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人生-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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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丁的,这略显空寂又是黑夜的环境,让他想到了鬼怪,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
他是个很少看恐怖片,鬼片的人,原因很简单……他害怕。
自己写的书中,也有着鬼怪的出现,玄幻仙侠吗,斩妖除魔,鬼修僵尸都有,但是写在纸上的文字,和影像完全没有可比性。
沈琦还记得,自己小时候看过一部林正英的僵尸片,晚上在别人家看的,结果走夜路回家时满脑子都是会不会有僵尸出来,自己把自己吓得够呛。
回家之后,一闭眼睛脑子就响起电影中的可怖画面,到了后来,他找了本小说,津津有味的看下去,顿时把这东西忽略到一边了。
当然,随着年纪增大,对于这些的恐惧已经消磨了不少。
沈琦走在马路边的石砖路上,也不怕碰到什么人,想了想,他便把手机拿了出来。
看了两眼后,沈琦放弃了边走边看书的想法……因为太冻手指头了,他直接找了首歌曲放了出来。
他没带耳机,直接开的外放,轻柔的音乐在身边响起,倒是让他身心舒展了不少。
街上的人屈指可数,沈琦放个音乐又不是太大声,除了他自己,基本没人听见。
他突然又想到了自己前世有一段时间。
在什么公交车上,站台之类的地方,拿手机外放个小三,小苹果这些口水歌,当时觉得自己简直狂拽酷霸叼,如今想来好他喵的中二啊。
现在想想,那时候做的事情实在是太过羞耻,简直是中二病晚期了。
不过也不打紧,人不中二枉少年嘛。
离学校不过十分钟的路,沈琦很快到家,一路上思绪杂乱,想了很多很多。
……
晚上,九点半
李敏算着账务,沈万林整理着货架上的东西,当把一切搞定后,这对夫妻俩相视一笑,从超市里走了出去。
关门,拉下来铁闸门。上锁。
搞定一切后,两人便并肩朝着家里走了过去。
夏季的时候,超市关门甚至要拖到十点,十一点,不过如今天气越来越冷,晚上来买东西的客人已经越来越少了,他们便提前了关门时间。
到了家里,吃口热饭,两口子直接上床,看起来了电视。
他们对如今的生活,满意的不能再满意。
儿子听话懂事,如今才16岁,却已经开始赚钱,而且成绩方面也不错。
而他们自己,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像沈万林,以前经常出去干瓦匠活,一天下来腰也疼,肩膀也疼,尤其是这干了这么多年后,积攒下来的伤痛在每天夜里实在是叫人难以忍受。
像以前,俩人也种着菜地,刨地,席苗,割菜,忙碌的时候,前脚不着后脚。
可如今呢?
两口子开着超市,每天的时间虽然长了些,一般早上六七点开门,晚上九十点关门,但是工作量,却轻松了太多。
第200章 给他个惊喜
随着生意越来越好,他们也雇佣了两个小姑娘帮着一起忙碌,自己的工作量就更低了。
而这一切,可以说都是由他们的宝贝儿子带来的。
实话实说,其实以他们俩工作这些年积攒下来的积蓄,哪怕不用沈琦的稿费,也足够开一间超市的。
但是,他们却从来没有实施过。
一是从来没有过这个想法,二来,他们也没这个魄力。
辛辛苦苦十几年积攒的钱,全扔进去,赚钱还好,赔了呢?
