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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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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不过,上次是对对镇远侯萧冷玉。
  这一次,却是对他身边的年轻人。
  年轻人长得一张和善帅脸,还透着一份贵气,让人看着莫名舒服有好感。
  如果不是天生的拉,步云菲都要被秒成迷妹了。
  那男子见了步云菲,眼神温柔得能滴出蜜来:“公……菲菲,我来接你出去了。”
  那被及时吞下的,显然是步云菲的公主身份。
  这人是谁?
  怎么会知自己是公主?又怎么会来这里找自己?
  “快快快,快给这位小姐开门!”那县官赶紧催促牢头,一面讨好那男子地笑对步云菲,“这位小姐真是好福气,丞相府的沈公子亲自来接你。”
  堂堂县官,话风秒变成拉皮条的。不过是权高一级压死人。
  更何况,丞相不止大了他几级!
  丞相府的沈公子?
  步云菲心中努力搜寻着原著中的信息:是了,这人是沈玉书,是丞相府的公子,也是一直深爱公主的忠犬备胎。
  不过可惜,原著中步公主一心只爱男装的萧冷玉,根本没给过别的男人任何机会。
  如今看来,这人对步公主倒是一片痴心。
  “菲菲,我们走吧。”牢房不是聊天的地方,还是要先出去。
  沈玉书朝步云菲伸出手。
  步云菲点点头,却没有去握沈玉书的手,而是像没看见一般,径自上前走了。
  沈玉书也不以为意,似乎已经习惯。
  走了几步,步云菲突然想起什么,回头看了看萧冷山,只见萧冷山可怜巴巴抓着栅栏,有些恋恋不舍还有些失落,望着她。
  步云菲被这一世呆萌的岳父大人逗笑了,对自己的万年忠犬道:“我们把他一起带走吧。他是我岳……嗯,是我朋友。”
  忠犬这时候却谨慎起来了,问那县官:“此人是犯了什么罪?”
  “其实也没什么大罪,不过是打劫了私塾里的几个小学童。”县官讨好地笑,“沈公子想带走就带走吧,没事。本来也就是小事,作案金额还不到一两银子。”
  “……”步云菲的表情很复杂。
  “……”沈玉书的表情也很复杂。
  “……”萧冷山红着老脸低头,抠着栅栏。
  “咳。”沈玉书找回自己的声音,“那什么,既然如此,我就将他带走了。”
  在县官的一路点头哈腰相送下,一个丞相府的公子,带着两个在押犯人,就这样大摇大摆地离开。
  出了监牢,步云菲才长吁了一口气。
  牢里虽然安静无人打扰,但终究不自由。而且里面天天哭哭啼啼生离死别,就连空气都是污浊的。如今在外面呼吸几口新鲜空气,脑子都瞬间清醒了不少。
  “对了,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步云菲智商回归后,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按理来说,对方是不应该知道自己被扣押在这里的。毕竟,原著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情节。这次的牢狱之灾,完全是自己穿越过来之后引发的。
  “我……我这些天都在找你。”沈玉书说。
  他说得有些吞吐,甚至,有些脸红。
  估计是青少年情窦初开不好意思吧。步云菲如此想着,也就没有再问。
  “谢谢你。”步云菲由衷说,“这些日子你一定找得很辛苦。”
  不管怎么样,没有人是生来欠你的。即便是喜欢你的忠犬。
  沈玉书的脸色更有些不自然了。
  甚至,转了话题:“对了,你的这位朋友……给我们介绍一下?”
  呵呵,古代连男子都这么容易害羞么。
  步云菲没有再让对方尴尬,很识时务地接过对方的话题:“这位是我的朋友,他叫萧冷山。岳……嗯萧冷山,这位也是我的朋友,叫沈玉书。”
  “萧冷山?”沈玉书脸色又一变,“他跟萧冷玉什么关系?”
  “没关系。”如果非要算的话,也只是偶像和迷叔的关系吧 = =
  “哦。”沈玉书的神色瞬间放松了下来,拱手向萧冷山问好,“萧兄好。”
  “好!好。”萧冷山见丞相家的公子居然跟自己论礼,诚惶诚恐,拿手在衣服上揩了两揩,似乎揩干净了,这才有样学样拱手。
  昔日堂堂魔教教主的脸,此刻寒酸起来,真是十分让步云菲想笑。
  沈玉书见对方质朴可爱,也是笑:“萧兄太客气了。这些日子,有劳你照顾菲菲了。”
  “这些日子?我没照顾她呀。”耿直uncle萧远山听不懂客套,认真解释,“在牢里我们都是自己照顾自己,她写小说我发呆。不过倒是她对我很好,还说要教我识字呢。”
  “写小说?”
