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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同学少年不言情-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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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我零乱的记忆,它跳过了好多合乎逻辑的过程,直接就跳到了这一步,将先前我费尽心机铺设的一切美好在瞬间击碎,我只能允许记忆如此地放肆,将爱恨情愁搀杂在一起同时放送出来。 
  1998年,我终于做了人生的最大决定,考上北京的大学,离开了元浩离。 
  我走的时候没有告诉他,我想,我去哪里,或者做什么样的决定,对于元浩离来说,根本就是没有所谓的了,或者从来就没有过所谓。 
  我在极其沮丧的悲哀里,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再见,元浩离,再见,元浩离。 
  我在途中接到元浩离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他莫名其妙的声音,你要去哪里? 
  我把电话掐断,然后平静地关机,看着缓缓的人潮越退越远,城市终于变成了一个背景,一个属于记忆的句点。我放肆地大声哭泣起来,声音惊动了车厢里面所有的人。           
新鲜中的暗连        
  在北京,我认识了小凯。一个阳光男生,会弹吉它,会唱歌,会逗人笑,几乎就是元浩离的影子。 
  没有人知道我爱小凯的原因,居然是那么隐秘。 
  更没有人知道我到北京的原因,是因为元浩离曾经三番五次地说过,我会去北京,不知道哪一年,但是我会去。 
  就如同守着某个奇怪的盟约一样,我先一步来到了北京,似是在远离于他,又像是在等待着他。 
  有一种人,当你和他遭遇的时候,你们的关系就只能是一种,要么是爱情,要么是仇恨,永远无法平静地做什么知己或者是朋友。 
  小凯是典型的北京男生,爽朗又明亮,说话快,有点大大咧咧,但是心地质纯。 
  我们的恋爱平静有序,他爱我胜过我爱他,于是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充足的爱情,但是我不能欺骗自己,我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想一个人,就是那个给了我无数折磨的元浩离。 
  跟一个叫明美的女人一直有联系,经常通电话。其实是因为她和元浩离,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她说他状态不好,脾气越来越暴虐,在一次演出中出人意料地摔破过一个昂贵的吉它,还在一次圈内人的聚会中无缘无故打了一个鼓手,后来,销声匿迹了一段时间……关于他的一切,在别人口里说出来,总像是传奇一样地不可思议,我在学习着慢慢适应那个跟我了解的完全不同的他。 
  西安的好多歌手都在北京大放异彩,漂亮的郑钧,不羁的张楚……每当他们在高校巡回演出的时候,我总会推掉一切的事情去捧场。我站在那些放浪的音乐中间,神思飘乎,我跟着台下疯狂的歌迷们一起狂喊,流泪,歇斯底里。我可以想像元浩离在酒吧里演出的情景,他是那么的激情万丈,不逊于任何一个人,但是他是那么灰暗,灰暗到任何人都没有办法去爱护他,于是,他便如一根充满毒汁的药草,暗地妖娆着,谁都别想去靠近,但是谁都不会傻到主动去碰触,因为知道碰过之后便会仓惶远离,即便是怀念,也绝不再靠近。 
  明美说,这男人没有感情,他冷血得不是一般。谁和他玩真的谁就是白痴。 
  我跌落手里的电话,冲到水池旁边洗脸,水是那么的凉,扎在我脆弱的皮肤里,搀和着我的眼泪,汹涌而下。 
  劫难真的是由于前世相欠吗?那么我就必须安然地,为他神经脆弱,溃不成军?           
