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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失恋排行榜-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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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帮助我陷入爱河(1)

16

我从最前面开始,从艾莉森。我要我妈从当地电话簿查出她爸妈的电话,然后从那里开始。

“是艾许华斯太太吗?”

“我是。”艾许华斯太太和我从来没被引荐过。在我们六小时的恋爱期,我们还没真的到达跟对方父母见面的阶段。

“我是一个艾莉森的老朋友,我想再跟她联系。”

“你要她在澳洲的地址吗?”

“如果……如果那是她现在住的地方,好吧。”我不能很快地原谅艾莉森了,事实上,那会花上我好几个星期:好几个星期写信,好几个星期等回信。

她给我她女儿的地址,而我问艾莉森在那里做什么;结果是她跟一个从事营造业的人结了婚,还有她是一名护士,还有他们有两个孩子,都是女孩,如此种种的。我设法抗拒不去问她是否曾经提到我。你只能自我耽溺到某种程度。然后我问起大卫,他在伦敦为一家会计公司工作,还有他结婚了,还有他也有两个女儿,还有……难道家里没有人会生儿子吗?连艾莉森的表亲也刚生了一个小女儿!我在所有适当的地方表现出我的不敢置信。

“你怎么认识艾莉森的?”

“我是她第一个男朋友。”

一阵沉默。有那么一下子,我担心过去二十年来我是否被认定要为艾许华斯家里某种我没犯下的性犯罪负责。

“她嫁给她第一个男朋友。凯文。她现在是艾莉森·班尼斯特太太。”

她嫁给凯文·班尼斯特!我被我无法控制的力量击倒了。这太过分了。违逆老天的旨意我有几分胜算?一点胜算也没有。这跟我,或是我的缺点,都没有关系,而我可以感觉到,就在我们交谈之际,艾莉森·艾许华斯给我留下的伤痕正在痊愈。

“如果她那么说的话,她在说谎。”这原本是个笑话,但是一出口就全然不是那样。

“我请你再说一次?”

“没有。说真的,撇开这个玩笑,哈哈,我在凯文之前和她交往。大概只有一个星期。”——我必须说多一点,因为如果我告诉她实话,她会认为我疯了——“不过那也算,不是吗?毕竟,接吻就是接吻,哈哈。”我不会就这样被遗留在历史之外。我扮演我的角色,我唱了我的戏。

“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洛,巴比,巴伯,洛伯。洛伯·齐莫曼。”他妈的见鬼了。

“这样,洛伯,当我跟她通话时,我会告诉她你打电话来。不过我不能保证她会记得你。”

她说的没错,当然了。她会记得她跟凯文开始的那晚,不过她可不会记得前一晚。大概只有我会记得那个前一晚。我猜我早该在好几年前忘却这档事,不过忘却不是我最拿手的事。

这个男人走进店里来买Fireball XL5的主题曲给他太太当生日礼物(而我刚好有一张,原版,十块钱卖给他)。他大概比我小两三岁,但是他说话很得体,而且穿着西装,而且为了某种原因他把汽车钥匙甩来甩去,这三件事让我觉得我也许比他还小二十岁,我二十几岁他四十几岁。而我突然有种强烈的欲望想知道他怎么看我。我没有屈服,当然(“这是找你的零钱,这是你的唱片,现在来吧,老实说,你认为我是个废物,对不对?”),不过我后来思索良久,就他看起来我像什么样子。

第三部分
 帮助我陷入爱河(2)

我是说,他已经结婚了,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而且他有那种你可以很有自信地发出噪音的车钥匙,所以他显然有一辆,譬如说,BMW,一辆蝙蝠车,还是什么金光闪闪的车,而且他做需要穿西装的工作,在我没受过训练的眼光看来,看起来像是一套颇昂贵的西装。我今天比平常看起来体面一点——我穿着还算新的黑色牛仔裤,而非那些老旧的蓝色牛仔裤,而且我穿着一件我还真的不嫌麻烦熨过的长袖POLO衫——但即使如此这般,我显然还算不上是一个做着成年人工作的成年人。我想跟他一样吗?不尽然,我不认为。但我发现自己又开始担心流行音乐的那件事,是因为我不快乐所以我才喜欢,还是因为我喜欢所以我才不快乐。如果我知道这个男人是否曾被认真看待过会有所帮助,他是否曾经被千百万首关于……关于……(说啊,老兄,说啊)……呃,关于爱情的歌曲团团围住。我会猜他不曾。我也会猜道格拉斯·赫德(Douglas Hurd)不曾,还有那个在英国国家银行工作的家伙也不曾,还有大卫·欧文(David Owen)、尼古拉斯·维切尔(Nicholas Witchell)、凯特·艾蒂(Kate Adie)和其他一大票我应该叫得出名字的名人,但我叫不出来,因为他们从没在Booker T and the MGs里演奏过。这些人看起来好像他们根本不会有时间听《艾尔·格林精选集》(Al Green’s Greatest Hits)的第一面,更别说他其他全部的东西(光是在Hi Lable就有十张专辑,虽说其中只有九张是由Willie Mitchell制作);他们太过忙于调整费率基础,试图为之前称为南斯拉夫的地方带来和平,以至于无法去听Sha La La(Make Me Happy)。

