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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廊桥遗梦-第7章

小说: 廊桥遗梦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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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用技巧把桥放在某一角度以便在构图上突出来,同时要收进一角小溪而避开桥入口处墙上那些乱刻的字。桥后面的电话线也是个问题,但是通过精心确定框架也可以处理好。

他把装好柯达彩卷的尼康相机拿出来装在三脚架上,拧紧螺丝钉。相机装着24毫米镜头,他换上他最喜欢的105毫米镜头。东方已显出灰朦朦的光线,他开始试验他的构图,把三脚架向左移二英尺,调整了陷入溪边烂泥中的那只脚,把相机带子绕在左腕上,这是他在水边照相时经常做的,因为由于三脚架倒在水里而损失的相机太多了。

红光出现,天空渐渐亮起来。把相机向下拉六英寸,调整三脚架的腿。还不对。再往左移一英尺,再调整架腿。把相机在架顶放平,镜头调整到5/8。估计一下原野的深度,通过高焦距的技术把它放到最大限度。把拉线套紧在扳机上。现在太阳百分之四十在地平线上面,桥上的旧漆变成一种暖红色,这正是他所要的。

从左胸口袋中拿出光谱仪,对到1/8。需要曝光一秒钟,不过柯达胶卷能坚持到这一极限。从取景器望过去。“那桥入口处挂着什么鬼东西?”他叽咕着。“一片纸。昨天并不在那儿呀。”

扶稳三脚架,跑上岸去,身后的阳光迅速追上来。那张纸整整齐齐的别在桥上。把它撕下来连大头针一起放进背心口袋里。赶紧跑到岸边,下去,走到相机后面,太阳已升起百分之六十。跑得气喘吁吁,再拍一次,重复两次以便留底。没有风,草纹丝不动。为保险起见,照了三两秒的三张一秒半的。

把镜头调到1/16,整个程序再重复一遍。把三脚架和相机拿到小溪当中去,安置好,印上脚印的淤泥向后移去。这段连续镜头再完整地拍一遍。装一卷新的柯达彩卷,换镜头,把24毫米的装上,把105毫米的放进口袋,涉水而上,离桥近些,调整。对好,核对光线,拍三张照,再照几张备用作为保险。

把相机竖起来,重新构图,再拍,同样的场景,依次拍摄。他的动作没有一点不灵便之处,一切都是那么娴熟,每个动作都有道理,意外情况都得到效率的专业化的处理,不落痕迹。

上得岸来,背着器材穿桥,同太阳赛跑。现在进入紧张阶段。抓出已经装好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的相机,把两架相机都套在脖子上,爬上桥后的树。树皮扎破了手臂——“去他妈的!”继续爬。现在高高在上,从一个角度望见桥,小溪上正闪着阳光。用特写仪把桥顶单独划出,然后是桥的背阴影面。就在水边读仪器的指数,把相机架好,拍九张照片,再拍备份照,把相机放在塞在树桠杈之间的背心上,换相机,换感光速度更快的胶卷,又照了十几张。爬下树,再下河岸,架起三角脚,再装上柯达彩卷,构图从第一批一样,不过是从小溪对面照的。把第三架相机从包里拉出来,那是架旧sp测距离的相机,现在是拍黑白照了。桥上的光线一秒钟一变。紧张的二十分钟——这种紧张只有军人。外科医生和摄影师才能体会——罗伯特·金凯把背包甩进卡车,沿来过的路驶回去。离镇西的桥有十五分钟的路程,如果他赶快的话还可能在那里照几张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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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土飞扬,点起骆驼烟,卡车颠簸前进,驶过那间朝北的白木屋,驶过了理查德·约翰逊的信箱。没有她的影子。你能期待什么呢?她是结了婚的,过得挺不错。你也过得不错。谁需要这些麻烦事?美好的夜晚,美好的晚餐,美好的女人。就让它这样吧,不过,天哪,她真迷人。她身上有一种什么,使我目光很难从她身上移开。

他绝尘而过弗朗西丝卡住处时,她正在牲口棚里劳动。牲口的喧闹声掩盖了一切路边的声音。而罗伯特·金凯正向桥驶去,追光逐年地疾驰而过。第两座桥也很顺利。那桥在山谷中,在他到达时周围雾还末散尽。他通过300毫米的镜头取得的景是左上角一轮大太阳,其余部分是通向桥的蜿蜒的白石路和那座桥本身。

