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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假扮公子采桃花-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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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烦公公跟着费心了,请公公为云儿转达心意,感谢姨母事事为云儿操心。云儿能照顾自己,让她安心。”说到这里,清云低头掩面,好像要哭出来一样。
“云小姐放心,太妃娘娘会适时向皇上进言,杂家也会经常来看小姐您的。一定不会让小姐受苦的,这是太妃娘娘给您的。”李书说着,交给清云一个钱袋,里边有些银子。“老奴做主,在城边找了处宅子,等老宅卖了,奴才再把银子给小姐送过去。”
马车在城东的一处宅院门前停下,白成三人已经在门口等候了。清云下了马车,将宅子大概的模样打量了一番。
这处宅子院墙很高,门前有两棵姿态优美的柳树。进了门是一个宽敞的小院,院中有一个花架子,架子上爬着繁茂的葫芦藤,绿叶之中点缀的许多白色的花,还有一些巴掌大小的嫩葫芦。院中有正屋三间,左右厢房两栋,一间仓房,一个马厩,角落里有一口水井。屋子很新,院子里收拾的干净利索。
在清云回来之前,白成等人已经将屋子简单的收拾了一下。置办了几件常用的家具和被褥,买了锅碗瓢盆。清云看了,满意的点了点头。李书这才告退,回宫复命去了。




第三十一章 养家糊口不容易
李书前脚一走,清云立刻舒了一口气,坐在桌前猛灌白水。心想,老黄瓜终于走了,终于不用装小白兔了,终于从皇宫里出来了,自由啊,舒服啊!
白成听见清云吐气,以为主子是在担心今后的生活,于是说道:“主子,您别担心,账上还有些银子,能支撑一段时间。再说了,有我和张之志在,一定饿不着您。”
清云浅浅一笑:“谢谢白叔。我们不会挨饿的,别忘了,你们的主子是有手艺的。”幸亏在元青寺的五年没有虚度,凭自己的医术,再节俭一些,应该能养活一家四口。
“主子,您一个弱女子怎么能抛头露面呢!再说,哪有女子出面赚钱养家糊口的。”张之志急忙说到。
“呵呵呵……”清云掩面而笑。“我会以男装示人。”
“不行。”白成夫妻三人居然异口同声的拒绝,语气十分的坚定。
清云很少摆主子的架子,见这三人阻拦,不得不摆出主子的派头,严肃的说道:“我们总不能坐吃山空吧。你们是能做工,但是你们出门做工,谁来照顾我啊,你们做工的赚的银子能比上我出诊赚的多吗?不用劝我,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我出去看看哪里有需要挂诊的,若是不放心,张叔就陪着我一起去。”
说完,清云不给他们反驳的机会,转身往屋中走,边走边说:“我累了,先去休息……”话还没说完,清云突然觉得肚子一阵疼痛,而且大有越来越厉害的趋势,疼得她捂着小腹蹲在地上。
“主子,您怎么了?”白成三人见清云面色不佳,担忧的围在她的身旁。
“肚子疼。”这种疼痛很熟悉,好像是大姨妈光临了。清云有些难为情,这种事不好和男人说,于是对王秋兰使了眼色。
王秋兰蹲在清云的身侧,清云拉着她的手,贴着她的耳朵说出了缘由。王秋兰知道了缘由一脸笑意,第一次拿出王家家主的架势,支使着她的两个男人忙里忙外。
生理期是女子成年有生育能力的标志,而这里的女子都是在十八岁以后才来月经。清云此时才知晓,为什么这里是女子要比男子晚两年成年的原因。
初潮总要格外小心照顾的,清云在家中休息了五天,等到身子利索了,才和张之志上街找工作。他们几乎走遍了所有的大药铺,却没有一家愿意让清云坐诊的,终其原因就是看清云太年轻,怀疑她的能力。
清云原本以为,凭着她的能力找工作不成问题。事与愿违,一路走下来,她的信心备受打击。
“主子,今天就到这吧,您也累了,咱先回去吧。”张之志知道清云的身体情况,此时她最应该好好休息,看着她为了生计忙碌,他有些心疼。照顾主子十几年了,何时看过主子为下锅米操过心?
