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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追妻火葬场-第46章

小说: 追妻火葬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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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哪叫套话嘛,这叫关心。”应轩咬了一口吐司,眉飞色舞道,“你们周末在一块,也有可能是公事嘛,对不对?我又没说什么,你急什么?看你激动成这样,难道说……”
  苏阑立马拒绝三连:“我没有,我不是,你想多了。”
  就算她耿直,也不代表她会傻到送瓜给别人吃。
  但想到昨天的事,她脸上的热度还真下不去了。
  这个反应让三位吃瓜群众嗅到了甜瓜的味道,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对无辜的苏阑进行了八卦式炮轰,直至七点五十五分,风轻舟姗姗来迟,才暂时给闹剧画上了一个句号。
  “你们在说什么?”风轻舟把伞放到一边,脸上和头发上有雨淋过的痕迹,“欺负苏阑吗?”
  被欺负的小可怜连忙递上了纸巾,帮风轻舟擦拭背后不好操作的地方,“没有的事,今天堵车吗?”
  “嗯。”风轻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简单应答了一句,把皮包上的水渍擦干,抬起头……
  发现三人都望着她们俩,眼神是毫不掩饰的促狭与暧昧。
  风轻舟:“……”
  糟糕。
  太过习惯和苏阑亲密接触,回到所里也忘了形。
  指望苏耿直说什么是不现实的,她只会火上浇油。分析了事态发展的风大所长,沉吟几秒后,选择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好好工作,不要像苏阑同学这样拍上司的马屁。”
  风轻舟施施然地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把门关上了。
  拍上司马匹的苏阑:“……”
  宝宝心里委屈,但宝宝不说。
  苏阑耷拉着脑袋工作了一个小时,正伸着懒腰,一道不知道从哪儿飘来的“达令”呼唤,差点把她的腰给吓断。
  “书、绵……”苏阑一字一句地喊,把她身上的女人给扒拉了下来。
  年千帆从山一样的文件里抬起头,调侃了苏阑一句:“小苏,你桃花挺多的哈。”
  苏阑对着那个笑得没心没肺的女人翻了个白眼,才回答年千帆道:“没有桃花,尤其是这朵所谓的桃花,已经伸到隔壁墙那边去了。”
  “哟,苏阑,你吃醋啦?”书绵翘着二郎腿,比她还大爷。
  苏阑面无表情:“不和你瞎扯淡,不是有正事儿吗,快说。”
  她把人带到了自己的会客室。
  书大爷指了指苏阑桌上的水杯,意思很明显:让苏阑把她的水杯递给自己喝两口,这么老远的路,渴死她了。
  苏阑是绝对没有怜香惜玉这个心态的,就算有,也绝对不是对闺蜜会有的。她端起了杯子,把先前才接的温开水送进了自己的嘴里。
  书绵啧了一声,才扭扭捏捏着说:“我有个青梅,对,就是青梅竹马的那个青梅。”
  苏阑淡定地喝下一口水,考虑着之后可以尝试泡茶,也免得总是这么寡淡。当然,寡淡的茶也不少,苦荞的味道她还算喜欢。
  “没听说过你还有青梅啊。所以,你现在是后院失火吗?”
  苏阑自然了解书绵不是这样的人,因此还能说出这句不算过火的玩笑话。书绵长相又纯又媚,再加上性格也偏开朗与活泼,自苏阑认识她起,就发现她身边没有缺过桃花。
  虽然是这样的小妖精,但能和苏阑这种钢铁佛做关系要好的闺蜜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书绵并不滥情,甚至说得上是洁身自好,有少女一样的顽固传统观念,比如她最爱挂在嘴上的“一生一世一双人”。
  当初,苏阑用一杯奶茶换来了对方从小到大的情史。这种看似千人斩的老司机,竟然只有两段恋爱。第一段恋爱就是被渣男友给甩了的悲惨经历,第二段嘛,就是现在了。
  不知何时,这朵桃花钻到了名为萧明颜的墙头那边。不过苏阑倒也不担心,毕竟,医院一见,这桃花开得很是灿烂。
  可喜可贺。
  苏阑保证,自己绝对没有嘲笑书绵的意思。
  书绵挑了挑眉。
  她这个人,就栽在了两个人的手上过。一个是她那渣男友,但与其说是栽,不如说是在懵懂恋爱时,被嫌飙车速度还不够快而惨被要求下车。她是个骄傲又传统的人,爽快地下车不说,还踹了那辆车一脚——头一天找苏阑喝酒,嘤嘤嘤地哀悼自己死掉的爱情,第二天就拜托关系好的哥们和基友把那渣男贱女给收拾了一通,虽然并未成功。
  第二个人……唉,好吧,她是真栽在萧明颜那死闷骚手里了。
  萧明颜太厉害,书绵拿她没办法,但像苏钢管这种段位,她可以轻松掰十根不带喘一口气的。
  于是,书小妖精扭了扭腰说:“3P我怕弹尽粮绝啊。”
  苏阑制止了这位女士公然开车的行径:“反正你也是躺在下面的,绝什么绝。”
  书绵:“……”
  她后悔把资源给钢管了。
  她气鼓鼓了半天,才小声地为自己找回面子:“……我们说正事吧。”
  苏阑露出了洁白的牙齿,笑:“乖。”
  书绵:“……”我恨!
