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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gl]南城旧事-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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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胭儿,嫂子没用,这些小事都做不好。”
  林芷岚有些惭愧,家里从胭儿到小丫头,人人都有一手好女红,原想着学学,才发现看似简单的事并不简单。
  “嫂子是做大事的人,这些事不值当嫂子费心,若嫂子不嫌弃,胭儿替哥哥做吧。”
  林芷岚看看自己伤痕累累的手指,只得点头答应。
  “胭儿如此好的手艺,可有为树哥做过衣服鞋袜?”林芷岚好奇地问道。
  “并没有。”
  “待树哥回来,胭儿怕是要为他做一辈子了。”林芷岚试探地说道,眼睛紧紧盯着胭儿的脸。
  胭儿脸上露出了一抹无奈的苦笑,停下了手上的活计。
  “你我情同姐妹,我见你整日闷闷不乐,心里也不舒服,别把嫂嫂当外人,心里有什么事,只管与嫂嫂说。”
  胭儿无意识地叹了一口气,又拿起活计做了起来。
  这种软绵绵三棍打不出一个屁的性子,真叫林芷岚头疼,王子墨是这样的,妹妹也是这样的,林芷岚突然觉得柳氏那样敢说敢做的性格也挺可爱,至少不必自己去瞎猜。
  就当林芷岚放弃之时,胭儿喃喃说道:“树哥说,他若回不来,这门亲事便不作数,若是回来了,他会与哥哥商量解除婚约。”
  “什么!你们俩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芷岚不敢相信陈旺树居然有这想法,不是非卿不娶么!
  “嫂嫂,树哥从小与哥哥亲厚,他与我也算是青梅竹马,但一直以来,我只是将他当哥哥看待。他对我的心思,我很早就知道了,只是女儿家,也不好与他说这事。我家的情况,您也是知道的,娘要把我送给鲁地主做妾的时候,我也期盼着树哥来我家提亲,树哥人品端方,跟着他过日子也挺好的。”
  胭儿的想法,林芷岚懂,这个时代的女子,与胭儿相像的又何其多,情爱这种奢侈品,并不是农户家的女子所能享用,如果胭儿还在沈家,陈旺树确实是很好的归宿。
  只是,她如今在王家。
  读书知礼了,思想开放了,有些事,不再懵懂无知了,特别在林芷岚的影响下,胭儿也想学着为自己活一回。
  只是。。。陈旺树豁出命去找王子墨,这份恩情太重!
  “嫂嫂不必为我担忧,我只盼着哥哥与树哥早些回来,到时,我会嫁给树哥,不让你们担心。”
  这叫不让人担心的口气吗!这简直就是小姑娘进入了青春叛逆期!
  林芷岚突然有种里外不是人的感觉,柳氏生的孩子到底是怎么回事!王子墨这个做姐姐的,居然不知道自己妹妹的真实想法,还一个劲地撮合,林芷岚信了,还出钱出力帮着把事办成,搞了半天正主儿居然一脸的委屈,还美其名曰为了还恩情,委身给不喜欢的人,这个世界太疯狂了。
  难怪林芷岚怎么看都觉得胭儿与陈旺树不登对,总有一种别扭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贫富差距,也不是思想差距,分明就是一个乱放电,一个绝缘体嘛!
  问明白了,头更疼了。
  要是陈旺树真死了,这事也就一了百了,可他若活着回来,这婚还真能退吗?
  众口铄金,在把名声看得比天还大的宋朝,好端端的能随便退婚吗?可是让胭儿真这样嫁给陈旺树,怕这辈子也就完了,林芷岚知道还有一种说法叫日久生情,可是这两人打小一起长大的,不算日久?这情生了么?
  什么叫女子无才便是德,林芷岚终于信了!
  生气是一码事,自家人还是得帮一把,不过这事林芷岚说了不算,她除了安慰胭儿之外,也只能多抽出时间带宝儿,她很怕宝儿跟着胭儿太久,学了胭儿的糊涂。
  又过了三日,随着北方移民的进城,城里的流言更多了,消息几乎是一面倒的糟糕,圣驾已到平江府,兴元府的金兵终于杀光了城中宋人,已调集船只沿江东进,襄阳被围困,岳家军殊死抵抗,山雨欲来风满楼。
  而王子墨,依然杳无音讯。
  再说刑荣,坐着货船,行程非常缓慢,到了平江府后舍了漕运船,直接买了一条船,又许与船家重金,才这算是加快了行程。
  “荣叔,咱们还需要多久才能到达襄阳?”
