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无法将就+番外 作者:沉香梦魇(晋江2013.12.10完结) >

第14章

无法将就+番外 作者:沉香梦魇(晋江2013.12.10完结)-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好巧啊,不是吗?早上那半个包子皮,居然被她这样习惯性地拿起来吃了!
  
  黎漫盯着那包子,盯着盯着,忽然眼睛就红了,嗓音有些颤抖,嘴角说不上是笑还是哭,不清不楚地嘟囔了一句:“其实,动了心,一切都是枉谈。”起身,快步走出食堂。
  
  ##
  
  黎漫从论文堆里把头抬起来的时候,已经晚上十一点了。晚饭也没有吃,肚子饿得咕咕叫。她不想去食堂,也不敢去吃饭,饿着让她难受,但是她要让自己记住这难受的感觉,不要再为了无谓的东西去想他!
  
  她现在心里只开始恨他,对他的怀念把她的心锁住了,但是她现在要尝试着把心重新打开,努力地重新打开。
  
  她慢慢腾腾走回家,看见院子停了辆车,明明有车库不停进去!那个人,是没出去,还是已经回来了?这时仔细打量车身才发现了一行和上次在床单上看到的同一句话: to look beyond what you see。
  
  白色的车身,很干净,让黎漫看着很喜欢。
  
  to look beyond what you see?黎漫嘴里默念着这个句子,想着怎么翻译才好。
  
  开门进了屋子,发现桌子上有盘菜,腐皮蔬菜卷,还有一张便签:夜宵,饿者自便,不会发胖,请安心食用。
  
  刚劲的字迹倒像是男人的笔迹,语言简洁,却很贴心,不过她也没多想,更没让自己往更细的方面想。
  
  歪嘴歪嘴一笑,心里暖暖的,拿起腐皮卷咬了一口,味道不错,里面是芹菜,香菇和冬笋,还有少量香肠粒。黎漫记下了,菜谱添加成功。她想着是不是第二天早上要起床给他们烧顿早饭报答一下才好。
  
  黎漫的胃,自初三以来就被她折腾惨了。那一年,她主动要求换座位,换到别的位置,再也不去看他一眼,可是每次不经意间与他对上眼神,总会令她难受很久。每次一难受她就饿自己一顿。
  
  “黎漫,别做了,停笔十分钟又不会死。快点去吃饭啦!”
  
  “哦,你们先去,我做完就来。”黎漫头也不抬,只是继续写她的卷子。同学看着她叹口气,知道她就算写完也不会去食堂的。
  
  “黎漫,你老实说,是不是在减肥?”
  
  “嗯,这都被你看出来了。知道吃晚饭最容易长胖不?”
  
  “诶呀,人是铁饭是钢,反正我要吃饭的,我们走啦,您慢慢用卷子填饱自己吧!”
  
  空空荡荡的教室,少了他在她身后的呼吸声,显得那样寂静得可怕。
  
  “吃饭。”一个饭盒被放在她的桌子上,那双手,那些修长的弹钢琴的手指,现在正扣在饭盒上,耳边是他令人心醉又心碎的温柔嗓音。
  
  “拿走。”
  
  “等会晚自习要数学考试,你撑得住?”
  
  “拿走,考试而已,死不了。”
  
  他没再说什么,只是把那盒饭留在她桌上走开。
  
  “我说拿走,听到没有?不然我扔了。”
  
  “你敢!”
  
  我不敢?你以为你是谁?心里的火气蹭蹭蹭地向上窜着,黎漫毫不犹豫地拿起饭盒,冲出教室,扔掉。
  
  嗯!咬到自己了,黎漫的嘴里泛滥起一股血腥味,和着腐皮卷里清爽的蔬菜味道,实在是很奇妙的感受。怎么突然想起那档子事来了!
  
  她气恼地抓抓头发,回想起这些来,让她觉得自己当时真的好过分啊!怎么可以这么过分呢?就算这个混蛋不值得原谅,那盒饭却被白白浪费了,实在是无辜的很,罪过罪过!阿弥陀佛!
  
  她吃完了,随手在便签上写了一句翻译:心有灵犀!
  
  走到灵堂给老爷子上香,檀香的味道,有种安神定心的作用,黎漫盘腿坐在那个排位的前面,像是在跟它聊天:“老爷子,你说我当时要是软一点,是不是就不用跟他分手了?”
  
  说完她立刻一巴掌拍在自己额头上:“不不不,那家伙不靠谱,是个混蛋,王八蛋。跟他在一起我迟早会被累死的!”
  