  哭唧唧了一会儿,书绵才说起了关于她那青梅的情况。
  那朵开了将近二十年的桃花名叫花梦清。
  二十年并不是夸张,对于二十四岁的花梦清和书绵而言,她们彼此是名副其实的青梅青梅。
  书绵爸爸是军区的老干部,书绵妈妈是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因此,书绵的家境很是不错。两个人虽然平时事情较多,但感情很好,几十年感情如一,也算是受到这种幸福家庭的熏陶,书绵才会有与她外表和性格都不太搭配的固执。这种固执是一种对于感情的信念,对她而言,她父母这样的感情才值得拥有,否则,宁愿一无所有。简而言之,就是宁缺毋滥。
  当然,这并不算坏事,只是早年有一些不好的倾向。
  她很抗拒他人的接近,倒不是孤僻……说白了就是太挑,连朋友都挑。大概是在书小朋友三岁的时候,她就对一个摸了其他小朋友的小团子说:“你怎么能和其他人做朋友,我不要和你做朋友了!”
  然后丢下嚎哭不已的小团子,自己玩自己的去了。
  结果显而易见,大院的小朋友们都不敢和她做朋友了。书小朋友却还是坚定自己的信念,认为朋友也该是唯一。
  即使,那会她并不知道这个词语。
  书小朋友四岁的时候,大院搬来了一个新邻居,而那邻居就是花梦清一家。
  花梦清一来大院就注意到了这个漂亮的小姑娘。小姑娘长得很好看,比芭比娃娃都要可爱,却总是独自做所有事情,让人好奇又怜惜。
  花梦清问爸爸那是谁。
  花爸爸说:“那是书家老幺,叫书绵,你喜欢的话,可以多跟她一起玩。”
  那时,不过是大人一时兴起的戏言,却不曾想,未来的花梦清真的会喜欢上书绵。
  在有意接近下,花梦清很快和书绵做了朋友。这时,她终于知道这个漂亮的小姑娘为什么是独自一人了……
  书绵捏了捏小拳头,对她认真地说:“你只能是我一个的朋友,知道吗?如果你和别人好了,我就不和你好了。”
  花梦清和她勾了勾手指,温声答:“好啊。”
  接下来,是平静的成长时光。书绵的形单影只彻底停在了第四年,她的身边,有了花梦清。
  其他人遇到书绵和花梦清在一起也只会打趣说,你们还真是形影不离。
  花梦清喜欢这个词,因为它代表她们永不分离。
  性情方面,更为成熟的花梦清一般是包容和妥协的那一方,她接受书绵的一切任性妄为,甚至始终温柔以待,像是永远都没有脾气一样。明明两人是一个年龄段,她却总是像姐姐一样照顾书绵。
  二十年眨眼就过去了。
  书绵很信任花梦清,也很喜欢花梦清,把她当做最喜欢和最要好的小姐姐。
  此喜欢非彼喜欢。
  意识到这点,是在她第一次恋爱被甩。
  前文说到的书绵找人收拾那对渣男贱女没有成功,原因也并非是出生在军区家庭的她突然意识到了二十四字核心价值观的真谛,而是被人抢先了。
  对,这年头连打个架都还要排队了。
  她排完队赶到现场,前男友抱着她的大腿不放,哭的那叫一个凄惨,眼泪鼻涕都跟着往她的裤子上抹。
  书绵嫌弃地退开,准备回去就扔掉这条裤子。
  她的前男友却更委屈了,哭的像个孩子,一边哭,一边还后悔不已:“书绵,我错了我错了,是我不好,我不知道你后台这么硬!早知道你这么厉害的话,我一定给你当牛做马,倒插门做女婿!呜呜呜呜,你还愿意要我吗?”
