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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被迫入宫后我成了暴君的心尖宠[穿书]-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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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种效果并不理想,大概是他们根深蒂固的思想吧,温遥也不能强求。
  罗文英闻言就笑了,“好咧。”
  “罗婶会做饭么?”
  “做饭,会的。”罗文英笑着说:“奴、我以前在……就进过庖屋,当时夫人可喜欢吃我做的了。”
  “那就好。”温遥点了点头,“我有个活儿需要你帮忙。”
  罗文英忙说:“主子您吩咐就是,咋还说什么帮忙呢!”
  语气里透着一股欣悦。
  她还是头次遇到会询问下人意见的主子。
  温遥讲了个大概,简明扼要说了她需要做的事,见她点头同意,才说:“庖屋也整理出来了,咱们先进去试试,我看你能做到什么程度。”
  罗文英诧然道:“主子你要跟我一起进……庖屋?”
  温遥一副“理所应当”的表情,看得罗文英又是惊愕又是愣神。
  温遥率先走了进去,头也不回的说:“食府过几日就要开张,我要做的菜你在一旁看着,有不明白的地方记在脑袋里,等我做完了再问,这些菜的方子我也准备了,这几日你就按照上面写的练习,等做出的味道与我相差无几,我便会去其他县府。”
  “主子要去其他县府,这里怎么办?”罗文英到底出生贫寒,在生意方面也是初出茅庐,半知不解。
  “我会把周运留在这。”一顿,温遥引开话题,“不说这个了,先教你做肉酱面。”
  肉酱面温遥做了不下数回,而且也提前准备了食材和调料,做起来简单得多,他也没打算把这些调料方子藏着掖着,索性大大方方拿给罗文英看,并对她说:“这方子你且记好了。”
  “除了这道肉酱面,还需要蛋包饭,蛋炒饭。”
  鸡蛋从附近村里买来的,数量很多,温遥选择先做蛋包饭,洋芋也是新鲜的,将洋芋切成条,码上盐,等上一刻钟再沥干里面的淀粉。
  鸡蛋打入搪瓷内,没有搅蛋机,温遥只能用竹筷快速搅拌,待蛋液均匀后,再下至热锅,又升一口铁锅,这口铁锅不大不小,底部平缓,类似后世的平底锅。
  罗文英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她虽然会做菜,但也只会做一些家常菜,像这种她真没见过,原来白米饭还能在锅里炒?
  大铁锅里鸡蛋皮呈金黄色时,温遥把小铁锅里的炒饭倒入蛋包中间,固定好四角,最后一步就是在上边浇上番茄酱。
  林木镇也有番茄,个头儿足,颜色艳红,起初有村民摘下来尝过后就不再食用。
  当地人同样叫它小红果,也有称它酸果子的。
  温遥之前让王大华去市集买番茄时,对方还一脸惊讶的望着他,好一会儿后才犹豫道:“主子,您要这种果子作甚,这地方几个村里的山头都长得有,味道太酸,基本没人卖,您想要小子去山里头弄些来。”
  “行吧,你先去市集上看看,没有就去山里,租一辆驴车过去,回来快些,等会儿我还要将它做成酱。”
  作者有话要说:又是粗粗长长的一章(*^▽^*)感谢在2020…03…07 19:18:49~2020…03…08 16:01:4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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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55开业
  回忆戛然而止,温遥把洗干净的番茄捞起来,去了皮,放进锅里加入少量水用小火慢熬,直到番茄变成鲜艳酱汁,才沿着蛋皮画出一个星形。
  罗文英见了问:“主子你在上边画的啥呢?”
