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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 作者:寻香踪(晋江金牌推荐vip2014-10-23完结)-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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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的工人都对新搬的工厂十分满意,工作条件改善了、居住条件也改善了,这简直是北京居住条件最好的工厂了,比那些狭窄拥挤的筒子楼强太多了。
  工人宿舍暂时是四人间,以后要是人多了,可以改成上下铺,成为八人间。厂里的销售、会计、中层管理人员等,成家的可以申请单人宿舍,没成家的则是双人一间宿舍。
  赵明月给于有芬则安排了一个单人宿舍,今年夏天,她的两个女儿就要接到北京来了,到时候会在北京上学。
  赵明月另外还修了一个公寓楼,里面有一居室的格局,也有两居室的格局,还有三室一厅的格局,以后可以给管理层的双职工家庭住。她给自己也留了一套房子,他们一家三口也可以住在这里。
  搬进新厂房之后,贷款还有盈余,赵明月又进行了新一轮的扩大规模,买进了一批新机器,招了一次工,工厂的工人已经达到两百人的规模,机器也达到了一百台。业务队伍也壮大了不少,他们的生意,已经做到了东三省了,可谓是蒸蒸日上。
  赵明月将新出品的电脑缝纫机也买了回来,开始打造他们服装品牌。工厂名字叫吉祥星服装厂,寓意当然是太阳、月亮和星星这吉祥三星,是他们一家三口的集合。他们厂子的logo是一轮圆日,内中有一轮月亮和一颗小星星,这是赵明月和沈旭跃两个人一起设计的,这个logo,也是他们一家三口的意思。用金线绣成图案,这就成了商标,他们的吉祥星,已经随着成千上万件衣服散落到千家万户了。
  杨茂林本来听从老婆的建议,准备把自己的出租车发给别人去开,来赵明月厂里管事。赵明月上辈子吃够了亲戚们参与到自己公司的苦头,大家都各自为政,自创小团体,各自打着小算盘,加大了公司管理的难度,损失自然也不少。赵明月知道,亲戚来厂里做事,最后被利益驱使,总是难免伤了和气。
  她便给杨茂林提了一个建议,不如也去贷一笔款,多买几台车,请几个司机,组成一个车队,做运输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长短途运输越来越繁荣,市场前景非常大。就连赵明月自己工厂里的原料和货物,也是需要请人来运输的,她不可能为了运输货物,养着一支车队,自己有一辆车运送一下本地的货物就已经足够了。
  杨茂林觉得赵明月的建议很好,他本来就喜欢开车,要是能够做大,自己当老板,也算是一份事业了。于是杨茂林果然去贷了十万块钱的款,买了五台解放牌汽车,组成了一支货车队。
  其实国家是到84年才明确私人购置汽车的合法性,也就是说,在这之前,私人买车都不算是合法的,当然,大家各显其能,也有少数人拥有自己的车,比如杨茂林就是。84年过后,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大部分都是货车,因为国内的轿车生产数量极其有限,这曾被认为是资产阶级产物,在国家政策上是不允许的。后来放宽政策,轿车生产才放宽,买轿车的也还是少,毕竟对刚刚发展起步的中国人来说,生产工具要比生活工具更必需。杨茂林这支运输队,正是应时而生,赶上了最好的时机。
  在买车的时候,杨茂林征询过赵明月的意见,买轿车还是货车,赵明月是有意想将他的公司往物流公司方面引导,便提议买货车。运输队只是一个开端,赵明月知道,只要坚持下去,以后就会发展成为一个物流公司。杨茂林也欣然接受了。
  赵明月不让杨茂林在自己厂里做事,而是出主意让他贷款买车,这事让沈馥郁心中起了一些芥蒂。去年杨茂林跑长途出事的事她记忆犹新,她觉得,既然跑长途存在着危险,为什么还让他去跑,这不是把他往火坑里推吗?赵明月厂子里也是大量需要人力,请外人也是请,请亲戚难道不是请?亲戚去帮忙,难道不好,总不会坑她吧,真是搞不懂赵明月的想法,明显是防着自家人吧。
  赵明月多会察颜观色,揣摩人心啊,她跟沈旭跃说:“大姐心里埋怨我了,怪我不让姐夫在咱家厂里干活。”
  沈旭跃安慰她说:“其实你的考量也对,姐夫来厂里干活,咱们就成了雇佣关系和上下级关系了,牵涉到利益,就容易伤感情。”
  赵明月叹息地说:“我这样干,也还是伤到感情了,她以为我不想分给他们好处呢,唉!”
