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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古穿今]将军的娱乐生活-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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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才是真正的勇士啊!
    他本来想跑过去打趣几句,夏梵刚好在切菜。
    刀子快到几乎就看到一个影子,把手里的土豆丝切得大概比头发就粗了一点,而且还很匀称。
    夏梵切完后,懒洋洋的顺手又拿起一个萝卜,手起刀落,手起刀落的开始雕花。
    刀子依然快到让人看不清。
    沈誉心里一寒,连着切个菜都那么重的杀意,他决定保留意见,暂时什么都不说了。
    还是去和Guy聊天比较的有安全感。
    雕花精美,菜色也还不错,在做的人面面向觎,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他们绝对不相信是两个人做得。
    这两家伙不是不会做饭吗?
    夏梵云淡风轻的说,“他去参加了一个烹饪班,做的菜还是不错的。”
    所有人看向程清朗,都有点不敢直视,烹饪班,二十四孝老公。
    要抓住一个魔王的心,首先你得抓住她的胃。
    沈誉忍不住又问:“那个,学了多久了?”
    这样的程度,一个月也该有了吧,这哥们有意思。
    “学了五天。”
    众人再次愣了愣,五次能到这种程度,这是开挂了吧,看着已经开吃,吃得很香的Guy,都沉默了。
    季熙然夹了一口放在嘴里,评价道:“还不错,我一直觉得男人比女人做菜有天赋,那些大厨不都就被是男人,看来我以后要经常来蹭饭。”
    有这么夸张吗?沈誉夹了一筷子四季豆,咬了一口。
    表情千变万化,然后他想要把吐了出来,又觉这么吐出来形象不好。
    然后硬生生的吞了进去。
    夏梵奇怪的看了人一眼,很多时候,她觉得沈誉的症状比杨添和程清朗严重多了。
    一个深度的病娇。
    沈誉吞忘了,红着脖子问程清朗,“你这个四季豆,怎么老的部分,都没有掐掉。”
    程清朗悠悠的说,“菜虽然是我炒得,不过是梵梵洗的。”想了想,没必要和人解释这么多。
    扫了人一眼又说:“做客还这么挑剔,活该你单身。”
    沈誉:“……”
    他招惹谁了,提个意见都被秀了一脸的恩爱。
    单身狗也是动物,你可以不爱,但是请不要伤害好不好!
    夏梵转头,笑眯眯的问Guy,“如果吃到了咬不动的要怎么办?”
    Guy抬起了头,一字一顿的说,“要吐出来,不能吃的。”
    “为什么要吐?”
    Guy振振有词的再次回答,“因为妈妈摘菜很辛苦,所以吃到咬不动的就自己吐出来,这样会方便很多。”
    这一问一答,所有的人也是听得一愣一愣,这家庭教育也没谁了。
    大魔王果然是大魔王,只能是仰望的存在。
    程清朗笑着扫了沈誉一眼。
    三十几岁的人还不如一个三岁的孩子懂事。
    沈誉:“……”
    ———
    吃完饭,很多人都坚定以后可以常来蹭饭的决心。
    所有人走了之后,程清朗和夏梵带着Guy去外面散步,九月的空气已经没有七八月的燥热。
    Guy和同龄人比起来,腿真的很长,不到三岁的孩子和五六岁的个头差不多,走在最前面跑跑停停。
    程清朗和夏梵就在后面跟着。
    夕阳西斜,看着Guy被拉长的影子,程清朗心里想着小孩就是可爱。
    看了眼身边的人,如果是两个人的孩子也会这么可爱。

☆、第154章 

夏梵做了个很长的梦,那个梦太真实,一幅幅画面像是电影一样在脑海里播放。
    她在半夜猛然睁开眼睛,冷汗津津。
    她梦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到了这里之后,大凤朝的长鎏在成亲当晚沉睡不醒。
    一睡就是八年。