  “不过,真的对不起啦,很多事情……很想跟他说。”
  
  “老爷子,我只跟你一个人说。这事情憋在心里很久了,连日记里都没有写,那时候我很坏的。记得那次月考,我跟唐水若在一个考场,她就坐在我边上,我答题卡上的答案故意填了和她一模一样的答案。我知道所有人都一定会觉得是她抄了我的。”
  
  “所以,心怡害我作弊的时候,我才原谅她的?我知道,背负罪孽的人的人是最幸苦的,心里一直堵着,很难受的,就算忘了十几年,如今还是会想起来。”
  
  “总之,我做错过很多事,现在来请求原谅,会不会太奢侈?”
  
  说完这一大通,她郑重向老头一拜,上楼去了。
  
  黎漫洗完澡,站在阳台上晾头发。
  
  从阳台上可以看见旁边房间的窗户,透过半透明的纱帘,可以隐约看见里面,里面,似乎也站着一个人,他,他在看自己!
  
  意识到这个问题之后黎漫赶紧跳上床,把头蒙在被子里,心脏砰砰乱跳。
  
  半夜,那个挺拔俊逸的轮廓在漆黑的天花板上重现,他一手拿着红酒杯,一手撑在栏杆上,修长的双腿如同瀑布一般倾斜到地板上。
  
  梦里,她又梦见十二年前第一次在教室外的走廊里遇见他。
  
  那天她迟到了,气喘吁吁地踩着铃声三步并作两步地蹿上四楼,抬眼,望见他那两条修长双腿随意地立在地上,一只胳膊肘撑着栏杆,一手拿着相机拍河对岸的景致。
  
  他回过头来,看着她,用口型告诉她:老班已经在班上了!
  
  她点点头,好奇地上下打量他,问:“转学生?”
  
  他伸出手来:“我叫任良思。任意的任,良知,思考。”
  
  她不好意思地伸出手去轻轻搭上,那是她第一次拉起出拉自己爸爸以外的男性的手,对握手礼,她还很不习惯。
  
  可他对握手似乎很在行,不轻不重地握住,从手心传递着一种力量和热度,一直传达到她的心底,上下那么不急不缓地晃了两下,她的心也就那么随之上下跳了两下,不急不缓。
  
  “我叫黎漫,黎明的黎,三点水的漫。”
  
  他忽然笑起来,露出六颗洁白的牙齿,嗓音好听得如同中提琴那般:“长夜漫漫后的黎明之光啊!”
  
                      
作者有话要说:  某任是很贴心的!他这么贴心,冒泡吧,冒泡吧,对小香也贴心一点!




☆、心门再启03

  
  第二天黎漫起了个大早,天蒙蒙亮,就到厨房里熬粥去。下楼的时候似乎见着隔壁那位穿着运动服的背影了,不过一闪而过,厅里暗得很,看不真切了。
  
  白色的运动衫,挺拔而俊逸的轮廓比昨晚还要清晰,周边晕开一圈清晨青蓝色的光晕,好像是从天上飘来的谦谦公子,让人浮想联翩。
  
  黎漫一边熬粥一边回想着。看样子他是有晨跑的习惯,什么时候正式打个招呼才好,毕竟要在人家这里住三年呢,虽然是房东的孙子,那应该也算房东吧?
  
  黎漫从冰箱里又拿出一些蔬菜,香菇,胡萝卜,洋葱,还有包菜。她把它们统统切成小丁,打了四个蛋,想做蛋蔬菜煎蛋。她看着胡萝卜,忽然想起来,以前那家伙吃午饭的时候总是把胡萝卜丝,一根一根地挑出来。开始黎漫还逼着他把胡萝卜丝吃下去,后来干脆放弃了,把他挑出来的统统吃掉。
  
  应该不会这么巧吧?结果等自己发现的时候,她居然已经下意识地做了两份,一份是加了胡萝卜的,一份是没加的。叹口气,写了张便签条:左边加了胡萝卜,右边的没加,喜欢的话我下次再做。
  
  这时候看到昨晚便签上自己随手翻译的句子:“心有灵犀!”
  
  下边又多了一行潇洒的字迹:“蓦然回首,我从未离开。”
  
  天哪,还能这样翻译?to look beyond what you see,因为一直站在身后,所以没看见么?
  
