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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小魔女的礼品店-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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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夹一起吃过早餐,答应他自由地和服务机器人学习做饭的技巧,并且拥有自主改变厨房结构的权利,其实路西觉得林夹没必要连这么一点小事情都要和自己报备,但是显然,林大少爷是有礼貌得过头了,不过,他的状况已然有了很大的改善,至少他已经愿意对路西提出要求不是吗?所以路西觉得很满意,很有些志得意满的意思,连斗志也难得高昂起来。

好,我们在这里为即将成为她‘对手’的人默哀三分钟!

路西重新回到华都客栈里的时候,天刚蒙蒙亮,她已经听见冷剑季常练武的声音了,不由得有些惊讶于季常的勤奋,事实上,武功到了他那种地步,恐怕单纯的训练也只能保证纯熟度,而不能提高功力了,但是,这个人显然没有因此而有一丝半点的懈怠。

可见,任何一个人的成功都必须付出汗水,即使是有全国各地的名师共同教导的季家二公子也一样。那些一直在嫉妒他这个天之骄子好运气生到好人家的人们,恐怕从来没有想过,他们眼中的天才,也是靠半点不打折扣的汗水支撑起来的。

路西看了看天色,对照资料,知道那个欧水眉一向是要日上三竿才会起床的,既然决定扮演这个角色,从现在开始就要注意,所以她乖乖地重新躺回床上……发呆!是的,发呆,事实上,除了发呆,她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娱乐是符合欧水眉大小姐的,第一次,路西对于一件老板交代下来的任务,有了恐惧的感觉,做……那样的一个大小姐,她不知道能熬多久才能不崩溃啊!

虽然路西觉得恐怖,但是事实上,欧大小姐的生活其实非常有格调,恩,应该说很有情调。她每天要睡到自然醒,因为足够的睡眠对女性的容貌保持很有好处,之后是一顿简洁的早餐,她一般会喝半碗清淡些的燕窝,偶尔也会吃一点粗粮。配得点心大多是干贝虾球,脆皮香椿之类。

吃完了早点,她就会一个人窝在绣楼里看半个时辰的书,和季平情浓时,还要陪丈夫出去遛马,当然,最近几年这种活动已经不多见,而且她和婆婆的关系很不好,几乎是不去请安的,这对于路西来说是个好消息。

中午吃过绝对少得可怜的午餐之后午休,这一点很麻烦,欧水眉的食量很小,就是吃东西也只吃那些昂贵的食物,如,她吃的禽类只有鹦鹉的舌头,而鱼类只吃鲍鱼的溏心,而这些,路西显然是做不到的,她不但饭量比一般女子大得多,而且绝对不挑食,以前出去执行任务的时候,那是逮着什么吃什么,所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路西特意弄了一盒圣联盟的营养药丸,吃一颗可以一个星期不吃饭。

下午和晚上路西就轻松了,她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情,实际上这些年,由于欧水眉一到下午和晚上就会溜回圣联盟,直到睡觉前才回来,所以在季家这些人眼里,就一直行踪不明,路西就是有点差错,也不会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路西叹了口气,她现在都有点不知道,自己应该感谢欧家小姐一直和季长公子闹别扭的种种行动还是应该痛恨了,如果不是他们两个已经很早就不睡在一起,路西这出戏文恐怕更加难演。

一直在床上胡思乱想,直到太阳高升,两个大约是季常找来的侍女在门口静候了老半天,路西才起床,叫那两个侍女进来服侍。

“夫人今天起得真早!昨晚一定睡得不错吧。”

一个穿着藕荷色衣服的小丫鬟,一边笑眯眯地给路西梳头,一边道。

路西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用鼻子哼了一声,都到这种时候还叫早?看来欧大小姐不好演啊!她还没正式入住季家呢,就已经感觉到这个任务的艰巨性了。

好不容易梳洗打扮之后,穿上一件红得让路西忍不住浑身发颤的仕女服,披上披风,路西出去吃了顿浑身不自在的饭,才和季常汇合,上了马车,准备回季家去。

季家的主宅在朱雀大街的南面,离皇宫正门不过二里,属于皇亲国戚比较集中的地段,百姓们的生活条件也普遍较好,没有多少被常年战争影响到的痕迹,反而茶楼酒肆林立,颇见繁华,也许是因为大考之日近了,到是偶尔能看到一些儒生,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谈论国政兵事。

路西注意到,每当遇见这种儒生的时候,季常就会流露出讥讽的笑容来,显然是对华都的清谈之风颇为不满。路西对这些人到没有偏见,无所谓欣赏不欣赏,如今华国偏安一域,将士疲敝,百姓思静,这些儒生们除了发些牢骚,还能干什么?

