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科幻电子书 > 开局一个明星老婆 >

第63章

开局一个明星老婆-第63章

小说: 开局一个明星老婆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舞台上,俞之乐摘下布偶手套,灯光开始昏暗下来,这是他跟杨炳交代过的,如果他要弹奏乐器的话,灯光就给调暗,这么一来,到时候节目播出,老婆就不会通过手认出自己了!

    随着第一道吉他琴声响起,伴奏乐队开始弹奏着昨天就单独彩排过的这首歌的伴奏曲子。

    俞之乐的吉他是主旋律,他弹奏着,那跟前面截然不同的淡淡的烟嗓音突然响起:

    “那年春天,我迷失在梦里

    那年夏天,像她一样恬静

    那年秋天的风,映入慌乱的耳际

    那年冬天,身边缺了你……”

    听着这开场就令人沉静下来的歌声,四位评委老师都不约而同地盯着对方。

    那眼神似乎在说着,这家伙到底是谁?现在这嗓音又不是他们前面猜的那几位歌手了啊!

    见鬼!

    怎么突然冒出一个嗓音说变就变的怪物?

    这种歌手,人们只在那些什么梦想秀达人秀的节目里才能遇到!怎么这节目也请来这种开挂般的歌手了?

    最重要的是,对方现在唱的竟然还是一首原创歌曲,而且这首原创歌曲还这么好听!

    评委们更加头疼了,这个【派大星】到底是谁?

    嗓音多变,唱功了得,还是创作型歌手!

    印象中有哪位歌手是能匹配得上这些条件的?

    此刻,他们竟是一点头绪都没有!

    舞台一侧,杨炳心中很是佩服!

    就凭俞之乐的音乐才华,他现在觉得,俞之乐或许会成为夺冠的一匹黑马啊!
………………………………

第114章、歌王!

    舞台上,俞之乐给人们的感觉颇有一种流浪诗人的味道。

    他就这么风轻云淡地坐在高脚凳上弹着吉他,由于身上从头到脚都穿着一整套的布偶服,因此谁也不清楚他现在是以怎样的一个表情在进行演唱,就连他唱歌的嘴巴,人们也看不清。

    要不是吉他声音对得上,或许会有人怀疑他是不是在假唱?

    当然,这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现在又有一首好听的民谣歌曲出现了啊!

    ……

    “如果春天,梦里面没有你

    如果夏天,街角遇不见你

    就算秋天的风,带你回不到这里

    我的心,就像冰冷的冬季……”

    听到这里,吴老师突然颔首称赞着:“春夏秋冬的你?这歌词写得不错,歌名取得也好!”

    他摘掉了老花眼镜,闭上看似浑浊的双眼,静静地靠着椅背,聆听着这一首让人舒心的民谣情歌。

    俞之乐悠哉地弹着吉他,唱着这一首他特别喜欢的歌曲。

    今天这个舞台上,伴奏乐器用得最少,最简单的就是他这一首歌了。

    其实这首歌就算是没有其他乐器伴奏,仅仅是他自己弹吉他也足够了。

    因为民谣歌曲,往往只需要一把吉他,就能将歌曲的意境给表达出来,而这种朴素简单的伴奏旋律,往往更能打动人心。

    台下观众都在安静地听着音乐,俞之乐享受着舞台以及音乐带来的这种满足感。

    他轻轻唱着:

    “看着大雁一起回归远方

    心中想着伴随我的姑娘

    看着落叶飘落

    回到家乡的彷徨

    保持着习惯的想象……”

    最后这一段歌词里,俞之乐改了一个字。

    原曲的歌词是“心中想着陪伴你的姑娘”,他将这里给改成了“我的姑娘”。

    因为他唱这首歌的时候,心里想着的就是他每天都会称呼为“老婆”的姑娘。

    一曲唱罢!

    俞之乐放下吉他,戴上了布偶手套。

    舞台上的灯光随着音乐结束后开始亮起,这时观众席传来了热烈的掌声。

    没有人欢呼,说明这首歌并没有让人觉得激动,过瘾。

    但这掌声,却是今天最响亮的一次!

    吴老师也跟着鼓了几下掌,他重新戴上老花眼镜,称赞而又好奇地说着:“这首歌写得真好!不过我很好奇,你这声音怎么跟前面的差了这么多?我都怀疑节目组是不是换了个人,特意整我们,让我们始终猜不出歌手身份来着!”

