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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穿越成女神农-第94章

小说: 穿越成女神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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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吧,空间里面的地盘,就只有这栋阁楼,以及阁楼前面的开阔地,阁楼后面的灵泉水大瀑布,和阁楼左右两边的灵泉水小河流。其他的地方,全都充斥着混沌的白雾,白雾像围墙一样将阁楼以及它周围的地方圈了起来。

    可是这一刻,空间里面的天空哗啦啦的下着雨,之前那浓厚的白雾状的灵气已经上升到高空凝华成了雨滴,哗啦啦的落下来,浇进空间的土地中。

    能见度比较低的白雾没了,虽然到处充斥着雨雾,可是能见度已经高了不少。之间之前那围墙似得白雾在渐渐后退,反之空间里面能自由活动的地盘在渐渐的延伸。

    之前只有阁楼的前面有一片开阔地,现在那片开阔地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已经延伸过了灵泉小河。延伸出一片极为广阔的肥沃田地。灵泉小河上面不知何时拱起了一座石拱桥,将小河两边的田地连接了起来。

    空间里面的雨就这么下着,每一点每一滴全都落进了那田地里。田地里面的土壤颜色越来越黑。

    空间里面积累的蔬菜已经有不少了,前些日子秦妙事情多,没时间进空间耕种,之前的那片开阔地什么都没种,就这么荒了下来。这会儿雨水不停的浇灌着土地,土壤颜色加深的同时变得更加松软起来。

    这由浓厚的灵气凝结成的雨滴,滋养效果实在非同凡响。秦妙不由伸出手掌到窗外,接了几滴雨滴,只见那雨滴渗入皮肤,整个手掌像是被暖烘烘的炉火捂着一般,火热热的,很快被雨滴渗入的皮肤上面冒出点点黑泥,用手指将黑泥擦去,只见那片皮肤变得白皙嫩滑吹弹可破。

    乖乖,这哪里是什么雨滴,这简直是护肤排毒的圣品啊!

    之前感觉灵泉水已经很神奇了,没想到这由灵气凝结成的雨滴更加的神奇!

    秦妙一秒也不敢再耽搁,慌不择路的下了阁楼,冲进雨里。同时想着阁楼里面有什么东西可以装水。

    哎呀,想起来了。去年冬天给容公子酿药酒的时候曾买了不少的酒坛子来分装酒缸里面的酒汁。当时酒坛买的多,没有用完,好像还剩了几个空坛。当然,还有两个用来酿酒的大缸,现在也是空着的。

 第220章 彩虹下坠

    于是秦妙慌忙又进了阁楼,将那几个空坛子和两个空酒缸搬了出来,然后又将阁楼里面的盆子啊,罐子啊等等的容器也都收拾了搬到大雨里面接灵雨水。

    如此,秦妙就这么在灵雨中忙活不已,身上被灵雨淋了一遍又一遍。灵雨渗进皮肤,将身体里面的毒素,泥垢等等的全都排出体外,再被灵雨一淋,给冲洗个干干净净,经过灵雨滋养后的秦妙,虽然身高体重相貌没有什么变化,可是眼睛更水灵了,皮肤更白皙红润,头发更乌黑油亮,嘴唇更娇嫩红软……

    总之,喜庆可爱的年画娃娃也及不上她这一身美丽灵动到骨子里的娇俏可爱。

    灵雨,持续下了一个多时辰。终于停了下来。

    此时秦妙接的灵雨水也积攒的不少。两个酒缸分别接了小半缸,几个酒坛加上各种各样的容器里面存储的雨水,往那两只酒缸里面一倒,勉强倒了两酒缸。将两只酒缸封存起来,这才满意无比的擦了擦汗。

    这两缸灵雨,那可是百分之百的灵气精华,千金都难买呢。美容养颜都还是其次,关键它能洗髓啊,分分钟就能将身体里面新陈代谢长期累积的毒素尘垢全都给排出来,如此,用它来解毒,定也能分分钟就能将毒素逼出来……啧啧,妙用无穷呢!

    灵泉水在空间里面存在了很长时间,因为吸收了空间灵气的缘故,也有一定的滋养和洗髓的功效,可是哪里能有百分之百的灵气凝结的水功效显著?

    不过,这次空间大降灵雨,灵泉小河和灵泉瀑布里面已经也接了不少的灵雨水,这么说,灵泉水的各种效能应该也有一定的提升吧?