  “是啊。”耿直uncle把步云菲给自己拿来边看边认字的小说递给沈玉书,“你看,就是这本。”
  不能看!
  步云菲刚反应过来要抢,却——还是晚了。
  那本书的名字清楚地印在沈玉书面前:《断袖情,分桃意》。
  断袖。
  分桃。
  ……
  全场死一般沉寂了。
  丞相府的公子,博闻强记,阅遍古今书籍,自然知道“断袖”和“分桃”的意思。
  许久许久,沈玉书才艰难开口:“菲菲,你……是不是……喜欢女子?”
  哎?
  步云菲尴尬无语。
  倒不是因为自己是个同而尴尬,而是觉得……对不起这个千里迢迢来捞自己的忠犬直男。
  沈玉书却定定望着她。
  在等她的回答。
  步云菲最终一咬牙,点头:“不错,我,从出生开始,就喜欢女子。”
  沈玉书苦笑。
  半晌,说不出话。
  又是许久,才惨然一笑,似是放开了什么。又深吸一口气,露出一个刻意的潇洒笑意:“既然如此,你去桃花坞找她吧。”
  说着,闭上眼睛,翻身上马,策鞭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步云菲:玉儿玉儿,很多读者都问,为什么不是我生孩子?
  萧冷玉:因为我面瘫。
  步云菲:可是她们说我是受,应该是我生哎。
  萧冷玉:可是我面瘫。
  步云菲:呃,什么意思?
  萧冷玉:你能做到生小孩时面不改色么?
  步:……不能。。。
  萧:那就是了。我可不想别人误会我们家在杀猪。
  步:……

☆、第41章 当快穿遇到重生

  桃花坞
  步云菲很晕。那是什么地方啊?说都没说清楚好吗。
  而且关键是; 你倒是留下点盘缠呀!我一个落难公主银子都花完了; 连首饰都当光了; 现在很缺钱的好吗。
  晕,丞相府的公子就是不知人间疾苦。步云菲一面吐槽,一面只能认命地去找路。
  萧冷山赧着脸过来告辞:“恩公; 谢谢你救我出来,不然我还不知道要遭多久牢狱之灾咧。就此别过。以后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总有相见日。”
  虽然只是抢了小学童的碎银,但是无权无势无人来保; 坐多久牢还说不清楚呢。
  步云菲见他把江湖话场面说得磕磕巴巴; 一看就是一副没出息的强盗的样子; 无语暗笑:“算了算了,你以后就跟着我吧。”
  反正,已经堕落到抢小孩零花钱了; 估计单干也没啥出息了。虽然这人不是岳父; 但毕竟长着一张岳父的脸,还顶着岳父的名,总不能让他出去饿死。
  “我?”萧冷山惊喜。他可不傻,眼前的人分明是个金主。
  有金主愿意带自己飞,那不就是以后都有肉吃了?!
  “嗯。”步云菲点头。为了对方在自己面前不太过自卑,决定让他做点事以增加其自我成就感。(好吧,其实是为了满足指挥岳父的爽感。)
  “好了,你现在跟着我混,就帮我去探路吧。找人问一下; 桃花坞在哪?怎么走?”
  “好嘞。”听到自己还有用,某耿直强盗果然高兴了。
  探路这种事,确实是强盗的本行。
  很快,他便已打听清楚桃花坞的地址,以及路线。甚至,连过去要花多长时间多少盘缠都打听好了——当然,是两人份的盘缠。而且其中一个饭量还极大。
  步云菲把剩下能当的全给当了。
  唯一有些犹豫的,是一块玉。
  这玉是萧冷玉送给公主的。当然,以前他们并没有见过,只是被皇帝赐婚,萧冷玉便送出了家传玉作为聘礼。
  其实,谁都知道,她的聘礼是整个萧家军。
  所以,这简单的一块家传玉为聘礼,皇帝也照样答应了,并且立刻赐给了步公主,让她随身携带。
  步公主原本自然是讨厌那玉的,就像讨厌被父皇指婚。不说那镇远侯能打会杀、应该是个粗犷莽夫,就单纯是这种没见过面就被指婚的方式她都不能接受!所以,逃婚,必须逃婚!
