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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前男友总撩我[娱乐圈]-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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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现实条件实在不允许,在沈曜从花熠的衣柜中取出第10件花熠的衣服时,他才后知后觉,自己竟迎来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筑巢期。
  。。。。。。
  花熠回来,已是三天之后。
  连夜赶戏,又搭了最晚的红眼航班飞回海城,到家的时候还是已经到了凌晨。
  他在卧室外脱掉了外套,洗净了手,才轻手轻脚走进卧室。
  眼前的情景让花熠不由顿住脚步,怔在原地。
  卧室里只开了床头一盏小夜灯,散发着暖黄光芒。
  床上,除了他们的被子,他的睡袍以外,堆满了他平时最常穿的家居服,绒质的卫衣,还有最常戴的围巾。
  各种东西堆叠起来,像个不规则形状的小窝。
  而小窝里,他的Omega,长腿蜷在一起,把自己团成了一小 团,睡得正香。
  4。关于完全标记
  沈曜和花熠的完全标记,并不在他们婚后的蜜月里。
  因为那时还没有到沈曜生理上的发情期。
  以现在的医学发展,确实早已经可以通过药物来诱导Omega的发情期提前到来,可那会对身体产生不小的副作用。
  花熠舍不得。
  他和沈曜是真正相爱的人,没有信息素,也依旧会被彼此吸引。
  沈曜原本就从身到心,都只属于他一人,因此这个完全标记,花熠并不急于一时。
  而沈曜的发情期也到来得很是时候,就在两人的新戏都杀青之后一周。
  那天,两人刚在家一起吃过晚饭,沈曜起身准备把碗筷收进厨房,可他才刚一站起身,竟就踉跄了一下,发现自己腿软得根本走不动路。
  花熠立刻觉察到不对,他大步跨过来,把沈曜揽进了怀里,这才发现沈曜的脸颊耳根都泛着一片红晕,全身上下都发烫得厉害,尤其是腺体。
  而百合花的浓郁香气,正从沈曜的后颈,一缕缕散发出来,就像织出了一层无形却密不可透的网,把花熠牢牢困在其中。
  据说信息素和人自身的性格会相互影响。
  白色百合花,看着纯,其实香气却很浓,甚至花香中会释放出某种物质,闻久了就会让人不自觉兴奋起来。
  就好像沈曜本人,看着清冷,其实对上花熠,就全然是另一副诱人模样。
  此时,沈曜整个人就软在花熠怀里,眼尾绯红眼神迷离,手臂没力气抬不起来,他就微微侧头,探出舌尖轻舔花熠的胸膛。
  花熠呼吸瞬间急促起来,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也开始发烫,朗姆酒的醉人香气喷涌而出,心底想要狠狠占有沈曜的欲…望也愈发强烈。
  花熠知道,他这是被动发情了。
  “回卧室?”花熠阖了阖眼,怕控制不好伤到沈曜,堪堪绷着一丝理智,“还是就在这儿?”
  花熠的信息素朗姆酒,也像他本人一样,烈却甜,让沈曜沉迷其中。
  沈曜用力呼吸一大口,鼻腔溢出一声哼吟,“就在这,等不及了,好想要。”
  花熠的最后一丝理智,也败给了沈曜过于直白的诉求。
  他喉咙间溢出粗重的低喘,突然大力抱起沈曜,把他放在了餐 桌上,“好,给你,可别哭。”
  刚开始,花熠还尽可能控制着力道,只是稳稳圈着沈曜,细细吻遍他的耳尖耳垂耳鬓,一下下舔舐他后颈那块脆弱而娇嫩的皮肤。
  可没过多久,过于沁人的花香还有沈曜一声声哼吟,就激得花熠再也控制不住,说是兽性大发也不为过。
  。。。。。。
  沈曜觉得自己最初是在品酒,慢慢变成了灌酒,而现在,他已经整个人都被浸泡在了酒缸里。
  而更要命的是,沈曜感觉每一滴酒液都好像化成了有形的针,细密刺入他每一节骨骼。
  脑袋昏昏沉沉,身上却刺痛无比。
  这和平时每次跟花熠做亦或临时标记都不一样,沈曜活了快三十年,竟觉得从未有这么疼过。
  这是真正的刻骨铭心。
  他深深埋在花熠怀里,双手牢牢攀着花熠的后背,忍不住在他光洁皮肤上留下一道又一道深浅不一的抓痕。
  可这却不能缓解半分疼痛。
  Omega的本能快要压过对欲本身的渴望,沈曜想逃想跑,他用力去推花熠的胸膛,大声叫喊,“好疼!你先放开我!”
