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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e大人-花醉(穿越)-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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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哟!”作孽啊!虽然我现在是乞丐,但也不至於连马也要欺负我吧!果然人善被人“骑”啊!!悲鸣一声,我倒地不起,背部一阵麻麻的痛,怎麽也爬不起身。 


   


  一人下马探视我情况,“你没事吧,伤著哪儿了,要不要找大夫?” 


   


  我抬头破口大骂:“你赶路也不长眼睛,我这麽一大活人竖在路中间也没看见麽!” 


   


  那人没吱声,又道,“需要找大夫麽?” 


   


  另外骑於马上一女子道,“林公子,留些银两给他,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呢,城门快关了。” 


   


  林公子?这人也姓林? 


   


  我勉强抬起头好奇想看看他,正巧大家都姓林嘛。不看倒也算鸟,一看吓我一大跳,这人。。这人。。这人竟是‘隐者’林宇轩。 


   


  我痴痴望著他,他一身白衣,几屡黑发束起,叉了支红木簪子,剑眉杏目,美得一塌糊涂,帅得乱七八糟,一身冷傲孤芳之气依旧。 


   


  “小哥,你要不要找大夫看看,要不我先留些银子於你,将来若是不够,你来金耀国皇城林府找我,我定依数赔你。”边说他边掏钱。 


   


  身後传来一阵调侃,“林公子,‘您’真是魅力无边呀~连个小要饭的都被你给迷住了,哈哈哈哈哈哈。。。”那是骑在黑马上一名男子,天色!,我背上又受了伤,无法回头看清他的脸。 


   


  林宇轩未理睬他,拿出二百两白银放我面前,再小心将我扶起,又道了声对不起,匆匆拂袖上马。马上两男两女,马儿两!两白,洋洋洒洒离去。 


   


  我愣坐在原地,背上依旧麻麻的痛,不知这背上,会不会落下病根子。 





本来我是装作一瘸一拐走路,这下可真成了一瘸一拐,原因不疑有他,就是林神官──的那匹白马。。。…_…||| 特意拿著林宇轩留给我的二百两白银去看郎中,郎中说我没伤到筋骨,上了药後又塞了我一包,说是两天换一副,一个月之後便能好。我眼巴巴望著他问,既然没伤及筋骨,那为何我直不起腰来了?郎中道,你乞讨已久,大概习惯了弯腰,习惯成自然,就成了这样。此言一出,我当场就爆发了小宇宙,好你个江湖术士,我这乞讨也不过一个月的事儿,你竟用这借口搪塞我!我们这梁子算是结大了,等哪天我发达了,定闹翻你这小药房! 


   


  不过这话我没敢说出口,怕暴露身份。。。。》_《 


   


  拿著药,拄著竹棍,我继续赶路。。。这下可有目的地了,金耀国皇城林府。 


   


  其实我本想找个偏僻点的村子安居乐业,可昨夜遇到林宇轩的一瞬间,突然改变了主意。我想,再见他一面,偷偷看一眼也行。我知道这麽做很任性,可,忍不住想再看上他一眼。 


   


  他给人的感觉很干净,没有半点世俗之气,感觉就像个未经世事的仙子,永远高高立於玉台之上,俯瞰人间一切。第一次在木野国大殿遇见林宇轩,我便是被他脱俗的气质给镇住了,也看痴了。那是我没有的东西,所以打从心底里欣赏。 


   


  如今的我,已与第一次在神官宴上与他共饮的我大有不同。虽然林宇轩仍旧是那个林宇轩,可林岱玉再也不是那个林岱玉了。他依然洁白无邪,我却沾上了血腥与世俗。也许,我本就是一俗人,一个沾满铜臭味的俗人。 


   


  第二日来到金耀国城门前,人头窜动。海公公果然预料的没错,三国开战,有许多百姓开始涌入金耀国国内。金耀国并未阻止难民入境,只是在关卡处设了一些士兵,对於进入境之人进行例行检查,查看有没有带冷兵器,是否是什麽可疑之人等等。 


   


  我进关很顺利,面对一个一脸乌黑,浑身散发出恶臭的乞丐,士兵只鸟了我一眼便放了行,他们甚至连靠近我的勇气也没有。。。。这时,我才深深意识到,自己真的是。。太臭了。。。 


   


