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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重生之农家女 作者:砂糖秀(潇湘vip2013-5-31完结,种田,宠文)-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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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不着急着去食堂,先回了寝室一趟,带上晚上要用的课本和笔记。

    寝室里只有孙淼淼一个人专心致志地对着电脑奋战着,其他两个大概是吃饭去了。

    看到我回来,孙淼淼只是快速地扫了一眼,手上的动作更是半秒也没有停顿过,随口说了一句:“你下课了?”

    我对此早已麻木,应了一声,拉开大背包,将里面的书拿出来放在书柜上一一码好,再拿上要用的书,最后习惯性地用手一拢,将松散的书立好。

    “彭涞和碧云呢?”

    孙淼淼耸耸肩,表示不知道,继续沉浸在游戏的征战与掠夺中。

    准备好东西,我便跟她说了声拜拜,带上门,往食堂走去。

    到了食堂,找了个空桌坐下。没多久苏慕白便到了,气息微喘。

    “你赶着过来的?”我笑着问。今儿个有什么事让他这么着急的?

    苏慕白犹豫,想了想:“先吃饭吧。”站起来就要去打饭,我赶紧拉住他。

    还是现在说吧,心里搁着疑惑,我可没有胃口。

    苏慕白重新坐在我对面,语焉不详、闪烁其词了好一会儿,才在我耐心的注视中小心翼翼地说出:“兰秀,我们分手吧。”

    我们分手吧……

    我们分手吧……

    我们分手吧……

    我脑子立刻懵了,往日觉得很温煦的声音此刻纠缠在耳边,萦绕不去,化成一道难解的题,将我团团围住。

    分手么……我的初恋难道就这么仓促结束了吗?

    “兰秀,我不够好,不够优秀,配不上你。”

    “不是这样的,是我不好才是,我太笨了……希望你原谅我,再重新……”开始一段名副其实的甜蜜爱恋。

    “我会的,你也是……不过应该没问题的吧,毕竟是你。”

    什么叫毕竟是我就应该没问题?终于从混沌的想法中回过神,苏慕白已经不在对面,不知道是何时走的。

    发呆到上课铃声响起,我还是弄不清楚究竟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就像当初自己跟苏慕白告白时不明白他为何最终会答应。

    开始得始料未及,结束得莫名其妙。

    中间则是懵懵懂懂,似懂未懂。

    这是我对于这段勉强算是初恋的感觉。

    如果恋爱也可以标准量化,那我可以拿到几分?

    温柔体贴可以加分——可我不曾,要忍受我因经常关手机收不到邀请短信而失约。

    善解人意也很有人气——我也不是,彻底的否定答案。对于恋情,我完完全全是蹒跚学步的小孩儿,常常做了很多让他无可奈何却又不得不原谅我的傻事。

    热情奔放……嗯,也还是深受欢迎。如果对象是一大堆待解决的高数,我保证会以十二万分的热情去征战去征服……

    算来算去,即使加上小小的私心分,我也没能拿到合格。

    想起刚才苏慕白有勉强有不忍的样子,我突然意识到,感情不是按部就班吃吃饭牵牵手就算完满的,他原来并不快乐。到最后,他还是宽容地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让我泛起一波又一波的愧疚。我应该要认真地对他说声抱歉才行的吧。

    说到做到,我立刻给苏慕白发了一条短信:“应该是我要说对不起的,真的很抱歉,一直做得不好。”

