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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寻找野生人类-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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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懵的是实战基因那句,那小眼睛和实战有啥关系?
 没等他想明白,又有一只黑猩猩顶着暴雨冲回来。
 “大王大王,发现目标。”
 八九收床,一摆手,开启风水技,跟着黑猩猩直奔目标所在。
 雨幕之中,生灵的寂静,植物的喧嚣。
 哗啦啦的噪音之中,除了那些听觉特别灵敏的动物,很多生物会被连绵不绝的噼啪雨滴弄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琳别现在就很懵。
 作为曾经的动物园园长,她本不属于寻圣小队,但是因为她的开锁失误,导致一名寻圣小队成员烧焦,于是她不得不顶上数量。
 真心话,琳别能逃到这里,绝对是运气好。
 先后有蔡巴,徐巴,坤巴,血饮帮助她吸引过追捕者的注意力。
 但是,追捕队员数量超过寻圣者,这也导致了总会有那么一个追着琳别没有松懈。
 她的运气真不是盖的,比如今日里,她明明已经无处可逃,尾随她的那名追捕者已经完全锁定了她的踪迹,但是一场大雨暂时救了她。
 在这样的大雨之中,那些半机械的汉谟拉人极为不适应。
 他们讨厌潮湿,会让全身机械的部分滞涩不爽。
 同时,大雨对他们的感官影响也非常大。
 似乎越是智慧生命,基础生理感官便会越差劲。
 人类因为依靠集体和科学,导致了感官退化。
 巴别和汉谟拉人一个道理。
 不过汉谟拉人退化的更严重,因为他们的身体已经开始依赖机械。
 冷雨之中,琳别在一丛灌木里缩成一个团,之前奔跑的满身大汗与冷雨交集,让她瞬间感觉透心凉。
 同样的,追赶琳别的汉谟拉战士也很狼狈。
 大雨让他那机械耳膜震得脑子生疼,为了降噪,他不得不把声音感官调小。
 而视力上,他的眼睛可不是机械,只有一个护目镜,可以达到夜间视物的效果。
 只不过,现在的大雨遮蔽,敲打了护目镜,让他的视线也无法变得清晰。
 “那该死的粉色低等动物跑到哪里去了?害我在这里淋雨,看我一会抓到她,先生生掰断她的腿。”
 愤怒的战士用光能枪乱放了几下,打穿了几棵大树,留下冒着烟的孔洞。
 一道光束正好挨着琳别躲避的大树上边穿过去,如同惊雷,吓得琳别忍不住大叫一声。
 那名汉谟拉战士听到了琳别的叫声,嘴角一翘,眼中全是阴狠和愤怒,直奔着琳别冲过来。
 琳别惊呼一出,便知道自己完蛋了,但是求生欲让她还在挣扎。
 她在湿滑泥泞的山坡上,使劲的想让自己跑得更快,但是却无济于事。
 琳别脚下一滑,仰面摔倒在地,而那半机械的汉谟拉人已经站在她头顶之前,低头望着她的眼睛。
 随后,那护目镜后无情的双眼微微一眯,一致机械手伸长,抡起来砸向琳别的膝盖。
 他要砸碎这粉色动物的骨头,解一解心头之恨,这大雨和潮湿让他很烦躁。
 “笃!”
 金属的手臂划过,打散了无数的雨帘,直奔琳别的右腿膝盖而去。
 这一下要是砸上,恐怕琳别的膝盖会彻底碎成无数块,这一辈子都别想正常走路。
 琳别已经吓得肝颤,全身没有丝毫的力气反抗,她甚至没有能力挪开自己的双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金属的手臂距离自己的腿越来越近。
 这种恐惧,甚至让她连闭上眼睛的勇气都没有。
 “啪!”
 一声很迷的声响,绝不是骨头断裂的声音。
 琳别仰脸向上,看到了一条雄壮的胳膊抓住了那支机械手臂。
 顺着那粗壮的胳膊向上看去,则是更加强壮的身体,或者说肥胖。
 闪电划过,照亮了丛林,头顶那胖家伙,就好像是黑暗里飘荡的白色马甲和面罩。
 那白色面罩之上,有着黝黑深幽的眼眶,看不清楚眼睛。
 但是随即琳别听到的话,能够猜测到那双眼眶内的双眸应该充满了肃杀和迷惑。
 是的,肃杀和迷惑,这本不该混合在一起的情绪。
 “说,哪里是胸口正中央!”
