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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丑女变身之停夫待嫁-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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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了起来,怔怔地点头。
  她道:“我是在倪六子威胁你的时候知道的。”
  原来,在夜里没有寻见我的隔天早上,我对她承认‘的确是有一点烦心事儿,不过很快就会解决掉’之后,她心里一直有疑虑。鉴于对倪六子为人的了解,她担心我会受制于他,便在夜里跟踪我到了后山,因而听见了我同倪六子的全部对话。
  “开始你说是为了宝藏而来,我也有几分相信了,”她笑道:“那时心里真的非常生你的气,想着我一颗赤诚之心待你,原来是引狼入室。但是后来,当我更多地了解到你同纳兰飘血的对话,便有些明白过来。”
  我奇道:“怎么,你经常在旁边?如何我们没有发觉呢?”
  她笑道:“后来再去的就不是我了。难道你忘了我有一个轻功绝顶的夫君?”
  “啊?!你是说,那时姐夫的伤已经好了?”
  “不算全好,但比别人知道的状况要好!本来是打算告诉你的,可你一再欺瞒,令我们不得不防备。也偏巧因为纳兰飘血武功尽失,而你又不会功夫,所以不痴藏在你们左近,才一直没有被发觉。”
  我长吁了一口气,江湖果然比我想象的要深,我以为自己的谎言将人骗得团团转,殊不知一切都尽在她的掌握之中。
  “对不起,我知道道歉也弥补不了,但我还是要说抱歉,是我自己搞得失去了你们的信任和友谊。”我真的很难过,短短两天当中我失去了至爱,如今又发觉失去了至亲,现在我又变回了一无所有的甄甜儿。
  徐娘子忽然拍拍我的肩膀,“傻妹子,谁说你失去了?我可是还认你这个妹妹,难道你不想要我们这姐姐和姐夫啦?”
  我又惊又喜,道:“大姐,你不怪我?”
  她笑道:“怪还是怪的,但你是我的妹妹,再气也会原谅。”
  她说他们已经完全知道当初我为什么要救纳兰飘血,并且对我曾经向纳兰飘血请求过不要伤害他们夫妻而深深感动,她明白我也是真心真意地对待他们俩人。
  她道:“既然他现在是你的师兄,我也会当他是朋友。”
  什么叫做江湖儿女一笑泯恩仇,我今天才算真正见识到了。
  “你刚才说他不见了,是怎么一回事?”她问道。
  我重又回归悲伤,泣道:“他死了……”
  徐娘子惊问:“什么?”
  我便把前夜针灸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她听。她听不禁得扼腕,叹道“想不到你竟能解了师父的剧毒,本来他已经康复,却……唉!造化弄人哪。只是,他的尸体到底被何人盗走了呢?”
  我边哭边问:“会不会被山精野兽拖去裹腹了?”
  她安慰道:“不会,傻瓜,你真是伤心的糊涂了,当晚你不是也在地窖么,要是真的有野兽,如何会放过你呢?”
  她说的也对。
  “人死不能复生,你看开些吧……”徐娘子又安慰了我好一会儿,并承诺明天会派全山的弟兄们一起帮我找寻纳兰飘血的尸首。
  ~
  十天过去了,搜遍了整座青岭,依然没有找到他的尸体。我只得在津河谷的那个他住过的地窖边上立了一座衣冠冢坟,将他的红袍埋在坟内。
  ~
  要忘记失去他的那种痛,将是漫长又熬人的过程,我曾经一度痛苦的不想再活下去,但是我还有一件事没有做,所以不能轻生。
  我决定要离开石人岗了,纳兰飘血已死,我再无牵挂。我的变身已成,现在别说是招家的人,即使面对面甄太师夫妇也认不出我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并且我还练就了可以在五十米外射飞锥御敌,还等什么呢?是时候去找招家复仇了。
  当我向徐氏夫妇提出要走时,他们对望一眼,徐娘子道:“虽然我们早有心理准备,可还是非常的不舍。我很想挽留你,但我心里清楚石人岗留你不住,你是一只应该翱翔在天空的飞鹰,去吧,去做你该做的事。”
  关于我与招家的恩怨我已同她详细讲过,当时她快要气炸了肺,大嚷着要血洗招府,我好说歹说才让她明白我想做的不是让招祈渲死,而是要他身败名裂。
  徐不痴道:“义妹,你要走了,姐夫送你一件礼物,包你衬心。小黑送给你好不好?”