    等了很久,也没有收到回复,我心中就像留着一根小刺一般,始终无法安心上课,决定下课找苏慕白将事情做个更好的了断。做不成恋人,还是可以做很好的朋友的。

    而这种想法却被我扼杀在经过南湖时不小心看到苏慕白和一个女生亲密相拥的那一秒。

    那个女生,我认得,徐倩,是从小和苏慕白一起长大的青梅。

    霎时我感觉天旋地转,眼眶酸的发疼,难道我真的和青梅竹马这词有仇,这段感情最终敌不过所谓的青梅竹马。

    关于情殇

    最近开始失眠。

    失眠往往让人痛苦不堪,因为在安静的夜里,面对黑夜无声的世界,你会比白天要冷静的多,看事物似乎也更理性。

    冷静与理性之后,悲哀的发现,自己往往离事物的真相与本质会很近,这对习惯当鸵鸟的人们来说,意味着惊恐与不安。至少我这样认为。

    想过去,想现在,想将来,想人际关系,想为人处事,想过去的幼稚,想现在的成长,

    反正横竖也睡不着,总要让时间消耗的有意义些。

    很多想法往往没有结果,换句话说,是想了也白想。可我还是固执的去想,很多想法纠缠在一起,纠缠不清,不能用蛮劲去拉,越拉只会越纠缠,并且让你感到麻烦与疼痛。

    所以,唯一的方式就是任其纠缠,并且袖手旁观。

    我睁着眼睛,听着滴答的钟声,放弃了抗拒失眠的挣扎,认命的瞪着大眼睛,看着茫茫黑夜,思绪百转千回。

    今天晚上有位认识的同学过生日,平时也不是很熟并不算深交,很是诧异竟会邀请我和彭涞去ktv庆生。我本来是没什么心思出门的,老四担心我会胡思乱想,说是出来透透气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硬被拉来。

    打开包厢门,我右手动了动,紧握成拳置于身侧,我看到包厢里摇曳的光影滑过苏慕白清朗刚毅的面颊,一次次地在他的脸上变幻着明与暗,我眼神划过依偎在他身旁的徐倩。

    周围已经有人看出了气氛的不对劲,只是面面相觑,不知如何化解这略带尴尬的场面。

    我仿若浑然不知刚才发生了什么,平静地拉着老四坐下来。包厢内又开始活跃起来,大家争先恐后地抢着麦克风,而苏慕白的表情却看不出一丝变化,我想我对他而言真的不是那么重要。整个包厢越来越让我感觉喘不过气,我对老四低低说了声,“我去一下洗手间。”

    走出了沸腾喧哗的包厢,外面像是另一个世界。

    我深深吸了口气,既然出来了,就索性真的朝洗手间走去。往脸颊上扑了扑水,对着镜子捏捏,望着镜中带着水珠的脸告诉自己会没事的,当初分手的时候自己不是很潇洒,很平静吗,可是现在为何每次看到徐倩的脸总有种受背叛的锥心疼痛,我挫败地闭上眼睛捂上自己的脸。

    是谁规定了灰姑娘必须被王子拯救?童话里只说灰姑娘和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没有人深究过,那幸福是多么的卑微,没有人问过灰姑娘愿不愿意,也没有人问过她爱不爱王子,好像只要她的脚合适地穿上了水晶鞋,就理该感激涕零地跟王子回宫,然后永远在幸福中诚惶诚恐,如果没有他的拯救,她至今仍在冰冷的河边浣纱。可是,假如灰姑娘遇上的是一个普通的渔夫呢?他们相爱,然后她脱离后母的家与他相守,那世界上就没有了灰姑娘,只有一个渔夫心目中永远宠爱的公主。而我——兰秀,也许是沉默而卑微的,但是我是自己心里的公主。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苏慕白诚然是天之骄子,然而,我就算是路旁的一棵野草,也自是独一无二。

    当徐倩的身影也出现在镜子里的我身后时,我没有感到多大的意外。

    我一把抹去脸上的水珠,心里冷冷一笑,这样的晚上,真是一个适合倾诉的时间,仿佛所有的人都有话要说,所有的人都有心事要表达,好像一错过,就再也来不及。

    “真巧,兰秀,你也在这里。”

    我笑笑,心里早有了准备,静静等着她接下来的话。

    “你也看见了,苏慕白他现在跟我在一起……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我们彼此相爱。”

    徐倩对着镜子理了理长发,也对着我笑了笑,其实她也说不上十分漂亮,但身材纤细高挑,五官精致,皮肤柔嫩,笑起来有种说不出的娇俏,加之举止大方,性格外向,待人礼貌,作为女生,我在心里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女孩更让人上心。

    “当初他会跟你交往是因为那时我拒绝了他。当时我很迷茫我对他的感情到底是亲情还是爱情,不过现在我很清楚了。”

    “你知道吗,以他的成绩原本可以去一所更好的大学,但是为了我改了高考志愿。”

    “他说他从来没有爱过你,对你只是同情。”

    不是的,不是这样的,我与苏慕白的爱情不是这样的,它该像水一样的清澈,该像花一样的鲜艳,该像阳光一样的灿烂,该像天一样的蔚蓝,而不是这样,不是如此不堪,只是为了验证别人爱情的忠贞度,不是的,也不该是的。