  “星星。”温遥头也不抬的回答,“以后教你怎么画。”
  罗文英连连点头,认真保证,“主子放心,我一定好好完成。”
  “不着急。”温遥说:“你还有几日,先来尝尝。”
  用锋利小刀分了一半给她,自己低头吃了起来,食材准备充足,味道十分美味,番茄不浓不涩的酸味让人食指大开。
  狼吞虎咽地吃下半个蛋包饭,仍旧没有饱腹感,若不是情况不允许她都想点一份吃了。
  除此外温遥还打算做火锅。
  考虑到镇子小,富人少,贫富差距不大,温遥特地提出火锅,兼顾众人嗜好不同,或喜重辣或喜清淡。于是温遥拜托颜木工介绍了一名技艺超群的铁匠,特地打了三口铁锅,每个铁锅中间有个小圆柱,中间镂空,铁匠见了都好奇他这锅如何使用。
  温遥不紧不慢道:“叔,我在镇上的西巷,官道旁开了家食府,过几日就开业了,到时候你可得来尝一尝用这个铁锅做出来的食物,是如何美味。”
  “好好,那叔就先谢谢你了,那日若是没什么活计,老头子就不跟你客气了,直接上你那儿吃上一顿好的。”
  温遥笑眯眯说:“好,到时候我就等着叔了。”
  看了眼天色,外前日头消失无踪,反倒起了一层细蒙蒙的白霜,天气蓦然变冷,温遥都能感觉到后背发凉,他同铁匠告辞后,快步回了食府。
  周运跑遍了市集才把温遥需要的食材全部准备齐全,温遥见状把众人都叫进了庖屋,人一到齐他便开始教大伙儿怎么制作火锅,火锅底料可以用冰镇着,能用上几日,先教他们怎么切食物,怎么把素食和荤食分开煮。
  温遥才说:“这汤里加了配方,以后我会告诉你怎么调配。”
  这话显然是对罗文英说的,对方闻后把头点地又重又快。
  “这种是普通手法,你们全都要跟着学,以后方便给客人讲解,最后这是我写的每样菜品的价格,这些价格你们能记就记,后面我会找师傅制作木制菜单,到时候也方便客人点餐。”
  王大华看着两个巴掌大的木块上,刻着店里的几样特色菜,菜名都特别新颖,是他从未听过的。
  是以他也不觉得奇怪,温遥自京都而来,什么好东西没见过,而且听说他已经在京都开了家食府,听闻生意红火,这才想发展别的县府。
  张小年和悦阾也没放在心上。
  倒是心细的罗文英没忍住多瞅了温遥几眼,这人不止有点银子,她心里忐忑,猜想温遥多半是贵族子弟,却弄不明白他为何会到镇上开食府?
  “这你就不懂了。”
  温遥吩咐张小年去办事的同时,周运也好不容易找来个皮粗肉厚的汉子,那汉子模样不大,也就是二十出头,头发茂密黑亮,笑起来时像个受伤的小野狗。
  来人先问温遥,“你就是这家酒肆的主人?”
  “正是在下。”
  看对方鼻孔朝天,温遥压下皱眉。
  “俺是另一头张家村的,叫张远。”张远一口彪悍嗓音,说话语气带着上扬的劲儿。
  “行吧,你会做什么菜?”温遥改口问,“哦,不对,你来做一道菜,菜里面要包含节节高升,能做吗?”
  眼角余光打去,青年刚才锁起来的眉被拎的更紧了。
  包含节节高升寓意的食材有很多,如竹笋。但食府内却没有这种食材,只有一种绿油油的菜。
  这种菜他以前见过,长在山腰下,一大片一大片,颜色翠绿,看着就讨喜,有村民割了几把回家吃。
  没想到那绿茵茵的叶子却是苦的。
  一传十十传百,没过多久大伙儿就不再吃这个了。
  并且称它叫苦麦菜。
  没想到会在民食府后厨见到这菜,张远有些意外,他脸上的表情没逃过温遥的眼睛,温遥下意识问了句,“有问题?”
  “没问题。”对方摇了摇头,随即接着说:“我就是有点儿意外在这里看到苦麦菜。”
  “苦麦菜?”温遥纳闷了,他还真不知道莴笋在这个时代叫这个名字。
  “对。”张远肯定道:“因为叶子是苦的,所以我们这的人就叫它苦麦菜。”
  莴笋的叶子的确有些苦。
  温遥以前回乡跟外公外婆一起摘菜,就尝过这种菜,因为是自家做的,没洒农药,虽然比不得外头卖的块头大,但胜在吃得放心安全。
  这种菜春、秋、冬都能栽种,多发季节在一至四月。
  温遥当时跟着外公外婆翻地,外公渴了时便砍下一根,去了茎上的皮就大口大口地吃。
  他曾经也吃过生莴笋的茎,很嫩,很脆,味不错。
  他记得外婆说过莴笋还有个名字叫千金菜,又说老祖宗们就叫的这个名字。
  莴笋的功效很多,对五脏有利,通经脉、开胸隔、坚筋骨、白牙齿、去口气、通孔汁、利小/便等功效。
  不难明白老祖宗们为何要取名千金菜了。
  实际上莴笋还不止这些医学价值,它含有丰富的红萝卜素,硫胺素、核黄素,以及人体所需的微量元素,能防癌抗衰老,降血糖等等,被美食家誉为“绿色精灵”。
  张远打破他外放的思绪,“俺打算用苦麦菜的茎来试试。”
  “可以,做吧,我先出去,你做好了叫我。”
  张远点点头,目送他离开。
  这几日宣传效果极好,温遥刚到前边就听到有人问:“那个什么食府的,就是这儿了?”