然后他在那老式测距离相机中收进了一个农夫赶着一匹浅棕色的比利时马拉着一辆车在白色的路上走。这是最后的旧式老乡了,金凯想着,笑了。当好镜头来到时,他是知道的,他拍摄时已经能想见最后印出来是什么样。拍竖镜头时他留下了一片光亮的天空,可以在上面写下标题。

八点十五分时他收起三脚架,自我感觉良好。一早晨的工作是有成绩的。这是农村风味的保守的作品,但是很好,很扎实。那张农夫赶马车的照片甚至也许可以作封面照,所以他在图片上方留下了空间,以便印上标题或导语。编缉们喜欢这种设想周到的工艺。这是罗伯特·金凯得以委任的原因。

他七卷胶卷差不多都照完了,把三架相机退空,然后手伸进背心左下方的口袋里去拿另外四卷。“妈的!”大头针扎了他一下手指。他忘了从罗斯曼桥拿下的那张纸时连大头针一起放进口袋了。事实上他连那张纸也忘了。他掏出来,打开读:“当白蛾子张开翅膀时,如果你还想吃晚饭,今晚你事毕之后可以过来,什么时候都行。”

他禁不住微微一笑,想象弗朗西丝卡·约翰逊带着这张纸条和大头针在黑暗中驱车到桥头的情景。五分钟之后,他回到镇上德士古加油站的人把油箱加满,核对油量时,他用加油的投币电话打电话。薄薄的电话薄让油污的手指翻得黑不溜秋。有两个约翰逊的名字,不过有一个有镇上的地址。

他拨了乡下的那个号码等着。电话铃时弗朗西丝卡正在后廊喂狗。响第二下时她拿起耳机:“约翰逊家。”

喂,我是罗伯特·金凯。

她体内又跳动起来,像昨天一样。好像有一根东西从胸部插到腹部。

收到你的字条了,w。b。叶芝作信使,以及种种一切。我接受邀请,不过可能要晚点。天气很好,所以我计划拍摄——让我想想叫什么来着?杉树桥……今晚拍。完事可能要九点钟,然后我还要洗一洗,所以到这儿可能要九点半到十点。行吗?”

不行,她不愿等这么长。不过她还是说:“当然可以,把工作做完吧,那才是重要的。我来做一点很方便的东西,等你来了一热就行了。”

然后他又说:“如果你愿意来看我拍照也很好,不会妨碍我的,我可以在大约五点半接你”

弗朗西丝卡思忖着这个问题。她愿意跟他一道去,但是有人看见怎么办,假如理查德知道了,她怎么跟他说?

杉树桥与新的公路平行,在河上游的五百码处,是水泥桥。她不会太引人注意,会吗?不到两秒钟,她决定了。“好吧,我愿意。为过我自己开我的卡车去那里跟你会面,什么时候?”

大约六点钟。那么在那里见你,对吧?回头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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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整天时间他就在当地的报馆里翻过期的报刊。小镇挺秀丽,有一个满舒服的县政府广场,他就坐在那里树荫下的长板凳上吃午饭,一小袋水果,一些面包,还有从街对过咖啡馆里买的一瓶可乐。

他走进咖啡馆去买可乐时刚过午后。就像在早年荒野的西部酒馆里出现了当地的枪手一样,热闹的谈话中断了,大家都打量他。他讨厌这样,觉得不自在,但这是所有小镇的标准程序有个新来的人!跟我们不一样!他是谁!他来这儿干什么?

有人说他是个摄影师。说是看见他今天早晨在桥那儿,带着各式各样的相机。

他卡车的牌子说他是从西部华盛顿那边来的。

整个早晨都在报馆里。吉姆翻报纸找关于廊桥的资料。

是啊。德士古的小费歇尔说他昨天到过那里打听去所有廊桥和路。

他要知道这干什么?

怎么会真有人要这些桥的照片?都挺破的,快塌了。

他头发可真长,有点儿像那些'甲壳虫'的家伙,或者还有那个叫什么玩意儿来着?嬉皮士!是不是?”这句话引起后边雅座里和邻桌一阵哄笑。

金凯拿着可乐走出门去,那些目光还在盯着他。也许他请弗朗西丝卡出来是犯了一个错误,为她着想,不是为他自己。如果有人在杉树桥看见她,第二天早餐时话就会传到咖啡馆,然后由德士古加油站的小费歇尔接过过往行人的小钱之后一站一站传下去。也许比这还快。