  但这却根本无济于事。
  花熠的身形纹丝不动,他叼住沈曜的后颈,勉强分出一丝神智安抚,“乖,再忍忍,很快就好。”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沈曜觉得自己的腺体里被灌满了朗姆酒,那如针刺骨髓的疼痛慢慢稀释,变得愈来愈淡,最后彻底消散。
  沈曜渐渐感觉到腺体发生了某种变化,好像百合花瓣浸饱了朗姆酒液。
  整个空气中都弥漫着百合花与朗姆酒交融在一起的味道,花香而酒烈。
  疼痛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像脱水一般的乏力与失重感。
  花熠直起身,微微向后撤了半步,压下眼底尚未完全褪去的欲…火,轻柔吻净沈曜脸颊上的泪痕,唇角又挂上了混不着调的笑,“阿曜,说好不哭的。”
  沈曜抬眼瞪他,花熠一脸餮足地低下头,露出自己的后颈开玩笑,“喏,要不让你也咬回来?”
  沈曜磨牙,毫不留情张口咬在花熠的脖子上。
  可他现在哪儿来什么力气?
  也只不过是在花熠的后颈上留下一圈规规整整的牙印罢了。
  花熠笑着在沈曜头顶上揉一把,脸上的笑容依然漫不 经心,眼底神色却格外认真,“好了,现在阿曜也标记我了,我的过去,现在,将来,都完完全全,从属于阿曜。”
  沈曜因为之前生理性疼痛被激起的气闷,突然就散了,他眉眼弯起来,回抱住花熠,又在他的喉结处咬下一圈牙印,回应,“我也完完全全属于你。”
  作者有话要说:虽然但是我还是想说,酒只是信息素的味道,一个抽象化的气味而已,什么也不指代。。。
  明天恢复上午11点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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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那五年
  写给花熠:
  小熠,还是想这样叫你。
  今天是我们分手之后的第八天; 一中开学了; 我也又去上班了。
  早上的校门口还是一样拥挤又吵闹; 小熠,今天中午你还会来医务室找我吃饭吗,我给你买你最爱吃的那家盖浇饭。
  小熠; 今天在那家卖盖浇饭的小饭馆里; 我碰到了每天都来跟你一起蹭饭的那对小情侣; 你的发小唐昀告诉我,你出国了。
  原来这就是真相吗?
  我从始至终; 是不是就没在你的计划里,是不是就只是一个,玩腻了就可以被随手丢掉的床…伴?
  小熠,我喝了很多很多酒; 多到我看自己的手指都变成了重影。
  我好累,走不动了; 小熠,你怎么还不来接我回家?
  小熠; 你还总低血糖吗,有没有记得随身装着巧克力?
  小熠; 我想这份工作我可能做不长了; 这个房子,我大概也住不下去了。
  以前桃子他们失恋的时候总是说,转身的人都无情; 被留在原地的才是最伤心。
  明明生活还在继续,明明身边的一切好像都没有变,就是少了一个人而已。
  可那个人,却是整个世界啊。
  我以前总嘲讽他们矫情,直到我终于变成那个留在原地的人,才发现我大概比他们更矫情。
  五月的校园很好,阳光很好,窗边的树叶很好,篮球场上的少年很好,房间里你随手买回来的多肉很好,留下的短袖T恤也很好。
  什么都很好,只是你不在。
  小熠,我辞职了,决定去圆我少年时的梦想,做个真正的,纯粹的歌手。
  我和家里已经彻底闹翻了,说不难过是骗人的,我想给你打电话,我想如果听见你的声音,哪怕你什么安慰的话都不说,只是叫我一声“阿曜”,我都会觉得开心很多。
  可我没有打,我可以偷偷想你,可以偷偷难过,但一定不可以让你知道。
  小熠,我会从今天开始,每天都发一条微博。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是不是总有一天,你会看一看我,也想一想我?
  小熠,我的第一张专辑发行了,很成功。
  可我为什么不太开心?