“再转转吧。”清云不愿放弃,语气却有些泄气。前世,找工作虽然难,好歹还有个毕业证当敲门砖,用人单位在不了解你这个人有几斤几两的时候还能看在毕业证的面子上试用几个月。
回想起前世,上了大学,却因为没有参加实习而没有得到毕业证书,当时她也是害怕被爸爸责骂,才跑出戈壁滩旅行。现在才明白,有个毕业证是多大的优势。唉!年轻就是不懂事啊。如今才知道,养家糊口不容易啊。
老将军,老奴对不起您。一个女孩子本来就因该无忧无虑的养在深闺中,闲来看花忙时秀红,可是他们的主子却要为了下锅的米奔走,说到底还是他们这些奴才无能。
张之志想到这里,忍不住眼圈红了。又觉得自己一个半大老头子居然矫情起来,吸吸鼻子,把眼泪憋进肚子里,继续跟在清云的身后。
刚从药房中拎着几包药材走出来的远济,在人群中看到了熟悉的身影,有些不确定,便试探的喊道:“师弟?”
清云听到熟悉的声音,停住脚,缓缓的转过身子。
“师弟!真的是你啊!”远济见没有认错人,脸上是掩饰不住的激动和亲切。
“师兄?你怎么在这里?”清云面带惊讶的说到。
“这不是为了给穆丞相的女儿治病嘛,师父不方便来,就命我跟着他们一起来的锦城。听师父说你是到锦城投亲的,如何啊?找到亲戚了吗?”
“嗯……找到了。”清云说了谎,眼神游移到别处。既然师父没有告诉师兄她的身份,她也不便过多的解释。远济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她也不想过早表露自己是女人,免得大家都尴尬。
“那……你这是……”远济疑惑,师弟一脸疲态,眉目中有些许焦躁,没有找到亲人后应有的喜悦,是在亲戚家遭到冷眼和不公了吗?
“我家主子想找个营生。”张之志开口说到。
清云不想让远济担忧,关键是担心远济会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师父。忙接过张之志的话茬,说道:“我想在这里落脚,天长日久的,不好让人家白养着,总要挣钱养家才是。”
“也对,找到了吗?”远济同清云并肩,缓缓前行。
“还没有。他们都嫌弃我太年轻,信不过我的技术。”清云尴尬的一笑。
远济点头,手指搓着有些胡子茬的下巴思索着。“对了,师弟与我去找穆公子吧。当初就是你给陈小姐看病的,那丫头也听你的,若是你把她的病看好了,借着穆公子的人脉,一定能打出名头,以后你也不用为营生发愁了。你有所不知,这个陈小姐闹人,不配合治疗,真是把我愁坏了。你来,我就能松一口气了。”




第三十二章 丞相家的那点事儿
清云皱着眉头思索着。师兄说的在理,傍上穆楚秋确实对自己有利。可是穆楚秋是丞相之子,她有些担心会遇到丞相,担心被丞相认出来。
转念一想,宴会之上,她是带着面纱的,况且出现的时间不长,想那丞相未必就能识破她的身份。
住在京城,生活在皇帝和太后眼皮底下,清云还是觉得这不是真正的自由。若是要脱离皇家,首先就得经济独立。
现在于皇宫之外,她一无亲戚,二无朋友,凭自己还真的很难干立足,打开场面,倒不如借助穆丞相人脉。于是她便对远济轻施一礼,说道:“也好,多谢师兄。”
远济淡淡一笑:“阿弥陀佛,师弟太客气了。你我是同门,当然要互相照应。”
清云跟着远济走了几条巷子,终于到了穆丞相的府上。朱红的大门上贴着两张有些掉色的门神画像,牌匾上隶书端端正正的书写着陈府二字。大门紧闭,门口没有石狮子,也没有侍卫或是家丁站岗。就如同一般的大户人家一样,不熟悉的人一定看不出这是丞相的家。
路上,为了不失礼,远济将自己知道的一些关于丞相的事和规矩说与清云知道。
穆丞相的妻子姓陈名香媛,是前朝已故武将的庶女。她有夫君三人,膝下两女两子。穆丞相排在老二,是穆楚秋和陈暖春的生父,陈家另两位男主人都是商贾。除了穆楚秋,陈府的公子小姐都已经成家搬出陈府。
陈暖春继承家祠,守着祖业,有夫君三人。三个姑爷的家世都不简单,人也不是软茄子。因为陈暖春有病,这三位姑爷同她闹离婚。因为有穆丞相压着,他们也不敢太放肆。不过女方有错在先,他们也不怕穆丞相找麻烦,还没出结果,就都回娘家逍遥去了。
一路上,清云都在想,一个屋檐底下有一个女人三个老公,女人的女儿还有好几个老公,这些男人是怎么相处的?
