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 >

第3章

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第3章

小说: 学霸重生之追夫三人行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姚清华趁机再次研究起这位英俊的皇太孙来,他头上并未戴冠,只是将长长的头发总束于脑后,纳于一个玄色纻丝囊中,垂在身后。囊宽二寸许,长尺余。看得出来他留发已经有不少时日了。
  明代儿童有剃发习俗,皇室子女也不例外。到十多岁时才开始留发,留发一年后,又选择吉日“入囊”,冬天用玄色纻丝制作,夏天用玄色纱。
  此时,冬天早已过去,但春寒料峭,北京天气虽然已算暖和,可能是对于南方人来说,依然苦寒,故而少年头上还是沿用冬天束发的纻丝囊,不过对于严格遵守服饰制度的明朝皇室来说,亦可见此少年深得皇帝喜爱,才可破制。
  不过既然还未束发戴冠,说明他尊贵是有,但离权利暂时还远。因为束发戴冠,在明代是一种能否行使权力的标志。
  这个束发戴冠其实与年纪大小并无直接关系。有些皇子的背后势力为了牢牢抓紧权力,六七岁就开始让皇子行冠礼。
  一个没有权利的小皇子忽然到了乡野间,说明什么?
  说不定比我还可怜。
  她很悠然的任由皇太孙在前面急走,那样子,就像是自己放出去的一只宠物狗狗,跑不了几步,总会回来找主人的。
  果然,片刻之后,皇太孙折回来,惊骇得说,“你听,前面是什么声音?”
  (亲们,我是颜控,你们有木有?历史上的朱瞻基也真的很帅哦,所以才写他啦。呃,如果你喜欢,求推荐。票票币币你随意啦。))