华都果然不愧是华国国都,虽然季府拉车的马已经是难得一见的千里宝马,但是仍然足足走了一个多时辰,才看到季府那阔大的,沉厚的,古老的大门。

长长地吸了口气,也许是因为过于凝重的氛围,也许是因为太过广阔的空间,也或许单纯是对这场戏文能不能顺利演出的担心,我们于炮火纷飞中也能镇定自若的路西小姐,竟然也难得地有了些许紧张的感觉。

在心里又一次默默地回想欧水眉的一切,路西小心地搭着丫鬟的手腕下车,不由得在心里又一次腹诽,明明是来自先进圣联盟的人,为什么对这些规矩却在意到这种地步,难不成那小姑娘是角色扮演的爱好者?

“还别胡思乱想呢,快看看吧,你的‘情敌大人’驾到!”张美佳幸灾乐祸地叫嚣,声音之大,震得路西的耳朵都发麻了。

路西摇摇头,摆脱耳朵里的酥麻不适,抬起头,向前面那个摇曳生姿的女人看去。

季家的表小姐,并不是路西想象中的那么美丽,当然也不丑陋,看外表举止也不像娇蛮任性的大小姐。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三十三章

第三十三章

“嫂子累了吧,我已经命小翠,小蓝烧了热水,也放了嫂子最喜欢的香精,等一下洗个澡,咱们姐妹再叙。”

李淑芬对路西说不上热情也不冷淡,看她吩咐事情有条不紊,显然是在季家做惯了主的,也是,欧水眉不过是个喜欢玩乐的孩子,对于家事,肯定不在行,这些年大约都是这位表妹在打理家务。老太太希望扶她上位也就可以理解了,毕竟哪个当娘的不希望自己儿子有了贤惠懂事的妻子呢?

季常看到自家妹妹,也和缓了一直冰冷的脸色,“淑芬,大哥呢?”

“表哥在书房里看书,王太医和刘太医刚来看过。”李淑芬叹了口气,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说什么,季平的身体状况大家心里都有数,只是谁也不想说出来,好象一旦说了出来,那么一切不可挽回了。

“我去看看大哥。”

“我也去。”路西皱眉,她其实不太想见到季平,但是既然扮演着这么一个身份,目的又是希望季平能够高兴,那么自己来到季家,不首先去见他,有些不合适。

季常点点头,带着路西向书房走去。

季家的书房是整个华都藏书量最大的地方,翰林院的藏书楼里的珍品书,这里都有翻印的,还有一些特别的珍品,连藏书楼里都没有。

所以理所当然,书房的面积也足以让人叹为观止。

路西走进书房,第一眼看见的就是被天蓝色的绸缎珍重包裹的珍妙话本二十八册,这东西,路西当然知道,叶岚生平最得意的,不是他成功完成了多少艰巨任务,而是他能够安下心写出这么一套充满了幻想的超级著作,不光是在这个时代,他这些书具有重大的意义,是先进思想,政治理念,超越时代的技术的代表,即使是在二十一世纪,在圣联盟,这也是一部集古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大成之作。

季平就躺在这些书的对面,青藤做成的躺椅,柔软洁白的毛毯,这是书房,不能生火炉,所以季平穿得很暖和,至少,路西只是看着他那一身,身上就躁热起来。

可是顺着阳光看去,季平的脸,却是清白的,嘴唇上也没有半丝血色,整个人安安静静地睡在阳光下,让人看了,心中也不由得跟着平静下来,天地间的浮华与喧嚣都无法存在于他的空间里。

也许是感觉到路西的目光,季平惊醒过来,他的眼睛看来还带着朦胧,有些迟疑地捕捉到路西的影子:“小眉?”

