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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大卫·科波菲尔-第44章

小说: 大卫·科波菲尔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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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夏夜,我依约在一个墙角的洼地草丛中和屠夫相遇。我带有一群从我们学生中选出的勇士,屠夫带了两个另外的屠夫、一个年轻的酒店店主和一个扫烟囱的工人。条件讲定了,屠夫和我相对而立。不一会儿,屠夫在我左眉上点燃了一万支蜡烛。又过了一会儿,我不知道墙在哪儿,而我又在哪儿,也不知道别人在哪儿了。我俩不断打成一团,我竟不能分辨哪是我,哪是屠夫,我们抱成一团在草地上滚过来又滚过去。有时,我看见流着血而镇定无事的屠夫;有时我什么也看不见,只是坐在我助手的膝上喘气;有时我发了疯似地向屠夫进攻,把我的指关节在他脸上碰破却也一点没让他惊慌。终于我醒了过来,头晕糊糊的,好像从一场昏睡中醒来;我看到屠夫走出去,接受着另两个屠夫和扫烟囱工人及酒店店主的祝贺。他一面走,一面穿上外套,看到这我相信胜方是他了。

我被送回家的那模样很凄惨。人们在我眼睛上放上牛肉片,又用醋和白兰地揉擦;我的嘴也肿了一大块。一连三、四天里,我都待在家里,眼睛上戴了个绿眼罩,难看极了。要不是爱妮丝像姊妹那么对待我,安慰我,读书给我听,而使时间轻松愉快地过去,我准会很烦很闷的。我一直对爱妮丝百分之百地信任,我把有关屠夫的一切,以及他对我的中伤都讲给她听了,她认为我只有和屠夫决斗才对,可是想到我和他的那场决斗,她就不寒而栗。

不知不觉,岁月流逝,班长不再是亚当了,他也好久不任班长了。亚当离开学校已那么久,他回来看望斯特朗博士时,除了我已没什么人认识他了。亚当马上就要进入法律界作辩护律师,戴上假发了。我发现,他比我想象中的更谦谦有加,外表也不那么招摇,这一点叫我很惊奇。他还不曾轰动世界,这世界仿佛就是没有他也能照样转下去——就我所知如此。

一段空白,诗歌和历史的战士们那漫长无尽的队列大摇大摆走过的一段空白——后来怎么样呢?我当了班长。我往下看位居我下面的学生,带着屈尊俯就的意思。他们中有些学生使我想起我当年刚来的情形,我对他们尤为亲切。当初那个小不点好像根本就不是我。我回忆起他时就好像是回忆起人生路途上遗落在后面的什么东西——好像是回忆起我从其旁边经过的什么东西而不是我——就像回忆起别人一样。

我在威克费尔德先生家第一天里见到的那个小女孩,她又在哪儿?我再也没看见她。取而代之的是那幅肖像的翻版,这翻版在家里上下走动(不再是一个孩子的化身了)。爱妮丝,我亲爱的妹妹——我在心里这么称呼她——我的顾问和朋友,对于一切受到她那种详和善良和克己精神影响的人来说又是幸运女神,完完全全成人了。

我的个头和外貌变化了,我积累的学识也变化了,我还有什么别的变化呢?我挂了一个带金链的金表,小手指上戴了个戒指,穿了一件长后摆的外衣,还用了不少发油(这东西和戒指配在一起,真难看极了)。我又恋爱了吗?是的,我崇拜的是拉金斯家最年长的那位小姐。

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并不是一个小姑娘。她成年了,高挑个头,肤色黑黑,眼睛黑黑。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并不是一个稚气十足的小妞妞了,因为就连最小的拉金斯小姐也不是了,而最年长的必然还要大三、四岁。也许,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都快三十岁了。我对她的热情超出了常情。

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和一些军官很熟识。这事让人挺不好受。我看见那些军官在街上和她交谈。我看到,那些军官一看到她的小帽和她妹妹的小帽(她对于小软帽有种显然的偏爱)从人行道上过来,便穿过街道去见她。她有说有笑,好像对这感到很称心。我花了大量时间来回徘徊就为了能见她一面。如果一天我能向她鞠躬一次(由于认识拉金斯先生,我也认识了她,所以能向她鞠躬),我就欣喜万分。我常有幸向她鞠躬。在赛马期间举行夜间舞会的时候,我知道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会和军官们在舞会上共舞。如果世上有公道,我所感受的痛苦就应该得到一种补偿。