  我开心极了,道:“这是最好的送别礼物了。”
  有它在我身边,会令时常我重温这一年多来在石人岗遁居的快乐日子,还有纳兰飘血……
  ~
  我穿着特意裁制的男装(飞锥系在两臂),收拾妥当,在众弟兄们的陪伴下来到了山麓。
  徐娘子抿着嘴唇,眼含热泪--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刚强的她掉泪。她携起我的手,将一枚银戒交给我,道:“恨水妹子,这是我爹的信物,如果你有需要,记得拿它去找乞儿帮帮主秦万千,他帮中人手众多,关键时候想是会派上用场。”
  戒指是男款,甚大,我只得将它戴到拇指上,双眼噙泪地答应着。
  ‘小当家’一向喜欢我,他伸出小手让我抱,我便从奶妈手里接过孩子,亲了又亲,心下好生不舍。
  徐不痴递上一个大荷包,道:“义妹,这儿有些盘缠,是弟兄们的一点心意,你千万要收下。”
  我当然不会笨到拒绝,无论什么年代都是无钱寸步难行,当下客气了几句,便将荷包揣在怀里。
  徐娘子连连嘱咐我要时常捎信回来,我答应下了,翻身上马准备离开。大迷糊忽然抢前几步,拉住了马缰绳,他犹豫着却不肯讲话。
  我明白他的心意如初,只是无法回报,便俯身拍了拍他的胳膊,轻声道:“好兄弟,你一定要娶个好老婆。”
  “哎!”他抽出腰刀,举着给我,道:“你拿着,路上防身。”
  我根本不会使刀,但知道他是一片好意,当下便接了过来别在自己腰带上。
  他满怀希望地问:“你还回来么?”
  我两手握拳高举,摆出某男装的招牌姿势:“混不好,我就不回来啦!”然后打马绝尘而去。
  
  
                  第四十九章
  初夏的艳阳投射在小黑乌黑锃亮的皮毛上,光顺得如同绸庄摆来招揽顾客的优质锦缎。这样漂亮的小马,令骑着它的人也显得精神许多。我按辔徐行在去往闵州的官道上,路两旁田野里的麦苗已经半尺多高,油嫩嫩的煞是喜人,小黑初次下山看见什么都好奇,亏得提前给它套上了辔头,否则它非得糟蹋了农民伯伯的血汗不可。
  无‘官’一身轻,穿越过来近二十个月了,现在我才真正的拥有了自由。
  纳兰飘血的死我依然很难放下,深深地自责着,折腾了一年多到底还是我亲手杀了他。为此我每夜都痛苦得难以成眠,为他而流过的眼泪没有一缸也足以装满一盆了。徐娘子经常劝我说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我是因为好意才那么做的,就算是他的死与我有关,最多也只是误杀。
  他临终前的愿望就是杀掉招祈汇,所以不管多难,我一定要替他达成心愿,当作一种弥补也好。我还是想不通,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究竟有何魅力能令纳兰飘血不惜冒险施针,只为能亲手替她血恨。在我看来极难有东西能打动他冷硬的心肠,柔儿到底是什么样的女子呢?让他牵念到死……
  我并不想推诿,但换个角度来问,究竟是我误杀了纳兰飘血,还是柔儿间接地杀了他呢?
  我是喜欢上了他没错,唉!不管怎样,他已经死了,而我还得活下去。决定离开之前,我曾花了大量的时间来劝慰自己,感情是双方面的事,就算殉情也要值得才行,如果注定无缘无分,我便不该为了一个并不爱自己的人而过度悲伤。以现代人的方式去思考:逝者已矣,来者可追,人生不会只有一段情,我还不到二十二岁,将来不可预知,说不定我的真命天子正在某处对我引颈期盼着,忘掉他!一切重新开始吧。说来容易做起来好难好难啊,心里总还是不由自主地想起他……师兄的蓝剑被我裹了一层棉布背在身后,虽然它很沉重,但我还是选择带它下山。一面想忘了他重新开始,一面又存有睹物思人的呆念头,自己都觉得矛盾。
  ~
  如何接近招祈渲呢?他最在乎的人莫过于赏孤芳了。我忽然想到,一年多过去了,招祈渲怕是早该与孤芳成亲了,当初孤芳知不知道他与白墨的阴谋呢?若她知道,那我复仇时便无所顾忌,可倘若她并不知情,将来我放手对付她的夫君,是否有对不起朋友之嫌?
