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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致命邂逅(高干)+番外 作者:刘小寐(晋江vip2012-04-13完结)-第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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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菀也沉默,这应该是她这辈子说的最违心的一句话了吧。
  
  好在后来她们也不再追问了,毕竟这也是件好事,只是出于关心还是打听了一下所谓新人的基本情况,米兰还说哪天让她带出来帮她鉴定一下,林菀随便敷衍了几句就混过去了。思思挺高兴,笑眯眯的说:“菀菀,等我结婚时你做我的伴娘吧?”
  “好啊。”
  倒是临分别前,米兰悄悄凑到林菀耳边说了句:“你那位Mr。Morning功夫不会是好过了头吧,看你现在瘦的,享受生活也要适可而止啊。”
  林菀脸上一热,剜了她一眼,米兰大咧咧的揽过她的肩膀,安慰她说:“不管怎么样,你能想开我还是挺高兴。你看人生就这么短短几十年,过去的时光追不回来,还得往前看。就说我吧,钱嘉伟做了那种蠢事本来不该原谅,可是他既然真心改过,我也就不能老揪着他的小辫子不放,其实想开了也就那样,再找一个还兴不如他呢。我现在算是明白一个理儿,不管是爱情婚姻都没有太纯粹的,多少都会有点儿瑕疵,关键看你怎么取舍。”
  最后,米兰一脸认真的说:“菀菀,听我一句劝,再谈恋爱不要爱得太用力,这样即便男人负了你,也不会伤得缓不过来劲儿,咱们女人青春有限,经不起几次伤筋动骨的折腾。”
  林菀看看身边穿梭的行人,心想,下一次恋情,也许要等到下辈子了,她不是伤筋动骨,而是彻底被碾碎成骨灰,别说是再爱,她现在连恨的力气都渐渐枯竭了,她只希望这种畸形的生活能早日结束,然后像这满大街的人们一样,或闲散或忙碌的度过自己的余生。
  
  陈劲夜里去了趟卫生间,回来时吓了一跳,林菀居然不在床上,一摸被窝凉哇哇的,显然离开挺久了。他狐疑的推开卧室门,看到客厅沙发上有蓝幽幽的光在闪,还有一个委成一团的女人。
  他打着哈欠走过去,皱着眉问:“大半夜不睡觉你干吗呢?”
  林菀带着耳麦没听见,陈劲凑过去一瞧,原来是看电影呢。他一屁股在她旁边坐下,把她脑袋上的耳麦摘下来,故意逗她说:“你该不会是偷偷看A/片呢吧?要不要我给你讲解讲解?”
  林菀本能的伸手去抢耳麦,可是陈劲左藏右藏像是逗小孩一样就是不给她,她脱口反驳:“你家A片穿着衣服的?”
  “呦,看来这是看过啊,还知道A片不穿衣服呐,那你没看过制服诱惑么,先穿着然后再脱了……”
  “无聊。”林菀骂了句索性不跟他抢了,直接按了外放。陈劲又贴过来,看着屏幕说:“她们这制服还挺好看,纱裙儿,呦,这姿势也不错。”
  林菀气得无语,不理会他在那闲言碎语,把音量调大,自己看自己的。陈劲把她搂在怀里,看了两眼说:“这女的我认识,娜塔莉波曼,据说是哈佛优等生,早年死活不肯拍裸戏,后来还不是脱了,真不知道她当初坚持个什么劲儿。”
  林菀刚想说这人还挺渊博,连这个都知道,一听后面就皱眉了,真是三句话不离本行,绕来绕去又说到脱上了。她挣了挣让自己坐好,不屑的反驳:“她拒拍裸戏时是十六岁,拍裸戏时是成年后,这有区别。
  “你还挺门儿清,没错儿,所以我很欣赏她,据说她还很洁身自好,不抽烟不喝酒更不吸毒,难得的出淤泥而不染,她的片子我几乎都看过,最喜欢的是《这个杀**手不太冷》。”他说着扛了扛林菀,问:“你看过吗?”
  “那么有名的谁没看过,你能不能别干扰我?”林菀烦透了,这男人不好好睡觉跑这来捣乱,好好地气氛都被他的搅和了。
  陈劲不以为然的把她有往怀里搂了搂,说:“我这不是陪你看呢吗?这片儿新的吧?叫什么名?”
  见林菀不搭理他,他作势去按重播键,“那咱从头看得了,正好前面我没看着。”林菀一把打掉他的手,不耐烦的吐出三个字:“黑天鹅。”
  “噢,原来这就是《黑天鹅》啊,一直没空看。”
  陈劲说着把她抱到自己腿上,在她耳边吐着热气说:“这片儿太阴暗了,一个人看不好。”
  林菀挣扎,被他一把按住,“嘘,马上高/潮了。”
  那两个字让她脸上一热,还好陈劲没再追究,因为他也进入剧情了。如他所言,影片已经进入高/潮部分。
  《天鹅湖》经典的旋律缓缓响起,舞台上,身着白裙的女主角开始翩翩起舞,舞姿优雅,举手投足间尽显少女独有的纯洁烂漫,随后场景变幻,一身黑裙画着浓妆的女主角再次出场,这一次她冷艳,邪魅,悍勇,成为欲/望的化身……
  最后,穿着白裙的女主角倒下去,欣慰的笑着说:“我感觉到了,完美。”
  陈劲不屑的说了声:“有病。”然后抬手关了电源,打横抱起林菀回卧室,林菀被他压在床上时,还在纠结着剧情,喃喃的说:“我有点儿没看明白。”
  陈劲嗤笑,“就你这智商,看懂了才怪。”
  “她死了吗?”
  “嗯,为艺术献身了,搞艺术的都是疯子。”陈劲亲了她一会儿,关了灯翻身躺回去,搂着她说:“睡觉吧,当心明儿早又起不来床。”
  林菀在黑暗里眨了眨眼,耳畔似乎还能听到《天鹅湖》的旋律,其实她也看懂了一部分,比如说,那个女主角精神有问题了。
   