所以谈到普遍接受的认真这个概念时,他们可能会责难我(虽说每个人都知道,Al Green Explores Your Mind是再严肃也不过了),但是要提到关于心的事情方面,我应该比他们有优势。我应该可以说:“凯特,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确很不错。但是对于惟一真正重要的事情你要怎么办?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宝贝。”然后我会把所有我在“音乐知识学院”拾得的感情建言都传授给她。不过,事情没有这样发生。我对于凯特·艾蒂的感情生活一无所知,但是不可能会比我的状况更惨,会吗?我花了将近三十年的光阴聆听人们唱着有关心碎的歌曲,对我有任何帮助吗?只有恶烂。

所以也许我前面说过的,有关听太多的音乐会把你的人生搞砸……或许真的有那么一点道理。大卫·欧文,他结婚了,对吗?这些事他全部都已经安排妥当,而他现在是鼎鼎大名的外交官。那个穿着西装手拿车钥匙的家伙,他也结婚了,而他现在是,我不晓得,一名“生意人”。我,我没结婚——此时此刻彻彻底底的没结婚——而我拥有一家摇摇欲坠的唱片行。似乎对我而言,假使你把音乐(也许还有书,还有电影,还有戏剧,任何可以让你“感觉”的事)置于生活的中心,那么你便无法好好处理你的爱情生活,开始把它当成一个已完成的成品来看待。你一定会挑它毛病,让它保持活力与混乱,你一定会不断挑它毛病,把它拆散直到它四分五裂,然后你被迫全部重来。也许我们都把日子过得高了一个音,我们这些成天吸取感情事物的人,以至于我们永远无法仅仅感到“满足”:我们必须要不快乐,或欣喜若狂,神魂颠倒地快乐,而这些状态在一段稳定、扎实的感情中是很难达成的。也许Al Green根本要比我所体会到的,还要付起更大的责任。

第三部分
 无法摆脱他

17

彭妮很容易。我不是指,你知道,那种“容易”(如果我是那个意思,我就不必跟她碰面谈克里斯·汤森和上床的事,因为我会先上了她,然后那天早上他就没办法在教室里放连珠炮)。我是指她很容易查到。我妈常跟她妈见面,而前一阵子我妈给我她的电话叫我跟她联系,而彭妮的妈妈给她我的,而我们两个都没有任何动作,不过我还是留着电话号码。而她听到我的名字很惊讶——当她试着记起这个名字是谁时,有一阵长长的电脑记忆体沉默,然后一声恍然忆起的轻笑——但不是,我认为,不高兴,然后我们约好一起去看场电影,一部她为了工作必须看的中国片,然后接着去吃饭。

电影还可以,比我想像的要来得好——是关于一个女人被送去跟一个男人住,而他已经有一大票老婆,所以是有关她怎么跟她的对手们过日子,而所有事都搞得一塌糊涂。理所当然。但是彭妮带着一支尾端有个小灯的特殊电影评论笔(虽然说她不是个影评人,只是个BBC的广播记者),观众不断转头看她然后彼此擦撞,而我觉得跟她坐在一起有点令人讨厌(虽然这么说有点不道德,但我必须说,即使没有那支特殊电影评论笔,她看起来还是很好笑:她向来是个喜欢穿女性化衣物的女生,但是她今晚穿的衣服——大花洋装、米白色风衣——把女性化发展得过头到寿终正寝的地步。“那个穿皮衣的酷哥干嘛跟维吉妮雅·巴特莉Virginia Bottomley的姐姐混在一起?”观众们会这么想。大概是吧)。