  我边行边胡思乱想着,不觉已时近晌午,我虽不饿却觉得应该先打个尖,顺便喂喂小黑,它一路闻着青苗的香气,怕是早忍的不耐烦了。我向前方眺望了一下,只见不远处的岔路口边有一间简陋的小室,挑出大大的‘茶’字旗,我便打马快速地往前奔去。
  ~
  这茶室是由一圈苇席围成的十来平米的露天空间,内里只摆了三张桌子,椅子则一律是大长板凳。
  室内已有了一桌客人,是两个有钱人打扮的男子。店家是一对老夫妇,茶房老伯见我进来,立刻拿抹布作势擦了擦凳子,热情的招呼着我。
  这里只供路人歇脚打尖,因而没有炒菜,我要了一壶碧螺春,一个白面馒头和一盘卤牛肉。
  在等待婆子切肉的空当儿,我八卦地打量着对面的那两位客人,其中一人大约三十岁左右年纪,光瞧坐姿就显现出非凡的气度,可惜的是打扮得却铜臭味十足,他身着卐福不到头的深紫色员外服,头戴一顶员外巾,一副白净面皮,唇上蓄着短须,生得天庭饱满地阁方圆的好相貌;另外一人二十出头的样子,虽是长相普通,穿着打扮亦是养尊处优的富贵出身。
  气派男子忽然发觉我在看他,不免也回视着我,他晶亮的眼睛令人望而生畏。对视几秒钟之后,他向同伴耳语了几句,那年纪轻的便站起来向我走了过来。
  他来到我面前,微仰着头颇含傲慢的意味,我虽穿了新衣裳,但也是朴素的打扮,一看就象是个穷小子,他自然瞧不起了。这时候老茶房端着托盘走来,打算将我点的食物端上桌,那年轻人对他道:“端到我们桌子上去,我家兄长要找他叙话。”
  “等等!”我用手敲了敲台面示意茶房搁下东西,然后又朝那男子翻了个白眼,道:“你哥哥算老几?想叙话就自己过来,小爷可不是谁找都去的。”
  他怒道:“好个不识抬举的黑小子,你同哪个自称起爷来了?”
  切,肥的时候被叫肥婆,好不容易瘦了又被人叫成‘黑小子’,非得以我的缺点起绰号么?我心中不悦,却淡淡地道:“哪个王八蛋见人下菜碟,爷就同哪个讲呢。”
  他怒气冲天地抬起大手想朝我的面上挥来,“住手!”忽然那气派男子及时喝止住他,而后气派男子站起身来,迈着方步踱了过来。我见状手腕一曲,立时将袖中已顶上机括的飞锥退回原位,若再晚一步,怕是飞锥已在年轻人的手掌穿出个洞来。艺成之后,除了打野兔,我还真没有在活人身上试验过呢,苦于总是没有机会。
  他朝我一拱手,朗声道:“敝人王一点,时才舍弟言语冒犯,这位公子莫要见怪。”他一走近,那年轻人神色立刻变得恭敬起来,自动退到了他的身后,很是一副训练有速的架式,怎么看也不像是兄弟,象一名家奴还差不多。
  我听这人言语尚算客气,便也对他拱了拱手,道:“好说,好说。”
  他道:“听口音,公子可是京城人氏?敢问贵姓高名?”
  “唔系!”我连忙用粤语否定,然后道:“敝姓余,只是个会说京城官话的南方人。”
  “噢!”他撩起袍子,问也不问便自行坐到我的对面,“余公子对净州可熟悉?”
  曾听徐娘子说过,这条官道分别通向净州和闵州,此间茶室所在的岔路便是分水点。江湖上本就鱼龙混杂,加之我又对有钱的纨绔子弟并无好感,所以无意与他攀谈,便淡淡地道:“不熟。”
  “这样啊。”他有点失望,见我爱搭不理又自顾自地吃起了东西,他只得讪讪地站起身,说了声叨扰了,便与他兄弟一同回去了自己的座位,那年轻人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也不示弱地瞪还给他。
  想打听道为何不找茶房,问我干嘛?有钱人是不是天生就是这副臭德性,招某人不就是拽得跟二五八万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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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正吃着东西,外面又走进来两个绿林打扮的中年汉子,他俩大喇喇地坐到剩下的那张桌子边,高声唤着要酒,老茶房赔笑告诉他们,此间只有茶点,没有酒菜。
  其中一个红脸膛的汉子猛地朝地上啐了一口,骂道:“奶奶的,什么破地方?连口酒都没有。”
  另一汉子笑着对茶房道:“那就切上三斤酱肉,十个馒头,随便沏壶浓茶就好。”说罢又转向同伴,道:“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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