48、变化 。。。 


  陈劲以为林菀的作息很快就会恢复正常,可是半个月过去了,她非但没恢复反而变本加厉,隔三差五的半夜往出跑。俗话说,事不过三,当陈劲第四次发现自己被晾在床上时,终于恼了。
  他气呼呼的走出卧室,一看客厅居然漆黑一片,不禁心头一跳,她该不会是升级了跑到外面去了吧,转身看到书房门缝透出一线亮光,他哼了一声,大步走过去一下推开门。
  桌上的台灯开着,林菀被他开门的声音吓了一跳,抬头有些惊慌的过来。陈劲黑着脸问:“林菀你还有完没完?是不是把我弄出神经衰弱你就满意了?”
  林菀把桌子上书本样儿的东西收到怀里,站起身低声说:“我睡不着。”
  “你是神仙啊?还不用睡觉了?”陈劲气呼呼的走过去,伸手,“给我。”
  林菀往后躲了躲,他立即沉下脸,“别逼我动手,快点儿。”
  林菀迟疑了一下把手里的本子递给他,陈劲随意翻了翻,都是些形态各异呲牙瞪眼的小人儿,不知所云,他皱着眉说:“大半夜不睡觉就是为了这破玩意儿?”想了想又问:“是不是你们领导给你分的活儿太多了?要不明天我跟他说声?”
  林菀一听立即摇头,“别,是我自己想画的。”
  “那也不用牺牲睡眠时间吧,你不知道什么叫劳逸结合吗?”陈劲语气恶劣的教训她,然后又威胁道:“你要是还敢这样我非把你那些东西撕了不可。”看她眼里闪过一丝惊恐,他满意的把本子往桌上一扔,拉过她的手说:“走,睡觉去。”
  
  林菀终于不再半夜往出跑了,但是几天后的一个早晨,陈劲醒来后又发现一个怪现象。她的耳朵里塞着一只耳机,拽出来一看是个MP3,还在播放中,陈劲狐疑的把耳机戴上,原来是一首节奏慢得让人想打哈欠的英文歌,他看了眼歌名,why should I care,切换下一首,还是同样的风格,the look of love。
  林菀还在睡着,保持着昨晚被他强行规定的姿势,头发压得有点变形,嘴巴微微张开,小孩子一般的睡姿,很可爱。只是夏日晨间的阳光太明亮,所以陈劲能看到了平时看不到的东西,她的嘴唇有点干不似往日那般水润,她的眼下微微发青,睫毛很长很翘但是不时的轻轻抖动,还有她秀气的眉毛居然在中间拧出两个小坑。
  陈劲抬起手指轻轻的触摸到林菀眉心时,她立刻睁开眼,眼神带着初醒时的迷茫,待看清陈劲手里捏着的耳机时又有点慌乱。
  “菀菀,你失眠多久了?”
  林菀眼神闪了闪,低声说:“有一段时间了。”
  “那是多久?”
  “半年多。”
  陈劲很惊讶,是他太粗心了还是林菀表现的太不明显?他还以为她这段时间的小动作又是她的新战术,他摸摸她耳边翘起的头发责怪道:“怎么不早说呢?”然后像是想明白了她为何不说,叹息着把她搂到怀里轻声说:“傻瓜,被河水呛死也不上岸的呆鹅说的就是你这样的。”
  
