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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30人前躲你人后盼你-第1章

小说: 30人前躲你人后盼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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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前躲你人后盼你 正文 故事开始


章节字数:971 更新时间:2006…09…30 13:36


    他,是一个容颜清俊、瘦削斯文的年轻人,温柔的浅笑、满身的诗意、浓密乌黑的短发服贴地覆满整个后脑勺,额前刘海却老是掉下来遮住他的眼镜,而那双躲在细框镜片后的银色蓝眸更是深邃悠远,充满梦幻般的灵气。

    这样高雅出尘的男人,大概一辈子都不可能做出任何突兀失礼或是粗鲁冒失的举动吧!

    而她,则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女,一头蓬蓬松松的大鬈发,浓眉大眼五官鲜明,亮丽且充满青春气息,虽是黑发黑瞳的纯东方人,但身材高挑挺拔,体态健美婀娜,丝毫不输天生体型高大的西方人,处于一大群少年少女当中,她就是特别醒目,是那种男人无法拒绝的女孩。

    这样俊朗出色的女孩,男人见了祇想追、想讨她欢心、想一亲芳泽、想拥有她,祇要她有意,绝没有人会推开她。

    但是──

    「我来帮你介绍一下,这位是……」

    说话的人全然没有注意到年轻人一见到少女即愀然色变的反应,白皙的脸蓦然涂上一层黑,有如惊见天上恶魔降临、地狱凶鬼齐出般地猛然倒抽一口气。

    「……本校最杰出的几位SA之……」

    话还没说完,年轻人已然一声不吭地猝然背转身拔腿便逃,一眨眼,人已在十尺外,而且还在继续增加速度当中,好似全天下的妖魔鬼怪全追在他后头似的。

    「呃?」全体愕然。

    太失礼了吧?

    包括介绍的人和被介绍的少女,还有周围一大票旁观者,个个满头雾水、一脸茫然。

    现在是怎样?

    他是突然肚子痛要跑厕所,还是光天化日之下活见鬼了?或者是……

    不约而同,所有的目光齐聚少女身上,其中涵义不言可知,少女立刻防备地退后一步。

    「干……干嘛?我又不认识他,就算要恶作剧也作不到他头上去啊!」

    是吗?

    「真的啦!我不认识他啦!」

    真的吗?

    「我发誓!」

    纪录不良的人所发的誓能信吗?

    「见鬼,不信拉倒!」少女恨恨地转身就走。

    好大胆的臭小子,竟敢惹到本小姐头上来,本小姐若不整得他变猪头就不叫卓莎夏!

    不到三秒钟,少女的脑海中已列出一长串比厕所卫生纸卷更长的报复计划表。

    首先,她要……

    于晨和卓莎夏的仇怨就是这样结下的,有点莫名其妙……

    不,是非常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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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前躲你人后盼你 正文 第1章


章节字数:9696 更新时间:2006…09…30 13:36


    踏入符兹堡,彷佛走进另一个时空,古朴的城市中除了主干道之外,其余大小街巷都祇有马车、脚踏车和雅致的电车,从火车站往市集广场漫步,宽阔的石板道两旁排满不同时代的历史建筑,气势磅礡的主教宫殿、巍峨的大教堂、优美的旧拱桥、高耸似童话般的城塔,精雕细琢鲜艳雅致,处处散发浓烈的波希米亚风情,仿似古老的东欧城市。

    此外,符兹堡还有一座历史悠久的大学,天气晴朗时,街头艺人和年轻学生们为这片迷人的朴实风貌上再添几笔活泼生气的灿烂色彩,加上沿街的露天咖啡座,以及环抱在古城四周的河流、森林与葡萄园,更使这整座古色古香的城镇充满浪漫婉约的闲情逸致……

    「妳『出门』过几回了?」

    「二十八回。」

    「大都干甚么去的?」

    「刚开始是担任团队护卫或警戒,两年后开始双人搭档进行窃取情报、拯救人质或卧底之类的工作。」

    呃……这种对话好像并不怎么闲情逸致……

    「最危险的又是哪一趟?」

    「上个月,暗杀。」

    不,这一点也不闲情逸致!

