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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远离种马,从吾做起! 作者:弃坑木有小jj(晋江vip2012-11-16完结,重生,1v1)-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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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玉轻轻得弯腰打横抱起千千,然后才下了马车。
  
  宁府还是原来的宁府,高大,威严,只是此时宁府的门口站了一排或清纯或妖娆的女子,各有千秋,各有风情,每一个都是貌美如花的女子。这一排女子穿着颜色不一的华服,盘着各具特色的发髻,还画着妩媚的妆。
  
  众女从上到下依次排开,用手这么一数,不多不少,恰好是十七个。此时都分外默契得将眼神看向了宁玉和……他怀中的千千。
  
  离欢站在宁玉身边,看着众女子的眼神都要放出光来!他睁大着眼,从这头的第一个女子,一路跳到了最末的那一个,越看越兴奋,越瞧越情难自禁,他转头,对宁玉激动得语无伦次起来:“美人儿,我要,我要……哈哈,美人儿!!”
  
  众女子看着离欢的目光从先前的惊艳瞬间转变成了嫌弃,对离欢不断靠近自己的行为表现出了十足的抵制,可是又因碍于宁玉在场,又不好表现得太过明显,当即一个个的脸色都好似吃了臭豆腐蛋。
  
  “嘿……嘿嘿……美人儿,钱,钱……都是钱啊……嘿嘿……”离欢傻笑,沉醉在了自己的世界里。
  
  宁玉看他的眼神也带上了鄙夷与嫌弃,对弯腰候在一旁的老管家吩咐了几句,就抱着千千进了府邸。
  
  他直接回到了自己的院落里,抱着千千,看了眼自己的房间,又看了眼隔壁的丫鬟房间,微顿足,最终还是大步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宁玉的房间很简约,可那张床却够大够豪华,借用千千的话来说,便是“瞧瞧上好的红木精美的雕刻,非常符合宁玉闷骚的气质”。
  
  他轻轻把千千放在床上,看着千千的睡颜,还未消去红肿的唇瓣,以及唇瓣上那被自己创造出的小裂口……他伸手轻轻放在她的唇角上,来回勾勒她嘴唇的形状。
  
  宁玉眼神又深沉了些,他慢慢探出头,垂下,在她的唇上轻轻印下一个吻。
  
  他闭眼,享受这难得的幽暗时光,年少时的那一幕重新在他脑海中浮现,从清晰到朦胧。
  
  “小玉儿——!小玉儿——”此时,宁玉院落的门口又响起了这道阴魂不散的声音。
  
  宁玉怒,站直身体,浑身的骨头咔咔只响,打算和离欢决一死战。
  
  可离欢望见宁玉黑沉着脸出来,却丝毫没有自觉,自顾兴奋道:“小玉儿,我便知道上你这花满楼必定能寻到美人儿!”
  
  宁玉:“所以?”
  
  “哎哟我的小玉儿,什么因为不因为所以不所以,你也知道我那秦淮馆的头魁儿中了羊癫疯至今未痊愈,所以我才跟你回来,便是为了在你这十七个貌美如花的大美人儿里选一个做我的头魁,好帮我继续赚钱哩!”离欢的双眼变成了铜钱状,兴奋着继续道,“你这花满楼果真未让我失望,这么多的美人儿,嘿,只要你便随便挑一个给我,我也就满足了的。”
  
  宁玉嘴角微不可闻得抽了一抽,反问道:“所以这就是你跟我回来的目的?”
  
  离欢笑得欢畅:“那是自然!若不是为了美人儿,傻子才跟你来这什劳子京城哩!劳累又伤财,我又能讨着什么好的!且还生生累坏了我的千里马……唉!我的马儿啊!愿你在来世还能找到向我这般好的主人!”
  
  宁玉轻轻咳嗽了声,别开脸去。再遇到他这样的主人?——估计那马该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姑娘继续追文!鞠躬!




☆、弃坑没有小JJ

  (三)
  【有关离欢所经历的……】
  
  宁玉的十七个下属确实各个是人中之凤;不论哪一个站在人群之中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所以离欢能有此反应也算是正常。
  
  只是,离欢想要,宁玉却未必肯。
  
  离欢摇了摇宁玉的肩膀,脸上升起猥琐的小笑容:“小玉儿;怎么说当年你这十七个好苗子我也帮你参谋了一二;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嘿;你便忍痛割爱那么其中一个;我也好早些回去打理我的秦淮馆;如何?”
  
