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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奥利弗的故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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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是美国司法史上的一个著名判例,1966年由沃伦主持下的最高法院作出判决。

②阿蒂卡:指纽约州的阿蒂卡监狱。

这位利罗伊老兄当初之被定罪,依据的是有他签字的一纸供状,其实那是经过了长时间的审讯以后,被警方以巧妙的手法套取了去的。(他们也真有办法——可这是不是合法呢?)他签下名字的时候,也不清楚这个字签下去分量有多重,他只求签了字就能让他阖会儿眼。他的案子一经提出复审,当时就成了援用“米兰达”案判例的纽约几宗大案之一。结果我们终于使他得以出了班房。算是讨回了一点公道。

“真谢谢你啊,老兄,”他谢过了我,就转过身去吻他热泪盈眶的妻子。

“不要大激动了,”我应了一声也就走了——我又不能叫利罗伊·西格把快乐分一点给我。再说,他到底还有个老婆呢。而且,话又得说回来,我们律师私下行话中的所谓“冤包子”,天下也实在太多了。

再如桑迪·韦伯也是一个例子。他是跟征兵局打的官司,为的是出于信仰原因,他要求援例免服兵役。征兵局觉得事情难办。桑迪如果是教友派倒也罢了①,可他又不是,所以很难证明他不肯去打仗原因不在于怕死,而是出于他“根深蒂固的信仰”。尽管他明知官司打起来吉凶难卜,桑迪却还是情愿留下来打这场官司,怎么也不肯逃到加拿大会。他要表明自己是对得起良心的。自己是坚决主张非暴力的。为了他他的女朋友都快急死了。他有个朋友就在刘易斯堡②坐班房,那日子才不好过呢。因此他的女朋友就劝他:我们还是逃到蒙特利尔去吧。他却说:我要留下来战斗。

①教友派,又称公谊会或贵格会,为基督教新教教派之一。创始人福克斯劝诫会徒向“主”祈祷时须作颤粟状,故会徒被称作贵格(颤栗者)。该教派反对一切战争和暴力,在美国规定教友派成员可以免服兵役。

②在宾夕法尼亚州中部,该处有一联邦监狱。

我们战斗了。第一次官司没打赢。我们又提出上诉,这一次到底胜诉了。虽说他还得去一家医院里洗上三年碗碟,他却乐意得不得了。

“你真神哪!”桑迪和他的女朋友唱着这么句歌儿,一齐来跟我拥抱。我回了他们一句:“坚定信心就是胜利,”就一迈腿走了,这屠尤伟业还有待我去扩大战果呢。我也回头看过他们一眼,见他们俩在人行道上简直跳起舞来了。可我就是笑不起来。

唉,我心头只觉得愤懑难言。

我就埋头工作,总是能干到多晚就干到多晚。我真不愿意下班回家。也不知怎么,家里似乎什么都会浮现出詹尼的影子。就比如那架钢琴。还有她那些书。我俩一道挑选的那套家具。真的,我心里甚至还掠过了一丝想搬家的念头。好在我总要老晚才回到家里,搬不搬家暂时好像也无所谓。渐渐地,一个人在冷清清的厨房里独自吃饭我惯了,一个人听录音带听到夜深我也惯了——不过詹尼的那张读书专用椅我是从来不去坐的。我甚至还自己摸索出了一些门道儿,在我们那张空荡荡的大床上我也勉强睡得着觉了。所以心里也就觉得不是非搬家不可了。

可是有一天我打开了一扇橱门,情况就起了突变。

那是詹尼的衣橱,本来我是从来不去碰一碰的,可是那天也不知怎么,我却糊里糊涂打开了这衣橱门。一眼就看见了她的衣服。詹尼的连衫裙,短上衣,领巾披巾,全在那儿。还有羊毛衫——里边有一件还是她中学时代穿的老古董呢,尽管早已穿得都快烂了,她却一直舍不得丢掉,在家里还常穿的。一橱的衣服都在,可就是詹尼不在了。怔怔地瞅着这些遗物,绸的毛的好大一堆,我也真说不上心头到底是个什么滋味。反正总依稀有这么个向往吧:我要是去把那件老古董羊毛衫摸一下,是不是就能沾到一点詹尼的娇躯散落下的屑屑粒粒呢?