热情烧坏了我的胃口,热情使我走马灯似地戴新丝巾,如果不穿上我最好的衣,不一次次擦干净我的鞋,我就没法安宁。只有这样一来,我才似乎比较能配得上拉金斯小姐。一切属于她的东西,或一切和她有关的东西,我都觉得珍贵。拉金斯先生是个粗鲁不堪的老汉,吊着双下巴,有一只不能动的眼嵌在脑瓜里,在我看来却很有趣。看不到他的女儿,我就到他通常会去的地方,对他说“拉金斯先生,你好吗?年轻的拉金斯小姐们和一家人都好吗?”这样似乎太露骨,我不禁脸红了。

我常想到我的年龄。我才十七岁,说十七岁委实太年轻了,和拉金斯小姐不班配,那有什么关系?再说,我不久就会是二十一岁的人了。虽然亲眼见那些军官走进去,或听到他们在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正弹着竖琴的客厅里的动静,这些都令我伤心,但我仍然常在拉金斯先生的住宅外踱来踱去。甚至有那么两或三次,那一家人都入睡后,我还心灰意懒、神情恍惚地围着那房子转悠,想弄清哪间屋是那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的香闺(现在我相信,我把拉金斯先生的卧室错认作她的了);一心巴望那里会失火,聚在那里的人会吓得不能动弹,于是我就带着一张梯子冲过人群,把梯子靠在她窗子上,把她抱着救出来,再回去取她留在那儿的其它东西,就这样丧生于火海中。我在爱情方面一般来说不自私,所以想到只要能在拉金斯小姐面前像个人物也就死而无憾了。

大概就是这样,但不是常这样。有时,我眼前升起了光明的幻景。当我穿戴打扮好(这是要花两个小时的一件事)去拉金斯家赴大型舞会时(这是要用三个星期去等待的),我用乐观的想象来满足我的幻想。我想象我鼓足了勇气去向拉金斯小姐求婚。我想象拉金斯小姐把头伏在我肩头说:“哦,科波菲尔先生,我能相信我的耳朵吗?”我想象拉金斯先生第二天一早等着我,对我说:“我亲爱的科波菲尔,我女儿已经都告诉我了。年轻点没什么妨碍,这里是两万镑。祝你们幸福!”我想象姨奶奶发了慈悲而为我们祝福;狄克先生和斯特朗博士都来参加婚礼。我相信——我的意思是:当我回忆这一切时我相信——我是一个很理智的人,也不张狂,可我就是一直这么想象着。

我来到那有魅力的房子,屋里有灯光、谈话、音乐、鲜花、军官(看见他们我就伤心),还有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一团美丽眩目的火焰。她穿着蓝色的长裙,头插蓝色的花——蓝色的勿忘我——似乎她真需要戴勿忘我那样!这是我第一次被邀出席的真正成年人的舞会,我感到有点不自在,因为我好像不属于任何圈子,大家对我都无话可谈,只有拉金斯先生问起我那些同学们,而他也不必这么做,我并不是去那里出洋相。我站在门口,直盯着我心中的女神以饱眼福。过了一些时候,她走了过来——她就是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呀!——兴致勃勃地问我可想跳舞。

我鞠了一躬,结结巴巴地说:“和你跳,拉金斯小姐。”

“不和别人跳吗?”她又问道。

“我不愿意和别人跳。”

拉金斯小姐笑了,脸也红了(我觉得她脸是红了),便说:

“那就等下一只曲子吧,我很高兴。”

“时间到了。”我想,这一定是华尔兹,“我去请拉金斯小姐时,她犹犹豫豫地说道,“你会跳华尔兹吗?如果你不会,贝利上尉——”

可我会跳华尔兹(并且跳得相当好),于是我把拉金斯小姐带开了。我很郑重严肃地把拉金斯小姐从贝利上尉身边带开。无疑,贝利上尉很沮丧,可和我有什么相干。我也沮丧过呀。我和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跳起了华尔兹!我不知道我身处何地,置身于何样人间,也不知时间的流逝。我只知道,我带着一个蓝色天使游来游去,我如痴如醉,幸福万分。我带她游呀,直到后来我发现我自己和她一起坐在一个小房间的沙发上休息。她夸我纽扣孔里插的一朵花(是粉红的山茶花,价值半克朗)。我把花给她,并说:

“我要为它讨一个昂贵的价格,拉金斯小姐。”

“真的?是什么呢?”拉金斯小姐问道。

“你的一朵花,我会像守财奴珍惜金子那样珍惜它。”