    「酷,我最多也祇不过去拯救人质而已。」

    「这也没甚么,我从八岁开始受训,十五岁就开始『工作』了嘛!」

    说话的是一个年轻女孩,不到二十岁,一身利落帅气的牛仔装,看上去比男孩子更潇洒英挺;另一个女孩则略矮小一些,带着点娇美的气质,是个细眉细眼的日本女孩。

    「说的也是。啊!对了,莎夏,妳究竟是台湾人,还是中国大陆那边的人?」

    「这有甚么分别吗?」卓莎夏奇怪地反问。「其实我也不太记得了,那时候我还小嘛!祇记得他们同样是留学生,一个是台湾人,一个是中国大陆人,至于谁是台湾人,谁是中国大陆人,这我就没甚么印象了,反正都是中国人嘛!」

    「那妳的搭档是谁?」

    「尼基。」

    「啊!就是那个常跟妳混在一起的俄国小子尼可拉斯基吗?」

    「没错,就是他。」市集广场前,莎夏突然停了下来。「等等,我要买几个葵花子面包。」

    「妳真会吃。」

    「我的运动量大嘛!」付了帐,莎夏先扔给中村杏子一个,然后便自顾自两口一个,津津有味的大吃起来了,活像饿死鬼投胎,看得人不饿也饿了。「妳呢?妳的搭档又是谁?」

    「是……」

    「杏子!」

    闻声,中村杏子白眼一翻,大拇指往后一比。「还用问吗?当然是他!」

    回眸一瞧,莎夏噗哧笑了。「原来是他。」

    一个黑不隆咚的小子,恰卡,总是活蹦乱跳的,好像墨西哥跳豆似的。

    「杏子,快,有任务!」

    「咦!真的?又是非洲吗?」

    「不,中东!」

    「哇!中东,那还不快点!」

    一声惊呼,中村杏子忙抓住莎夏往旧美茵桥跑,后者差点没被半颗圆面包活活噎死,但是中村杏子根本没注意到,她祇好呛咳着边跑边呕。

    「有……有没有搞错啊?妳的搭档是恰卡又不是我,抓我干嘛?」

    「咦?啊,对喔!哈哈,那个……顺便嘛!」

    「哪里顺便了,我又不……」

    在这同时,远处的小山岗顶,在美茵河对面那座白色城堡上,有一双原本专注于计算机屏幕上的眼,在耳闻学生们的嘻笑声之际,即刻将视线移至城堡下。

    「咦!没课了吗?」

    望着三三两两越过旧美茵桥回到山丘这边来的大学生们,丹奥在嘴里喃喃自语,捻熄香烟,推了推细框眼镜,银蓝色的瞳眸透过厚厚的镜片在那些黑发黑眼的东方女学生们身上来回,寻找那抹特殊的身影。

    「啊,她果真回来了!」

    踞立于美茵河畔山坡上的美茵城堡筑建于十三世纪,三十年前仍是观光古迹,如今却已是私属符兹堡大学所有的历史文物馆与学生宿舍,外人禁止随意出入,也因此,塔墙上才得以成为丹奥的专属天地。

    他最爱伫留于塔墙上冥想沉思,俯瞰整座符兹堡市区,或远眺另一面河谷茂密的葡萄园,欣赏朴拙的撒克森式农舍与浪漫的四季风情。

    春夏间河畔繁花似锦,将原本已够诗情画意的优美景致点缀得益发色彩斑斓;至于秋意浓浓时,瑟风低吟草木萧条,更是平添寂人无限幽思;而冬季里阿尔卑斯山上纯净妩媚的皑皑白雪亦有如诗般优雅,望眼眺去尽是一片飘渺的迷蒙。

    这正是丹奥之所以会被父亲「骗」到这儿来上班的原因,符兹堡的浪漫与婉约情怀正是他所向往的。

    眷恋的视线朝河谷那片嫩黄绿色的海洋投去最后一眼,丹奥习惯性地轻轻喟叹一声,这才开始慢条斯理地收拾袖珍计算机,吃一半的法兰克福香肠面包和咖啡,再无意识地拉拉毛衣外套,始不情不愿地步下蜿蜒的堡墙石梯,回到他的工作岗位。

    真不明白他为甚么会答应这件工作!

