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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丑女变身之停夫待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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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变身之停夫待嫁

卷一 甜儿篇
第一章
  飞机上的我惶然不安,陌生的国度,未知的人生都令我内心忐忑。我刚刚结婚,如今是随先生飞去纽约见家长。
  我歪头看了看丈夫英俊的侧脸,唉!怪可惜了的,眼看勿动!他深沉的凝着眉,在想什么?是不是想心爱的那个人?
  没错!我们的婚姻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当然,本人既非苦情女,心灵也没有创伤,这桩婚姻更加不是被包办的产物。嗯,明确的讲,其实我们是假结婚。
  这年头儿还整一出假结婚,太out了吧?甭怀疑,的确是货真价实的假结婚!
  ~
  去年夏天,刚刚研究生毕业的我,怀揣着十几年寒窗换得的那两张不值钱的破纸,站在街头好一阵迷糊,前些年它们代表着天之骄女的身份,如今,我哪里敢骄,只剩下了焦,接着该干啥?迷惘啊!
  钱还没有赚到,老同学们的红色炸弹倒是接踵而至,囊中怎一个羞涩了得呀!尽管频繁更换着联系方式,可恶的是,无比强大的人际网络,每每让我无所遁形。面对着准新人们的疑惑,我胡编乱造的功力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挥。眼见出国进修的计划一天天搁置,无语问苍天。啥?问老妈要钱?甭出这馊的发酵了的主意,她老人家辛苦供了我半辈子,成本还没收回来,叫我如何再厚着脸皮伸出手呢。
  亏得小女子我乐天知命,每天依然没心没肺的活着。梦想是场马拉松赛,对于我,跑不动就走,走不动就挪,挪不动就蹭……总之,保持移动,不能放弃,劝自己说‘时间的问题罢了’。
  ~
  两个月前,大学室友牛超群的越洋电话,象一针吗啡似的,使我立刻从挪动中甩开了大步向梦想冲刺。
  初时牛大小姐一口流利的美语,把我唬得一愣一愣的。
  “呀……那个啥……你……”头部缺氧导致我呼吸不畅,进而语无伦次。
  怎么能不吃惊呢?要知道此女读书时对纯正英语情有独钟,提起美语一向嗤之以鼻。
  怎么着,难道是被伽玛射线影响了,才对美语移情别恋?
  后来才搞明白,她真是人如其名的牛气超群,据说凭借其惊人的魅力,成功迷倒了一位美国快餐界的老富翁〔年龄与家父相同,不过比他老人家有钱多了〕。深陷情网的富爸爸死乞白赖非要把她娶到大洋彼岸不可,要想快速融入美利坚合众国,哪能不改改口音啊。
  当然,超群不会无聊到打越洋电话向我炫耀她的美语水平,她是为了另一桩大事。
  ~
  “嫁老外?”我的声音立刻划破长空,回荡在空气中,‘外、外……’
  虽然小女子自幼酷爱《白雪公主》的童话,但只是反复在掂量,到底扮哪个小矮人显得比较有智慧?压根儿就没把自己假想成公主,更不用说幻想嫁给金发碧眼珠的王子。所以,在牛超群提出该项建议后,博览群书又浮想联翩的我思维极富跳跃性地冲口而出,“我还是比较喜欢萧峰。”
  牛超群骨子里显然还不够美国化,她立刻用中文抢着说:“萧峰有什么好的?莽夫一个,我只爱杨过。”
  从金庸到古龙侃过一大群大侠之后,还是她率先回魂,瞬时又变成了老美,一场群英大战即刻在她尖利的“Oh,my。god。What。are。you。talking。about?”中终结。
  ~
  她说:“我介绍的也是咱华夏子孙,不是别人,就是我的儿子。”
  “继子吧?”
  “对,对,Ivy你果然聪慧过人。”
  “呸吧!”
  她告诉我富爸爸竟是位香蕉人。
  “那让我嫁给小香蕉,岂不是得叫你做妈咪,亏你的猪头想得出来,趁早死心,我坚决不干!”
  “仅仅是做小辈又不是让你当小妾,你读书都读傻了吧,人家开了个头儿,你就发表意见。”
  “那就快说重点!”
