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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终极证人-第40章

小说: 终极证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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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是你的当事人,我拿到了传票。所以即使他们没有给你发传票,你也得和我一同去,对不对?”

“不错。”

“现在我们一起在逃跑,是吧?你和我一起从警察那里逃走了。”

“我想你可以这么说。”

“警察最不可能找我们的地方是哪儿呢?想想吧,雷吉。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最料想不到我们会去的地方是哪儿?”

“是新奥尔良。”

“对了。对十如何躲避警察我是一窍不通,可既然你在躲避传票,你又是律师什么的,你一天到晚都在同罪犯打交道,我想你有办法让我们到达新奥尔良的,并且还不会让人知道。对吗?”

“我想我能办到。”她开始同意他的看法了,她对自己的话感到大吃一惊。

“要是你能让我们到达新奥尔良,那么我们就能找到罗米的房子。”

“干嘛要找到罗米的房子?”

“那就是尸体应该在的地方。”

雷吉最不想知道的就是这件事。她慢慢摘下眼镜,擦了擦眼睛。她感到两个太阳穴之间有些隐隐作痛,这疼痛只会变得越来越厉害。

罗米的房子?就是那个已死了的杰罗姆·克利福德的家?刚才那句话马克说得很慢,她每个字都听得清清楚楚。她盯着前面一辆车的尾灯所照之处,可除了红乎乎的一片之外她什么也没看见。那起谋杀的被害人就埋在这位受到指控的律师的家里?这真是离奇得令人难以置信。她的脑子在飞快地转个不停,她问了自己上百个问题,却连一个也回答不出来。她朝车镜瞥了一眼,突然发现马克正带着一种古怪的微笑在注视着她。

“现在你知道了,雷吉?”他问道。

“可怎样,为什么……”

“别问我,因为我不知道。这简直是疯了,对不对?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认为这全是罗米编造出来的。这是一个疯狂的大脑编造出来的一个离奇故事,说尸体就在他的房子里。”

“所以你认为它不会真的在那里?”雷吉问,想以此打消自己的疑虑。

“除非我们去看一看,不然就不会知道。要是尸体不在那儿,我就没事了,又能过正常的生活了。”

“可要是真的在那儿呢?”

“等我们找到了尸体再来发愁吧。”

“我可不喜欢你的这个妙主意。”

“为什么?”

“听着,马克,我的孩子、当事人、朋友,要是你以为我会到新奥尔良去挖一具死尸,那你就是疯了。”

“我当然疯了,我和里基是一对精神病患者。”

“这事我不干。”

“干嘛不干啊,雷吉?”

“这太危险了,马克。这是疯了,这会让我们送命的。我不去,我也不让你去。”

“为什么有危险?”

“啊,就是危险。我不知道为什么。”

“考虑一下吧,雷吉。我们就去查一下尸体,好吗?要是它不在罗米说的地方,我就可以回家了,我就自由了。我们要让警察撤销一切对我们不利的指控,作为回报,我将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他们。既然我不知道尸体究竟在哪儿,那黑手党也不会在乎我了。我们干吧。”

我们干吧,他这是电视看多了,“要是我们发现了尸体呢?”

“问得好。雷吉,让我们好好想想吧。你试着像一个孩子那样想想。要是我们找到了尸体,那你就打电话给联邦调查局,告诉他们你知道尸体究竟藏在哪儿,因为你亲眼看到了尸体。这样一来我们要什么他们就会给什么了。”

“你到底要什么呢?”

“也许我要求去澳大利亚,要一幢漂亮的房子,叫他们给妈妈许许多多的钱,要一辆新汽车,也许还要他们给我们做整容手术。这事我有一次在电影上看到过。他们把那人的整个脸都重新变过了。他一上来丑得不得了,于是他告发了几个毒品贩子以便换个新面孔,整过容后他看上去就像个电影明星。过了大概两年以后,那些毒品贩子又给了他另外一副新面孔。”

“你是当真的吗?”

“关于那部电影?”

“不,是关于去澳大利亚的事。”

“也许。”他顿了一下,眼睛看着窗外,“也许吧。”

他俩听着收音机,一言不发,就这样开了好几英里。路上车辆很少,孟菲斯城离得更远了。

“让我们来做笔交易怎么样。”马克眼睛看着车窗外面说道。

“也许可以。”

“我们去新奥尔良吧。”

“我可不去挖死尸。”

“行了,行了。可我们还是去吧,没人会想到我们去那里的。等我们到了那里再谈尸体的事吧。”

“我们已经在谈尸体的事了。”

“去新奥尔良,好不好呀?”