    俞之乐咳嗽一声,说道:“我理解您的这个猜疑!这样吧,为了不被观众们怀疑换人了,或者是现场假唱,我关一下变声器,用前后两种不同的嗓音唱一段给你们听下。”

    “可以!”

    吴老师开始期待了。

    俞之乐关掉了变声器,然后用首轮演唱的嗓音清唱着这首歌的副歌部分:

    “春夏秋冬失去了你,我怎么过一年四季?”

    唱到这里,俞之乐换了刚刚的嗓音,继续唱着:“漫无目的地胡言乱语,让我独白出谁的回忆……”

    唱完后,他按了一下麦克风的变声按键,压着嗓音道:“现在可以确定没换人了吧?”

    吴老师顿时竖起大拇指,旁边的女评委老师苦涩一笑,说着:“声优都是怪物!这话说的一点也不假啊!”

    “其实这很常见,很多人都能模仿别人的声音,你们如果有心去学习的话,也是可以做到跟我一样的!这只是一门发音技巧,算不上什么本事!”

    俞之乐这话说的不假,就连他老婆秦海虞也有这个技巧,毕竟播音系出来的学生,十个里九个都是被誉为怪物的声优。

    因此,秦海虞除了用原声唱歌外,也可以用其他声音唱歌,只是不大适应罢了,但多加练习的话,习惯了,这就是基本操作了。

    这时,站在身旁的主持人倪绮琴突然好奇道:“这么说【红玫瑰】老师也是声优呀?她首轮演唱跟第二轮演唱,感觉声音也有明显的变化!”

    俞之乐给老婆掩饰道:“她前面唱的应该是原声,后面多半是压着嗓音唱的,所以区别明显也很正常!”

    其他人纷纷颔首,而后台的秦海虞则在心里偷笑,觉得自己这次隐藏得太好了!

    居然有人会天真地认为首轮演唱的是自己的原声!

    到时候节目播出,大家都跟这个【派大星】老师一样猜想的话,那就别指望能猜出【红玫瑰】就是她了啊!

    嘻嘻嘻嘻……

    秦海虞都在心里偷笑了!

    不过随着【派大星】的投票开始后,她很快就紧张了起来。

    也不知第二轮演唱自己能不能拿第一名,能不能拿下《蒙面歌王》的首期歌王奖项?

    一开始她还是比较有信心的,可她万万没想到,这个【派大星】第二轮演唱的居然也是民谣歌曲!而且还是一首原创的民谣歌曲!

    最要命的是这家伙唱的这首《春夏秋冬的你》还那么好听!

    感觉第一名要被截胡了……

    秦海虞心里有点小遗憾小委屈,不过就算是输了,她也是输得心服口服,而且这样输了,她也就有理由有借口跟老公嘤嘤嘤,然后求安慰了!

    这么一想,她倒是看开了!

    很快,【派大星】的投票结束了!

    秦海虞跟叫【孤狼】的歌手重新登上舞台,因为第二轮的三场竞演都已经结束了,接下来将要公布第二轮竞演的票数排名!

    俞之乐那是一点也不担心,因为他心里有数,知道这一期节目的歌王要么是自己,要么是老婆!

    首先,自己是歌曲占了优势。

    而老婆,则是女歌手这个身份,以及这漂亮惹眼的身材占了优势。

    至于【孤狼】这位男歌手,第二轮的演唱发挥虽然也不错,但选歌上差了一点能引起观众共鸣的意思。

    所以,俞之乐笃定【孤狼】取得第一名的概率将会很低很低。

    没多久,随着倪绮琴有点小墨迹的主持结束后,票数总算公开了!

    当舞台大屏幕上公布出票数排名时,俞之乐爽了!

    果然,哈哈!

    第一名果然是我!

    抱歉了我亲爱的老婆,节目首期的歌王奖杯,你老公我就不好意思地收下了!
………………………………

上架感言

    又要上架了,本来想着上架感言随便写一两句通知一下就行。

    但心里有很多话想说,便浪费你们一点时间吧!

