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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重生之极品宝镜-第134章

小说: 重生之极品宝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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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钱特别大手大脚,前提是有钱才能如此。

    章母默默将兰芯家的情况记在心里,不过她没有赞成儿子的主意。

    “去饭店吃,哪有自己做划算?听妈的话,俺们自己准备两天,再请兰芯一家人来尝尝你妈的手艺。”

    章茹跃跃欲试,“哥,俺也能帮忙。”

    煎炸炖煮,简单的鲁省菜式,章家母女都有信心能拿下。

    自己能做的,凭啥要去花那冤枉钱?

    章则目瞪口呆,这是京大校园呢,他妈和妹妹,准备折腾着在哪里自己做饭请客?!

    章母也不是无的放矢,她现在肯定不愿意灰溜溜回老家,既要在京城留下,长久住在学校宿舍是不行的。章母就打算租一间民房住下了,她和女儿出去打零工,总能赚到房租和生活费,再靠着优秀的儿子,日子肯定会越过越好。

    章母把自己的打算说了,章则也不禁点头。

    “妈的意思是,先租个房子,再招待兰芯一家?”

    如果是这样,自己开火请客,倒是十分省钱了。

    母子三人达成了一致,章则工作也不忙着找了,在京大附件到处打听租房事宜。当初谭曜能租下整个四合院泡妞,可见真心要打听,房子还是有人要出租的。

    章则肯定不会租整个院子,到底是在离京大几里路远的小胡同里,租到了一个两居的平房。

    张罗着买米买煤,被褥章家母女俩都随身携带着,不需要置办,简单打扫了屋子,母女俩就搬了进去。

    章则五谷不分四肢不勤,论精明不如章母,论体力比不上十几岁的章茹。母女俩十分能干,只最初需要章则帮忙,搬进平房没半天,章母和左邻右舍都打了招呼,弄熟了邻居,连附近的黑市都问到了。

    “好了,明天我早点去黑市买菜买肉,你去请兰芯一家来做客。”

    那边,宝镜一得到消息,听说是在自己租的房子里见女方亲友,不得不醒了醒神。

    章则情商不高,还没打照面呢,宝镜就隐隐察觉到了章则他妈应该挺精明。大舅妈看法则又是不同,她私下里对女儿道,“应该是个挺会过日子的人。”

    不会过日子,也供不出读京大的儿子。

    更选不出这样见面的地方,让人无从挑剔贵贱——都当你是通家之好了,请到落脚租住的地方见面,还有什么好挑剔的?挑剔的话,没法说出口。

    小胡同,车是开不进去的。

    大家都步行走进去。

    一家人人上门吃饭,总不好空着手。又要讲究女方家长的矜持,大舅妈做主给拧了点不算便宜的热带水果。

    章母在胡同口等。

    她穿着干干净净的蓝布衣裳,头发一丝不苟梳成一团挽在后脑勺,乡下干活的指甲缝拿肥皂水刷了又刷,整个人看上去特别朴实,给人的形象是个爱干净的农村妇女。

    瞧见宝镜一家人出现,章母眼睛一扫,两个妙龄姑娘,她一眼就能分辨出哪个是儿子的对象。

    符合章则描述的,只有兰芯。

    “兰芯啊,婶子可算是见到你了!这是你妈妈吧?亲家快往屋里坐,招待不周你们多担待些,我们在乡下没咋见过世面。小茹,小茹,水开了没?快给兰芯家人泡茶。”

    章母一叠声招呼着众人。

    人人都没落空,精明干练,不像是愚昧胆怯的农村老太太。

    章茹面黄肌瘦,脸上却带着灿烂的笑容,跑前跑后招待着李徐两家人。

    还真别说,就算是宝镜也得打从心底说一声,章家母女的做派,可比考上京大的章则有规矩多了。

    被人热情接待,李立德就不好再拉长个脸。

    徐海东对章则第一印象普普通通,也觉得章则他妈开明讲理,是个挺好相处的人。兰芯被章母拉着手,寸步不离领到屋子里,“环境不好,委屈你了姑娘……”

    有鱼有肉,摆了满满一桌,相比简陋的居住环境,这桌饭菜显得极为有诚意。

    兰芯脸羞红,章母眼中歉意被她看在眼中,她有些歉意,让章则的妈妈受了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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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二十五章 打手二舅,拜见岳父

    第一百二十五章打手二舅,拜见岳父

    瞧着章母用农村人殷勤质朴的好客方式,几乎要征服李徐两家人了,特别是表姐还眼带着歉意,宝镜只觉得眼前一黑。冷静,她就不信,能养出章则这种品质的农村老太太,真能挑不出一丝不对劲儿?