  宁玉一声冷哼;不想理他;直接转身就打算回房。只是;刚走出三步,又停下,回头对他警告道:“还有,未经我允许,不得靠近竹院半步——”
  
  语毕,这才继续大步踏进房内,再未作停留。
  
  离欢急了,匆匆跟在他身侧,伸手去拉他的衣袖:“别,别啊,小玉儿,打个商量!你手中的美人儿这般多,赏我一个你也没什么损失,别这么抠儿啊……”
  
  宁玉丝毫不留情面得甩开他的手,干净利落回道:“不给。”
  
  离欢再抓他衣袖:“小玉儿,你我这十几年的兄弟情难道还比不过一个美人儿?!”
  
  宁玉还是不理他,继续甩开他的手。
  
  离欢不死心,再抓:“真不给?”
  
  宁玉红唇轻吐,摇头:“不给。”
  
  离欢怒了:“好!这可是你逼我的!”他双手紧握成拳,双眉皱在了一起,似乎隐隐之间,下了一个决定……
  
  宁玉可没空管他究竟下了个什么决定,自顾进了卧房旁的小书房去了。
  
  离欢看着他的背影,眯着眼,叹着气,自言自语道:“小玉儿,若我早些知道当年那些个丫头片子如今都成了大美人儿,小生我怎么说也得留那么几个在身边做心腹啊……”
  
  “不过嘛……”离欢眼珠一转,当即笑得一脸得瑟得离开,向着前院而去。
  
  *********
  
  据他观察得知,这十七个美人儿住得越靠前,就越是长得美。所以,此时他目的分外明确得直奔前院的最后一个小院落而去,——最美的他下不了手,那就从这十七个当中最弱的这一朵展开攻势好了!
  
  是夜,离欢一袭黑衣,潜伏在这姑娘的房顶,屏住呼吸,将身体紧紧贴在了房檐上,竖耳倾听房内动静。
  
  片刻,传来一阵淅沥沥的水声。
  
  再片刻,传来一道宛如黄莺的柔媚女声:“小夕啊,将这洗澡水给倒了吧,我困了,先就寝。”
  
  “是,姑娘。“一丫鬟接口。
  
  ——瞧瞧,这声音,可真好听!做他秦淮馆的歌魁简直绰绰有余!离欢眼冒金光,兴奋得咂咂嘴,继续趴在屋顶,打算找准时机就下迷魂香。
  
  迷魂香,出门远行必备之物品,‘行走江湖必不可少榜’上永远的第一名!
  
  夜越来越深,四周越来越安静。这姑娘屋内的蜡烛也已经被吹灭,她传出的气息也已经趋向平稳,看来,是已经睡熟了。
  
  离欢奸笑着,从怀中掏出了一袋粉末,又轻轻得移出一块红瓦来,打算把这粉末倒一些,散到房间里。因着这迷魂香非常强势,只需一米粒的量,就能达到非常霸道的效果。所以他不能浪费!
  
  “我……要吃……!我要吃!了!你!”突然,在他耳边响起了一道异常咬牙切齿的女声。
  
  离欢手一抖,刷得一下,手中所有的迷魂香都给散了出去,让他生生感到一阵钻心的疼,——太浪费了!迷魂香可是很贵的啊!
  
  他转头,看向罪魁祸首,却发现本应该在房内睡觉的这姑娘此时竟闭着眼屏着息嘴角带着鬼魅的笑意……阴森森得飘在了他的身后,软若无骨的手还向离欢伸出,重重搭在了他的肩膀上,特别是那咧着嘴唇露出的两排牙齿,正嗷嗷大张着作势要来咬他的脖子……!
  
  离欢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想伤她又不能,否则只怕宁玉非扒了他的皮不可!无法,他只好运气十二分的功力,离开了事发现场……
  
  因此,他并不知道,当房内气息平稳睡着的小丫鬟揉着睡眼朦胧的双眼,看到床上又没有了自己小姐的芳影时,便走出了院子寻找,在瞧见梦游于屋檐上幻想自己是一只正在瓜地里抓老鼠的猫头鹰的貌美小姐后,浓浓叹了口气。
  
  唉!离欢苦着脸坐在床上,摇头叹息。
  
  晚了,一切都晚了……当年的小丫头如今都成了妖孽,估摸着都是宁玉一手造成的!宁玉就是有着化神奇为腐朽的能力,再美好的东西经过他的手哪怕是随便一改造,就能把它给面目全非喽!
  