  ☆、第五章 神奇的灶蟀君

  姚清华侧耳细听,原来是蟋蟀的声音。
  丢不丢人啊,连个小蟋蟀叫声也怕成这样?她在心里默默吐槽,觉得这小皇孙的帅气一下打了三折。
  顺着叫声寻过去,只见草丛中一个如花生米大小的蟋蟀在引吭高歌。
  这小东西突然蹦到姚清华的衣袖上。
  这小东西通体呈乳白色,扁平的脑袋两侧长着一对触须,圆筒状的腹腔上,有着好看的褐红色环形花纹。
  姚清华淡定的把这只蟋蟀从衣袖上拿下,这小生灵并不像被她今天捉住的其它虫子一样,急于挣扎夺命。
  她把它摊在掌心,令人惊奇的是这蟋蟀君竟然舞动触须,一对小眼睛与她大胆的四目对视,并再次发出悦耳的鸣叫声。
  蟋蟀不是要6到8月间才开始唱歌的么?此时才三月,就开始出来鸣叫,看来也是一只深谙“出名要趁早”的“心机蟀”。
  “怪哉怪哉,蟋蟀怎有这么早出来鸣叫的?”皇太孙也一脸好奇,刚才那种与他年龄不符的惊骇与警惕已经消退。
  姚清华迅速在脑子里搜索了一下百度昆虫科,她笑着告诉皇太孙,这种体态娇小的蛐蛐叫做“白蟋蟀”,因常见于农村灶内,也叫“灶蟀”。这种蟋蟀性格温和,喜欢与人交往,特别喜欢鸣叫,老农常将其放入小葫芦内饲养,即使在大雪纷飞、滴水成冰的严冬,也能听到它的叫声。
  “世间竟有如此灵性的蟋蟀。”朱瞻基不顾皇太孙的身份,躬身低头在姚清华面前,好奇的拨弄着她掌心的小蟋蟀。
  他比她高一个头,此刻却像个小跟班一样,崇拜的仰脸望着她。
  “蟋蟀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世人只知道它们爱打架,却不知道他们并不是天生喜欢争勇斗狠,而是它们生性孤独,喜欢独立生活,绝不允许和别的同类住一起。因此,它们彼此之间不能容忍,一旦碰到一起,就会以命相搏。可是这样喜欢孤独的它们,在恋爱期间,雄虫却愿意和雌虫居住在一起,可见我们的蟋蟀君,是那样的唯我独尊而又重情重义。”
  她一边说着,一边宠溺的把这只蟋蟀放进“爹爹”让自己携带的捉虫的小葫芦里,打算带它回家做朋友了。
  姚清华说这些话,其实是学霸上身,不自觉的展露自己脑子里那堪比高容量电脑的知识储存,可是在皇太孙朱瞻基听来,却是那样入心入肺。
  这样唯我独尊而又重情重义的蟋蟀,不就是一个王者,是他自己身份的一种反射么?
  他固然年纪还小,但是经历过的,和正在经历的,或者将要经历的皇室争斗还会少么?谁是那只最后留在瓶中的蟋蟀?谁是那最后一位孤独的王者?小小年纪的他,早已经知道自己这一身尊荣后的使命和未来的艰辛。
  只是,这些情绪,平日他不敢有一丝一毫流露,此时出了皇廷,在这个陌生的农村丑丫头面前,他便没有顾忌了:“昔日我听太傅说,袁瓘《秋日诗》‘芳草不复绿,王孙今又归’,当时,人都不解,施荫见之曰:‘王孙,蟋蟀也’。那时,我尚不理解其中深意,今日,你算是把施荫的见解说通透了。”
  说罢,他便央求地抓着她的手臂道,“这灶蟀哪儿还有,给我捉一只。”
  这可让姚清华为难了,这种灶蟀一般是出现在农家灶炉之间,野外是没有的,今天碰巧捉在瓶子里的这只,显然是某位老农装在葫芦里带到野外,不小心蹦跶出来的。
  这么晚了,带着这位王孙公子回家捉蟋蟀合适么?会不会遭到“爹爹”的训斥?万一被人找上门来,可怎么是好?要知道贵贱有别,可能不由分说便会落个诱拐王孙公子之罪。
  她下定决心拒绝,可是她一抬眼看见那双好看的丹凤眼,正眼巴巴的注视着自己,立刻没了拒绝的勇气,“好吧,我答应你……”
  “你真好。”皇太孙朱瞻基也顾不得礼仪,便过来牵她的手,在夜色中和她并排走着。
  姚清华心中高兴,不由得牵着朱瞻基的手飞奔,田野里禾苗的香味,从奔跑的风里,弥散在他们的鼻子里,令他们身体里的每个毛孔都舒张起来,他们忘却了烦恼,忘却了身份,只剩下夜游的快乐在身体里膨胀、发酵,飘飘欲飞。
  那一刻,姚清华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两小无猜”!
  眼看拐过一个小土坡,就要到家了,突然前面一群黑影堵在前面,朱瞻基不由得站定了脚。黑影也似乎发现了朱瞻基,然后快步朝朱瞻基奔过来。
  原来是大太监王喜和一帮小太监,他们脸上是又惊又喜的神色:“皇太孙,可终于把您找到了哟,可把老奴吓坏了呀,这一眨眼,您就不见了,皇上差点要了老奴的脑袋呀。”
  此时,皇太孙朱瞻基也才意识到今天已经太晚了。他一闻听王喜嘴里说出“皇上”两个字,早已心中一凛,不自觉的放开了姚清华的手。
  在皇太孙放开她的手的那一瞬间,她偷偷将那个装着“灶蟀”的小葫芦塞在他的手里。
  “留作纪念吧,此一别,不知还有份再见否。”她的眼睛里在说。
  朱瞻基的眼里也流露出不舍,可是在王喜公公的面前,他不敢丝毫犹豫,跟着王公公去面见他的皇爷爷了。
  姚清华看着一群人渐渐走远,才如梦方醒,她失魂落魄的一步一步朝着自己家的方向挪去。
  那一刻,她真不想回这个家了,她后悔自己刚才为什么不尽力留住朱瞻基,或者是跟着他一起走。
  如果是在现代,她一定会这样率性而为,可是笼罩在这身古代衣服里的姚清华,一眨眼就把现代人的勇敢和锐气就丢不见了,思想、行事,都变得跟古代人同步了。
  她唯一觉得自己今天做的对的一件事,就是把那只可爱的灶蟀送给朱瞻基了。
  至少是个念想。
  神奇可爱的蟋蟀君啊,你一定要保佑我和皇室小帅哥快点重逢啊。姚清华在心里一遍遍祈祷。
  可是看朱瞻基这么怕他皇爷爷,说不定一眨眼就把我这个乡野丫头的小破葫芦瓶扔了。
  她变得更加沮丧了。一步一挨的往那个破旧的茅屋走去,当她走到家门口时,她呆住了。
  (亲们,不要叫我法布尔,我只是喜欢蟋蟀。是不是因为有个“帅”字呢?我发现我喜欢一切同音帅的东西。呃,如果你喜欢,求推荐。票票币币你随意啦。))