    太医找不到症结的所在,她的爹娘遍寻名医无策,怕引起不必要的动荡,只好对外封锁消失,说她去游历了,所以不在京城。
    但是时间久了,有人渐渐的察觉到了不妥当,消息被细作传了出去。
    八年的时间,已经够那些匈奴人喘过气,因为连续两年的干旱,日子不好过,那些人撕毁了当初的约定,再次大举来侵。
    匈奴人所处之地,本就是荒凉之地,游牧民族骁勇善战,却不会种粮食,为以后做打算。
    经常回去打劫边疆的村子,抢夺粮食不说,通常会掳走女人后,再放火烧村子,连着襁褓里的婴孩都不放过。
    长鎏当年便亲眼见证了匈奴人扫荡过的村子,像是人间炼狱。
    她对他们恨之入骨,就此发过学誓,一天不驱除鞑虏就不回京。
    匈奴人是忌惮她,被她打怕了才暂时老实,知道她重病,开始是试探去偷袭周边村落,后来便大举侵略。
    应战的将领并没有她,渐渐就胆子大了,知道长鎏重病的消失属实。
    连续一个月的军情都不乐观,她年事已高的父亲请缨出战。
    她一手带出来的萧山铁骑,凯凯银甲全是血。
    马革裹尸,战火连天,漫天的大火映红了半边天,匈奴没到一个城势必会屠城。
    每每臣破之时,城主就带着妻女从城楼跳下去,用血来殉城。
    连失五座城,可以战死,绝不投降。
    战事节节败退,王上驾崩,她身体羸弱的太子表哥登基,除了面对咄咄逼人的匈奴大军,还得预防着前来刺杀病情严重的天策将军长鎏。
    长鎏虽然重病卧床,但是已经是匈奴人心中的一根刺,一定要见到对方的尸体才能放心。
    匈奴人再接连战事得利的情况下,提出了要求。
    如果休战,便要要一千石石粮食,五百匹骏马,还有五十名美人,姬长鎏下嫁首领为妾。
    新登基的王上,顶住压力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三日后,主将遭受到细作偷袭重伤,手无缚鸡之力的新王为了鼓舞节节败退的士气,决定御驾亲征。
    战事稍有缓和,陷入了持续的拉锯战,
    夏梵的衣服都湿透了,她从床上下来,走到了外面的窗台上。
    今晚的月色很好,她突然想起明天就是八月十五。
    在大凤的时候,大多的中秋都是在军营里度过,点起一堆火,欣赏着月色,便喝酒便听她手上的兵说话。
    李小三刚满十四岁,火光映衬在他还有些稚嫩的脸色,压着嗓子,他说等战争结束后成为大英雄,就骑着马,去自己心爱的姑娘家里提亲,要在村子里摆三天的流水席。
    赵四已经入伍七年,看着月亮说自己入伍的时候老婆肚子里的孩子还没有生下来,七年过去了,这会儿都会跑会跳了,但是他还没见过,希望对方长得像媳妇,因为媳妇漂亮他是个大老粗,等战事结束后,他一定好好教儿子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如果自己战死沙场,希望抚恤金能多一些,媳妇和儿子能生活过得好一点,儿子能懂事,好好替自己照顾他娘亲。
    王灿是个孤儿,说想念家乡的饭菜,如果能这个时候能吃上两口,那少活十年也是愿意。
    那一幕幕都记得清清楚楚了,夏梵闭上了眼睛,她要怎么办,如果梦境是真的,那么怎么才能回去。
    查阅了各种典礼,就是没有大凤朝,历史上也没有个人叫做姬长鎏。
    也许很多年前的那个朝代……早就被淹没在历史的洪流里,也许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可是那是她长大的地方,有她的亲人,是她拿命守护的地方。
    是她的故乡。
    程清朗把手伸过去,没有搂到预想之中的人,他睁开了眼睛,看见夏梵站在窗台上。
    这会儿已经入了秋,晚上的温度很低,对方却只穿了一件单薄的里衣,背影无比的寂寥。
    程清朗心里一怔,他从床上坐了起来,拿过一边的外套披在夏梵身上,然后从背后抱住人,用力的收紧双手。
    他总有种感觉,这个人会随时……消失一样,搂着人,感觉到对方的体温才能稍稍抚心里的不安。
    “你身上很凉,怎么一个人站在阳台。”顿了下,程清朗顺着对方的视线看了过去,“你是在看月亮吧,快中秋节了。”
    “这里的月亮,没有大凤的漂亮。”夏梵的声音很轻,像是在喃喃自语。
    大凤?这是什么?程清朗开口想问,抬头看人却怔住了。
    “你怎么呢?心情不好?”
