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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晨光搁浅-那焉-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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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衡这个医生,看来脑子不是一般的短路啊,而且不是一般的好勾搭,三下五除二的,我都没怎么使力,就成功到手了,实在是太诡异了,真不知道这样的脑瓜子怎么能当医生哦,还是个外科的……我摇了摇头,有些痛惜的看着他。
  
  可是,他看我的眼神,那么真诚,让我不忍心欺骗,所以刚刚才打算吓跑他了事,爱情游戏,总归是太引火烧身了,好端端的害了一个白衣天使,真是罪过罪过。
  
  “那个啥,……卫衡,我刚刚是开玩笑的,其实,我喜欢的人是宗晨,你应该也看出来了啊。”我有些局促的朝他笑,觉得自己把事情越弄越糟糕。
  
  人总是这样,对自己不认识的人,或者没关系的路人甲,总可以理所当然问心无愧的去欺骗,伤害,可一旦有了几丝感情,便胆小鬼似的,怎么都不想继续了。
  
  “我知道,”卫衡轻轻浅浅的说,他的语气低低的,又带着些魅惑,让人想要沉沦其中,“所以我追你啊,让你没空去喜欢他。”
  
  我觉得自己的脸腾一下子红了,还真没有什么男人和我说过这些话,尤其是这样一位大帅哥,简直就是种折磨考验。我也没想到平日一向无所谓的自己,这个时候竟然会害羞起来,简直是丢脸到家了,思来想去,我只好转移话题:“那个,好渴啊……”
  
  很快我又意识到这是个错误的借口,卫衡拿水过来,我一只手打着吊针,另一只手许久没动有些麻木,结果一个哆嗦,半杯水就这么倒了,幸好没洒在被单上。
  
  他又倒了杯水,这次亲自拿到我嘴边,扶着我喝下,结果就是这么地巧,门适时打开,宗晨提着一些东西进来,面无表情的看着我和卫衡,然后我一激动,还没下咽的水就这么呛着自己了。
  
  我咳的天翻地覆,卫衡倒是老手,让我弯身,力道恰好的拍打着,我再直起身,宗晨已经不见了,地上放着一肯德基的全家桶,那是以前我老威胁他带我去吃的,吃一次,便乖乖的上一回补习。
  
  我看着地上肯德基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忽然眼睛一阵发酸,有些干涩的开口,却仍旧是笑着:“卫衡,不用追了,我们在一起吧。”
  




◆第11章

作者有话要说:本想趁着周末存货的……
结果,修寂世的稿子修了两天,以至于……晨光卡文了,泪奔。
苍天啊……为什么我的文这么滴冷,给点温暖好不好,呜呜呜
  我人生中的第N次恋爱,就这样莫名其妙开始,对象是一名医生,帅的,高的,幽默的。
  
  于是我决定,一出院就去拜拜桃花大仙。
  
  在我连续七次问了卫衡同一句“你确定没有发烧?”之后,他终于崩溃,逃似的跑出了病房,
  然后又一阵风回来,嘴巴鼓鼓的,塞着根温度计,看的我目瞪口呆。
  
  两分钟后,他取出来,煞有其事地眯眼看着,表情忒是认真。
  
  “36度8,完全正常。”他冲我一乐,牙齿整齐洁白,笑容灿然,看的我心里一跳一跳,看来我真的是中了头奖了,虽然我始终不明白,他到底看上我哪一点。
  
  医生其实挺忙的,卫衡还没怎么和我发展感情呢,又被急匆匆叫走了,周末亦是如此,别说平时了。
  
  医院的病房向来紧缺,我这种小病小灾一直霸占着实在不好,走廊上打着地铺的病人密密麻麻,想了想,我便熟门熟路地去办了出院手续。
  
  回到家一看,嘿,老爸回来了,晒成黑炭似的,带了许多特产回来,乐的我围着他叽叽喳喳说了好久,我加薪了,接大单子了,被找去帮忙,可以拿双份工资了,有帅哥来追了,一样一样,都拣着好的说,直笑的他脸上多了好几条皱纹才罢休。
  
  乐极生悲,第二天我眼睛一睁开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把问卷的事忘光光了。
  
  难得早起,我匆匆买了早饭便朝公司跑去,心里悔恨不已。
  
  这个公司的工作氛围显然与原先大不相同,原来的交流基本靠吼,这里基本靠“打”,原来的开着QQ说荤段子,这里开着MSN说“哦,好的。”
  