第二次的沉沦        
  在网络里,蓝色流血事件对恨死玄机七说,妈的你真堕落。 
  恨死玄机七说,妈的,你能不能不这么着跟我说话。 
  蓝色流血事件说,爱听不听,不听滚蛋。 
  恨死玄机七说,靠,我还偏不滚蛋。 
  蓝色流血事件是我,恨死玄机七是元浩离。 
  这是我们新鲜的交往方式。隔着屏幕,天天凌晨对话。 
  明美说,元浩离堕落了,他爱上了上网聊天,天天在聊天室里蹲着。每天周旋在各色的女性ID之间。 
  我突然感到悲愤。曾经的那些雄心壮志呢?要做中国最牛逼的音乐的那些豪情呢?还记得他写歌时候的专注,那简直是乐痴一样的令人感动,那样一个充满理想的男人,令我崇拜到卑微的男人,现在沉迷于最无聊的网上聊天。 
  1999年,网络似乎铺天盖地起来。那些奇形怪状的家伙都不约而同地聚居到了各大聊天室里,孜孜不倦地东拉西扯,消耗着难捱的光阴。 
  是谁带他去了这魔一样的世界,我几乎是言辞激烈地质问明美。明美说,不知道是哪个,是女人吧,也或者是哪个男人,总之,现在的元浩离,所有的时间,都被网络占去,他甚至可以耽误演出,于是不断地被辞退,又不断地联络新的活儿。要知道,做一个地下歌手,如果没有演出,那么他就没有丝毫收入。 
  我对小凯说,我们去上网。小凯欣然地陪我找到一个庞大的网吧。 
  两个星期之后,我和元浩离,终于在不可思议的网路上遇到了,并以最恶劣的姿态,笼络了他所有的时间。 
  他并不知道,那个出言放肆、桀骜不逊的蓝色流血事件,就是当年陪他暴走西安的我。而我,暗暗地,奇怪地在这种捉迷藏的游戏中,再度沉沦。 
  因为我讲话的特别,吸引了元浩离,他开始由几个ID的对聊,发展为和我的私聊。再到后来,我们干脆互加了QQ,除了对方,谁都不再理睬。 
  他爱上了我,疯狂的,火热的,惟一的。 
  惟一的。 
  我辛酸地看着他在屏幕那边敲出来的话,浓烈中含着深情,霸道中还有柔软,若对面那个男人,不是我熟知熟悉的元浩离,我一定会认为那是世界上最率真痴情的男人。他的爱情为我而迸发,不,为蓝色流血事件而迸发,他们相爱,爱得轰轰烈烈,风风火火。他甚至不知道我的电话、我的声音和我真实的性别,就已经爱到如火如荼了,我欢喜又辛酸着。 
  不能不沉溺。           
不要命的事件薄        
  我必须要交代我当初决然离开元浩离的原因。 
  尽管我一直想隐去这些晦涩的东西,使我的那段爱情看上去唯美又浪漫,可是,那些盘错的情节总会在阳光明媚的时候跳跃出来,以恶魔的姿态嘲笑我的满足和快乐。 
  勇敢一点,也不过就是剖开伤口,血淋淋地给自己看。 
  这些伤口,和无数的莫名其妙的女人有关。 
  当然,也包括明美。 
  明美曾经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她说,橙子,和元浩离这种男人玩感情,你不要命了你。 
  我不要命了,我居然和公认的冷血、颓废的摇滚男人玩感情,并幻想自己会与众不同,他终究会对我与对其他人不同。即使被他伤害过后的现在,当我以明了一切的姿态再和他交往时,我还是忍不住投入到他编制的一张网里面去,理智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他对我来说,就如同一个玄妙的气场,一旦靠近,我便入了魔阵,动弹不得。 
  我忘记了他明目张胆的女人缘。那么深刻地,跟随夕阳一样洒在我苍白的面前。那是挑衅的红色,就这么放肆地铺满我的眼帘。他那么无辜,那么茫然地看着我,是的。他那样地看着我,毫无愧疚,他没有给过我任何承诺,我要不到任何解释。我只是这样冷冷地、邪邪地看着他,看着曲终人散时骇人的冷静,然后蹲在地上收拾他零散的乐谱。元浩离,元浩离,我恨你,我咬住牙齿,咬到唇齿俱伤,还是忍住不流泪,然后静静地走。一出他的门口,迎面便会吹来一阵凄冽的风,似乎在嘲笑我的悲伤一样,就这么压住我的呼吸,穿越我的身体,我被风侵袭得无处可逃,于是只能选择一个可以倚靠的物体,就那样无助地扶住墙壁痛哭。我不可以问他,为什么这样子。我不可以不知道,元浩离几乎无真心。他无真心啊我无灵魂,我必须无灵魂,才可以做一位流浪歌手的情人,这便是我沾沾自喜的宿命,勇敢选择了,就必须勇敢承担。 
  可是我是那么地迷恋着元浩离,迷恋他无所顾忌的放肆,迷恋他被音乐笼罩着的光芒,迷恋他寡淡无情的眼神,和他孜孜不倦的执著,那不是单纯的爱情,那是搀杂着崇拜的、偏执的迷恋。 
  他的侧面是那么安静,他可以沉默不语地一个人拨弄着和弦,还会出其不意地奏起LEMONTREE,我那么喜欢的LEMONTREE,若干年后我在某个网站看到这首歌曲的FLASH版本,那首歌被译为“那一个爱上柠檬树的少年”,画面简单又干净,我还是那么地爱着这首歌,或者,爱着那个年代,和这个歌曲有关系的一切人。 
  然而我又是那么自私的人,一直都是,我在因爱而滋生的包容里渐渐支持不住,开始有了激烈的言词,有了锋利的表情,有了刁诡的偏离,我们开始有意无意地争吵,起初他并不理睬我的错乱,但是后来,他开始暴虐,我们开始石破天惊地争吵。吵得声嘶力竭全身疲惫,都没有切入正题,我们不过是为了发泄一些不忿而指责对方,但是我们都小心翼翼地,保护着那层最薄弱的环节,谁都不去碰触它。 
  直到我伤心到绝望,才在生死攸关的当口,选择了远离,远离渐成梦魇的这座城,和魔鬼一样的元浩离,直到他的电话打来,问我,你去哪里? 
