段,不过土地这东西,再怎么慎重都是不为过的。
 李轩为了贵族分封的事情,又是先后召见了不少臣子,都是朝堂重臣,比如柳八苟、钱祧里等人,同时也是听取了部分军方部分高级将领的看法。
 而其中陆军上将郝柏年提出来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方案,他提议应当效仿立国初期的参军分田制,建立‘军功授田制’,以促使更多的人才参军并积极作战。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量军方人士的肯定,不过内阁那边自然是反对的。
 因为郝柏年提出来的军功授田制,说是有军功才能授田呢,但是这军功的标准也是太低了,从军满一年者,即可获封一定数量的土地,从军满四年者,就可以获得大量的土地,如果是立功了,那么赐封的土地就更多了。
 内阁方面的柳八苟等人表示,军方在帝国的建立以及后续扩张当中,所付出的努力大家也都是有目共睹的,建国早期所确定的从军授田制度也当时也是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但是时过境迁,以往的很多事情在当时是好的,但是未必适合现在。
 如果说每个参军满一年的军人都可以获得大量的封地,那么帝国哪来这么多土地封出去?
 即便是外头还有大量被蛮夷窃据的土地在,但是这些土地总归是有限的,而军方每年都会产生从军满一年的军人数十万人,每一个都封,再多也是不够啊。
 不过对于军方的坚持,柳八苟提出这个军功授田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得提高标准,不是说每一个参军满一年的人都能获封,甚至都不是从军满四年都能获封,想要获封,必须是立下了军功,而且得限定人数。
 此外,在帝国的建立以及后续对外扩张的过程中,为帝国立下汗马功劳的绝对不止帝国军方,还有在后方努力工作的众多人,文职官员就不说了,但是众多的学者们,甚至是工厂里的工人们按照道理来说,那也是立下了功劳的啊。
 如果真的要封地,那么就应该一视同仁,不分文武工农,但凡是对帝国做出了卓越贡献的人都应该能够获得封地。
 但是到最后,这些却全都是被李轩否决了!
 从军就给土地,后方随便干掉工作就给土地,这土地也太廉价了。
 帝国已经是有了给贵族分封土地的制度,不会随便再建立第二套分田的制度了,如果要刺激军人以及普通人对外扩张的积极性,那么可以适当的扩大贵族群体。
 毕竟地球那么大呢,别说现在的上千名贵族呢,就算是来一万贵族也是能够容纳进去的。
 此外,大唐帝国还有另外一个很特殊的制度,那就是移民屯垦制。
 如今帝国的子民只要你自己愿意去海外领地或者是边疆地区,什么都不用干,去了就有田分,比如说去吕宋,去了就能够分田,哪怕是你身无分文,也能去,因为只要你签下相关的协议,连船票都能够贷款购买呢!
 所以说,如果只是为了谋生的土地,而且还是海外领地的土地,那么根本就用不着参军立功之类的,你直接报个名去移民就行了。
 最后,李轩综合了多方面的意见之后,决定暂缓了军方提出的军功授田制,同时也是否决了柳八苟等文官提出的不分文武,立功即可分田的制度。
 而是继续采用移民屯垦制以及贵族分封制。
 不过也是做出了相应的改良,那就是在现有的贵族体系下,再建立一级的新贵族制度,即勋爵,位于男爵之下。
 同时规定,勋爵为非世袭爵位,而且授予的范围也是比较大,立下军功者以及在其他领域做出一定贡献者,即可获封。
 制定了新的勋爵之后,李轩也是正式把分封土地正式提上了日程,不过因为分封影响事大,而且贵族的数量也是不少,同时如今帝国所占领的土地也不算太多,所以只是打算先挑选少数贵族进行分封,作为一个试点。
 而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就是前陆军枢密院军情司副司长,帝国早期的卓越航海家,退役陆军少将王杉西子爵!
 他获封的领地是海外领地万丹府下属的万丹州,也就是万丹岛。
第一千四百零六章 考核承袭制
 王杉西,作为一个已经退役的陆军少将,前军情司副司长,他的最大功劳并不是说在军事情报领域里做出了多少的功勋,而是发现并探索出来了前往澳洲的航线。
 自从王杉西发现澳洲之后,他就是获封男爵,并被晋升为陆军准将。
 后续王杉西以一个现役陆军准将的身份,继续率领探索舰队探索海洋,虽然让一个陆军准将探索海洋,而且还称之为航海家有些扯淡,不过现实就是如此。
 王杉西在军情司的职务,只是挂职而已,他的本职工作一直都是在探索海洋!