  大伙都埋头顾着自己的事,电话此起彼伏,打印机唰唰工作,键盘声噼里啪啦,我望着白花花的日光灯直感慨,这就是白领啊白领。
  
  直到十点,我还对着电脑屏幕发愣,宗晨要周三和周五才会过来上班,而问卷下午便要交给那位“小三”经理。
  
  说到那位小三,我又意识到自己竟然还没有和头儿提起这件事情……情何以堪啊,不是明摆着出卖好友,可是可是,虽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也不怕头儿一发怒起来直接将我拎着丢出二十多层的高楼,可我怕她将我拎到“小三经理”的面前,这是多么尴尬的一幕啊……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舍生取义,忙活了半小时,终于将一封洋洋洒洒近千字的信写好,然后发了过去,除了关键的那句话之外,穿插了许多女性要自强自立,没有男人,生活更美好之类的话,但我相信,她一定能很快抓住重点。
  
  要是我写问卷能有这样的觉悟多好,我痛苦的看着那几分资料,最后总算捣鼓出一份东西,然后敲开了小三经理的办公室。
  
  她看见我,一愣,害的我也跟着一愣。
  
  “你来上班了?”
  
  我有些莫名其妙,不来上班来干吗,暂且抛开对头儿的情谊,对着她谄媚一笑:“呵呵……是啊……”
  
  “哦,”她嫣然一笑,“你还蛮上心的嘛。”
  
  我假装不好意思的低头,正要将手里的东西交上去,她却赞许道:“问卷做的不错,就照这份吧。”
  
  我更加发愣。
  
  “听宗先生说你身体不大舒服,还以为请假不来了呢,”她表情甚是欣慰,“其实也不用这么赶的,毕竟,身体最重要。”
  
  我有点明白了,可却并不高兴,心里一上一下的不安起来。
  
  她递给我一份文件夹,又拍了拍我的肩:“好好干,注意身体。”
  
  多体恤下属啊,可是不管上级怎么鼓励赞赏你,也别指望你的活儿会变少,于是,接下来的调查部分也交给我了。
  
  复印室里忙的热火朝天,抱着大叠大叠资料白纸的人进进出出,我站在角落机器前,有些茫然地看着一张张纸吐出来,看着数字一格一格往上跳,感觉脑子里也有台复印机,一遍又一遍的重复着同一个人的名字,甚至一笔一划的兀自写了起来。
  
  宗晨宗晨宗晨宗晨……
  
  显而易见,这份东西是宗晨帮我完成的。
  
  我想他的脑子也一定坏掉了,虽然他做这种事也不止一次两次。
  
  对于贪玩的学生来说,最痛苦的莫过于赶作业,尤其是赶着堆积成山的且并不会的作业。
  
  成功考进了当地的普通高中后,我益发得意嚣张起来,虽然大部分的功劳都归于宗晨,我却老以为自己是个天才,以至于整个高一,没做过一回作业。
  
  也不知哪一次开始,每到周日下午,我便背着厚重的书包跑去宗晨家,然后一本正经地抱怨他:“都怪你,老是补课补课,害我连做作业的时间都没有。”
  
  宗晨站在那思忖良久,竟也没觉得我无理取闹,只是笑着接过我手里的书包,然后说:“那我陪着你完成吧。”
  
  我等的就是他这句话。
  
  刚开始。
  
  “宗晨宗晨,这道题不会诶。”
  
  “这个……先找规律,然后对公式……”
  
  “宗晨宗晨,这题也不会。”
  
  “唔,设两个未知数……”
  
  过了几个小时……
  
  “宗晨,我困了,这么教下去时间也来不及完成了,不如你帮我做吧。”
  
  “不行。”他拒绝我的时候,总是扶扶镜桥,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为什么不行,不做完会挨骂,一挨骂就更没积极性了,再说,要不是你拖着我补课,我会没时间做作业吗?”
  