  不过我仍不打算洗澡,这些臭味有助於我掩饰自己的身份。。。 


   


  金耀国国泰民安,我一路向皇城赶路,看见街道上总是排满小商贩,茶馆饭馆客栈里顾客临门,人们脸上时常挂著笑容,大家其乐融融,令人羡煞。 


   


  不愧是被朵拉看中的上代帝王之子,金耀国的锦帝必是一位明君。 


   


  虽说是这一路是赶向皇城,不过我也同时兼涵观光旅游普查民情调查八卦等等重大责任。没事在茶馆外偷听别人说话,往往能打听到许多金耀国国内的八卦之事。比方锦帝去年立的某位男妃某日酒後闹事,大闹御花园,糟蹋了许多名贵花种;比方神官‘塔’与神官‘太阳’在锦帝面前大打出手,相互扭打起来,而那位闹事男妃顺便一起参战,混战御书房;比方神官‘隐者’前日出府,众所周知,他美貌惊豔四座,可仍有几位不怕死的姑娘硬是多瞅了他几眼,当街红了脸热血沸腾晕倒之类。。。诸如尔尔,这些民间茶余饭後的闲话虽真实度有待考察,不过。。真让我大开了眼界。。金耀国。。真是个热闹的国家。。。皇宫里常常闹得鸡飞狗跳。 


   


  一路啃著白馍馍,打听八卦,十日後,我便进了金耀国皇城。皇城里更为热闹,人口也甚微稠密,我心里犯嘀咕,这皇帝应该控制一下人口,搞个什麽计划生育了吧,这人口稠密度都能比得上现代市中心人口鸟。。。放眼望去,皆是人。。。 


   


  皇城的商业化程度比起其他城市更为明显,既然人多了,就有卖各种各样东西的商贾,各式各样的馆子也让人眼花,我还在一处热闹的地方。。找到了传说中的。。飘香院!原来真有这挡子合法化妓院呀,小生真是长见识了。。。 


   


  街上人这麽多,我便随意拉了个路人问问林府在何处,那人立刻眉开眼笑指路给我,还道,林府里的下人都挺和善,你上门要个包子什麽不成问题,哪天若是讨不到钱,便问他们管家要,林府里的管家会给你安排点事儿干,再赏些碎银於你。算是混口饭吃。。。最後道,顺便也让他们给你洗个澡吧。。。…_…||||| 


   


  我心想,这林府也算是後现代版慈善机构,随便拉个路人都能问出如此好的口碑,算我没白来一场。 


   


  我顺著那人给我指的路,屁颠屁颠找到了林府。林府坐落於一条繁华商业街的後面,离“市中心”不远,购物方便,却又挺幽静,大家经过府前很自觉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林宇轩为神官,他父亲应该也在朝中为官,故宅子大的惊人。我又嘀咕,这房价一定很贵。。。 


   


  远远便看见宅子门口牛角屋顶上一块烫金牌匾的“林府”二字,我躲对面一小角落偷偷瞅上几眼,宅子前没啥闲杂人等,我也不好独立金鸡竖宅子门口等林宇轩,正好这个角落坐著挺舒服,便准备窝在这儿守株待兔鸟。 


   


  只要偷偷看上一眼即可,我便心满意足了。 


   


  我这人也许天生就倒霉,等了整整一天也不见林宇轩出府,施施然吃了些残羹冷炙睡在了这个角落。 


   


  天蒙蒙亮,突然觉得有人在晃我,朦胧睁开眼睛,看见一中年男子望著我,道:“你睡这儿做什麽?” 


   


  我揉了揉眼睛,断断续续回答,“我。。我无家可归,觉得这个墙脚舒服,便睡这儿了,碍著您办事了?” 


   


  那人眼角一弯,回头道,“少爷,这好像只是一小乞丐,并非可疑之人。” 


   


  “那便好,给他些碎银,再赏些吃的,打发了他吧。” 


   


  清脆的男声钻入耳朵,我顿时如梦初醒,立即起身,“林宇轩?!” 


   


  。。。。。大家知道什麽叫祸从口出麽。。。。我便是个典型。。。。。。。 


   


  “大胆,你怎可直呼我们家少爷的名讳!”那中年男子突然一凶,吓得我一个哆嗦,禁声。 


   


  这才注意到林府门前停著顶蓝银相间的轿子,前前後後排站著约莫十几人,刚才林宇轩的声音便是从那轿子中传来。 


   


  一只洁白的大手撩开轿子布帘,林宇轩从轿中探出半个身子,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你。。。你是那位。。。被我白云所伤的小哥?” 