    ☆  ☆  ☆

    城堡中的学生宿舍并非在主堡内,而是另于主堡后的教堂旁起建的仿古式三层建筑物,再往后则是私人森林,森林中建有各种锻炼武技的特别场地。

    要到堡后的学生宿舍,经过主堡是最快的快捷方式,不过通常是不会有人随意路经主堡,因为那儿是生人勿闯的历史文物馆,但现在是紧急状况,管他是生人或死人,杏子毫不犹豫地拉着莎夏直闯主堡,恰卡在后面气急败坏的低呼。

    「喂喂喂,这里是不能随便进来的耶!」

    「我们已经进来了!」

    「啊啊啊,在主堡内不能用跑的呀!」

    「你自己去爬吧!」

    「天哪!我们这么大声,要是被馆主听见了怎么办?」

    「你的声音最大!」

    「可……可是……」

    「闭嘴!」

    三个人在不能随意进入、不能跑步、不能大声喧哗的静谧主堡内大剌剌地呼啸而过,直待他们惊天动地的身影扬长而去后,藏身在楼栏上窥视的丹奥这才继续步下楼梯。

    一回到主堡内,在那三个喧扰声完全消失之后,丹奥便不由自主地再度陷入沮丧的情绪中,他不是不喜欢历史文物,而是……

    每到秋天,他总是特别忧郁──几近自虐般的忧郁,没有甚么特别原因,他的个性本就如此,多愁善感又爱作梦,倘若他是女孩子那还好,偏偏他是个二十五岁的大男人,没事就愁来愁去愁到令人烦,一沮丧起来更有本事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也不睡,光祇对着一片无聊的落叶猛掉眼泪抹鼻涕,旁人看了莫不啼笑皆非,真想海K他一顿K到他清醒过来为止。

    所以父亲才会把他「流放」到另一个国家来,眼不见心就不烦了。

    「丹奥,用过午餐了?」

    「嗯?啊,是啊!你呢,史提夫?」

    「哈哈,我用餐十分钟便足够了!」随在丹奥身后,四十多岁,灰发银眼的馆长史提夫也下楼来了。「啊!对了,你刚刚有没有听见甚么声音,譬如有人从这儿跑过去之类的?」

    这种违反纪律的事是被严格禁止的,被抓到起码要被碎碎念上三个钟头又三分零三秒,再禁出任务三次。

    「呃……咳咳,没……没有。」

    「是吗?那大概是我听错了。」

    「对,刚刚……呃,风很大,是……是风声吧!」

    虽名为副馆长,其实祇不过是一个挂名闲缺,馆内一切事务概由史提夫馆长大包大揽。再说得更清楚一点,除了上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报到之外,他所有的时间不是花在望白云闲发愁,就是做做他自己的私人消遣,要不就是──

    偷窥她。

    曾经,他誓言绝不会被那种女人「逮到」,因此,在她入符兹堡大学的第一天,头一回见到她,他即一声不吭马上落荒而逃,而且一逃就逃到了飞机场,可惜他没有养成随身携带护照的好国民习性,祇好摸摸鼻子又溜回来。

    在那之后,他更是时时刻刻小心翼翼地避免碰上她,要出门进门先探头探脑,祇要有她在的场合,他绝不会出现;走在马路上也不时东张西望,远远迎面瞧见,他立刻绕道而行,躲她躲得比老鼠见到狮子更慌张。

    可是另一方面,他又禁不住好奇她究竟是个甚么样的女孩子,竟然会在婚礼上做出那种足以令人目瞪口呆、瞠眼结舌的事?因此,在战战兢兢极力避开她的同时,他也不由自主地暗自审视她、分析她、研究她。

    日久生情,这句话实在不太适用在他身上,但也祇有这句话能够充分形容出他的窘境。

    由于注意得太频繁、太慎密,有一天──那是个下雨天,他突然发现自己迷恋上她了,当时万雷轰顶尚不足以形容他的惊骇程度──说他吓得差点从堡顶上跳下去也许比较贴近真实状况,在他终于冷静下来之后──那已是整整三个月后的事,他暗自审思──恐慌无措的审思,终于明白──不得不明白,他爱上她了!

    为甚么会爱上她?

    天知道,也许是迷上她活泼率直的个性,也许是迷上她明亮耀眼的笑容,也或许是迷上她在吵架时的毒舌毒语,也或许是迷上她三不五时的幼稚行为──譬如把老鼠扔进他办公室里,骇得他像狗一样爬上桌子叫得比老鼠更大声,然后一个没站稳摔下来活活压扁老鼠──还是用两瓣屁股压的。

    总之,当他惊觉不对时,这份感情已无可自拔了,于是开启了他秋风秋雨愁煞人的单恋生涯。

    他不再介意婚礼上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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