  ~
  ‘然而’--这个转折词的出现转变了我的人生。我承认‘寡人有疾,寡人好货’。虽然富爸爸家在美国,但家族还是非常的传统,富爸爸的爸爸--富爷爷,近期患了重病,他唯一的心愿就是能看着孙子娶妻生子,而且必须得是一位具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种族姑娘。要求按理是不过分的,但富爷爷不知道这里面存在一个技术难题,他那英俊帅气的长孙是名不折不扣的同性恋者,最后,一片孝心的富爸爸远渡重洋代儿征妻。在这儿要特殊说明一下,牛大小姐机缘巧合地被安排与富爸爸见面。谁料竟不小心地拨动了富爸爸冰封多年的心弦,于是假结婚变成了真结婚,未来公公变成了老公。
  现在牛小姐的意思就是,鉴于本人一向秀外慧中再适合不过,所以她极力推荐由我来接替她未完成的任务。结婚合同中注明期限由登记之日至富爷爷离世〔上限不得超过三年〕,我的工作内容只要对外履行‘富’妻义务即可,得益是耶鲁大学入学资格和十万美金。
  当听到耶鲁的名字,我的理智‘哗啦’一声就被击溃了。
  “先说好,我可不叫你做……”
  超群大笑,“放心吧。”
  “成交!”我终于爽快落锤。
  什么,说我市侩贪财?对,我都同意,但至少我不虚伪。当有人提着梦想的大锤砸过来时,我没有道理还屹立不倒。老天赐予的良机,哪管的了许多,反正我答应下来了。
  ‘富’长得非常英俊,如果事前不知道,还真看不出是……趁着自己还没有后悔,我就匆匆与他在国内办了婚礼,轮到自己甩红色炸弹时,那叫一个兴奋哟,因为我收的是有去无回的‘死當’,哼哼,等姐学成归来之时,基本上剩女也该找到剩饭了。
  ~
  不出意料的晕机了,车、船、高……我晕一切能晕的东西。当我把早饭均匀地吐到‘富’的裤腿上,他俊俏的脸胀成了紫茄子皮色。打那开始,十几个小时里他没再同我讲过半句话。理他呢,反正既不谈恋爱又不真结婚,我才不在乎形象问题,何况晕机难受的我哪有功夫注意没营养的闲事。
  ~
  Newark airport
  牛超群远远地在护栏外招手,跟她站在一处的还有一位印第安帅哥,健康的肤色,很雄健的体魄,长相威猛,这位是……我偷眼看了看富,他一改几天来的战斗脸,眉飞色舞地朝超群二人挥了挥手臂。
  超群的熊扑让我又体会到了昔日的手帕情深,我还来不及诉苦,瞥见富几步冲到印第安男子的身前,眼睛晶亮的象能滴出水儿来,我打了个哆嗦,时代真的不同了,两男人竟在众目睽睽之下肆意亲吻。若非亲眼所见,我真难以想象富这昂藏七尺的汉子,会小鸟依人的赛过女子。
  “他们就不能找个没人的地方亲吗?好歹名义上我是他老婆,真折我面子。”
  超群好笑地看着我,“拜托,这里是纽约!别老土了。”
  ~
  印第安帅哥开车,偶尔会同富此时无声胜有声对视一眼,腻的化不开似的,我猜他们正热恋中,要不然哪能那么粘乎。我头晕目眩地都无心欣赏路边的风景,此番是特地到纽约来见家长,我原本想好好欣赏一下苹果之都的繁华,看看那闻名于世的自由女神像,谁想汽车却直接拉着我们往郊外开。
  “先去看看老人家,他身体不好,住在市中心嫌吵得慌。”超群解释说富爸爸正有个会议,所以不能一同来接我们,晚一点直接在老宅与我们见面。
  也好,丑妇总得见公婆,对于迎合老人家我还是有信心的。
  ~
  再有半个多小时就要到达目的地了,长时间的旅途劳顿和时差,令我感到非常疲惫,现在多想有张舒服的大床,把自己往床上一丢,睡个三天三夜。我在心里默默的倒计时。
  “我恐怕得加点油。”富男友忽然向大家宣布。
  我暗自不满,明知道出门也不准备好,这人做事忒欠周详,扣分。
  他转动方向盘驶进了加油站,一位壮实的黑人过来招呼着我们。
  “下去透透气吧。”超群说。
  我点头答应,“正好,我去买瓶水。”
  “要不要帮忙?”
  我白了她一眼,“你忘啦,我的口语可不是盖的。”应该张扬的时候我从不谦虚。
  ~
  我挑了两瓶矿泉水,正准备付钱。然而--又是这俩倒霉字改变了我的命运,一件无比滥俗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
  抢劫!就在我踏上美洲大陆的一小时零三分钟之后,遭遇了两个蒙面持枪的歹徒抢劫便利店。
  我不厚道地想:难道是印第安男友恨我抢了他honey,成心找人吓唬我?要不然抢劫这种百年不遇的事哪能让我碰上,小女子可是生平连彩票安慰奖都没中过,怎么会换块大陆改了运道?