  “战情紧急,水路陆路多设关卡,若是以往,半月可到,如今怕是得一个月了。”
  “如此拖沓,若是小二有事,咱们远水救不了近火啊!”
  刑荣与陈旺树一样着急,但现实的状况并不是他们所能左右的。
  而被家人惦记的王子墨,还真应了陈旺树这张乌鸦嘴,他们遇到了山贼,领头的是个女大王,这群山贼不仅劫财,而且劫色!
  王子墨看着从阴影处骑马出来威风凛凛的女大王,以及躺在地上如同一条死狗的郑大明,心里凉透了。
  宝宝心里苦啊!
  
  第七十七章
  这破事到底是怎么发生的,此地明明距襄阳仅两日路程,为何还会出现山贼呢?!
  昏迷的郑大明高高举手强烈要求作答。
  此地位于均州地界,是东去襄阳最后一个县镇,南来北往,沿汉江设城,均州成了沟通襄阳与兴元府的一个集散地,客商多,货物多,在这不太平的世道中,便衍生出了一股专门劫持商旅的黑暗势力——山贼。
  均山以南群山中的山贼极多,往往几个走投无路的难民结成一组,便能占山为王。在这个贼窝子里,以绵轮山“红娘子”为首的义刀轮势力最大,不仅数十好汉在此聚义,单“红娘子”的武艺便可令无数男子甘拜下风,周围山头的贼人为“红娘子”马首是瞻。
  义刀轮盗亦有盗,贼风很正,专劫富商权贵,不动官府差役,对平民秋毫无犯,劫财之时并不杀人,所以就算义刀轮频频犯事,百姓却是不惧怕他们。
  百姓不怕,富商权贵怕啊。
  每每出动大批随从护卫,仍然敌不过义刀轮,这事闹多了,岳飞迫于压力只得出动军队剿匪。不过大山茫茫,又有无数探子眼线,斩敌无数的岳家军几次进山都没寻到义刀轮主力,只剿得一些不成气候的小团体,义刀轮俨然成了均州地界尾大不掉的存在。
  王子墨的马队一到均州,就被义刀轮的眼线盯住了,因为他们看起来太像为富不仁的富家子弟。
  在今晚月黑风高之际,“红娘子”亲率兄弟下山捉肥羊,那些护卫并没有拼死抵抗以报主子的机会,只一个照面就被人家放倒了。而号称马队第一高手的郑大明,也不过与“红娘子”过招二十回合,算得上武艺高强。
  劫财不杀人,是义刀轮的宗旨,所以马队的人只是被绑了,并没有少一根头发,郑大明当然是例外。按着剧本,义刀轮应该抢了财物回山上享受去了,可是,事情往往就这么不凑巧。
  王子墨长得白净,蒋尚培长得白净,小良长得白净,哎哟喂,“红娘子”看得两眼放光,这三人是本大王的菜啊!本大王的口味一向这么清淡!
  所以,大家都被劫上山了。
  “大娘子,咱们这回可算是遇上肥羊了,马匹财物可不少呢,哈哈哈。”
  “大娘子,那几个小白脸小的们手下留情了,全须全影的,没碰坏一处。”
  “大娘子,您得了压寨夫君,可别忘了哥儿几个,那个小娘儿们,赏给咱们吧。”
  “急什么,煮熟的鸭子还能飞了不成,赶紧的,回寨!”
  “红娘子”一袭红衣,骑马的英姿非常健美,凌空亮出鞭声,跨下的马儿比小白脸听话,在黑漆漆的山路上跑得极稳。
  被颠得头昏脑涨的王子墨无法抑制凄苦的心情,但比不得蒋尚培想自尽的悲切。想他堂堂官宦之后,朝廷恩科举子,居然沦落为女山贼的玩物,这次老天爷开得玩笑实在是太大了。
  很想一死,保自身清白,可是,到了贼人手里,死也很难啊~  死在女贼人的肚皮上,才是蒋尚培真正的归宿!
  贼人对山路极熟悉,从熟悉的程度来说,这次下山干一票仅仅只是他们生活中的一点小事,七拐八绕的,在天亮之际到达了贼窝。
  广场上早已架起大锅,正煮着大块牛肉,香味飘散而开,让得几个光屁股的小孩直流口水,案上摆放着一排大碗,斟满了浓烈的酒水。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随意歪在一边,当听到“红娘子”回来的马蹄声,整个山寨瞬间沸腾起来。
  “大娘子威武!”
  “大娘子威武!”