  但是,步公主也不傻,知道出来逃婚肯定钱带得越多越好,便把所有能带上的金银首饰都带了出来。而且,怀着某种恶意,她还是很期待把那块定亲家传玉典当出去换烧饼的。
  可是,如今这身体里,已经不再是步公主,而是穿越而来的步云菲,心态就不同了。
  对于自家老婆在这一世送的成亲信物,她还是当宝贝的。
  想了想,最终在口腹之欲和精神享受里选择了后者。
  “算了,这个还是留着吧,不当了。”步云菲饿着肚子,最终还是在当铺前停了步。
  同样饿着肚子的萧冷山忍不住了:“恩公,金银财宝身外物,还是先填饱肚子要紧啊。”
  步云菲瞥了那吃货一眼:“我们有手有脚,不能赚钱么?为什么一定要靠当东西来喂饱肚子?”
  萧冷山听了,觉得也有道理,只是有些为难:“这附近也没有私塾呀。”
  步云菲没了脾气:除了抢劫,你就不能干点别的吗?而且,就算是抢劫,你就一定要抢小学生么?!
  但既然对方长着一张跟岳父大人一样的脸,还偏偏也叫萧冷山,她也就不敢发脾气,只能自己提出建设性建议:“赚钱的事,还是交给我吧。”
  作为一个现代人,穿去古代赚钱应该有很多种方法,无数的穿越小说里都写过。
  然而我们的古言大神想了很久,却愣是没想出哪种方法适合自己。
  好吧,在21世纪现代社会她就是一个生活三级残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别说是做点东西出来赚钱了,就连衣服都是交给楼下的洗衣店去洗。看来这点并不以时空和地点的改变而改变。
  这就好比很多人觉得外国好,在中国混得抑郁就想出国永远不回来。其实在中国都混不好的,出国基本同样混不好。
  不过,步云菲其实混得不错,虽然在生活上各种手残,但胜在有脑子,读书时带家教,毕业后写文,一直都能赚到钱养活自己。
  经济社会嘛,就是劳动力的交换,你会这个,就用这门技术赚钱;我会那个,就有那门技术赚钱。然后再拿赚到的钱去买自己不会的劳动成果。买卖的过程,也就是相互交换劳动力的过程。
  步云菲想了想,估计自己如今还是要靠脑子赚钱了——虽然她也很想像有些穿越小说里写的那样,做点冰激凌出来卖,或者弄点方便面出来卖,哪怕制点卤味出来卖也行……反正让这个时代的人惊为天人。
  出卖脑子无非就两条路:一是带家教,二是写文。
  写文钱来得慢,毕竟有一个出版和贩卖的过程。所以步云菲准备做前者。然而,好不容易找到个小学生,准备教她几道数学题,却发现古代的小孩是不学数学的!!
  我去,这才想起他们居然只学四书五经!
  那不是只学语文吗?好偏科。怪不得古代的书生经常被形容为“百无一用”,只会夸夸其谈。
  带着对古代教育制度的不满,步云菲失败。
  最终还是靠萧冷山抢了那孩子的零花钱,才得以买几个包子果腹……
  堂堂公主抢孩子的零花钱来吃饭,真的是太那啥。。
  步云菲一面啃着包子、一面觉得无比屈辱与尴尬。
  就这样一边抢着一边尴尬着,两人终于到了桃花坞。
  步云菲没猜错,在桃花坞练剑的那个人,就是萧冷玉。
  也就是说,沈玉书是知道萧冷玉是女扮男装的。并且他们见过面。
  甚至,更大胆一点地推测,是萧冷玉告诉沈玉书自己在那个大牢的!
  那么,也就是说,萧冷玉根本就知道自己是公主!!
  并且,还是一个她刻意回避的公主!!!
  她回避自己很正常,毕竟她是女人,不想当个女驸马铸成欺君之罪。
  但是,为什么她要撮合自己和沈玉书呢?她怎么知道沈玉书很喜欢自己?
  按道理,原剧情发展到现在,萧冷玉是不应该见过沈玉书的,更不可能知道沈玉书对自己的感情!那个丞相府公子还是很内敛的,他对公主的心思并不至于人尽皆知。
  为什么一切都乱了?
  若换做别人,就算是穿越过来的,碰到这种情况也要抓瞎了。
  不过,步云菲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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