堂堂的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会甘心与人共妻?这同一屋檐下的男人不吃醋不打架不勾心斗角吗?越想越觉得这样的家庭太复杂。虽然大环境致使他们不得不共妻,每个人的心里还是希望妻子只是自己的吧。假如她是男人,宁肯真的做和尚也绝对不会与人同妻。
大红门开了一个缝,一个年轻家丁探出了头。看到远济,裂开嘴笑了,转头喊了管家。管家就像是看到救世主一般,屁颠屁颠的就跑过来的。“远济师父,您可回来了。大小姐她又犯病了。这位是……”管家疑惑的看着远济身旁的少年,眼中除了疑惑,还有满满的惊艳。
“这是贫僧的师弟,是我师父收的俗家弟子,他的医术可是在我之上啊。”远济笑盈盈的说着,毫不吝啬的夸奖着清云。清云在远济介绍过自己之后,客气的对管家浅浅的鞠了一躬,既不卑微也不孤傲。
“哦?”管家眼中的怀疑一闪即逝,马上热情的说道:“快请进,快请进。”
清云和远济的脚刚刚踏进陈府,遇到一个往外走的俊朗男子。此人从眼睛缝里看人,虽然衣着装扮出三分贵气,气质却又透着五分的贫气,装模作样也不像是有教养的人。
他不会就是陈暖春的老公吧?清云这样猜测着。
俊朗男子见到清云,眼珠上下一瞟,出言问道:“王石,这人是谁啊?”他很没礼貌的用手指指着清云问管家。
“二少爷,这是远济师父的师弟,来给大小姐看病的。”管家恭敬的回禀到,然后又对清云等人介绍道:“这是二公子。”
林之夏打量着清云,眼中是鄙夷之色。模样倒是长得俊,难道是陈暖春看上的人?长女就是不一样,病成那样还有人往上贴。
林之夏围着清云转了一圈,说道:“这么年轻能看什么病啊?不会是想到陈府蹭饭吃的吧!或是……”林之夏的话说了半截就不说了,歪着头,眯着眼睛看着清云,在场的人都从他的语气中猜出了他的意思。
清云的黑眼仁一骨碌。你以为你家是厕所我是苍蝇吗?心里鄙夷着,嘴角却扬了上去。
“呵呵。。。。。。”远济笑说道:“出家人行万里路,喝千家水,吃百家饭,无一不是虔诚祷诵,愿施主善因结善果,岂能说成是蹭饭。”
远济刚说完,清云开口道:“二公子怀疑远尘的医术是对的,远尘初出山门,要学习讨教的事很多。不过,就如师兄说的,即使我们只是诵经,那也是付出劳动的。二公子这般说,就是菩萨她老人家也会不乐意的。她老人家供在您家的堂上,嘴皮子也未动一下,您还是好香好果的供着,敢说一个‘蹭饭’二字。”
林之夏的脸顿时黑了。清云不在乎的瞟了他一眼,对远济说道:“师兄,我是穷,穷的就剩下一身的骨气。若是连这点骨气都没有就不用活着了。”说完,清云欲要离开。
做好人,可不意味着要做个忍气吞声的烂好人。





第三十三章 手足(一)
“唉!王若晨叹气。一只手托着下巴,一只手探进棋盒,心不在焉的捏着里边的棋子。淡金色的阳光透过格子窗,一缕一缕的散落在他浅绿色的长衫上,洒在他细致的肌肤上,照在他乌发上别着的金簪上。两道修长却不失阳刚之气的眉轻轻的皱着,忧郁的凤眼,低垂着长长的睫毛,淡粉的薄唇微张,堪堪露出一点儿珍珠白的牙齿。
穆楚秋不禁皱起眉头,说道:“这是你第八次叹气了。我来是找你散心的,不是听你叹气的。”
王若晨根本就没有在意穆楚秋的牢骚,皱着眉头问:“秋,你说她能去哪儿呢?宛家老宅卖了,她一个女孩子能去哪里啊?她怎么不来找父亲和我呢?”王若晨此话虽然是在问穆楚秋,却更像是自言自语。
前几日,皇帝的寿宴上,他受邀在宴会上奏琴,见到了从小就被宛家接走的妹妹。民间早就有流言说妹妹在大火中丧生,当知道她还活着,他心里真的很高兴,激动得差一点儿就弹走音。那是这个世上和他最亲近的人啊。
王家只有他和妹妹两个孩子,而这个妹妹自小又不在身边,让他觉得这二十年一直都很寂寞,羡慕那些兄弟姐妹多的人家。
妹妹蒙着面纱,盛装出现,没有看清妹妹的样子,不知道妹妹像父亲多一些还是像母亲多一些。妹妹的个子高挑,但是很瘦,没有亲人在身边,想是受了不少的委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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