  黎漫把火炉关掉,盛了碗粥,自己把早饭吃了。本来想着能跟晨跑回来的“隔壁先生”打个招呼,看看时间差不多了,那先生还没回来,不打算等下去,上楼换衣服。
  
  等她下楼的时候,居然发现餐桌上的蛋已经被吃掉了,而且是两份都吃掉了,桌上是一张便条:“味道很好,谢谢。”
  
  今天仔细瞧了瞧,刚劲有力的字迹,一丝不苟的笔锋,起承转合相当到位,却透着潇洒飘逸,不像一个刚刚从国外回来的人。
  
  天灵,欧阳天灵。黎漫想起这么一个人,初中跟自己关系很好的一个男生,很会写毛笔字,那时候她生日,他还送了她一副字:萱草凌霜浥露香,祝君年年颜笑开。
  
  当时那家伙还把文房四宝搬到学校来,郑重其事地像表演一样写下那副字,送了黎漫,好不拉风!那是唯一一次黎漫闹出八卦绯闻的事件,可惜不到两个礼拜,大家就颓然地没有兴致了。
  
  至于为什么,黎漫自己也不明白,她总是被排除在八卦之外,从小到大,一向如此。
  
  黎漫洗掉盘子,耸耸肩,喃喃:“还有一份是婆婆的!怎么都吃掉了!”看来明天要做更大份一点才好,男人的食量果然不能小觑。
  
  那天下午,黎漫早早回了家,想着要能和“隔壁先生”碰上就好了,可惜“隔壁先生”那晚偏偏迟迟未归,等黎漫都睡得迷迷糊糊了,才隐约听到门外的走廊传来的响动。
  
  黎漫下了床,手还没碰到自己的门把,就又缩回来了。
  
  现在去敲门?跟他说只是想要打个招呼?或者问他明早想吃什么?说自己为了打这个招呼等到夜里将近十二点半还没睡?
  
  不是吧,黎漫,你脑袋里到底怎么想的?明早再早点起床,争取能“恰好”碰上他。
  
  可是黎漫第二天就后悔了,起的太早了。睡不着觉一大早起床浇花的婆婆,看到她一个人坐在客厅,早饭已经做好了摆在桌子上,正哈欠连天地看着书。
  
  冬天,早上六点,窗外还是漆黑一片,餐厅里没开空调,冷得让人直打哆嗦。
  
  “小漫漫,早啊!”
  
  “哦,婆婆,来吃早饭么?我刚做好,还热着呢。”
  
  老太太笑着坐下来,喝了一口梨子粥,清甜润肺,味道很好:“你这里面还加了什么?”
  
  “您真的是舌头够灵,干枇杷叶子,我昨天晚上听见,你孙子似乎有点咳嗽。”说到这里黎漫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她似乎是过于关心“隔壁先生”了。
  
  他没来之前,黎漫一次早饭都没做过,他来了之后,她天天早起做早饭,这是何理?
  
  “小漫漫啊,你其实不用做早饭的,合约里没有这一条啊。你可别把我这老太太宠坏了,回去之后,再吃不到你做的饭,我可是会念念不忘的。”
  
  “婆婆要回去?”
  
  “对,过两天就要走。我过来事已经办完了,就回去了。”嘿嘿,我的事就是来看看你,现在看到了,当然要自觉点打道回府!老太太心中暗想。
  
  “哦,这么快。”黎漫有些失落,她挺喜欢这老太太的。毕竟这么大一栋房子,一开始住进来的新鲜兴奋过后,便不可避免地萌生一种孤独感,就算只是每天早晚打个招呼,你也会觉得,至少身边是有人的。“嗯,您孙子他。。。。。。〃
  
  “他啊,他来这里只是做项目,做完了估计就要回去。很快的,你不用担心。”
  
  “不是,我没有,那方面的担心。”黎漫笑得很尴尬,低着头往嘴里灌粥。
  
  “那你是舍不得他走?”老太太突如其来的一句话把黎漫呛得直咳嗽。
  
  她没再那么客套了,像是对待自己外婆那样,嗔怪道:“您说什么呢!这么多天,我连他面都没见着!我舍不得您走才对!”
  
  老太太笑而不语,吃完,出去打太极了。
  
  黎漫一个人看书,看着看着居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身上批了一件白色的运动衫,带着一股好闻的男士淡香水味道,正好是自己喜欢的!
  
  桌上的早饭已经被尽数吃完,又是一张便条:“粥很不错,谢谢关心。”
  
  黎漫拿着便条脸居然刷地红起来,关心?谁关心他了?拿起身边的包包,准备去上班,院子里的车已经开走了,哎,这次算是碰着了,可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