  专辑里的每一首歌,都为你而作。
  我却不知 道你有没有听过哪怕一句。
  小熠,我今天没忍住,一个人又偷偷跑回了我们以前住的那个房子。
  想去楼下那家你最爱吃的甜品店买块小蛋糕,才发现它已经关门了很久。
  小熠,我发现你开了新的微博。
  我关注你了,用一个小号,你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
  小熠,我在微博上看见了你的照片,是D国媒体流进来的,晚宴图。
  你看起来变了很多,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头发梳上去,穿西装打领带,端着酒杯侧头与人谈笑风生的模样,比起以前成熟了太多。
  可唇角翘起的弧度,分明又和当年一模一样。
  小熠,我现在空闲时间做的最熟练的两件事情。
  一件是抽烟,还有一件,是用餐巾纸折川崎玫瑰。
  小熠,我开了人生中的第一场演唱会。
  场馆里有六万个座位,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九张票都卖出去了,但我留下了一个空位。
  是最好的位置,第一排正中间。
  以后的每一场演唱会,我都会把这个位置留出来。
  即便知道,你可能永远不会来。
  小熠,我想变得厉害一点,再厉害一点。
  这样就能多接到世界品牌的代言,尤其是,D国的。
  还想再厉害一点,能挑我喜欢的代言接,比如,你最爱拼的乐高。
  小熠,我工作越来越忙,或者说,是我故意让自己变得越来越忙。
  只有没日没夜忙起来,才不会时时刻刻想你。
  小熠,我真的接到乐高的代言了。
  乐高还出了一个全球限量款,是我的Q版造型,只有一百个。
  开售三秒钟,那一百个就都售罄了。
  我的经纪人周哥跟我开玩笑,说是不是我的哪个土豪粉丝一口气买的。
  我却在毫不切实际地幻想,会不会有那么百分之0。01的希望,你就是那个土豪粉丝。
  小熠,你说我是不是很可笑?
  我们都分开这么多年了,你身边人大概已经换了一拨又一拨,可我还囿于原地,怎么也出不去。
  小熠,看到你主演的短片获奖了。
  你很棒,真的很棒。
  你的未来一定会像你的名字一样,熠熠生辉。
  而我,就一直偷偷在你看不到的角落,望着你就好。
  小熠,我悄悄来了D国 ,想来看你的毕业典礼。
  可这里人太多,我又赶时间,我没有看到你。
  但还是,祝你毕业快乐,还有,生日快乐。
  小熠,我今天见到你了。
  时隔四年半,竟然真的就这么见到你了。
  我坐在楼上休息区,你在楼下球场上篮,扣篮,恣意跑动。
  小熠,那一瞬间,我还以为时间倒流了。
  小熠,我大概真的疯了。
  我以前从没想过要演戏,可这次还是冲动接下了韩导的新戏,《陷阱》。
  只因为另一个主角,是你。
  写给沈曜:
  阿曜。
  这个名字在我心尖在我嘴边转了千千万万遍,我还是决定写下来。
  以前他们都说,人失恋以后,就会变诗人。
  小爷我以前不信,还嗤之以鼻。
  可我现在却深信不疑。
  不然我怎么会一口气连用两个成语?
  以前如果有人告诉我,我会像现在这样这么这么喜欢一个人,小爷我一定骂死他,说他胡说八道。
  可现在我信了。
  我真的喜欢你喜欢到亲眼看见你和别的姑娘那么亲密,喜欢到已经被你彻彻底底扔进泥里,还他妈的想你想到疯掉。
  阿曜,D国的饭好难吃,我自己更懒得做,好希望我只是做了一场很长很长的梦,醒来,发现自己还坐在一中的教室里,翘着腿等最后五分钟的下课铃,就能冲去医务室找你,吃你排队买给我的那家盖浇饭。
  阿曜,出国这个决定,一定是小爷我十八年人生里做的最没出息的一个。
  面对你,我从来都没有过真正的自信。
  这一次也同样,还是当了一个无用的逃兵。
  阿曜,我开始很频繁地失眠了。
  睡前脑袋里是你,梦里还是你。
  全都是你。
  可睡醒了,为什么就他妈没有你了?
  阿曜,黑咖啡真的好难喝。
  好苦,好涩。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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