    他看见夏梵的眼里隐约有泪,可是仔细看,好像又没有了。
    程清朗想到很多年以前的一个夜晚,夏梵也坐在阳台看月色,眼神无比的寂寥。
    他走过去,对方突然抬头问:你说在外太空,会不会存在另外一个世界。
    这一幕,他一直都记得,那是他第一次有那种奇怪的感觉,对方可能会突然消失掉,并不属于这个世界。
    当时他觉得这个感觉很奇怪,怎么自己突然患得患失,但是今天晚上想起来,突然心里一痛。
    他的直觉向来是准,特别是关于夏梵,但是这次他希望一点不准。
    他突然害怕了。
    虽然只是一个奇怪的猜测,他无法想象,如果一天夏梵突然离开或者不见了,他要怎么办。
    他那么喜欢她,如果她走了,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程清朗莫名的害怕,他哑着声音问:“你怎么呢?你可以和我说。”
    夏梵张了张嘴,最后什么都没有说,没用的,他帮不了她,谁也帮不了她…… 顿了下,夏梵突然想到虚云那个和尚。
    那个和尚曾经说过,她手上沾染了太多的血,有很多的人命债,但是同时又救过很多人,所以功德相抵。
    她当时只是装傻,假装什么都听不懂,不愿意把自己的底细透漏给对方,然后那个和尚就笑了笑没说话了。
    那个和尚说不定能知道,她该怎么办。
    夏梵推开人,然后回卧室开始换衣服,她要去找一趟那个和尚。
    程清朗一把拦住人,“你……你要去哪里。”
    “我出去有点事情。”
    “现在才四点,你……要去哪里?”
    夏梵变换衣服便说,“我要去找一趟虚云,就是那个敛财的和尚。”
    程清朗怔了怔,看着对方的动作急切,知道自己拦不住,也开始换衣服。
    “我和你一起去。”
    虚云挂号的寺庙,并不在本市,那个和尚为了敛财,一直致力于到处跑业务,出家人四大皆空,那个人对钱财的执念太强,所以她一直觉得对方是个假和尚。
    夏梵定了最近的航班,早上七点飞的,还有几个小时。
    她什么行李都没有带,就静静的坐在机场大厅,程清朗虽然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去找那个和尚,却不愿意对方就这么一个人离开。
    他总觉得会不会有种可能,夏梵走了以后就再不会回来了,然后哪怕是他动用再多的人力物力,去报失踪人口,也不可能把人找回来。
    程清朗看着人,急切的问:“你是喜欢我的对不对,你不会突然就不见了,对不对?”
    他迫切的需要得到对方的肯定,哪怕只是一个荒谬的猜测。
    他一直觉得,对方没有那么喜欢自己,但是有什么办法,他那么在乎人,夏梵说要结婚,他高兴的简直不知道怎么自处。
    就坐在沙发上笑了一个晚上没睡觉,等着天亮对方过来,担心夏梵突然反悔了。
    哪怕对方不是那么喜欢他,也没关系的,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能一直在一起,他就会觉得开心。
    他会对人很好,比对自己更好,让对方永远离不开自己。
    开始他以为Guy是夏梵的孩子,虽然很失望,但是所有的事情加起来都不如夏梵在一起。
    不管怎么样,他还是想和人在一起。
    从前程清朗看到身边的人,为了喜欢的人放低身段,像是变了一个人,对方再怎么样也会选择包容,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
    他觉得不可思议,这就是所谓的‘爱情’,他大概不能理解。
    一直到自遇见夏梵,他才知道。
    哪怕是姿态放得再低,也舍不得放手,饮鸩止渴也会想要继续下去。
    他曾经想,如果夏梵不和他结婚,就这么一直保持不明不白的关系,说不定他也是愿意的。
    夏梵就像是在他心上的一把锁,逃不了。
    他没有敢告诉对方,那四年的很多个夜晚,他想对方想得睡不着觉,他觉得这么不理智,但是一番挣扎后就放任自己去想人。
    有什么办法呢?忘不了就是忘不了,在心上就是在心上。
    爱情,这么一文不值又刻骨铭心的东西。
    程清朗低头,视线聚焦在夏梵的手指上,他知道夏梵不喜欢繁杂的首饰,却让对方时刻带着钻戒,也知道夏梵不是每天都有时间回家吃饭,却还是做好打电话给人,让人回来吃饭。
    他也是有私心的,希望对方和自己的维系很多一点,再多一点点。
    在很多年前,她走进灯红酒绿的包厢,黑暗中,他眯着眼睛打量人,没想到对方居然颇有姿色。
    然后一个奇特声音,带一点点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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