已经好久没泡在温水里痛痛快快洗个澡,今个儿窝在木桶里的感觉还真不错呢~大家猜的没错,我林冬冬终於洗澡鸟!不过我是被逼洗的。。。林宇轩嫌我太臭,上早朝前在家门口看见我,以为我是来讨医药费的,便吩咐了那位晃醒我的大总管给我好好洗把澡,再找个好大夫给我看看伤。 


   


  我本只是为了看林宇轩一眼才在这儿守株待兔,万万不想进他的林府讨什麽钱,可现在有些骑虎难下的境地,若我拒绝,定让人生疑,只能硬著头皮随那总管进了府。那总管其实人不错,挺和善,只是关照我不能随便直呼少爷,老爷等上级领导的名讳,这样显得不尊敬林府之人,我连声道是。之後他领我到了一间挺宽敞的屋子,有床有桌有窗,再命人端了一大桶热水进屋,准备亲自上阵给我洗澡。。。我当机立断拒绝了他的邀请,可那总管为人太过热情,硬是把我塞进了木桶,我只能厚著脸皮称别人给我洗澡,我会不好意思。总管大人先是一愣,接著爆发出了一阵热烈的笑声,大步出了屋子为我掩上了门。 


   


  污垢一层一层剥落,洗澡水由清澈逐渐变得污浊,黑发散落,脸也慢慢变得干净起来,已经能看出细腻晶莹的肌肤了。我对著水面,望著这张脸,莫明悲哀。若不是这张脸皮子,也许海公公就不会。。。也许。。。也许。。一切只是也许。 


   


  唉,我现在可不能一人在这儿小资,把脸洗干净了,不等於洗干净了脖子等人砍麽!最安全的伪装除去,我哪还能到处晃悠?!怎麽办怎麽办,我得再往自己脸上抹点什麽,好遮掩身份呀!抹什麽好呢。。。不如。。直接毁容吧,找把小刀刻个十字伤疤什麽之类的。。。那样会不会很痛啊,看起来会不会很恐怖,将来会不会讨不到老婆?!…_…||||| 命都快没了,我还惦记著找老婆作甚麽! 


   


  窗口外开满一片花儿,红红绿绿,挺好看的,我换上总管为我准备的干净衣物,独自坐在木桶旁望著窗外直发愁。 


   


  愁白了一根头发也没想到好点子,心想干脆我就直接从这窗户爬出去逃走算了。说爬就爬,我一脚跨上窗户,双手攥住窗户两旁,正想以一个鲤鱼跳龙门的优美弧度飞出去,忽然看见满眼的喇叭花,灵光一闪,有主意了! 


   


  傍晚,大总管领著我一路轻步走入一座幽静的院子,院子里有一间屋子点著昏黄的烛光,总管轻声扣门,屋内那人应了一声,我们便大大方方进了屋子。 


   


  “少爷,我把人带来了。”总管屈腰施礼。 


   


  我跟在他身後,也顺势低下头。 


   


  林宇轩手捧一本书,点灯夜读,“叫大夫看过了吗?” 


   


  “已经看过了,大夫说背上的伤不碍事,已经好了大半,再调养几日便能痊愈。不过这脸上的脓包,可能。。。需要加以时日才能调养好。。。”边说,大总管边不断瞥我,估计他从未见过脸能肿成一馒头的人。 


   


  林宇轩抬头望了我一眼,眼皮一跳,放下书,“你这脸怎麽肿得这麽高?” 


   


  我挠挠头,“我从小便这样,所以一直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怕吓到别人。”哈哈哈哈哈哈,没想到我这脸对喇叭花如此敏感,随便拿几朵花往脸上抹呀抹的,就能肿成这样!谁相信这只是半个时辰的事儿。 


   


  林宇轩踱至我面前,玉手轻挑我的下巴,细细看了一会儿。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大跳,又不好发作,只能隐忍让他瞧个够。反正脸肿成这样没人能认得出我。。。也许。。应该。。认不出。。。还看!再看老子就要脸红了,也不瞅瞅自己美成什麽样,一直对著我放电我心里承受能力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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