第一百三十六章 滚滚的安排
 琳别很惊讶,因为这白色马甲说的是巴别话,那么很显然是在问她,想到之前有人类能说巴别语,这件事倒是见怪不怪了。
 但是可惜的是,琳别已经吓得全身不听使唤,包括舌头,她说不出来一个完整的字。
 只是,她还能在电闪的瞬间,认出来这个胖家伙,正是当年巴别动物园内的那只大熊猫。
 没错,用爪子抓住汉谟拉战士的正是滚滚。
 滚滚看琳别没有回答,很不高兴,皱了皱眼睛,看向汉谟拉战士,利用记忆项圈内的语言系统换成了汉谟拉语言问道:
 “告诉我,哪里是胸口正中央。”
 这个汉谟拉战士有点懵。
 首先,大雨之中突然出现这么一只黑白相间的东西,这很无常。
 紧接着,这个很喜感的大胖动物竟然会说汉谟拉的语言,这让他很震惊,震惊到懵。
 于是,他下意识的指了指自己的胸口。在汉谟拉战士看来,脑后项圈位置才是他们的要害,胸口并不是,因为有着骨质合金挡在胸口上,尤其是对方两只爪子都抓着自己的机械手,很显然对方没办法正面袭击自己。
 然后,眼前黑白相间的大圆脸很明显的笑了,笑的很开心,一眼大一眼小,一眼高一眼低。
 滚滚开心的看着汉谟拉战士,似乎心里憋着一个非常好笑的笑话,但却故意沉着声音说道: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所以我决定判你死刑!”
 “DuangDuangDuang。。。。。。”
 汉谟拉战士永远也想不到,这个动物的脑袋上面还会伸出来一支手臂,而那只手臂上拿着一杆很暴力的武器。
 连续的枪响延绵不绝,直到一梭子打完。
 滚滚看着躺在地上,嘴角流黏液的汉谟拉战士阴兮兮一笑道:
 “你一定很疑惑是什么问题没有回答对不对?那我告诉你,因为我还没问!”
 汉谟拉战士目视着滚滚,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滚滚干掉了汉谟拉战士,先是看向旁边的二狗子,大声道:
 “你看,我就说我是专业的,你还担心忘记问胸口正中心在哪,真是笨狗!我们长嘴是干嘛的?不知道就问,这不丢熊!”
 这话绝对没有问题,很有道理,但是总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对。
 二狗子没想明白,琳别有那么一点感触。
 “不耻下问是没问题,不过,你问一个你要杀的敌人要害在哪,这似乎有点问题!”
 不过,这已经不是问题,滚滚成功了,保住了祖先的名誉,对得起那黑了不知道多少世纪的眼眶。
 滚滚一把拉起琳别,同时还撇嘴不满意道:
 “你们知道吗?我最讨厌雌性,真的!”
 说着话,看着被它拽起来的琳别,若有所思,试探性的问道:
 “粉色的低等动物,我们是不是见过?”
 琳别对滚滚说她是低等动物很有意见,但是因为对方刚刚救了她,所以她决定忍一忍。
 至于滚滚的问题,琳别是很愿意回答的,因为他们的确见过,琳别觉得,这是交情。
 “是的,我们见过,你还记得,当年就是我带着雌熊猫去你的熊洞,还记得吗?”
 滚滚陷入回忆之中,紧接着,表情渐渐扭曲。
 那是可怕的回忆,那是很累很累的回忆,那是滚滚决定逃离巴别动物园的原因。
 而这一切,都是眼前这个粉色动物搞的鬼。
 有仇不报非熊猫,滚滚沉吟一声,心中已经有了决定。
 然后阴刺刺一笑,道:
 “跟着我们走,就能见到你们的圣女。”
 说完,这货把汉谟拉战士的尸体抗在身上,领着二狗子朝着和八九约定的地点而去。
 在另一侧,不远处的丛林里。
 八九的身影站在一个汉谟拉战士的尸体旁边,而他眼前,又是个熟别,你说巧不巧。
 “嗨!旷日别,好久不见啊!”
 温暖,热情,老友般的问候。
 在这阴冷的雨夜之中,旷日别泪水交杂着雨水,心中全是获救的喜悦,重逢人类的感动。
 “后别啊,我终于见到人类了,那么,圣女还会远吗?长老们的推算是准确的,他们就在这里,我们巴别族有希望了!”
 想着,旷日别挣扎着爬起来,一把抱住八九。
 那和八九身高相差无几的高挑,凸凹健韧的身体,在这雨夜里,给了八九很大很大的温暖。
 八九决定享受十秒钟,不能更多了,他是个很自律很认真的男人。
 三分钟后,旷日别欢天喜地的被绑架了。
 “嗯,只比预想的拥抱时间多了170秒,这个时间并不长,可以原谅自己,不过,下不为例!”