    “亲家,快坐快坐。”

    章家租下的平房虽无院子,屋子一侧却有处空地,隔壁邻居家栽种樟树从围墙处歪着伸过来,倒叫空地有了遮阳纳凉的伞盖。饭桌就摆在空地上,桌上鱼肉俱全,椅子却是东拼西凑或捡或借的旧货,章家小妹殷勤招呼李徐两家人坐下。

    尤其对宝镜,章茹自带亲切技能,“你就是兰芯嫂子的表妹吧?俺听哥说过,你和俺差不多大,俺们能交个朋友不?”

    章茹笑时,有乡下女孩儿的羞涩,虽貌不惊人,笑容也能弥补外貌的差距,让人生不出恶感。

    纵有些小心机,却不是特别坏的姑娘。

    宝镜从善如流坐下,今天她不必破坏气氛,自有打手代劳。

    “打手二舅”一屁股坐到旧椅子上,椅子晃了晃,他就把手中的茶洒了。滚烫的茶水好巧不巧,就溅到了章则的胳膊上。夏天穿着短袖,章则大叫一声,一下子站起来。

    “则儿!”

    “哥哥!”

    “章则!”

    “哎呦喂,对不住对不住,茶杯太烫了,没端稳。”

    半杯热茶,惊动了三个女人。章母和章茹最先惊叫,李兰芯虽对章则有些不满,下意识也是关心着她,不过她想去看章则手臂情况,却被另外两个着急的女人挤到了一旁。

    “快快快,用冷水敷着。小茹你去拿菜油!”

    章母护儿心切,拉着章则就往水龙头处跑,完全将李徐两家人抛在了脑后。

    章茹挤回屋子寻菜油,母女俩包括章则,谁也来不及理会同样担心的兰芯。李立德一叠声道歉,探着脑袋张望:“烫的很厉害啊?要不要去医院?”

    李立德满脸担忧内疚,回头时却冲宝镜挤挤眼睛。

    宝镜差点忍不住笑出声,她二舅这完全是临场发挥了。

    章则被烫的哇哇叫,李兰芯担心着,奈何男友身边没有她站脚的地方,一个母亲,一个妹妹,她能争得过谁?

    “是不是烫的厉害,要么听二舅的,还是送医院吧?”

    李立德说自己笨手笨脚,再三道歉,一点没提是椅子不稳。

    章母哪有空理会他们,烫着的人可是章家的心肝肉,在场所有人加起来,在她心目中都比不上章则一个小指头重要。章茹眼泪汪汪,给哥哥的手臂抹了菜油:

    “哥,你疼不?”

    章则点头。

    宝镜靠到大舅妈身边,还没想好怎么补刀,小徐朗眼睛到处乱转,忽然指着章则奶声奶气说道,“哥哥好白,哥哥好白!”

    熊孩子,人家章则白不白和你有啥关系?宝镜哭笑不得,忽而一怔。

    不错,章则露出来的手臂,的确太白了。

    相比起来,他妹妹章茹虽然才十几岁,脸色蜡黄,露出来的手臂更是被阳光晒得黝黑,可见是经常做活的。宝镜了然于心,章则在老家,必然是一点活都不会帮家里做的“大少爷”。

    “章姐夫是要比妹妹白,这是没怎么下过地吧。”

    宝镜假装感叹,大舅妈耳朵一动。

    仔细一想,章则细皮嫩肉的,和他妹妹截然不同,可见家里疼得厉害。那他和小兰,今后谁做家务?

    章则家穷成那样,却被当成大少爷来养,宝镜大舅家家庭水平是真小康,倾力培养,也只是小家碧玉。李兰芯读书之余也要做做家务,大舅妈心里不太痛快,不想两人成家后,娇宠长大的女儿要给人洗衣做饭。

    章家的心肝肉都烫伤了,李家人还在那里唧唧歪歪谁皮肤白,章母肯定觉得不高兴,却没表现过来。

    “你啊,成家立业的年纪了,这点痛都忍不了。”

    章则才想起,自己一家三口配合默契,却把女友兰芯冷落在一旁。

    “过几天就能好了,没事儿,我不怪小叔。”