    啧啧,这所有的改进,可是要把秦妙给美死了。有句话说得好,倒霉到一定程度就会走运。前些日子吧,又是粮种被朝廷给征了,又是粮店送了人,就连还没开始建的新磨坊也被人给惦记上了,简直就是事事都不如意。

    不想今天晚上空间升级,得了这许多的好处。

    正美得冒泡,突见空间里面那片雨过天晴的天空中,挂上了一道美丽无比的拱形彩虹。

    彩虹由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组成,每一种颜色都很是纯粹,好看极了。可秦妙还没来得及好好的看看那道彩虹。只见那彩虹化作一道彩光,彩光下坠,临近地面的时候又化成无数个彩色的光点,像是一只只彩色的萤火虫一般,下坠,下坠……一直坠到地上,融进泥土。

    这个时候,阁楼前面的那片开阔地上,有一棵叫不出名字的植物开始发芽了。小芽儿破土而出,越长越高,然后小芽分成若干叶片。叶片长大的同时开始抽茎,抽茎的同时又生出其他的分支。

    这株神奇的植物就是这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的长高,长茂密,长成熟,然后开始开花,花朵的颜色各不相同,赤橙黄绿青蓝紫,每种颜色都有,掺杂在一起,绚烂无比。然后花朵凋零,开始结果……

    结果的时候,那场面最为神奇。只见那株已经长到一人多高,一臂之粗的叫不出名字的树上,颜色各异的花朵落尽,先前的花朵的花蕊开始逐渐的长成一串串的小圆果子。一串红的,一串青的,一串紫的……就这么五颜六色,沉甸甸的挂在枝头上,好看极了。

    果子结出来之后,这株小树便暂时停止了生长。

    秦妙万分好奇的走上前,伸手摘了颗红色的小圆果,放进嘴里尝了一下。这一尝,就忍不住有些失望,涩涩的,也太难吃了些。

    呸呸两下将嘴里那难吃的小圆果吐了出来,一面失望的想,这样一株神奇无比空间里面自己长出来的树,结得果子怎么这么难吃呢,一边拿袖子擦嘴。那果子太涩了,擦嘴的时候忍不住又吐了几次口水。

    如此那红色小圆果子的红色汁液便涂到了衣袖上面。

    衣服之前不知道被那灵雨水淋湿了多少遍,这会儿还没干透,衣袖上面被红色汁液染红的地方秦妙也没怎么在意。

    不知道对于那株神奇的小果树期望太高,尝到了那果树上果子的味道之后难免的有些失望。秦妙突然就感觉有些累了。现在空间升级完成,也该出去空间好好的补上一觉了吧?

    就这样,秦妙带着一身的湿衣和淡淡的疲惫出了空间,回到自己的房间,换了身干爽的衣服,倒在床上就开始睡觉。

    这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正午才起身。还是冯三娘做好了午饭来敲门,不然秦妙估计能继续睡,一口气睡到天色黄昏。

    冯三娘这厢做好午饭,端上了餐桌,却发现秦少贤不知道出门去了哪里,而秦妙关起门来都已经睡了大半天的懒觉,这张不小的餐桌旁只坐了她和冯秋两个,这样太清冷的些。于是便去秦妙的房间外面敲门,叫她赶紧起床吃午饭。

    秦妙被敲门声吵醒,虽然还是有些困,可是肚子好像有点饿了。于是便胡乱梳了头发,来到院子里打水洗了把脸。

    时值正午,乃是一天中太阳最烈的时辰。秦妙不自主的就想起来昨夜在空间里被灵雨淋湿的衣服,便折回房间,将湿衣服拿了出来找地方晒着。灵雨淋湿的衣服,自然是干净非常,不用再过水洗的。这会儿拿出来一摸,已经自己干了大半,再晒一小会儿就能干透了。

    晒好了衣服,秦妙这就要去饭桌旁坐着吃饭了。

    冯三娘刚刚叮嘱完冯秋,今天一定要吃两大碗饭才能离席,不然个子就长不高,成不了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冯秋是个听话的孩子,听了干娘的话,乖乖的答应了。冯三娘关照完冯秋,下意识的去看秦妙。

    视线不经意的就看到了秦妙身后不远处晾着的那身衣服。顿时就皱紧了眉头,很是想不通,这丫头的衣服上哪里染的红色?难道是癸水来了?可不对劲啊,这丫头今年才八岁,年龄还不到啊。再则,癸水如何能染到袖子上去?

 第221章 点醒

    哎呀,莫非是妙妙这丫头受伤了?

    这么一想,冯三娘立刻关心不已的问秦妙:“妙妙,你是不是哪里受伤了?”