公路前方是个交叉路口,他们驶上了一座立交桥。雷吉拐向右边。十英里外,孟菲斯城的轮廓在半月的辉映下闪闪发光,忽隐忽现的。“哇,”马克满怀敬意地感叹道,“真美!”

他们俩谁也没想到,这是马克最后一眼看孟菲斯城。

他们在阿肯色州的福雷斯特城停了下来,为的是给汽车加油并吃点东西。雷吉去买了几只杯形蛋糕,一大杯咖啡和一罐雪碧,这期间马克一直藏在汽车的车板上,几分钟后他们回到了州际公路上,朝着小石城方向驶去。

一股股热气从杯子里冒出来,雷吉一边开车一边看着马克将四只蛋糕吃了下去。他吃东西和一般的孩子没有两样——短裤和座椅上撒满了蛋糕屑,手指头上沾满了奶油;他伸出舌头舔着手指,那样子就像有一个月没见过食物似的。现在已经将近凌晨二点三十分了,公路上除了一些运送牵引机械设备的车辆之外再没有其他车子了。雷吉将时速控制器定在了六十五英里上。

“你说他们是不是已经在追赶我们了?”马克问她,这时他已吃完了最后一块蛋糕,开始打开那罐雪碧。他说话时声音里透着几分兴奋。

“我想没有。我敢说警察还在搜查医院呢,可为什么他们就没想到我们会在一块?”

“我为妈妈感到担心。要知道在给你去电话之前我曾给她去过电话。我把逃跑的事情告诉了她,还告诉她我正藏在医院里。她很生气。但我想我说服了她,对她说了我很安全,我希望他们别太为难她。”

“他们不会的。不过她自己倒是会因为担心而病倒的。”

“我知道。我并不是存心想让她担心的,不过我想她会挺过来的,瞧瞧她已经经受的这一切,我妈挺坚强的。”

“今天过些时候我让克林特给她去个电话。”

“你要告诉克林特我们上哪儿去吗?”

“我自己都搞不清我们要去哪儿。”

两辆卡车呼啸着从他们旁边开了过去,与此同时马克在琢磨雷吉那句话的意思,这时这辆本田车的方向盘朝右打了过去。

“雷吉,你要干什么啊?”

“从哪来回哪去,我想我没必要逃跑。”

“撒谎。”

“你再说一遍。”

“当然是撒谎。你在躲避传票,不是吗?我和你一样。所以我们有什么不同?你不想面对大陪审团。我也不想面对它,因此我们一起逃了。雷吉,我们是在同一条贼船上呀。”

“只有一点不同。你在狱中,而你却逃跑了。这是犯罪。”

“我蹲的是少年监狱,而少年不能被定罪。这不是你告诉我的吗?你说青少年会胡闹;易犯过失;需要人监护,可青少年不能被定罪。是不是这样?”

“要是你说是我说的,那就是我说的,可逃跑是错误的。”

“可我已经逃了,我也不能把事情挽回了,而你逃避法律也是错误的,对不对?”

“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躲避传票不算是犯罪,在我让你上车之前我一点事也没有。”

“那你停年,让我下去好了。”

“噢,不行。马克,请认真一点。”

“我很认真。”

“那好,你下去后要干什么呢?”

“哦,我不知道。我能走多远就走多远,要是我被抓住了,那我就做出受了惊吓的样子,他们就会把我送回孟菲斯。我可以声称自己疯了,他们永远也不会知道你与这事有牵连。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时停车,我下去好了。”他身体前倾,用力按着收音机上的选择键。他们又向前开了五英里,一路上默默地听着歌曲。

“我讨厌乡村音乐,”雷吉开口道,于是马克就把收音机关掉了。

“我能问你几句话吗?”

“当然可以。”

“假定我们去了新奥尔良并且找到了尸体,那么根据你的计划,我们就与联邦调查局做一笔交易,你就接受他们的证人保护计划。那时你,黛安还有里基就一起朝落日飞去,飞到澳大利亚或其他什么地方去。是不是这样?”

“我想是的。”

“那么,你干嘛不现在就和他们做交易,把事情都告诉他们?”