  而我终究是恨了又恨,将一切切断在即将崩溃的边沿。           
一切是我,一切不是我        
  一切不过是徒劳。 
  无论我用什么样的语言来诅咒他,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败坏他,当我再度遭遇他,我还是一样地沉迷,甚至更甚。 
  我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小女生。我是狂放不羁的蓝色流血事件。而他,也不是那个苍白无情的朋克青年,他是天下第一情种恨死玄机七。 
  我在宽阔规整的北京,他在古朴安详的西安,我们隔着无数的城市与村庄,无数的熙熙攘攘,无数的飞沙走石,但是我们毫无畏惧地爱了起来。有几度,我会跌入梦幻的界口。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我几乎当自己就是那个被他爱得死去活来的蓝色流血事件,那个女人张扬有魅力,高昂又绝情——原来他爱的,一直是这样的女子,我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他梦想国的公主,在看不见摸不着的屏幕对面,充当他的最爱。 
  可是我还是幸福的。 
  我甚至比之前更沉迷百倍。元浩离竟然可以如此爱一个女人,而那个女人,就是我。 
  小凯给不了我这样的震荡,谁也给不了我这样的震荡,惟有元浩离,我命里注定的惟一。 
  他说,他最大的梦想,是去西藏,赤着脚去西藏,去看雪山和寺庙,张开双臂迎接高原吹来的风,和不可思议的空气中的悬疑。而他第二个梦想,就是和我一起,去实现他的第一个梦想。 
  我在屏幕前久久不能言语,一样的他,一样的我。他还是他,我却不能是我,我怎么忍心打破元浩离的梦。 
  经常地,以蓝色流血事件的身份,去探听一些自己的痕迹。话语间,会牵引他回到我们的年代,希望听到他的字里行间有一些关于我的影子,可是每次我都失望,他忽略了一切。他只爱着北京的蓝色流血事件,而将西安的所有女人,以及他的大猫,全部都掐灭在他的记忆里。我是那么的渺小和卑微,我不过是陪伴了他一段无所谓的岁月,他之所以对我轻描淡写,是因为他从来没有一丝一毫地爱上过我,而我,有幸见识到了他在爱里的疯狂和热烈。 
  这一切,都不是我。 
  但是这样的纠缠,弹指就挥霍了一年。           
我终于失去了你        
  惟一不变的,只有他谈起音乐来的狂热。 
  1999年的冬天,元浩离突然说,他要来北京。为了音乐,为了我。 
  我似一只惊悚的猴子一样失去了主张。我是那么地日夜渴望可以见到他,但是我又是那么地恐惧着这天的来临。因为,这将预示着一切谜底即将揭开,我再不能享受到元浩离丰盛的爱情。 
  我以勇敢的毅力,一直扮演着另外一个角色。这样的角色似乎早已得心应手,先前的我,甚至离我更远,小凯比我更早发现这个问题,他只留给我一句话,就消失在我的世界里,他说,你永远在自欺欺人吗? 
  我爱元浩离。我对这个尖锐的事实没有任何办法。我只能做牛做马,去侍奉这一场爱情,哪怕爱得连自己都失去。 
  可是他要来了。这一切就要揭开了。一天晚上,他要和我通话,他的情绪很低落。他说,蓝,我喝多了。我非常想现在的你,就在我身边,我可以弹吉它给你听,可以流眼泪给你看。 
  我双手颤抖地打不出来一个字。是时候了,是时候了。我不能一辈子隐瞒着自己和他相爱。元浩离,元浩离,原谅我的自私,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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