  ☆、第六章 皇帝老儿找上门

  眼前的景象让姚清华呆住了。
  家门口高挂的是两盏宫灯。灯影里穿梭的,既有带刀侍卫,又有太监公公,门前的依仗显示,是皇帝驾到了。
  天啦,这个农家到底犯了什么事啦?让皇帝御驾亲临!难道是要追究今天的诱拐王孙之罪?不,不可能的,那个王室小帅哥人品不会那么差的。虽然今天萍水相逢,但不知道为什么,姚清华笃信他不会出卖自己。
  难道是这个家摊上了别的什么事?
  要知道皇太孙朱瞻基的爷爷明成祖朱棣可是个嗜血动物,动不动就搞个“瓜蔓抄”杀你几千人,“诛你十族”就是他的首创。“株连九族”已经out了。
  “我可才重生一天,难道就赶上了满门抄斩?”姚清华觉得这个重生之旅真是悲催到了极点。
  “不行,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站住,你是何人?”姚清华刚想开溜,门口两位眼尖的侍卫已经发现了她。
  怎么办?
  “我……不是这家的孩子呀。”话一出口,姚清华真tm想扇自己个大嘴巴,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嘛。
  侍卫也看清了,面前不过是个瑟缩发抖的瘦小干巴的小姑娘,便放低了语气,不过,他们还是把白花花的大刀放在她背后,押着她进到茅屋。
  姚清华很配合的被他们押着进门去。
  那一刹那间,她脑子里害怕极了,完了完了,这古代可不是法治社会,进去咔嚓一刀都不知道为什么就死了。
  可怜呀,帅气的小皇孙,我们才刚刚见面我就挂了。看你在你皇爷爷面前像个小绵羊,恐怕也不会拼尽勇气来救我,哎,帅哥靠不住呀……不行,就是你要救我,也不要得罪你皇爷爷,看你那样子,活得也挺不容易的……
  此念头一出,姚清华吃惊了,自己跟那皇室小帅哥才见第一天面,现在要面临生离死别时,怎么第一念头想的不是前世的亲爹妈,却心心念着那小皇孙,看来这皇室小帅哥真是蓝颜祸水啊,害的我这么正直的姑娘差点失了亲情大义。
  就在姚清华在心里各种念头千回百转时,茅屋里面有一个浑厚的男中音传出来,“大牛,你种了几亩地,一年收成怎样?”
  再一听,皇帝似乎在跟“爹爹”吴大牛聊天,语气跟拉家常一样,问庄稼的收成,土地的开荒情况,哪些庄稼易于成活,赋税重不重,“爹爹”吴大牛则是激动的诚惶诚恐,他一五一十作答,可是语气却因为太激动而结结巴巴。
  男中音在看到姚清华进门的一瞬间,停止了兴趣盎然的聊天,卫士却早已跪下禀报了情况。
  原来这就是历史上的永乐皇帝朱棣啊,姚清华低下头,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打量这位传说中杀人如麻的皇帝。只见他此时大概五十岁左右吧,但是看着很魁梧结实,即使坐着,也比别人高出一头。一身黄色纱罗盘领窄袖龙袍,前后及两肩各织金盘龙一条,其他地方则绣着龙纹、翟纹和十二章纹点缀,头戴翼善金冠,显出一种王者气派。
  但是他的面色却很是和善,从他那如鹰隼一样的能穿透人心的眼睛里,天生透着一股阴狠强悍;但是,此时,在他贫瘠、悲苦的子民面前,那眼睛里却发出如此温和慈爱的光,就如老虎哺育幼儿时的眼神,看上去这是一个“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真强者。
  吴大牛看到被押着的姚清华,惊了一跳,脱口叫道,“丫头,”,然后立刻跪下禀报,“这是我丫头,吴二红,我今天叫她去庄稼地里捉虫,这孩子捉虫是一把好手,竟然捉到这夜才回来,今年的庄稼收成肯定好。”
  此时,姚清华的脑细胞基本恢复正常。她根据刚才皇帝和“爹爹”的谈话,掐指一算,今年应该是公元1409年,历史上的永乐七年。
  当时的皇帝明成祖朱棣巡幸北京,令11岁的皇太孙朱瞻基同行。朱棣特意带领着朱瞻基到田间观察农作物、农具和耕种的过程,到农民家里看他们的衣食住行,让小皇太孙明白,农,为国之根本。
  如果姚清华的历史知识没有记错的话,朱棣此次北巡是为日后迁都北京打头站。
  历史上说朱棣之所以热衷迁都,有两种可能,一是因为他20岁就受封与北平(即北京),43岁才攻陷入侄儿的皇城——南京,在北京,朱棣度过了人生当中最美好的23年,对北京自然是故土难离;也有说,是因为朱棣自己知道在这座南京城杀戮太多,特别是他做了皇帝后,最心爱的徐皇后竟然蹊跷病死,让他心生畏惧,所以想要回到自己大本营。
  此刻,姚清华在心里努力把这位史书中凶狠残暴的永乐皇帝,与面前这位温柔亲厚的长者朱棣联系起来。
  “小丫头,还在回味捉虫的光景呢?”
  明成祖朱棣的脸上满是赞许之色:“想不到你如此瘦弱的小姑娘,竟然有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