“你是个胆大的孩子,”拉金斯小姐说,“给你吧。”

她把花给我时并不显得不快;我把花放在嘴上后再放进我怀里。拉金斯小姐笑着把手伸进我胳膊里说:“嘿,现在把我送回贝利上尉那儿去吧。”

我正在玩味这愉快的华尔兹和相会时,她挽着一个已过中年的男子来到我这儿,这男子长得一点也不帅,整晚都在玩牌。拉金斯小姐说:

“哦!这就是我那大胆的朋友!切斯尔先生想认识你,科波菲尔先生。”

我马上感觉得到他是这一家的朋友,便觉得好不得意。

“我很欣赏你的鉴赏力,先生,”切斯尔先生说道,“你的鉴赏力令人佩服。我想,你对霍蒲这种酿酒的植物不怎么感兴趣,可我却种了很多霍蒲;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一带——就是阿希福德一带——看看我们的那地方,我们一定也高兴,你愿住多久就住多久。

我热诚地感谢他,和他握手。我觉得我是在一个幸福的梦里。我又一次和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跳起了华尔兹——她说我跳得真棒!我回家时心里真说不出有多快活,整夜我都在想象:我一直挽着我亲爱的蓝衣女神跳华尔兹。以后的一连几天里,我都沉浸在幸福的回忆中;可是我却没能在街上碰到她,造访她家时也没见到她。我只有用那朵已干枯了的花——那神圣的信物——来安慰自己失望的心。

“特洛伍德,”一天晚饭后,爱妮丝说道,“你猜谁明天结婚?是你崇拜的一个人呢。”

“我想总不会是你吧,爱妮丝?”

“不是我!”她正在低头抄乐谱,这时抬起脸来高兴地说。

“你听见他说什么吗,爸爸?是最年长的拉金斯小姐呢。”

“嫁——嫁给贝利上尉?”我用最后剩下的力气问道。

“不,不是嫁给什么上尉。是嫁给切斯尔先生,一个种霍蒲的人。”

约有一两个星期我都非常沮丧,我取下戒指,穿上最次的衣,不再用发油,一个劲对着前拉金斯小姐已枯萎的花叹气。那时,我对这种生活也厌倦了,又逢屠夫再次挑衅,我就扔掉那朵花去和屠夫决斗,结果我打败了他。

今天看来,这件事,加上我再次戴上戒指,还有再次有节制的用发油,都是我步入17岁时留下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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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我观察身边的事并有所发现

我修业期将满,离开斯特朗博士学校的日子将临,这时我心中不知是喜还是悲。我在那儿生活得很快乐,对博士生了依恋之情,在那个小小世界里我有名气、有声望。因为这一切,离开使我悲伤。但为了其它理由(虽然是抽象空泛的),我又很喜欢。朦胧意识到要成为独立自主一青年的想法,朦胧意识到世人对一个独立自主的青年予以重视的想法,朦胧意识到那样一个冠冕堂皇的动物将能见能做的奇妙事物的看法,还有朦胧意识到他必将给社会带来的奇妙影响的看法,又诱惑我迫切想离开。这些梦想在我那幼稚的心智上起了那么大作用,现在看来,我当时离开时似乎毫无惋惜之情。这一次离别一点也不像其它的别离那样令我难忘。我一点也不记得当时我的感受和情景了;不过在对往事的回忆中,这一段是最不重要的。我想,我当时为展开的远景而迷离。我知道我幼稚的经验在当时毫无价值;我还知道,与其它任何事物相比,人生最像一个了不起的神奇童话,我就要开卷读它了。

对我应当献身的职业,我姨奶奶和我已进行过多次严肃的交流。一年多来,我总想找到一个答案,可以满意地回答被她时时重复的那个问题——“我愿意成为什么样的人?”可是,我所能看到的是我对任何事都没有特别的爱好。如果受有关航海术的知识启发,为了威风十足地做出新发现而率领一个快船队周游世界,这倒也许适合我去干。但这种奇迹又是不可能产生的,我还是愿意从事一种不致太耗费姨奶奶财产的职业,无论干什么,我都愿兢兢业业。

狄克先生常一本正经地参加这种讨论,并若有所思。他只提过一次建议:那次他突然提议道(我不知道他怎么想到这个的),我应当做一个“铜匠”①。姨奶奶对这建议非常反感,他再也不敢做建议了;打那以后,他只注意听她说,而自己则把钱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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