我们去一家她认识的意大利餐厅,他们也认识她,而且他们用胡椒研磨器做一些粗野的动作逗她开心。往往,都是那些对工作很严肃的人会因愚蠢的玩笑而发笑:好像他们的幽默点很低,而且,不可避免地,受早泄笑声所苦。不过她还不错,真的。她是个好人、好朋友,可以很轻易地谈起克里斯·汤森和上床。我开门见山地说了,没做什么解释。

我试着用一种心情愉快、自我解嘲的方式来谈这件事(是关于我,而非他跟她),但是她被吓到了,充满不屑:她放下刀叉转头看别的地方,而我看得出她几乎要落泪。

“混蛋。”她说,“我真希望你没告诉我。”

“我很抱歉。我只是以为,你知道,过了那么久了什么的。”

“显然对你来说不见得有过了那么久。”

有道理。

“不。但我只是以为我很怪。”

“反正,为什么突然间需要告诉我这些事?”

我耸耸肩。“不知道。只是……”

然后我告诉她,相反地,我确实知道:我告诉她有关萝拉和伊恩(虽然我没告诉她关于茉莉、借钱、堕胎或令人头痛的柔希这些事),以及关于查理的事,也许超过她想知道的:然后我试图说明我觉得自己像个“注定被抛弃的男人”,查理想跟马可上床而不是跟我,萝拉想跟伊恩上床而不是跟我,还有艾莉森·艾许华斯,即使是在那么多年以前,想跟凯文·班尼斯特厮混而不是跟我(虽然我没有跟她分享我最近的发现:天意不可抗拒),还有她,彭妮,想跟克里斯·汤森上床而不是跟我。也许她能帮我弄明白这为何一再发生,为什么我显然注定要被抛弃?

然后她告诉我,费了很大的力气,老实说,带着恨意。她记得发生的事,说她很生我的气,说她本想跟我上床,会有那么一天,但不是她十六岁的时候,说当我甩了她——“当你甩了我,”她愤怒地重复一遍,“是因为,用你动听的话来说,我很‘矜持’,我哭了又哭,而且我恨你。然后这个小混账约我出去,而我已经累得无法摆脱他。那不能算是强暴,因为我说‘好’,但也差不多了。然后我到念完大学前都没有跟任何人上床,因为我痛恨上床痛恨得要命。而你现在要聊聊关于抛弃的事。去你妈的,洛。”

所以这是另一个不必我操心的。我早该在几年前就这么做。

第三部分
 浪漫派(1)

18

用透明胶带贴在店门里面的是一张手写告示,已经随着时间泛黄褪色。它是这么写的:

征求时髦年轻的快枪手(贝斯、鼓、吉他)成立新乐队

必须喜欢REM、“原始呐喊演唱组”、“歌迷俱乐部演唱组”等等

请与店内的巴瑞接洽

这个广告从前用一句恫吓人的后记“懒鬼勿试”做为结尾,但在招募动力开始几年后,在一次令人大失所望的回应后,巴瑞决定连懒鬼也欢迎加入,还是没有明显的效果;也许是他们连从店门走到柜台都打不起精神。前不久,一个有一套鼓具的家伙进来询问,而后虽然这组极简的主唱/鼓手二人组的确练习了几次(可惜,没有任何录音带留下来),巴瑞最后,也许他做的决定很明智:他需要完整一点的音乐。

不过,从那时候起,无声无息……直到今天。狄克最先看到他——他用手肘推推我,然后我们出神地看着这家伙盯着那张告示,虽然当他转身看我们哪一个是巴瑞时,我们马上就回复做先前的工作。他既不时髦、也不年轻——他看起来比较像个现任摇滚乐队巡回演出的经理人,而不像一张超级精选唱片封套上的明星。他有一头又长又直绑成马尾的深色头发,还有一个垂晃在皮带外争取多点空间的肚腩。终于他来到柜台前,然后指着背后的门。

“这位巴瑞老哥在吗?”

“我去帮你找他。”

我走进储藏室,巴瑞正躺在那里休息。

“喂,巴瑞。有人来问你广告的事。”

“什么广告?”

“组乐队的。”

他睁开眼睛看看我。“滚蛋。”

“没开玩笑。他想跟你谈谈。”

他站起身来走到店内。

“什么事?”

“那张广告是你贴的?”

“没错。”

“你会弹什么乐器?”

“什么都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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