  “……”
  要个屁。
  书绵头一次觉得自己眼瞎了,看上这么一个玩意儿。
  “不要,滚。”她说。
  前男友抽抽噎噎,小心翼翼地哀求她:“那你能不能放过我?也让那个女人放过我吧!我真的知错了!我保证不三心二意了,也保证不再甩你了!”
  书绵对他的大半句话都毫无兴趣,只对那个插队排在她前头的女英雄感到了好奇。没能亲手收拾渣男贱女,还是有那么一丝丝遗憾,当然,书小魔女是不会承认这点的。
  因为,这就代表她排队排输了。
  书绵问:“你还招惹了谁?”
  狼藉一片的碎玻璃里,男人眼里满是恐惧:“我不知道啊,我不认识她!她长得很好看,真的,和你一个水平!看上去温温柔柔的,带上人却一句话都不说,按着我就是一顿毒打!我他妈这是招谁惹谁了啊,呜呜呜呜……”
  一个大男人,哭成这样,还是她的前男友,书绵心情十分复杂。
  正值不知道该说什么之际,那边只是被泼了一杯可乐,没有挨打的女人小声地说:“我,我好像听到那个刀疤男说了句,梦清姐,这样就完了吗。”
  书绵目光一凝。
  这个城市说小不小,说大却也不大。
  梦清姐,是花梦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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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Root小可爱今天生日,就用加更作为礼物吧,祝你生日快乐!也祝大家今天节日快乐,挨个摸摸头。
  脱单的祝99,单身的也别难受,很好的你值得更好的那个人找到你。


第五十二章 拒绝
  清姐姐会打人?
  书绵不太相信。
  她的印象中; 清姐姐永远都是温柔极了的模样; 纵是气急了,不过也是咬咬唇,把头转向一边; 色厉内荏地说:“我生气了!”
  只要哄一下、撒个娇; 对方马上就原谅了自己;不哄,几分钟后,对方也会妥协。
  那人,没脾气的像是鲛人公主的眼泪,穷尽一生都在做常明的烛火。
  而这个人对她有多好呢?
  就算是家里人; 都不认可她的前男友,但是听到书绵欢天喜地地说交了男朋友,花梦清也没有呵斥书绵一句。
  她只是沉默许久; 问:“小绵很喜欢那个人?”
  “挺喜欢的吧。”
  花梦清又沉默了一会儿; 说:“好; 我永远是小绵的后盾。叔叔阿姨那边我会帮你说的; 只要你开心。”
  这样温柔的人; 会打人吗?这可能吗?
  这样的坚定; 持续至她见到了花梦清本人……
  两人的见面; 照常的约在花梦清的家里。花梦清成年后在公司附近买了一套房子,不知道是凑巧还是怎么样; 位置恰巧距离书绵的公司也很近; 所以书绵时常宿在花梦清那边。
  更关键的原因是,花梦清做饭很好吃。
  书绵用花梦清给她的钥匙打开了门; 换好鞋子往里走,闻到了空气里飘来的香味。
  “好香!清姐姐,做了什么好吃的?”
  书绵循着香味走到了厨房,看到了逆光的女人。她手上翻飞间,一个切的方方正正的牛排被翻了个面儿,滋滋地响着,发出浓郁的肉香。调火,观察火候与时间,在掐的堪比机器一样准的当儿,她把刚好煎成七分熟的牛排铲进了一个大洋葱里。
  耐心地等肉汁往下渗好,她才用铲面压了一压。韧性好的牛排把切好的洋葱自然地挤到一边,这时被切成条状的洋葱才散开来,一圈圈地缠绕着中心的牛排。
  专心烹饪的花梦清这才看向书绵,“端出去吧,我再给你做点意大利面。”
  “好!”书绵笑嘻嘻地拍了拍花梦清的围腰,“清姐姐真适合这个颜色!”
  花梦清无奈又宠溺地看了书绵一眼,打开了通心粉的袋子。
  她纤瘦的腰下围着一个粉色的围裙,与她下班后还未来得及换的白衬衫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之所以选这个少女色,还是书绵撒娇非要买的。
  花梦清一向难以拒绝书绵,尽管说了不会穿,但想到那是书绵特意给她买的,又……
  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好的晚餐时间后,书绵一边洗着碗,一边状似不在意地叙述了前男友的“悲惨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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