    章则伸出胳膊给兰芯看,红红肿肿的挺吓人,涂抹了菜油油腻腻的,其实伤在表层,并不严重。

    李立德也伸长脖子瞅了瞅,不由暗暗撇嘴——大男人,一点小伤哇哇大叫,还不怪老子,说得比唱得好听。李立德拉章则坐下,“都是叔的错,今天叔负责照顾你。”

    章母笑道:“谁都不怪,就怪我们大惊小怪的,大家开始吃饭吧,菜都凉了。”

    李立德说要照顾章则,还真说到做到,第一筷子,就给章则夹了红烧肉。章母做鱼,习惯将鱼切成三段,鱼头是她的,鱼尾是章茹的,鱼肚子刺儿少肉多的那段,肯定是章则的。

    章则手臂火辣辣的痛,宝镜二舅是罪魁祸首,他夹的菜章则理所当然吃了。

    就是因为手臂烫伤,分散了章家母子三人的警惕心,章则大刺刺去夹鱼肚子那段,要往自己碗里放。

    被宝镜似笑非笑的眼神一飞,章母猛然醒神。

    她用筷子敲了敲章则手背,“要给兰芯剔鱼刺,要找个干净的碟子。”

    章茹捂住嘴巴笑得像个小老鼠,放了个碟子在她哥面前。

    章则脑袋反应也不慢,就说自己是给兰芯夹的。看他笨手笨脚剔着鱼刺,章家母女俩心都要化了。

    自己的哥哥这么温柔体贴,未来嫂子真是有福气,这是章茹想得。

    媳妇儿没过门前,是该讨好讨厌……只见章则无师自通,给兰芯剔了鱼刺,又给宝镜大舅妈夹菜,给徐海东和李立德敬酒,忙得团团转,连口热菜都顾不上吃。

    李兰芯眼底的冷漠稍退,章母眼神一暗,觉得李家亲戚也自视甚高的。

    为了讨兰芯过门儿,却又不得不忍。

    一顿饭,大概只有懵懂无知的徐朗吃得最高兴。

    经过宝镜提醒,大舅妈一直在观察章家的做派。吃了饭,果然是章茹洗碗,章母收拾桌子,章则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

    李兰芯坐立难安,站起来想帮忙,被宝镜一把拉住衣袖。

    宝镜冲她摇摇头,示意她依旧坐下。

    “姐夫,你不帮阿姨洗碗?”

    章则随口道,“我们那里都是女人洗碗……”

    都是女人洗碗?李徐两家长辈都还在呢,李立德眼睛一瞪,“我大侄女娇生惯养的,在家可从来没叫她洗过碗!”

    李兰芯洗没洗过碗,李立德又不和她一个屋檐下吃饭,其实哪里知道。

    但他今天就是来给两家见面找不痛快的,还特意举了例子,“我们家也是我洗碗,女人的手细皮嫩肉的,总沾油污老得快。”

    章则一脑门子汗,觉得自己好像说错话了。

    章母拎着抹布打圆场,“现在可不比从前,男女平等,应该分摊家务。兰芯以后要不想做家务,我和他们住一起,都包圆了。”

    未来婆婆的话说得极为敞亮。

    李兰芯不好意思,宝镜暗暗冷笑,佯装好奇道,“阿姨,您将来是要和姐夫们一起住呀?”

    章母理所当然点头,“那是自然,养儿防老,章则这孩子可孝顺了。亲家你放心,以后俺家章则是要在京城安家的,肯定不会叫兰芯跟着他回老家过穷日子。”

    能叫小县城的姑娘,结婚后留在京城好不好?

    再过30年,京城户口紧俏,北漂们人人想在京城落户,买上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能留在京城,是很有吸引力的。

    章母一时却忘了,章则是京大的,李兰芯也是。就论专业水平,李兰芯还要比章则优秀,哪里需要靠她儿子才能落户京城了。

    李立德眼珠子一转,“养儿防老,那我大侄女也是独生女,我大哥和大嫂怎么办?”

    好你个老太太,说得好听,什么以后帮忙做家务,坚定了和儿子同住的打算,那总不能把他大哥大嫂抛一边吧?

    李立德说得,也是个难题。

    天南地北的两个年轻人,想要成家,要么就男方抛弃亲人,要么就女方抛弃亲人远嫁。

    要宝镜说,这种情况下,章家儿女多,肯定是章则跟着表姐回蜀省的。

    但在这一点上,不管是不会掩饰心思的章则本人,还是精明的章母,他们都认定了,女方必须跟着男方走……理所当然,根深蒂固刻在他们骨子里的想法,没人会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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