    首先坦白一点,我是90后,94年的码字狗,没结婚没老婆更没女儿。

    之所以写这本书,是因为生活本来就已经很乏味无趣了,所以想写个温馨一点的故事调整一下抑郁的心情。

    所以这不是一本爽文,没有什么拉仇恨,然后装逼打脸的剧情,在爽文证道当下,这书就好比一杯清茶,喝着不爽,但可以润一下喉。

    因此这类型的小说注定成绩不会太好,但也不会太差。

    有人说,看小说的风格就能看出作者现实生活里是怎样的一个人。

    在一些读者的印象里,可能我是个肥宅,新丰那里更是把我给黑成了三百斤的胖子。但现实里,我连120斤都不到。

    可能是从小肠胃就不好的原因,所以吃多了只会闹胃病闹肚子,怎么也胖不了。

    其次,有读者看了我以前的书,可能会觉得我现实里应该是很贱很逗比的人。

    其实也不是。

    如果我跟你们说,现实里的我是一个孤僻、抑郁、甚至是厌世的人,可能你们会觉得意外。

    但事实上,我确实如此。

    不喜热闹,不喜社交。

    不管是逛街、看海、吃东西、看电影,我都经常自己一个人,不是找不到人陪,只是不喜欢人陪,因为没有共同话题。

    说到厌世,很小的时候,我第一次明白死亡这个概念,第一次看隔壁家举办丧礼时,我就已经开始思考关于死亡的问题。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都要死?

    这是一个沉重的问题,所以我经常想着自己会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有的时候,生活不如意了,心情不好了,我跟很多人一样,站在楼上,想过跳楼。站在江边,想过跳江,只是潜意识里畏惧死亡,所以继续苟且偷生。

    因此,我从小就很喜欢伤感的东西。

    年少时,QQ空间上发表的说说跟日志,用当年的非主流文字去形容,就是一个字:殇。

    以前的我,总喜欢用一个个多愁善感的字去摘记心情。

    正因为跟文字有缘,我踏上了写小说的不归路。

    那一年,高中毕业,打了两个月的暑假工后,我去了北京打工。

    从南到北,第一次离家那么远,第一次北漂,第一次坐超过二十个小时的火车……

    那年秋天,我依然对生活充满了迷茫,整日里过得浑浑噩噩,始终找不到生活的意义跟动力。

    印象最深的就是有一天中午,我望着窗户发呆了许久,然后在QQ空间上发了一条说说,形容自己就是那只趴在窗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但却找不到出路。

    而后,我迷茫中用手机写下了人生中的第一本小说,发在了某个网站。

    当时断断续续写了几万字没能签约,再加上工作忙,一个月都没有一两天的假期可以休息,最终太监了。

    没有人收藏,没有人投票,所以太监了连一条骂我,或者让我坚持下去的评论都没有。

    那时一言一句都写得太过文青,回想起来,那是我人生中文笔最好的时候,而那时的我,也确实活得像个落寞的诗人。

    后来,同年冬天。

    北京很冷,我看了一本末日小说,没看多久发现作者写崩了,不好看了,于是心血来潮,在起点写了一本末日小说。

    当时发了几章后收到了后台的签约信息,那天晚上我打颤着牙齿,缩着身子走了好久、找了好久,总算找到了可以打印合同的地方,然后颤抖着手歪歪扭扭地填下了第一份签约合同。

    不是因为激动,而是因为北京的冬天,对我而言太冷了。

    只是遗憾的是依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写小说,以至于每天一更都无法保证,最后第一个签约推荐结束了就没有后续推荐了。

    那时起点上架很严格,我记得当时坚持写到三十万字后,我去问编辑能不能上架时,编辑很委婉地说了不能。

    因为收藏太少,不能上架。

    最后一边工作,一边慢慢写着,写到了第二年,五十几万字完结了。

    那个结局现在提起依然有种恍如昨日的感觉,那时,有几个读者发评论说感动哭了,但也有个别读者骂我,诅咒我,甚至恶言相向让我去死,因为我写死了主角。

    但那个结局,是我这辈子最难忘,也是我最喜欢的。因为人生就是这么不完美,就是充满了各种遗憾。

    如果可以选择,我也希望以后自己能以英雄的身份,隆重地告别这个世界。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个结局的最后一段话,女主擦拭着水晶棺,对里面的男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