但是沈琦,却给了他们这个魄力。
我儿子几个月赚的钱,比得上我几年积攒的了。那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也就是因为这个,所以在沈琦当初提出这个建议后,一家子仔细商量后便确定下来,这才有了如今的“益民超市。”
要是沈琦依旧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学生,那么哪怕他提出这个建议,恐怕他们也不会考虑,因为不敢去尝试。这不是胆小,这是谨慎。
养儿防老,沈万林和李敏都可以说正值壮年,却已经跟着儿子沾了光。
也因为如此,李敏在和街坊四邻聊天时,一谈起沈琦,那立马就变个口气,很骄傲,以沈琦为荣。
以前他们赚钱,一直有着压力,想着以后给沈琦买房,买车,取媳妇,但现在呢?压力却消失掉了一大半,自己儿子争气,家里也越来越好,以前觉得困难的事情,如今一看,反而不是事了。
……
电视正播放着星光大道的重播,两口子看的津津有味。
过了片刻,电视进入广告时间。
李敏转过了头,看向了天花板,突然开口道:“也不知道小琦睡了没有。”
儿行千里母担忧。沈琦一个人在徐阳上学,尽管有着亲戚照顾,尽管每隔个两三天就打一次电话,但李敏还是经常念叨着沈琦。
“应该还没睡。”沈万林也收回了放在电视上的目光:“他写书一般都写到十点多,现在还没到。”
“是啊。”李敏有些感慨。
“怎么了?想小琦了?我给他拨个电话,你们聊两句?”沈万林问道。
“不用,别打扰他了。”李敏收束惆怅情绪,有些感慨的说道:“这孩子,自从去年开始,就好像变了个样一样。”
“以前他可没这么多鬼道道。回徐阳在四中那会又不好好学,成绩那个差,倒是让咱们俩操碎了心。”
回忆起以前时光,沈万林也有些感慨:“是啊,我当时一直在想答应小琦回老家念书是不是错了,他那时候自制力太差了,一离开咱们就不好好学了。”
“幸好咱们儿子争气,自己觉悟了。”李敏看向自己丈夫笑道:“你看这一年以来,小琦简直变了个样子一样。成绩提了上去,如今也很稳定,更是能自己写书养家了,咱们现在这么轻松。都是沾小琦的光。”
“嗯。”沈万林点了点头,十分赞同。
广告结束,星光大道又一次出现在了电视上,但这一次。两口子却都没有再看向电视。
沉默了一会,李敏突然说道:“万林,我想小琦了。”
“我给他拨过去电话。你们娘俩聊一会吧。”沈万林建议道:“离他放假也不远了,元旦的时候,小琦就能回滨城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李敏摆手道,看着自己丈夫的疑惑目光,开口道:“我是想,为什么非要等小琦放假呢?咱们回徐阳市看看他不就好了?”
“咱们俩还没看过他高中什么样呢,回去也可以找他们老师聊聊,听听小琦在学校怎么样。”
“过些天,可就是小琦的生日了,去年这时候他就是一个人在老家过的,今年咱们说什么得给儿子过一次吧?”
听李敏说完,沈万林沉默了一下,显然在心中思量,片刻后,他便有了决定。
“行。”
他想了想,笑着开口说道:“咱们提前一天回去,等到儿子生日那天,给他一个惊喜,怎么样?”
听到丈夫答应,李敏也开心起来,笑道:“这想法好,这几天和小琦打电话别说这个,到时候咱们来个突然袭击。”
“嗯。”
父母俩商量着细节,时间悄悄过去,不久后,卧室的灯熄灭,整个院子陷入了安静。
不对,没有安静下来。
喵~~~~
某只夜里起了身的大白猫,喵喵叫了两声后,伸个懒腰,正当别人以为它要出门溜达时,它的身子一蜷,脖颈朝上,已一个十分舒服的姿势又睡了下来。
这下子彻底安静了……
……
沈琦可不清楚自己的父母俩要给他来个惊喜,他已经陷入了新一轮的学习节奏中。
社庆搞完后,沈琦明显觉得轻松了一些,他是个很有责任感的人,一天没表演完,就总是惦记着这件事情。
如今彻底完毕,紧绷的精神也松懈了不少。
白天认真学习,晚上安心写书。
这就是沈琦目前的生活。
对于自己逐渐逼近的生日,沈琦也记了起来,不过倒是没有太过在意。
他是农村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过生日也没有说非得搞什么大排场,撑死就是订个蛋糕,一家人弄桌子好菜吃一顿。
像前世,他辍学之后,生日就更被忽略了,基本就是家里人想起来了,那就过一次,否则也就那个样了。
正因为如此,沈琦在去年他生日的时候,当天就给自己煮了俩鸡蛋吃,也没和一中的同学提起过,直接忽略过了,因为前世习惯了。
他户口本上,是11月20日的生日,生日倒是很小。
中午,沈琦正在教室里看着书,突然听到教室前方传来喊声。
“沈琦,有人找你。”
喊话的是坐在前排的郭湾。
听到声音,沈琦把书先放下,起身出了教室,路过郭湾身旁时,还随口问道:“谁找我?”