路西一惊,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只好按照很久之前欧水眉的习惯,在季平身边坐下,将自己的头轻轻地枕在季平的膝盖上,这种小孩子的动作做出来,路西心里就一叹,看来少不得要受张家小姐的一顿嘲笑了,但是这一次,张美佳却难得地没有支声。

季平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摩着路西的长发,笑了,苍白的面孔上也添了一点红晕,现在,小眉的脸,一定也红得很可爱吧,可惜呀可惜,他的眼睛已经看不清楚了,他甚至开始对自己爱妻的气息感到模糊起来,有多久没有这样安静地和小眉坐在一起,他,已然有些记不清楚。

路西叹了口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毕竟路西只是个还没谈过恋爱的小姑娘,这样接近一个男人,还是一个绝对不讨厌的男人,那感觉还真有些奇特。不过既然在书房里,总要谈谈书的事情吧。“这珍妙话本是叶……叶大家写的吧。”

季平叹了口气,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是啊,他是个很特别的男人,和华国大多数的儒生都不一样,也许是叶家的遗传有问题,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奇怪的一对儿兄妹呢?只看这书,就可以知道,他的思想是多么多么的特别,可是……却很有意思!”

季平是整个华国唯一一个能用这么平淡的口气来评论那一对儿兄妹的人,其他的人,不是把他们当成英雄来崇拜,就是把他们当成祸害来痛恨。

说到了叶岚,似乎很难不想到‘十年’,毕竟,‘十年’所代表的正是叶岚的信念。

“我知道,你和‘十年’的人交上了朋友,不用担心,我已经和温阁老通过信了,虽然他什么也没说,但是我知道,他绝对不会放任温家真的与‘十年’交恶的,温池也不会。”季平低下头,看着路西那双明亮的眼睛,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这么近距离地看着自己的爱妻了,所以思绪飘荡地飞了好久,才重新回归。“无论云风和古小姐的婚事让温家多么难堪,那毕竟只是儿女私情,温阁老还没有老糊涂,他绝对不会因私害公,拿国家的命运来开玩笑。”

路西不完全相信季平的说法,事实上,现在这个时代,是一个宗法制度的时代,每一个人最看重的,永远都是他的家族,对家族的命运的看重,始终在对国家命运的看重之上,不过有一点路西明白,温家不会轻易地和‘十年’闹翻结仇,没有一个家大业大的势力,愿意去得罪‘十年’这样无法无天,信奉以杀止杀的组织。

所以路西只是点头,重新把话题引回到书的问题上,“这书,是你让人从翰林院抄回来的?”因为这书看起来不是印刷体,似乎是手写体,所以路西才有这一问。

“错了,翰林院里的那一套是拓本。”季平有些得意地笑了起来,“我这里的,才识叶岚的手写原著。”

“啊?”路西惊讶地瞪大了眼睛,虽然现在印刷业已经不算落后了,但是显然还是作者的手写体原著比较珍贵,季平竟然能从同样爱书成痴的圣上那里把这东西弄回来?不可能吧!

第一卷 路西的‘爱情’ 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季平抿着嘴角,眼睛里流露出狡猾得意的笑意来。他伸手抽出一册书,放在路西手里,示意她打开来开。

路西翻开书,只见里面夹杂着一些漂亮的插图,还书了密密麻麻的眉批,那字迹细腻而娟秀,路西看着有些眼熟,想了片刻才恍然:“这是叶海鸳的笔迹!”

“小眉猜得不错,世人都知道珍妙话本是叶岚所著,却少有人知道,校书的却是叶三小姐,其实这书当说是他们兄妹二人合著才是,这一套抄本说起来和翰林院的内容没有太大不同,珍贵之处只在于它是叶家兄妹二人合写而且此书还保留了大量叶家小姐所绘的插图。”

路西皱眉,虽然她不觉得这东西有多么珍贵,但是这书,显然叶岚和叶海鸳都花了不少心思,怎么会带在身边,反而让它流传出去。

似乎是猜到了路西的疑惑,季平轻声笑了起来:“虽然说起文才来,我比叶岚或略逊一筹,不过他也一样是输在我最得意的本事之下了。”

路西看着季平忽然红润的脸庞,笑眯眯地透露出狡黠的眼睛,心里也轻松起来,她很想说,其实叶岚比你见识多,学问大,是因为圣联盟的科技无比发达,早就有了智能学习机,可以把一切知识直接输入人脑,人们所需要的,不过是个熟悉和体会的过程罢了,这是时代所带来的差距,如果你生在圣联盟,或许成就不会比他差的。

当然,这些只是路西的意想,无论如何也不能说出口。所以她只是问:“是什么?”

“偷术。”

“偷?”路西愕然。

“没错,我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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