 在找到了澳洲之后,他又是先后两次率领探索舰队围绕着澳洲进行探索,第一次成功的围绕着澳洲转了一圈,并找到了塔斯马尼亚岛,第二次就是找到了新西兰群岛。
 此外他带领舰队继续在太平洋深处进行探索,先后发现了了太平洋上的诸多岛屿,去过北美洲也是去过南美洲,还经过合恩角进入了大西洋。
 目前帝国在太平洋,又是南太平洋上所发现的诸多岛屿,基本都是他带领探索舰队所发现你的,而上述的岛屿,也是无一例外都是被王杉西扔下了大唐帝国领土的石碑,上述的所有岛屿,尽管绝大部分都是没能实际控制,但是却是都被划入了大唐帝国领土的范围之内。
 最后一次探索航行之后,王杉西患病,虽然暂无性命之忧,却也不在适合继续出海航行了,转而进入军情司任职,不过只是挂职而已。
 鉴于他的功绩,他被晋升为陆军少将,封子爵。
 一年前,他正式退出现役
 对于这样的人,获封子爵自然是没有什么人有意见的,不过对于他首先获得领地的封赐,却是出乎很多人的预料。
 只是呢,这里头也没有多少深意,主要是李轩之前就比较关注航海探索,不仅仅是王杉西,帝国的其他几个杰出的航海家,李轩也是一直都有所关注。
 挑选人的时候,刚好想起了王杉西,得知王杉西的病情已经是比较严重,应该是没几年活头了。
 所以李轩就是决定把王杉西作为第一批赐封领地的贵族。
 除了王杉西外,还有其他的四个人也是获封了领地,不过剩下的四个人都是男爵爵位,他们一人获封万丹府苏门岛的东苏县(苏门答腊岛东部地区),一人获封琉球府中山县,一人获封吕宋府棉老县,一人获封扶桑列岛的虾夷州。
 上述五个人,不管是王杉西还是其他四个男爵,他们获封的领地都有同一个性质,那都是海外领地,没有任何一个人获封本土领地,哪怕是东北省的苦寒之地,都没有人能够获封,更别说国内的中原繁华之地了。
 国内本土,尤其是目前所占领的这些地区,李轩都是不打算分封给贵族的,因为河封省和东北省等地方太过重要了。
 河封省这个地方,其实就是河套地区和丰州川地区呢,自古就是中原王朝和游牧民族的必争之地,对于此地,大唐帝国看的比命根子都重要,连战备铁路都修过去了,那里会拿出来封给贵族啊。
 而东北省的话,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倒是没有太过重要,不过此地在李轩的定位里也是帝国本土的重要一部分,是不能轻易分封的,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破地方目前实在是太过苦寒了,要知道大唐帝国的东北省,可不是后世的东北三省的。
 大唐帝国的东北省,其领域是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贝尔加湖以东地区,这些破地方,现在都没几个人,偌大一个东北省,总人口不过二十万而已!
 真要分封过去,那就不是分封,而是发配了!
 而其他的几个海外领地,都是被帝国占领多年,而且也是移民多年的地方,经过多年的移民开发,已经是比较适合生存居住了,加上如今有蒸汽机客轮往来,所以这距离也不算太远。
 目前来说,这几个地方,其实已经算是比较好的了。
 此外,上述五个人的封地,他们所领取的封地俸禄也是被李轩亲自定位百分之零点五,此外还给他们每个人赐予了大量的土地,当然了,赐予的土地都是未开发的荒山野林,又或者是还在土著的手里,从性质上来说,乃是属于当地的官田。
 至于移民们已经开发的田地,那是人家移民的土地,想要剥夺他们的土地,那也得问问他们手中的刀枪答不答应!
 人家移民的土地,虽然说都是官府免费发放的,但实际上在海外领地里,免费发放也得看情况,只有极少数一部分才是官府已经准备妥当的土地并给予免费发放,实际上更多的还是需要移民们拿着刀枪自己去夺取的。
 人家拿命换来的土地,你官府收回去然后赐给贵族,那些移民们还不得翻了天,说不准当地的民兵部队都得暴~动了。
 这五个人的分封,也是李轩所做的一个尝试,在很多方面都是带有实验性质。
 同时他也是希望这个获得了封地的贵族,能够给后续的贵族带一个好头,发展好各自的领地。
 虽然说他们并没有封地的行政管理权,不过作为当地的领主,而且他们本身就是帝国权贵阶层,你要说不会给当地的官府带来影响力,那是不可能的事,这种事是无法避免的。
 所以他们虽然无法直接参与行政管理,但是通过施加影响力也是肯定能够对领地的各项事务做出影响的。
 然后,他们也是获封了大量的土地,比如说王杉西,他获封万丹州,这就是一整个万丹岛,而他所被赐予的土地也是非常恐怖的,占据了万丹岛总面积的二十分之一还多。
 怎么说呢,李轩是把万丹岛上所有大唐官府尚未实际控制,依旧处于当地的土著控制下的土地,全部一股脑的赐给了王杉西。
 以后,这些土地就是王杉西家族的私人土地了,有地契的那种。
 此外,针对帝国的诸多贵族,实际上都不是世袭,要么是减等世袭后削爵,要么是最低等的男爵,死了以后直接削爵。
 而这种非世袭制度,固然能够控制贵族的数量,以及维持贵族群体的更新换代,不过这也是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没有世袭权限的贵族死了后,他的封地怎么处理?
 对此,李轩也是对现有的贵族制度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并适当的放宽松了减等世袭的条件!
 并制定了补充条款,规定了若干种爵位承袭制度。
 首先是针对世袭制度,李轩是再一次明确了,任何情况下都将不会再授予男爵以上的世袭爵位,此为永例。
 最高等级的世袭制度,是特旨恩准袭爵三代,三代后减等世袭至男爵后,世袭男爵爵位,次等是普通的减等世袭至男爵再世袭男爵爵位。
 上述两种的任何一种,都是减等世袭后到男爵后再世袭,真正的与国同休,也是大唐帝国目前唯一的一个可以真正世袭的爵位。
 然后是普通的减等世袭,减等至男爵后,再增加一级勋爵,也就是减等到勋爵后削爵。
 勋爵削爵后,封地收回,但是原本赐下的土地不收回。
 因为封地是封地,这个是可以分取封地的税收的,但是赐下的土地,那都是按照正常私产来处理,既然是私产了,也就没有收回的道理。
 此外,这些土地也是可以自由买卖的,如果王杉西愿意的话,其实他现在就可以把获封的大量土地直接作价变卖掉。
 不过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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