我把橱门一关,从此再也没有去开过。

两个星期以后,菲利普·卡维累里悄悄来收拾起詹尼的东西,一股脑儿都拿了去。嘴里还兀自咕哝,说是天主教会里有个专门帮助穷人的机构,里边的人他认识。他借来了一辆送面包的卡车,好把东西运到克兰斯顿去,临走一本正经向我道别:“你要再不搬家,我今后就不来看你了。”

说来也怪。屋里凡能引得我睹物思人的种种东西一旦被他席卷而去以后,我不出一个星期就找到了一套新的住房。新居面积不大,更有点牢房的味道(记得吗,纽约凡是底层的屋子窗上都是钉了铁条的)。那其实倒是一幢上等的住宅,正房住的是一位剧院的阔老板,我住的则是半嵌在地下的底层,比起正房来就要差点儿了。他家的漂亮大门门把儿金光锃亮,不过好在要进他的家门得上一列台阶,所以去他家胡天胡帝的人再多,也打扰不到我。而且我这新居离上班的地点要比以前近多了,到中央公园更是几步路就到。种种迹象显然表明,我心灵的创痛看来要不了多久就可以平复了。

可是我的心里总还揣着一大块心病。

尽管我这新居四壁都挂上了新的装饰画儿,连床也换了一张簇新的,尽管朋友见了我说“老兄,气色不错啊”的也愈来愈多了,可是其实我还一直暗暗藏着我那亡妻詹尼的一样遗物。

家里写字台最下面的一个抽屉里,我还藏着詹尼的眼镜。而且不是一副,我把两副全藏在那儿。因为我只要对她的眼镜看上一眼,就会想起当初透过镜片便能把我一眼看透的那一对可爱的眼睛。

不过除了这一点以外,在其他方面我还是蛮不错的。所以见到我的人,也个个都毫不犹豫地说我蛮不错了。

“你好,我叫菲尔。我是个烤糕饼的迷。”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听他这样赶时髦说这个“迷”字,人家真会当他烤蛋糕是一种业余爱好,不会想到他可是靠这个手艺吃饭的。

第03节

“你好,菲尔,我的名字叫简。你这位朋友好俊俏。”

“你那位朋友也不赖,”菲尔说,他简直天生就是这一套闲扯淡的一等高手。

双方妙语连珠,对答如流,那对话的所在是一家专做单身男女生意的档次颇高的酒吧,位于六十四号街和一号大道的转角上,我管这家酒吧叫“马克斯韦尔李子干”。其实店名正经应该叫“马克斯韦尔李于”①,但是我处处都拿挖苦的眼光看事物,人家尽朝好里想,到了我的眼里李于可就瘪答答的成了李子干了。总之一句话,我讨厌这家酒店。店里那帮以美男子自命的风流时髦郎,个个自鸣得意,嚼不完的舌头,我见了实在受不了。你瞧他们,都装出了一副百万富翁或文学评论家的架势。其实只怕连那单身汉的样子都是装出来的。

①这里的“李子”原文为plum,plum一字还有一个意思,是“好收获”;上文的“李子干”原文为prune,也另有一个意思,是“讨厌的家伙”。英语中有句俗语“李子变成李子干了”,意思就是“多好的东西变得干巴巴毫无味道了”。奥利弗的调侃,意思就在这里。

“这位叫奥利弗,”菲利普·卡维累里说道,他一身衣服是罗伯特·霍尔男子时装商店的出品,发型是克兰斯顿意式发廊的杰作,开司米毛衫是皮尔·卡丹的名牌货(是在法林百货公司的地下商场买的)。

“你好,奥尔,”简说。“你长得好俊俏啊。你也是个糕饼爱好者吗?”

她八成儿是个模特儿。就是时装杂志上的所谓苗条尤物一类吧。不过在我看来她就像是长颈鹿一头。她自然还有个朋友,朋友长得矮矮胖胖,名字叫玛乔丽,介绍给我们的时候就听见她咯咯傻笑。

“你常常上这儿来吗?”问这话的是简,也就是那个苗条尤物长颈鹿。

“从没来过,”我答道。

“唷唷,上这儿来的人谁不是这样说的呢。我可就是周末来。我是住在外地的。”

“巧喽,”菲尔说。“我也是外地来的。”

“那你呢?”简问我了。

“我是魂灵儿根本没在这儿,早吃饭去了①,”我说。

①原文为I'mouttolunch,按outtolunch字面上的意思是“出去吃饭”,但是在美国俚语中这个词组已经转义,演绎出了很多意思,可以作“心不在焉”、“神不守舍”讲,也可以作“不合潮流”,甚至“愚蠢”、“怪诞”、“发疯”讲。奥利弗的本意显然是表示他对于在这里找对象不感兴趣。下文菲利普却替他改了口。