    我强忍着眼泪不让它掉下,至少不是现在,“是吗?那恭喜你们,带着你们所谓的爱情远离我的生活。”

    我回包厢里拿了自己的一些东西,跟老四打了声招呼,先行离开。

    鱼说,我的悲伤只有7秒,因为7秒之后,我的眼泪沉入水底,当我游弋到另一端时,你只知道我的快乐,却忽略我的悲伤。

 第87章 秋收前的准备

    大学四年离开了苏慕白,我依然活得很好,没心没肺地笑着。可是我不再碰触爱情,因为害怕受到伤害,我开始更加珍惜友情,和身边的朋友打打闹闹度过四年的时光。

    大四的时候整个宿舍的人都准备考研,说实话当时我也没有什么想法,也就跟着考研大军走,考研时光是艰苦而充实的,果然皇天不负有心人,我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

    三年的研究生生活感觉就像是给导师干活,累得不行成果还不算你的。

    在某天某时,我穿过学院的走廊时仿佛晃过苏慕白的脸,我摇摇头笑自己太没出息了,有多久没再见过苏慕白了。

    我继续往前走,越过苏慕白的幻影,可是那个幻影抓住了我的胳膊,“兰秀,等下。”

    我终于确认这真的是苏慕白。

    我怔了一下,见苏慕白没有松手的意思,也不急着挣脱,只微笑回应,两人相对无言,那纠缠的手指却有种暧昧的默契。直到有人从身边经过,轻咳了一声,苏慕白才徐徐松开手。

    我咬着嘴唇,将手收回,过了一会他才开口问:“前段时间不是听说你留校吗?怎么换成了别人?”

    我一只手支住下颌,若无其事地说:“是我拒绝了,我没打算留校。”

    “那你……”苏慕白迟疑地问。

    “我已经签了凯悦。”她淡淡地说。

    凯悦集团?这个名字任谁都不会陌生,即使是在这个外企、大型国企如林的中国南疆大都市里,凯悦的名声也是如雷贯耳的,传说它招聘的概率是千里挑一,而她竟然悄无声息地签下了这个公司。

    “可是,在我的想象里,总是觉得在高校任教更符合你给我的感觉。”苏慕白带着一点遗憾道。

    “相信我,我更清楚自己适合什么。”不知是否因为刚从一场好梦中醒来,苏慕白的脸上有种懒懒的笑意,这是我所不熟悉的。

    “不管是工作,还是人。”我看着他,忽又补充了一句。

    晚上在QQ里跟老四说起白天的事,心中犹泛着酸涩。“老四,我现在还没找到工作,可是我不想让苏慕白知道,我骗他说我签了凯悦。”

    “总有一天他会知道的。”

    “我明白,可是不是现在,我有我的自尊。”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回忆了种种关于以前的事情,兰心不禁感概万分,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不真实,明明还是一个努力找工作的大学生,而且还深陷在感情中人,现如今依旧还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孩子。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兰心从回忆中慢慢的缓过神,看着眼前梦一般的情景,再看看自个瘦小的模样,她便下定决心为这个家继续努力着。不管是为了自个还是为了现在的家,兰心都下定决心努力着。

    最近全村人都开始忙碌起来了,尤其是兰荣一家人,只见徐氏忙里忙外的整理着收割用的东西,例如编制簸箕,簸箕是用来将稻谷装到麻袋里的工具,而徐氏见到家里的簸箕已经坏了,于是自个坐在家门口开始编制起来,再则就是把秧刀磨锋利,磨锋利以后才能利索的将稻子从稻田里割下来,总而言之秧刀是收割的最重要的工具,它的形状就像是弯弯的月亮。

    兰心对于这些东西当然是见怪不怪的,因为对她来说,这些东西就是她的伙伴。她以前喜欢用秧刀割猪草,还有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兰心见到徐氏在忙,她也不好意思闲下来。虽然她自个的竹席生意跟鱼丸生意一直都很好,可是她还是希望能帮助娘亲收割稻子,她其实是想再次感受一下收割稻子的欢乐,重温小时候的乐趣。

    兰心走到徐氏的身旁蹲了下来,对着徐氏说道:“娘亲,心儿帮你吧!心儿以前就喜欢编织这些簸箕什么的。做这些可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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