他已经体会到千万不能低估小镇传递小消息的电传效应。对苏丹饿死二百万儿童可以完全无动于衷,可是理查德的妻子和一个长头发的陌生人在一起出现,这可是是大新闻!这新闻可以不胫而走,可以细细咀嚼,可以在听的人的心中引起一种模糊的肉欲,成为那一年中他们感觉到的唯一的波澜。

他吃完午饭走到县府广场停车场的公用电话亭,拨了她的号码,铃响三次时她接电话,稍稍有点气喘。“喂,还是罗伯特·金凯。”

她立刻胃里一阵紧缩,她想,他来不了啦,一定是打电话来告诉我这个。

我直接了当说吧。由于小镇人的好奇心,如果你今晚跟我一块出来有问题,那就别勉强。坦率地说,我对这里的人怎么想我完全不在乎,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晚些时候会到你这儿来的。我要说的是我可能不该请你出来,所以你无论如何不必勉强来,尽管我很愿意你跟我一起去。”

自从上次通话之后她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但是她已一定决心。“不,我想看你工作,我不担心闲话。”她实际是担心的,但是自己身上有某种东西在主宰着,要做冒点风险的事。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她就是要到杉树桥去。

好极了。我只是想再核实一下,呆会儿见。

好吧!

他四点钟回到旅馆,在洗涤池里洗了点衣服,穿上一件干净衬衫,另外放了一件在卡车里还有一条咔叽布裤子和一双凉鞋,那凉鞋是他在一九六二年摄制关于通向大吉岭的那条微型铁路的新闻时在印度买的。在一家小酒馆买了两箱六瓶装的布德威瑟啤酒,把其中八瓶最多能放进八瓶放进冷藏箱,排在那些胶卷周围。

天很热。又真正地热起来了。依阿华午后的太阳淫威所到之处,水泥。砖。土已吸足了热气近黄昏时更火上添油,从西方火辣辣地照过来。

小酒馆很暗,还算凉快,前门开着,天花板上有大电扇,还有一台立式电扇在门口以105分贝的响声转着。不这不知怎的,那风扇的响声,阵啤酒味,电唱机的高音喇叭,还有酒吧前一张张半含敌意盯着他看的脸使他感觉这儿比实际更热。

外面公路上阳光炙人,他想的是喀斯喀特山脉和基达卡附近圣胡安。德。福卡海峡沿岸的枞树和清风。

不过弗朗西丝卡·约翰逊看起来挺凉快。她把她那辆福特卡车停在桥附近的树从后面。正倚着挡泥板站着。她还穿着那条特别合身的牛仔裤,凉鞋,那件白色针织圆领衬衫托得她身材倍加妩媚。他把车停在她的车旁,一边向她招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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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真高兴看见你。太热了!

在一个他有所动心的女人面前的老感觉又来了。除非谈严肃的事,他总是不知说什么好。虽然他很有幽默感,只是稍有点怪,但是他的思想本质上是严肃的,处事认真。他母亲常说他在四岁时就是大人了。作为一专业人员,这对他很好,但是从他的思想方法来说,这种性格在一个弗朗西丝卡这样的女人面前对他并不利。

我想看你制作照片,你不管它叫'拍'。

你马上就会看见的,而且你会发现这相当枯燥。至少其他人一般都这样认为。这跟听别人弹钢琴不一样,那你能参地进去共同欣赏,摄影这玩意儿,制作和表演之间要隔很长时间。今天我只是制作,等照片在什么地方登出来,那才是表演。你今天要看到的只是大量的胡摆乱弄。不过太欢迎你来了,事实上你来了我很高兴。”

她反复品味着最后几个字,他不一定需要说。他可以说到欢迎为止,但是他没有止于此。他是真诚地高兴看到她,这很清楚。他希望她到这儿来的本身也能使她体会到同样的意思。

我能帮你什么忙吗?

你可以帮着拿那个蓝背包,我拿那个土黄色的三脚架。

于是弗朗西丝卡成了摄影师助手。他刚才说的不对。可看的多着呢。这是某种表演,只是他自己没有意识到。她昨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把她吸引住,部分也是因为这个。他优美的风度,犀利的目光,正在工作的上臂的肌肉,特别是他移动身体的姿势。所有她认识的男人与他相比都显得笨手笨脚。

但不是他行动匆忙,相反,他完全从容不迫。他有一种羚羊般的素质,尽管她看得出他柔韧而坚强。也许他更像豹而不像羚羊。是的,豹,就是它。她感觉得出来他不是被捕食物,而是相反。

弗朗西丝卡,请递给我那架有蓝背带的相机。

她打开背包,拿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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