  离欢焦躁扶额,思考自己究竟该如何下手。从美人儿处下手显然胜算不大,可不从美人儿那下手,又该拿谁开刀呢……
  
  他冥思,苦想,突然眼前一亮!对了,直接想个办法让宁玉就范,不是更好麽!只要抓住宁玉的软肋……咦,软肋?!
  
  离欢一拍大腿,一种豁然开朗般的感觉就涌上了他的心头,他的嘴角越咧越开,随即情难自禁得哈哈大笑起来!
  
  宁玉!你等着!小生我去去就来!
  
  他一蹦三尺高,兴奋得睡不着觉,天还没有亮透,就匆匆朝外而去。他的目的很简单,——买,药!
  
  可惜就可惜在方才将迷魂香都倒了个精光,连个渣渣都不剩。所以此时他只好颇是无奈得再去备一些货。没办法,这俗话说得好,人在江湖漂,没药不敢跑,所以,备药是非常有必要的。
  
  京城的清晨自然和其他城市不同,尽管天未亮透,可大街上的集市早已摆满了摊贩。众人都想趁个一大早,给自己抢个好地段。
  
  离欢一路走一路看,终于眼前一亮,盯着路边摊子上有一名叫“王记药铺”小摊位,大步上前。
  
  摊主是一个留着小山羊胡子的中年人,一双眼中满是精光,此时瞧见一身华服的离欢朝着自己走近,当即笑得奸诈又荡漾,一双绿豆眼巴巴得看着他,冲他放着电光。
  
  离欢也没有让他失望,走到他的摊位前,停下,随即俯腰,凑近摊主,压低声音道:“我要买药!”
  
  摊主连连点头似捣蒜:“好好好,这位客官,您要买什么药?我这可是应有尽有!”
  
  离欢满意点头,冲他挑眉一笑:“我要……”
  
  不等离欢说完,摊主已经了然,打断他,也挑眉奸笑道:“我懂的,我懂的~!”
  
  离欢一愣:“你懂什么了?”
  
  摊主斜眼,一副“你这磨人小妖精”的猥琐样,继续奸笑道:“瞧公子你泛青的眼圈儿,和你这一派的风流又倜傥,倜傥又风流,啧啧,除了那药,还会是甚?”
  
  语毕,弯腰,直接趴在木摊子下翻山蹈海挖出一大包被包装得严严实实的药片儿来。
  
  离欢被他说得有些飘飘然,自我陶醉道:“没曾想小生我的魅力又上了一层楼,唉,烦恼,真烦恼,这可该~如何是好~~!”
  
  摊主将手中这一大包药递给他,继续谄媚:“公子,您拿着,只要一米粒儿的量,保管你心想事成,无人可及,攻山掠地,所向披靡!”
  
  离欢兴奋,可兴奋着兴奋着,又淡定了下来:“此药倒是深得吾心!只是,不知,这药怎么卖?”——这才是关键吧
  
  摊主反复揉着双手:“小本生意,瞧公子这般相貌堂堂,仪表大方,给您优惠价,一共三两银子。”
  
  离欢的脸登时黑了下来:“小生我身上一共三十个铜板,你爱卖不卖,不卖拉倒!”
  
  摊主脸色一变,没料到这厮长得好看,原来是个肚里烂,当即翻了脸,一把从离欢手中的药包夺过,讽刺道:“三十个铜板就想要老子的好药材,门儿都没有!”
  
  离欢看了眼摊主手中的药包,终于狠下心来,一跺脚,一咬牙:“一两!”
  
  “两纹银!”
  
  “一两半!”
  
  “两纹银!”
  
  “一两八……”
  
  “好!成交!”摊主的脸笑得像是开出了一朵花儿,当即和离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中~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离欢迎着太阳,捧着药包,一步一步走回了宁府,打算开始他的计划……
  
  ——其实他的计划很简单,无非是放倒千千,劫持千千,用千千来威胁宁玉,分给自己一个美人儿,让自己的秦淮馆早些回归正轨,这日子拖得越久,他的损失就越惨重,他的损失越惨重,他浑身的肉都疼了起来……
  
  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离欢的人生信条是:能省就省,浪费可耻!
  
  作为一个俊俏的公子哥儿,离欢的人生信仰是:美人儿,是用来疼的;银子,是用来存的。
  
  ——所以此时他既然敢花这么大的投资——足足一两八纹银,在千千的身上,那么,这次的任务,就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若失败,自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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