  ‘砰’!奶奶个腿的,劫匪也太不专业了,抢就抢呗,干嘛非带一支走火的枪啊?
  心口很疼,我用手捂住胸前流血的地方,浑身渐渐发冷,支撑不住滑倒在货架边。嗓子眼儿一股腥咸涌了上来,我忍不住喷出一大口鲜血。
  好不甘心啊!卖身来到异国他乡,可连耶鲁的门朝哪边开都还不知道,就这么埋骨他乡?
  富的身影映进我的眼帘,不管他愿意与否,我用沾满鲜血的手搂紧他的脖子,“耶……”
  生命的尽头,一个不该有的念头在我脑袋里冒了个泡:多好的穿越时机呀!俺怎么就不能也赶一把时髦呢……终于,我失去了意识。
  
  
  
                  第二章
  鼻端阵阵幽香,我张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充斥着满室的吉利的大红色彩,这是哪里?陈设怎么有点象……清醒过后我讲的第一句是:“老大,我开玩笑的,不是真穿吧?”
  房内站了五、六个有古装的年轻女子,另外还有一位非常富态的中年贵妇,她抖落着手里的大红霞披,笑道:“穿!当然得穿。乖女,你可算是睡醒了。今儿是你出嫁的大日子,不穿怎么行?来,春华、秋实快点儿为小姐净面更衣。”
  说罢,她摇晃着胖大的身子,急步走出了房去。此人是谁?俺娘?看服饰打扮似乎是位名门望族的贵夫人。
  啥?又结?五天以前我才刚刚摆了酒席,当时母亲那含泪嫁女的情景,还鲜活的保存在我脑海之中〔她对我的闪婚实在始料未及,哭是受惊吓的具体表现〕。
  既然老天要给我一次穿越机会,何必不在国内就穿?竟累我不远万里飞到纽约,白白吃了一粒枪子,然后再往回穿,岂不是吃饱了撑的浪费资源?
  再说了,我虽然是俗人,可分配给我的穿越也太俗气透顶了吧,为什么一穿过来都是结婚?老套得真是令人泄气,就凭我这千秋万代不出的奇女子,要穿越也得穿它个惊天地泣鬼神,最起码也分配我个包罗万象过堂穿啥的吧,现在也太……
  然而〔我现在恨死这词儿〕,在三分之二柱香之后,我承认之前的想法稍嫌早了一点儿。因为从佣人的谈话之间,我明白了自己的确与众不同。我是个傻子--并非自嘲或自谦,请相信本人正在叙述事实,我穿越到了一位名符其实的傻了吧叽的大家闺秀的身上。
  现在来简单的描述一下这个崭新的自我吧。
  我闺名叫做甄甜儿,芳龄二十,出身显贵是当朝太师甄仕铭的独生女儿。但虽系名门却绝非淑女,琴棋书画针织女红一样不会。肥硕的体型本已足能令我傲视群钗,而且除了肥胖以外,我还有个异于常人的最大的特点--傻。也正因为原本就傻,房内的众人才对我这刚穿来的现代人接二连三的发问颇不以为然。
  忽见胖娘亲又摇摇摆摆地回到了我的闺房,我试探性地问她:“不嫁行不行?”
  胖娘亲嗔道:“又说傻话了,为了这门亲事,你爹爹费了多少心思?你可不许胡说,大喜的日子又惹他生气,听到没?”我撇了撇嘴,看来成亲是板上钉钉的事,我不嫁也得嫁。
  从古至今婚礼的程序向来都很麻烦,洗过脸后,两个丫鬟围着我替我化妆梳头,胖娘亲坐在旁边亲自督导。不知何时房间里又挤进来不少看热闹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亲戚们,亏我一向人来疯,所以对于自己成了中心点,倒还能适应,并不觉得难为情。
  打扮完毕,胖娘亲抚掌一笑,满意地道:“不错,甜儿你今天真是太漂亮了!”
  众人也齐声附和着,在一片称赞声中,我不免好奇地对镜自揽,这也是我与新驱体的初次见面。令我懊恼的是看过之后还不如不看,点子咋就这么背捏?只见镜中人霞披在肩,红衫罩体,身材至少比胖娘亲还胖出一大圈;肤白,五官俱全且算周正,但遍布横肉的脸蛋和心宽造成的严重体胖组合之下,丝毫就瞅不出美。
  就这副模样,居然还有两个丫鬟暗地里夸我,“小姐想是给喜气冲的,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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