“别开玩笑了,”简说。

替我保驾的菲利普赶紧来打圆场:“他的意思是说,我们想请你们两位一起去吃饭。”

“妙,”简说。

我们就在附近一家叫弗洛拉美食府的饭店里吃了饭。

“很够档次,”简说。

美味佳肴是很够档次,不过恐怕还得补上一句,就是那价钱也是很够档次的。我拗不过菲尔,只好由他去付帐(虽说他一看帐单,也掩不住那吃一惊的神气)。他大模大样地拿万事达信用卡付了帐。我当时心想:他这一大方,总得卖掉几大筐糕饼才能挣得回来吧。……

“你很有钱吧?”那老爱傻笑的玛吉①冲着菲尔问。

①玛乔丽的昵称。

“这个嘛,可以说有点家底吧,”菲尔的答话俨然是克兰斯顿王爷的气派,随即又补上一句:“不过论文化水平还比不上我这位女婿。”

场面顿时冷了片刻。哎呀,瞧这个要命的尴尬劲儿!

“女婿?”还是简开了口。“这么说你们两个是已经……?”说着那指甲长长的瘦细的手画了两个圈圈儿,一副质问的架势。

菲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好,我不能坐视不救,就点点头表示确是这么回事。

简“哇”的一声叫了出来:“这真是奇哉妙也。请问你们的太太在哪儿?”

“这个……呃……”菲尔半天也说不上来,“她们……”

于是又冷场了,菲利普急得抓耳挠腮。

“都不在本地了,”我就赶紧上来接应,免得他再窘下去。

随后又是一阵沉默,简也终于明白这是怎么档于事了。

“真有意思,”她说。

菲尔两眼只顾瞅着墙上的壁画,可我已是再也忍不住了。

“二位,”我说,“我得走了。”

“怎么?”简问。

“有张黄片哪,我能不去吗,”我一步一退边说边溜。

“唷,这倒奇了,”我听见那脑瓜飞灵的简嚷了起来。“有这样的怪人,看黄片就一个人去?”

“哎,我又不是去当看客,”我隔着拥挤的店堂往她们那边喊去。“我是当主角去的!”

不大一会儿,菲尔就在街头追上了我。

“嗨,我说你呀,”他说,“这第一步总得要迈出去的。”

“这不,不是已经迈出去了吗?”

“那你干吗走了呢?”

“这种乐儿太甜了,我消受不起哪,”我说。

我们一路走去,再没言语。

“你听我说,”后来菲利普终于开了口。“正经的日子总还得过下去吧,这个路子也可以走走嘛。”

“我不信就没有更好的路子。”

“什么样的路子?你倒说说看呢。”

“哎,这又怎么说呢,”我故意跟他开了个玩笑。“就比方说,去登个征友广告吧。”

我这话一出,他半晌没有吱声。后来好容易才应了一句:“你已经登过广告了。”

“你说什么?”我站住了,两眼瞅着他,真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我什么?”

“詹尼以前常看的有本漂亮的书评杂志,你知道吧?我代你去登了个广告。别急。绝对没有乱写一气。写得可精彩着哪。一点不落俗套。”

“哦!”我说。“那内容到底说了些什么呢?”

“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纽约某律师,酷爱运动,喜欢研究人类学……’”

“你怎么想出来的,胡扯了个人类学?”

他耸耸肩膀。“那才像个高深的学问哪。”

“唷,真有你的。有回音吗,我倒真想看看。”

“有啊。”说着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三个各各不同的信封来。

“信上怎么说?”

“人家的私信我是向来不看的。”菲利普·卡维累里如今又成为捍卫隐私权的坚定斗士了。

因此我就在橙黄色的碘钨路灯下,怀着迷茫而又带些不安的心情——更何况还有菲利普就在背后——随意抽了一封,拆开来看。

我的乖乖!我看得暗暗叫了起来,不过总算没有叫出声。菲尔装作没有偷看,可也只有倒抽一口冷气的份儿:“我的上帝!”

来信的人倒真是一位对人类学很感兴趣的。可是信里提出要我跟她搞的邪教的那一套,也实在太荒唐、太出格了,难怪菲利普看得差点儿昏了过去。

“这简直是开玩笑,”他有气无力地吐出了一声咕哝。

“是啊。是跟你开了个玩笑,”我回答说。

“可这种怪里怪气的玩意儿有谁吃得消啊,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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