“现在你总算会动脑筋了。”马克说,一付屈尊俯就的样子,就好像雷吉直到现在才终于开窍,刚刚开始明白事理似的。

“多谢了。”雷吉回他说。

“我也是花了一些时间才想明白的,答案很简单。我并不完全信任联邦调查局的人。你信任他们吗?”

“不完全信任。”

“除非我、我妈还有里基都远走高飞,否则我是不愿意把他们想知道的事情说给他们的。雷吉,你是一个好律师,你是不会让你的当事人冒风险的,是吧?”

“说下去。”

“在我把事情告诉这些小丑之前,我要确保我们能安全地离开,转移到什么地方去,把里基弄走得花些时间,要是我现在就把什么都告诉了他们,那些坏蛋就有可能在我们消失之前找到我们。那太危险了。”

“可要是你现在把事情告诉了他们,而他们又没找到尸体,会有什么关系呢?要是正如你所说的,克利福德在开玩笑,那又会怎么样呢?”

“不查一下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不是吗?难道我就躲在什么地方,弄个密探的差事干干,把名字改成汤米或别的什么的。这样做什么结果也不会有。雷吉,先搞清楚罗米究竟有没有说实话才是最明智的。”

雷吉都被他搞糊涂了,她摇了摇头说:“我不大懂你的意思。”

“我也不大懂我自己的意思。可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我是不会随联邦法院执行官去新奥尔良的。我也不准备在星期一去面见大陪审团,再拒绝回答他们的问题,让他们再把我扔进那里的大牢里。”

“这个理由还不错。那么我们怎样来度过这个周末呢?”

“离新奥尔良还有多远?”

“还有五六个小时的路程。”

“让我们去吧,一旦到了那里我们可以随时逃跑。”

“知道找那具尸体会有多少麻烦吗?”

“也许没有多少麻烦。”

“我能问问它在克利福德房子里的什么地方吗?”

“哦,它既不挂在树上,也不躺在灌木丛中,得花点气力才行。”

“马克,这简直是疯了。”

“我知道。这周真是倒霉透了。”

第28节

他本打算星期六安安静静地和孩子们呆一上午,这下可泡汤了。贾森·麦克苏恩盯着自己那双搁在地毯上的脚发愣,而后竭力想把注意力集中在挂在浴室门边墙上的那架钟上。快六点了,外面天还黑着呢。一个十一岁的男孩怎么会就这么失踪了?对此,孟菲斯警方一无所知。那个中尉说他就这样不见了。

他驾车朝坐落在市中心商业区的联邦调查局的办公大楼驶去。没什么奇怪的,在这黎明时分公路上车辆很少。他在他的汽车电话上揿了几个号码,于是布伦纳、拉奇和德尔斯顿这几名特工人员便被从睡梦中叫醒了。他要他们立即来同他见面。随后他又飞快地翻动着他的那本黑皮本子,从上面找到了亚历山德里家的电话号码,他要找刘易斯。

刘易斯还没睡觉,可他也不高兴受到打扰。这会他正在吃燕麦粥,正在享用咖啡,在和妻子聊天,一个被警方拘押着的十一岁男孩究竟怎么会失踪的?他向麦克苏恩查问。麦克苏恩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告诉了他,可这些情况毫无价值。他叫刘易斯马上到孟菲斯来。

到了办公室后,麦克苏恩给在新奥尔良的拉里·特鲁曼打了个电话。特鲁曼接电话时迷迷糊糊的,显然他正睡觉,这让麦克苏恩感到高兴。虽然麦克苏恩已为此案整整工作一周了,可说到底它却是特鲁曼负责的案子。这以后,他又给乔治·奥德去了电话,这次只不过是为了开开心,他叫乔治和他那一伙人快点来。麦克苏恩解释说他这会儿很饿,问乔治能不能带几块鸡蛋饼来给他充充饥。

他们集中在麦克苏恩的办公室里,特林布尔用流畅的警察行话开门见山地说了起来。“证人是在昨晚大约十点三十分时被用救护车从拘留所送到圣彼得医院的。两名医护人员在圣彼得医院的急诊室签过字后就让证人入院了,在这之后他们就走了。病人既没有孟菲斯的警察、也没有监狱工作人员陪伴。那两个医护人员可以肯定,一位名叫格洛里亚·瓦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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