  陈劲他妈有阵子也闹失眠,后来在一个老中医那里吃了几副药就好了,陈劲当天就跟他妈要了地址把林菀带了过去,头发花白的老中医给林菀把过脉,说是内伤七情气血亏虚所致,随后开了方子。
  药是直接打磨成粉末状的,回来用小锅简单熬一熬就成了,于是陈劲每天晚上回来第一话就是,今天吃药了吗?
  有一次刚好撞见林菀捧着碗喝药,他好奇尝了口结果差点吐出来,骂了句,“真他妈难喝。”对上林菀鄙视的眼神,改口说:“果然是良药苦口,要不我给你买点糖吧?这么硬灌可真够受的。”林菀淡淡的说不用,他笑着说,“好样的,有骨气,搁战争年代你就是刘胡兰江姐……”林菀放下碗,面无表情的说:“我要是刘胡兰,你就是那个抡铡刀的。”
  
  良药苦口利于病,两周以后,林菀的失眠就好了,睡起觉来跟小猪一样黑香甜,陈劲很满意,因为林菀越来越朝他期望的方向发展了,她不再忤逆他,不再做任何挑战他底线惹他生气的事,她就像一只收起刺的小刺猬,露出粉嫩可爱的四肢,任君采撷。
  白天他们各忙各的,晚上要么紧密相拥,要么来一番大汗淋漓的床上运动。林菀从不回应,但也不再抗拒,有时他要玩点花样她也只是皱皱眉头任由他去,被他弄疼了还会示弱的哭着求饶,梨花带雨的模样楚楚可怜,既让他心生怜爱,又好似诱惑着他进一步蹂躏。 
  陈劲有时无聊的想,幸不幸福不好说,反正他现在是挺“性。福”。
  
  然而生活有时就像一条抛物线,一路攀升到巅峰,接着便是每况愈下。陈劲享受完胜利的欣喜,忽然发现有点不对,林菀似乎顺从过了头。而这一切在她某个不归之夜后变得越来越明显。
  那天晚上他本来要打电话找林菀,可是看到手机上的日期时,一道闪电划过脑际,他忽然记起,一年前的今天,就是他和林菀的第一次相遇,他去解决一个麻烦,而她,正经历着一场重创。
  陈劲收起电话,开始感到烦躁,还有一丝不安,就像一个小孩子得来一个玩具正满心欢喜玩得不亦乐乎时,发现它后面居然刻着别人的名字,不爽,而且还担心被人要走。他这才恍然发觉,原来林菀来到他身边才不过半年时间,可他为什么有种和她在一起很久了的错觉呢?
  他想了想,可能是因为从来没跟一女人这般相处的缘故,他这个人戒心特强,不习惯别人入侵自己的领域,哪怕是自己的女人也不行,以往和那些女人的约会都是在酒店的长包房进行,各取所需之后过后各回各家。
  他从没想过那天怎么就把林菀给直接带回公寓了,也许潜意识里觉得她和别的女人不同,或者是起初他也没想把她怎么样就是单纯的带她走,但似乎也解释不通,他明明知道她家地址,为什么不能像个君子一样把醉酒的她送回去呢。
  对,他不是君子,连伪君子都不是,他是个小人,小人才会乘人之危,才会不择手段。他肖想了她那么久,克制了那么久,就在他以为自己已经放下时,她忽然出现了,还是以那样诱人的姿态,那一瞬间仿佛有人在他耳边低语,原来你从来没忘记她。
  天时地利人和,他是个商人,知道机会这种东西有多稀缺,一旦失去也许终其一生都不会再有,于是他当机立断,不管以后如何,他要先把她抓到手里。当她赤。裸着躺在他的浴缸里时,又一个声音响起,那是他自己的,就像几个月前他在雨中脱口而出的那句,他想要她,不是倾心,不是爱慕,而是一种男人对女人最原始的渴望,只和身体有关。
  人的劣根性若是一直压抑着,充其量也就是个邪恶的念头,但是一旦付之行动,就会像野草一般疯长,法律,道德,良心,那些概念就像用粉笔在地上画的格子,只会限制住遵守规则的人,却阻挡不住掠夺者的步伐。
  对林菀,他欲罢不能,就好比治水不能靠拦截而是要疏导,当一种欲望过于强烈时,索性放纵它,久而久之就会厌倦,这是他的逻辑。当他发现她企图谋杀自己时,最初是暴怒,可后来就演变成庆幸,多好,这样他就有借口把她困在身边了。林菀很危险,他知道,可是他忽然间对这种野蛮游戏大感兴趣,因为他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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