  沈旭跃说:“没事,时间长点,大姐就会理解的。自己做老板总比给人打工强啊。”
  事已至此,赵明月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赵明月说:“旭跃,我有个想法。”
  “什么?”
  赵明月说:“我想把公司的股份分一部分出去给家里人,毕竟当初创业的时候,他们也帮过不少忙。大哥和大嫂在单位上班,收入有限,我三哥两口子也都是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虽然不缺钱花,但是要说多宽裕也不可能。我们赚钱,就是为了让生活过得更好一点,让家人也过得好一点。我不想谁缺钱花就来找我们借钱,这样会造成厚此薄彼的现象,影响大家的感情,我给他们每年都固定一笔分红,这笔钱就随便他们自己花费,至于怎么花,够不够,这些我们就不管了,实在再缺钱,可以来跟我们借,打借条。但是有一点要求,股份给出去,我不想他们来参与公司的经营和运作,只管拿钱就好。” 家族企业最容易养蛀虫,还碍于情面不能说什么。
  这个问题其实沈旭跃也想过很多回,市场经济发展起来,人们手头渐渐有钱了,欲望也就多了,人心也变得复杂浮躁起来,不似以前那么淳朴了。他们家现在确实是一群亲戚中最富有的,而父母兄弟也都还跟以前一样,拿着工资,生活不上不下,与他们家比起来,就差很远了,这种差距肯定会导致大家心理不平衡。既然赵明月也考虑到这个问题了,那正好,两口子想到一块去了,于是便一起合计。
  赵明月提出给两边的五个兄姐每人百分之二的公司红利,父母那边就不给股份了,直接给钱,省得以后分不清楚,明明是自己的东西,到时候父母不在了,兄弟姐妹还要闹得来分家产。这百分之二看起来不多,但公司如果一年有一百万的红利,那就是两万块钱,八十年代的两万块钱,对普通人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赵明月想得更远,将来等自己公司盈利到千万上亿,百分之二的股份那也是一笔数额非常大的分红了。
  这钱全都是赵明月赚的,她说这么分配,沈旭跃自然不会有什么反对意见:“行,你说了算。”
  “嗯,到时候我们还得开一个家庭会议。今年年底,我想回老家一趟,把这个事跟家里人说一声,你跟我一起回去吧,带着亮亮一起回去。”赵明月说,有几年没有回家了,母亲的阑尾炎是去年才犯的,送医就诊很及时,做了手术,现在已经无碍了,自己一直忙,还没来得及回去探望呢,想起这点赵明月就觉得愧疚。
  “好,都听你的。”

  第一百章 重聚

  夏日的一天,赵明月接到高东方的电话:“大忙人,有没有时间,一起出来聚聚啊。”
  赵明月赶紧说:“有的有的,在哪里聚?”她看了一下桌上的台历,现在应该已经放暑假了。
  高东方说:“北京饭店。”
  赵明月心里略感诧异,居然会在北京饭店,那地方她们一般也不会去啊,有特殊的客人,电光火石间,赵明月反应过来:“四姐回来了对不对?”