  “对。”张小年回答。
  那人在门口伸长脖子探了一圈,也没见到什么,最后说:“地方不错,等开业了我再来尝尝。”
  张小年在温遥的训练下,已经练就了随时随地笑逐颜开的功夫,他微笑着应好,然后目送人走远。
  温遥走了过来,拍了下他肩膀,深感欣慰道:“不错。”
  得了夸奖张小年摸着后脑,咧开嘴笑得傻里傻气。
  前边收拾地差不多,周运又带着几人外出宣传,天快黑时才赶了回来,把明日要做的事一一吩咐。
  刚说完温遥就叫住他,周运先一步问:“小主子有何吩咐?”
  “下午我已经跟张远说好了,他住在村里每日来去不方便,你给他安排个住处。”
  “好,小人这就去。”
  说来今天下午再回庖屋后,便有一缕缕淡淡清香飘出,他踏进屋,一眼就看到灶台上,用瓷碟盛起来的莴笋茎。
  莴笋茎切成幼儿小手指粗细,寸长,数条相连,由上至下,再配上几片绿叶,像极了节节高升的翠竹。
  温遥没想到这人还会拼盘,虽然技艺差了点,但胜在有这样的意识。
  他当时就夸了几句。
  张远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接下来的两日,温遥和周运一起到市集上采买食材,因为要做火锅所以在食材的选购上,需要的种类就比京都的民食府更为繁杂庞多。
  好在他们带了周礼和罗风,二人身手不凡的同时,力气也比旁人大。
  温遥却是不知,他们能提起百斤重的东西,全是因为他们有内力傍身。
  买了几十斤肉菜,又找了三辆拉车由周礼他们三人运回去,与此同时温遥又跟屠夫和农夫商讨,让他们每五天送菜和肉到食府。
  温遥需要的肉不需要太多,但每样都需要些,像猪肉,鸡肉是必不可少的,兔肉,羊肉同样需要一些。
  温遥原本还打算用牛肉,但这个时代很少有人吃牛,因此便讪讪作罢。
  只能以猪肉、鸡肉、鸭肉为主。
  猪肉温遥选得里脊,水柳,猪颈,猪排,以及肩胛骨后部的阴/肉,其他地方的肉剁成肉酱。
  猪蹄用来熬高汤。
  再烹饪调味料,一会儿用来做火锅底料。
  猪蹄炖了一个时辰,温遥加了些白莱菔进去,以去除汤里的油水。
  白莱菔是温遥今早在集市上买的,起初看到还高兴了好一阵,问过周运才知道白萝卜在这儿叫莱菔,分红白两色。
  等猪蹄顿烂,温遥再叫他们来后院,周礼拎了木桌和几把凳子过来。
  温遥直接端着砂锅出来,见人到齐了,便招呼几人坐下,“都坐下,站着干嘛。”
  得了话几人也不客气,周运跟在温遥身边最长,他一坐下,周围的人才纷纷坐下。
  温遥坐下说:“大家来尝尝这些猪蹄。”
  “我在里面加了些猪肚。”
  猪胃这些他们一般都不会买来吃,一是做出来不好吃,二是更加愿意把银子花在肥瘦肉上。
  周运倒是控制着表情没让自己看上去太惊讶,张小年和玥伶年纪最小,讶然的表情全铺在脸上,王大华眼中露出些许惊讶,不过更多的则是不敢相信。
  他在大富人家待过七八年,顿顿皆有肉,菜色也丰富,可就没见过他们吃猪肚子和猪蹄的。
  温遥说了吃,便自行动筷,他一动周运想也不想地夹了一块猪蹄,吃了第一口就忍不住吃第二口。
  要说一般人家觉得猪蹄费钱,而且肉肥,一些姑娘不愿意吃,觉得味儿腻,鼾得很。
  但温遥炖的猪蹄没什么油水吃起来也不油腻,反而多了一股萝卜的香味。
  几人中就有认识莱菔的,王大华吃了一口,纳闷道:“主子,这白色的可是莱菔?”
  “正是。”
  “它还能炖在汤里?”
  “对。”温遥点头说:“它除了做药引还能用在吃食上。”
  “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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