郭湾伸手一指门口外:“外面有个女的找你。”
女的?
沈琦目光朝教室外一看,就看见一个姑娘站在门口,见到他之后迎了上来,脆生生的说道:“沈琦。”
沈琦一愣……有些茫然。
因为,站在门口找他的,正是在社庆时认识的云娟。
她来找我干什么?
第201章 我会回来的
云娟站在教室门口,看到沈琦出来露出笑容,这姑娘看起来就有股子豪迈气息,大大方方的,倒是一点也不羞涩。
“有什么事吗?”。沈琦一走出教室,便开口询问道。
闻言,云娟皱了皱眉头,似乎是对沈琦这问题有些不喜,不过很快便舒展开,笑道:“上次社庆结束后你走那么快干嘛,我都没找到你。”
“我是走读,抓紧走抓紧回家咯。”沈琦随口答道。
“噢。”云娟点头表示理解。
“你来,就是问这个?”沈琦追问道。
“不是……”云娟答道,随后,她沉默了下来。思量着该说什么。
沈琦这一幅你没事就走的态度……让这姑娘有些难以张口。
老话言一个巴掌拍不响,沈琦显然就是那个拍不响的巴掌,俩个人聊天,要是就一方面找话题那肯定聊不下去。
因为有学生进出教室,俩人从教室门口离开,走到了走廊对面的窗台前。
云娟不说话,沈琦也没说话……他和这姑娘又不熟,实在没什么话题可聊,就只好坚守沉默是金了。
沉默了一会,云娟仿佛下定决心般,抬起头,突然开口道:“沈琦,你能陪我一起出去走走吗?”。
沈琦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他情商不能算高,但绝对也不是白痴,这种话都说出口了,他一下子明白过来这姑娘是什么意思了。
她这是喜欢上自己了?
这个想法从脑海中浮现,又被沈琦自己否定掉了,自己又不是什么万人迷,哪有可能让一个刚刚认识,这才是第二次见面的姑娘看上自己。
不过想来,这姑娘对自己应该是有些好感的。
至于好感的来源,很简单。想到她和自己上次的聊天,估计她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自己写书的事情,又看到了自己弹吉他的样子,自己也不是长相天绝人寰的那种,那么这些加起来,觉得很厉害,很帅气,产生些好感,也就不足为奇了。
脑海里飞速旋转,沈琦转眼间就想明白了一切。
这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很容易想明白的事情。
云娟在说完话后,就没再低下头,而是用一种很期待的目光盯着沈琦,等待着他的答案。
沈琦自己所想的,和云娟的想法基本八九不离十,不过还有一点是沈琦没有想到的。
云娟注意沈琦,其实并不止是这几天的时间,早在那次节目报名后。沈琦去活动室排练的时候,云娟就经常会注意他,看着他拿吉他排练,看着他和别人聊天。
只不过是沈琦自己没有察觉罢了。
沈琦虽然不是什么大帅哥。车见车载,人见人爱的,但清秀的面庞加上重生后那股子说不清楚的气质,起码还是有些小帅的。有吸引人的地方。
而他专注弹吉他的样子,就更吸引人了,引起女生的注意也不奇怪。
沈琦没想到的还有一点。
在云娟所在的班级。也就是八班中,有一个同学,正是曾经胜利一中的学生。
这是个女生,和云娟一个宿舍的,虽然在一中时不是三班的,而是二班的,但是沈琦在一中上学那会,可是整个九年级组,整个初三年级的学生都清楚他写书的事情,而且一个个都了解的特别透彻。
云娟也是一个偶然知道了沈琦是胜利一中升上来的,又想起自己的舍友也是,便抱着试试的态度问了问,一问,这就问出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