  高东方咯咯笑道:“你这丫头,也太聪明了些,光说个聚会的地点你就知道聚会的主题了,难怪做那么大的生意呢。对啦,是老四从英国回来了,她做东,在北京饭店请我们吃饭,把你家男人孩子都带上。老四也带对象回来了,这回真做了不列颠媳妇了。”高东方现在也算是事事顺心,老秦调动工作无望,便用了另一种方式回北京——考研,去年参加了研究生考试,顺利通过,今年秋天就该入学了,一家子总算是都到了北京。
  赵明月心里高兴:“太好了。跟四姐说我做东吧。”姐妹几个现在就她下海经商,不愁钱的问题。
  高东方嘻嘻笑道:“这个你自己跟老四商量去,反正我是吃白食的。”
  “大姐也会过来的吧?”赵明月想着姐妹几个终于可以团聚了,十分期待。
  “来的,他们一家明天动身,后天就到了。”高东方嗓门不小,可见也是非常高兴的。
  “太好了,大家伙都能聚一聚了,毕业足足有五年了吧?”赵明月说。
  “可不,正好五年呢。按说咱们班上也该举办个同学聚会了。让老班长去准备去。”
  赵明月想着全班同学聚会其实也不那么容易,虽然大部分都在北京,像唐卫华这样毕业回原籍的也有,班里还有回新疆老家的同学。“先不管那么多,咱们几个先聚了再说。”
  周六的时候,沈旭跃从天津回来了,他现在自己有了车,回家方便多了,周六下午回来,周一早上出门,日子不要太惬意。
  晚上在父母家吃了饭,两口子带着儿子开车回自己家。沈旭跃原来单位的房子退了,毕竟不在原单位做了,没道理还一直住在那边不走,赵明月单位的房子自然也早就退了,现在他们在西城区买了一套四合院,周末的时候就回自己家去住。按赵明月的说法,总算有自己的窝了,以后随便工作岗位怎么变动,这个家是不会变了。
  回到家,赵明月将给老公儿子新做的衣服拿给他们:“这个明天穿,要去见客人,还有外国友人,咱们不能丢了人啊。”
  亮亮已经四岁了,小家伙什么话都会说了,古灵精怪的,浓眉大眼,一脸聪明相,特别惹人喜欢。他现在是十万个为什么,好奇心异常旺盛,问题问得刁钻又古怪,有时候一屋子大人都招架不住。“妈妈,外国友人就是黄头发蓝眼睛的对不对?”中国虽然对外开放年头不长,但北京街头也还是能见到老外的,电视新闻里偶尔也有,亮亮平时看见时总觉得很稀罕好玩,每次都要盯着看好久。
  赵明月说:“有的是,有的也是黑头发黑眼睛,还有的是红头发绿眼睛。”
  亮亮激动起来:“红头发绿眼睛,那就跟《西游记》里的妖怪一样,我要带金箍棒去。”最近电视里正在热播《西游记》,亮亮和壮壮是孙悟空的忠实粉丝,小哥俩每天拿着一根棍子在院子里耍棍,降妖伏魔。赵明月将家里的电视早就换上了进口大彩电,父母那边也换上了彩电,是以看得出红头发的妖怪。
  沈旭跃说:“又乱来了,都说了是友人,那就是朋友,怎么能带棍子去呢,显得多不礼貌。”
  亮亮有些难以置信地说:“不是妖怪,是朋友?”红头发绿眼睛的人,居然还是爸爸妈妈的朋友。
  赵明月说:“对了,亮亮,明天见到外国友人,要有礼貌,不能随便指指点点噢。”
  “好吧。”
  赵明月跟沈旭跃说:“明天早上顺道去接春梅,淮海没在家,就他去不了,真可惜。”
  沈旭跃说:“胶卷准备好了吗?”
  “嗯,准备好了。”赵明月看着自己的老公和孩子,沈旭跃还是那么帅,儿子也越来越帅气,都是最好的年纪,自己凑镜子里看一下,嗯,很好,没有人老珠黄,还是风华正茂。
  沈旭跃仿佛理解她的心思似的:“不用照了,我老婆还是那么年轻漂亮。”两口子相差七岁,沈旭跃还挺担心自己过早衰老,平时也挺注重保养,起码不敢让身材走了型。
  “嘻嘻,我家两个男人也还都那么帅!”赵明月弯腰在儿子脸上亲了一口。
  亮亮也撅着嘴在妈妈脸上亲了一下:“妈妈最漂亮了。”
  赵明月顿时心花怒放,儿子真是个小蜜糖。
  第二天一早,沈旭跃开着车,去宋家接了李春梅母子。李春梅自打结了婚,就一直住在婆家,婆婆帮忙带孩子,她晚上则回来陪儿子。本来这个暑假,她准备带着儿子去部队探亲的,正准备要走呢,听说钱斯盛回来要聚会,便推迟了行程。
  李春梅的儿子小名叫皮皮,确实是个比较顽皮的孩子,今年已经两岁了,正是学说话的年纪,也是最好玩的年纪,不过胆子有点小,见了陌生人有些羞怯。
  亮亮一见到小弟弟,就凑过来亲他,皮皮不让亲,扭过脸去,李春梅哈哈笑:“万人迷亮亮,在我儿子这里吃瘪了吧。皮皮就不买你的账,你这个小情敌。”
  亮亮趴在前排座椅之间,问前面的赵明月:“妈妈,什么是情敌?敌人吗?”
  赵明月扭过头去对亮亮说 :“不是,是哥哥,皮皮不喜欢你比他大。”
  “我就比他大!”亮亮得意地说,他举着手里的玩具枪,“皮皮,你想玩吗?”
  皮皮说:“我爸爸有真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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