  山呼地狂放,不断在山坳里回荡,他们兴奋地跳着叫着,如同百姓接迎得胜归朝的大将军,每个人的眼中是骄傲,自豪,是狂热,“红娘子”俨然一副救民于水火的民族英雄模样,在众兄弟的簇拥中走到了广场上。
  “兄弟们,睁大你们的眼睛好好看看,这些为富不仁的软蛋,并没有什么可怕,他们喝我们的血,吃我们的肉,我们要自立自强,将他们欠我们的血债统统讨回来!”
  “讨回来,必须要讨回来!”
  “这帮朝廷的走狗,不知收复河山,只知欺压我们百姓!”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杀了他们!”
  群情激昂,依然是那般的狂放,但此时贼人的眼中,却是满满的仇恨,每个人都凶恶地盯着王子墨等人,就连光着屁股的小娃子也手拿木刀,指着他们叫骂。
  “众兄弟,且听我一言!”
  “红娘子”扯着嗓子一喊,即将暴动的贼人一个个神奇地安静下来。
  “兄弟们,一刀结果简直便宜了他们,咱们要让他们为牛为马,让他们尊严尽丧,要把他们加在我们身上的苦难,十倍讨回!”
  “十倍讨回!”
  “十倍讨回!”
  在一团混乱之中,被俘虏的人个个白如纸金,他们想辩解,但双手浑身被绑,口被封住,徒劳地挣扎,只是换得贼人们的嘲笑。
  王子墨与蒋尚培对视了一眼,皆看到对方眼中的无奈彷徨,真是天大的误会,可是又有何人会听他们解释!
  王子墨抬头看向站在高处的“红娘子”,一个身材修长容颜清秀的年轻女子,二十岁出头的样子,穿着一袭红衣,在晨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秀美。她的眼睛有些狭长,但眼神却是冷冰冰的,与其容貌极不相符,手中随意甩着马鞭,那是她最锋利的武器!
  郑大明就是败在那根如毒蛇般诡诈的马鞭之下。
  打家劫舍,坐地分赃,财物从马车上卸下来之后,并没有按人头分给大小头领,而是直接进了寨子的库房。头领们似乎习以为常,对“红娘子”没有任何不满,而是招呼着老老小小,一家亲地聚在一起喝酒吃肉。
  这里的汉子很粗壮,身上皆有功夫,妇人朴实勤劳,老人和蔼慈祥,孩子们的脸上挂着天真无邪的笑容。
  看得久了,王子墨等人也看出了门道,这个贼窝子并非是真正的贼窝子,它更像难民收容所,接纳苦穷的百姓,义聚讨生活。
  换了平时,蒋尚培一定会对“红娘子”敬佩有加,双手奉上财物也心甘情愿,可是,“红娘子”看他那赤、裸、裸的眼神,让他清醒地意识到,他进的就是一个贼窝子!
  大伙儿尽情喝酒吃肉,根本没人看管俘虏,在这群山之中,没人带路绝对逃不出去。狂欢延续到正午,“大餐”终于上来了。
  几个强壮的贼人将马队所有护卫都压到空地上,在一声声凄惨的叫声中,王子墨看到护卫们的蝴蝶骨生生被刺穿,让人触目惊心。
  老掌柜们吓坏了,疯狂摇头求饶,王福来这个做了一辈子坏事的人,直接吓晕过去。
  不过显然老掌柜们想多了,以他们的武力值,人家还觉得他们不配受刑,而王子墨三人,则是“红娘子”的心头好,运气地躲了过去。
  两个贼人架住郑大明,看向“红娘子”等待指令,“红娘子”沉思片刻,说道:“此人武艺出众,暂且收押,你等好生看管,我留有大用!”
  “是!”
  郑大明与掌柜护卫都被拖了下去,“红娘子”盯着王子墨三人,柔柔地说道:“真俊俏的郎君,带下去好生伺候洗漱,好酒好肉款待,喂饱了才能干活不是。”
  那娇媚放荡的声音,气得蒋尚培双眼发黑,如果条件允许,蒋尚培定会血溅三尺。
  死也得做得饱死鬼才划算啊~  洗刷干净吃饱喝足,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小良还有些无知懵懂,做为没开过荤的雏儿,他很负责任地说他对接下来的差事并没有太多排斥。
  那个女大王好漂亮,那腰细的,那腿匀称的,那胸口鼓鼓的,那脸蛋儿清秀的,那小嘴红红的,这么标致的女子,与她共渡一夜好幸福的说。男人的第一次也是很重要的,虽然没什么落红的证据,但白白的证据也是有的。
  对于小良的内心活动,王子墨并不清楚,她眼下也管不了这么多,她只是想着自己的身份。如果自己真是男儿身,为了保住性命陪那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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