    秦妙正端了饭碗准备吃饭,突然听到冯三娘问了这么一句,顿时摇头:“没有啊。”

    “那你的衣服上哪里来的血迹?”冯三娘指了指秦妙刚晾出去的衣服。

    秦妙顺着冯三娘的目光一看,可不是,衣袖上红艳艳的一道痕迹,很是醒目。乍一看去,很像鲜血。可是她比谁都清楚,这不是鲜血,这是空间升级之后,土地里面自己长出来那株叫不出名字的果树上面的结的小红果子的汁水。

    于是对冯三娘说:“那个啊,不是血迹,是我……不小心蹭到的污迹,等会吃过饭我就去把它洗干净。”

    不是血迹就好,冯三娘松了口气,便没再问哪里蹭到的污迹。想来这座院子新住进来,某些地方有红色的油污什么的也是有的。

    三个人围着饭桌吃了午饭。

    秦妙搁了碗筷之后便去打水洗衣服了。冯三娘这边收拾碗筷去厨房清晰,顺便留一些饭菜在锅里等秦少贤回来后吃。冯秋一个小孩子,现在又没找到教书的师傅,暂时不用念书,便跟在秦妙的身边看着她洗衣服。

    秦妙只捡了衣服袖子上面的红色污迹来洗,原本想着这么一小块儿污迹肯定三下两下就能喜好。可是空间里面的东西,性质似乎特别的顽固,洗了好长时间,居然就是洗不掉。各种的方法都试过,水也不知道打了几盆了,可是这袖子上面的红色污迹就像是长在了不料的丝线中一样,就是洗不下来。

    秦妙没辙了,坐在凳子上开始擦汗。

    冯秋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看着盆中衣服袖子上的那片红色污迹,开口说:“布料上面的颜色都洗掉了好多,可是这个红色怎么就不掉呢?妙妙姐,你在哪里蹭的这污迹?若是用它染布,肯定不会掉色。”

    原本是孩童异想天开的童言,却在这一刻点醒了秦妙。

    她一拍脑袋,刷地从凳子上站起来,满心的惊喜,是啊,可以用空间里面自己长出来的那株果树上面颜色各异的小圆果子染布啊!

    记得以前在镇上买布的时候还听那卖布的掌柜提起过,这年头就没有不掉色的布,上供给皇室的供品不料都还掉色呢!不仅如此,自己也曾为了布料掉色的问题烦透了。好端端的料子,洗一次颜色掉一些,到了最后,便成了灰白一片,再好的款式也穿不出美感来。

    古人多爱穿白衣,大约就是因为不料掉色严重吧?

    秦妙想到了用那小果子染布这一层之后,顿时就不累了。同时心情还有些欣喜起来。这个院子的前面铺面之前就是一个布店。今天晚上就再进去空间试着染布,真要能染出好颜色,不褪色,那这个布店就不能再空着了。

    打定了主意之后,秦妙衣服也不洗了,直接拧了水晾起来,然后出门去买布。

    古代人穿的布料多为棉布,绸缎之类的衣服,只有身份特别显贵的贵族才能穿。因为棉花好种,棉花纺成棉线,寻常的农妇突击几个昼夜就能织上一匹棉布,而绸缎却极难织,它是由蚕丝织成,先不说极其繁琐的永蚕丝织布的工艺了,就是养蚕到蚕吐丝,然后抽丝剥茧,这里面的工序就极不简单,一般人还真做不来。

    秦妙打算去买一块白棉布拿进空间试着染一染,当真效果不错,这便可以开染房,顺带出售染好了的布料。这次这做,就要做出自己的品牌来。

    秦妙一面在县城的大街上走着,一面想着给自己染出来的布取一个什么样的名字。有了自己的牌子,就有了自己的特色,只要品牌深入人心,单是一样生意就能做到天南海北去。

    之前开粮店,主要是为了快速的赚钱,让家里早日脱贫。现在么,家里的日子已经好过多了,吃喝不愁,并且年底就能入住新院子,对于银子没有那样的渴求了。如此,秦妙便能优哉游哉的开辟新生意了。

    现在她只想捡着一样生意做精,做好。赚得的银钱够自己一家人使用就好。成为天下的首富?呵呵,还是算了,野心太大了可不好,巨富沈天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找了个布庄,买了半匹白色细棉布。掌柜的将布包好了交给秦妙。秦妙抱着半匹布,原路返回,朝着自己现在住着的布店的后院后门走去。

    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见着自家大哥秦少贤从另一个地方往回走。兄妹两个不期然的在院门口遇上。

    秦少贤看了眼秦妙手里抱着的半匹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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