  为什么那时的自己总有说不完的歪理,而且还能歪的这么理直气壮。
  
  而每次的结果……
  
  我趴在桌上一觉睡醒,他在一旁努力奋战。
  
  时值今日,我依然能记得那些午后。
  
  阳光自窗户懒懒洒进,空气里总是弥漫着糕点的香味,每次我一去,宗晨的妈妈便会拿出许多好吃的糕点,桂花糕,绿豆糕,糯米糕……我想,也许我只是贪吃。
  
  宗晨就坐在我的对面,额前的黑发不时掉下,有次我实在看不过去,便趁着他皱眉思索时,偷偷走到他背后,将自己的发夹别上去,结果……他生气了。
  
  然后,第二天,他便剪了个很短很短的发型,虽然也好看,可我还是喜欢原来的,之后我再三保证永不拿发夹作弄人,他才留回了原来的发型。
  
  好景不长,后来他看穿了我的坏心眼,虽然依旧会帮着我赶作业,但事后的每次补课,也多了一项任务,他会将上周的作业一题题抄出来,让我自己做一遍。
  
  有时我想,他这样的耐性,不去当老师真是可惜了。
  
  以前我不喜欢做事呆板的人,可不知为什么,宗晨的一板一眼,却让我那么着迷,虽然我有着大把大把的时间,虽然我的前后左右都愿意借我作业抄,可我就是喜欢看着他,认真的蹙着眉,一题一题仔仔细细的写。
  
  我的本子上,全部都是他的字迹,看的我喜滋滋的乐。
  
  我看着这样的宗晨,认真为我做一件事情的时候,感觉很幸福。
  幸福到,要将这些记忆抹掉是如此艰难。
  
  复印机终于停止工作,我拿着厚厚一叠的调查问卷,往外走去,这些散发着油墨的纸张抱在手里沉甸甸的重,我忽然很想好好的努力的工作。
  
  没走几步,外面竟然打起了雷,轰隆隆的,闪电一道接着一道,云层被压的很低,天地之间一片苍茫。打雷的时候,我刚好站在宗晨的办公室外,抱着沉甸甸的问卷,那平地雷声吓了我一大跳,虽然他办公室的门紧紧闭着,可我却开始心虚,怕门一下子打开,虽然今天不是周三也不是周五。
  
  我绝望的想,到底要怎样,才可以忘记这个该死的宗晨。
  
  临下班时,卫衡打来电话,问要不要过来接我下班,我犹豫了会还是拒绝了。当你心里想着一个男人的时候,却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这实在是太罪恶了。
  
  然后我又想,卫衡到底看上了我什么,难道说,只要报上个小学同学的名号,便可所向无敌?
  
  下班时,雨已经停了,道路上积满了水,空气清冽,泛着泥土草木的清香。
  
  我不想浪费这么好的空气,便决定步行回家,公司到家,走路约莫二十分钟。
  
  夏天的黄昏,天色亮的很,与刚刚打雷时暗沉沉的完全相反。
  
  走在路边,忽然有人叫道:“呀,彩虹。”
  
  我抬头望了过去,果然,天际出现了一道彩色,衬着这天,实在是耐看。
  
  其实我不应该走路回家的,也不应该抬头去看彩虹,这害的我看到了不想看的一幕。
  
  一个熟悉的人影,白色T恤,米色的休闲长裤,随意极了,浑身上下散发着让人无法忽视的气息。
  
  他背对着我,我只能看见他的后脑,柔软的黑发,修长的身形,他略略俯身,左手环住怀里人的腰,他们的影子揉在了一起,被拉的很长很亲密,好像本就是一个人。
  
  于是,那些一起完成作业的午后,他认真着蹙眉思考的样子,低低讲解题目的声音,全都消失了,只剩下眼前的这个时刻,他抱着别人,样子英俊,姿势优雅。
  
  他们在亲吻,在夏天的雨后,彩虹之下,连场景都这么唯美。
  
  在摸了一把脸上的冰凉之后,我真的很想去弄一瓶,类似忘情水,绝情丹的东西,谁告诉我,哪里有卖,多少钱?
  




◆第12章

  关于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只不过现代的人,有着太多的事情要做,忙着上班赚钱,忙着四处游荡,忙着恋爱劈腿,大多也不会无聊到去考虑这么马克思的问题。
  
  这天晚上,我实在是无聊的睡不着觉,伴随着空调的呼呼声,我在大床上翻来覆去许多回,决定与小马进行深度的精神交流。
  
  我始终觉得,正是因为宗晨在我的人生中扮演了一个类似上帝左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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