 八九把汉谟拉战士的项圈,机械部分,还有光能枪都装进了木盒子里,收进了地字盘。
 他现在已经知道这些光能枪该如何使用,那就是配套项圈即可。
 不过,对于光能枪的威力,还有待试验,八九并不急,他现在的火力,暂时可以应付。
 回到约定好的地点,滚滚二狗子和琳别正躲在八九做好的木棚子内躲雨。
 琳别见到八九,立即高兴的哭了起来。
 她知道,见到了八九,几乎就等于找到了圣女,滚滚没有骗她。
 这又是一个粉色温暖的拥抱。
 只是,旷日别健韧,琳别更加柔软棉弹。
 八九觉得,都很好,不一样的享受,不过很显然,琳别更温暖一些。
 这一次,他决定自己只享受二十秒,决不能更多。
 事实上,这一次真的只有二十秒,因为滚滚打断了八九的享受。
 八九被滚滚拽到一边。
 “八九,你有抓到巴别的男巴吗?”
 这并不是什么不能回答的问题,不过八九看到滚滚的眼神和表情,心里揣了揣,感受到了某种难以描述的东西,还是决定撒谎。
 “木有啊,只有女别,你问这个干嘛?”
 滚滚瞟了一眼不远处的琳别,眼珠转了转,说道:
 “熊猫的事,不要问辣么多,记得下次抓到男巴告诉我就好。”
 说完,又看了一眼琳别,心里恨恨:
 “劳资一定要还回去,必须还回去,累死你个粉锤子!”
 有仇不报非滚滚,琳别不知道她已经被熊猫安排上了。
 “咣当!”
 八九扔出一个木笼子,对着琳别道:
 “进来,我带你去见圣女,别犹豫,别怀疑,我已经见过滑别蔡巴他们了,速度!”
 “我怎么会怀疑你,你是个善良的高贵的生命,你没有主动伤害过我们任何巴别,就如同我想的那样,你们是伟大的文明。”
 说着,琳别捋了捋浇湿的短发,混忘记这是谁剪掉的。
 熟悉的木笼子,熟悉的一切,琳别与滑别,旷日别他们一样,欢天喜地的被八九绑架了。
 这,或许就是绑架的最高境界。
 欢天喜地之境!
 大雨滂沱,又有猩猩赶来,下一个目标出现了。。。。。。
第一百三十七章 死亡与苟活
 凌晨的风雨之中,愈加阴冷黑暗。
 在某处,似乎有什么扭打在一处,滚动着,碾压着,让原本就凌乱的植被愈加的不堪。
 生吞者是巴别狩猎专家之中力气最大的男巴之一,几乎与撕裂者不相上下。
 撕裂者因为中了八九的陷阱,导致下半身神经眼中损坏,没能成为寻圣一员。
 而生吞者当时只是损坏了膝盖,经过巴别较发达的医疗下,还有他高价制作的生物仿生外骨帮助下,他几乎完全恢复了奔跑的能力,甚至于可能比之前的弹跳力还好些。
 不过,他依旧没办法和汉谟拉的纯机械腿相比。
 多日的躲藏逃逸后,这个雨夜,终于让他与敌人不得不狭路相逢。
 生吞者的勇猛,其实超过撕裂者,最起码在意志上。
 这些天来,他已经搞清楚这些汉谟拉人的本事,就是那双可以伸长的机械手臂。
 或许那手臂力量很大,但是生吞者自诩不会比他的力量小,毕竟他有着对方两倍的身高,腰围甚至是对方的三倍。
 所以,这个雨夜,本就是他故意的狭路相逢。
 生吞者受够了这样的奔逃,他要在这个雨夜里偷袭这个讨厌的追捕者,杀了他,吃了他。
 为此他制定了一个非常合理的计划。
 那就埋伏,等待,偷袭。
 目地就是达到缠斗的效果,因为一旦抱在一起,那能伸长的手臂,并没有什么大的威胁,大家只能比拼力气和体重。
 生吞者觉得,这一点上,他是占据上风的。
 事实也正是如此。
 汉谟拉的战士被他压在身下。
 生吞者有两个绝招,第一个是扭断对方的脖子,第二是咬断对刚的喉咙。
 他选择了第二种,因为自己的双手正在努力控制对方的机械手臂。
 生吞者成功了,一口咬下了汉谟拉战士脖子上很大一块皮肉,一般情况下,只需这一口,对方就会彻底失去反抗的能力,快速痛苦的死去。
 不过生吞者显然误判了什么,因为对方并没有因为喉咙破洞而失去呼吸的能力,那强韧的不属于有机物的气管,并没有断裂,依旧完好的暴露在皮肉之外。
 生吞者怒吼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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