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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古穿今之星缘-第11章

小说: 古穿今之星缘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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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天王,你是真把清远当成女朋友了么?要知道,只有女生才喜欢吃那些乱七八遭的东西。
  反正来到这里以后清远从来没出去过,刚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好好认识一个这个世界。于是他轻轻点点头,由辰风扶着他从地上站起来。
  然后一拐一拐的向外走,走到门口时,清远突然停住,抬起头,用他泛着盈盈水气的眸子望着辰风,喃声说道:“公子,我,我想你了。”
  然后甩开他,自己一个人朝前走去。
  辰风眼睛里满是笑意,紧走两步跟上他,将他揽在怀里,在他耳边呵气说道:“真的想我了?”
  清远羞涊的点点头:“嗯。”
  “是哪里想了?这里?还是这里?”辰风的手向下滑去,指了指前面,又指了指后面。
  一把将那只腹黑的大狐狸推开:“公子!!!”(感叹号的数量升级了啊!!!哈哈!!!)
  “好了好了,我们去吃饭。”
  牵起小书生的手,一幅神仙眷侣的画倦,只羡鸳鸯不羡仙啊!(呃,貌似是这么形容吧?)
  已近黄昏,辰风没有开他那辆很拉风的红色法拉利跑车。而是开了汤米的BYD,一辆银灰色汽车。清远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认真开车的辰风。
  “公子,哪天你教我开车吧!这里的车太神奇了,我们那里的车都要靠马来拉的,这里的车竟然可以自己走,而且坐在里面还这么舒服。”
  辰风轻笑:“好啊!改天我教你,不过~”他眼社是一转:“要教学费的。”
  “呃!”清远愣了愣:“学费啊!”想了想后说道:“可是,我身上没有钱啊!”
  辰风脸上又现出腹黑狡诈的神色:“没有钱啊!那可怎么办啊!怎么会有人免费教别人呢?你说是不是?”
  顿了片刻,辰风继续说道:“那不如这样吧!用另外一个方法代替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清远面露喜色:“公子请说。”
  “那就以身相许吧!一次换一次,你许一次,我教你一次,很公平吧?”
  清远皱眉,辰风等了半天,没有等到那句他期待以久的“公子”。却听小书生幽幽的笑了笑:“公子,已经三次了,您先教我三次吧!”
  呃!三次。
  古城一次,香榭丽舍车库一次,楼道一次。
  的确,算得挺准,是三次。
  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对。
  究竟哪里不对呢?
  辰风猛然转过身,看见小书生脸上露出和他方才一样邪恶的笑容。小子,这么快就学坏了?还好他从小读圣贤书,还生活在闭塞的小乡村里,否则,不敢想象这个家伙会是怎样的一个妖孽。
  辰风摇摇头,这是不是叫做玩火自焚?
  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小书生,现在可以反过来调戏他了。
  可怜的辰天王,自求多福吧!
  车子停靠在大排档广场附近,广场很大,人也很多。红男绿女,鸭绿鹅黄,到处都是年轻人的激情与活力,却唯独没有辰风身上的那股与生俱来的气质。他是独一无二的,真的。
  清远扭头看了看辰风,笑了笑。
  他今天没有穿西装,也没有化妆,虽然戴着一副硕大无比的墨镜,快将整张脸都遮住了,但是单单露在外面那尖尖的下巴,都比那一张张或年轻或帅气或稚嫩的脸有看头得多。
  辰风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他不想把一场约会搞得像是地下恋情一样。虽然这种恋情的确只能在地下暗暗进行,但是能给他的自由,自己还是想多给他一点的。
  找了一个偏靠角落的桌椅坐了下来,辰风说道:“你先在这里坐一会,我马上过来。”他提了提立领,让领子遮住半个脸,然后便去点餐了。
  辰风走后,清远却发现他忘记带钱包了,拿起钱包站起身,冲着他喊道:“公子~”迎面走来一个人,撞了他一下,钱包被撞在地上,摊开来,露出辰风的身份证,以及其他证件。
  清远立即道歉:“啊!真是不好意思,这位公,呃,先生。您还好吧?”
  来人愣在那里,竟然像他一样留了一头长发,虽然不是很长,但是足够遮住他的半张脸,清远捡起钱包,顺手扶起他。抬头却看见那人的左半边脸上竟然有一条细长的伤疤,像是被人故意划出来的一样。可惜可惜,如果没有这条伤疤,这该是多么英俊的一张脸。
  那人站起身,低声说了一句:“我没事。”然后转身走了。
  难怪他会留长发遮住半边脸,原来,左脸上有一条伤疤。但是那条伤疤并没有影响他的容貌,反而有一种邪异的美感。
  是他太过悲观了吧!清远叹一口气,辰风却端了几样肉串回来了。
  “忘记拿钱包,先吃吧!我过去给老板送钱。”
  清远点点头,坐了回去。回头看看那落寞的身影,竟然莫名的有几分心酸。他摇了摇头,自嘲的笑了笑,从前就算落拓到和李总管一起吃糠咽菜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心酸过,现在竟然会莫名的心酸了起来。只是一个伤疤啊!
  清远端起一块牛排,左右端详着,却不知该如何下口。这一堆红呼呼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里的食物,一个比一个莫名奇妙。
  辰风在他面前坐了下来,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狗仔的踪影。将硕大的墨镜摘了下来,然后左手拿插,右手拿刀,示范着吃了一块牛排。
  清远效访着,虽然切得有点难看,但好歹吃到肚子里去了。咂了咂嘴,清远赞道:“这里的吃的虽然有点奇怪,但是味道还不错。”声音很小,又切了一块,放进嘴里咀嚼着。
  “你在嘀咕些什么?”
  清远抬头笑弯了眼睛:“没有呀!”
  辰风却也不再追问,切开一块牛排放入口中品尝着:“嗯!味道的确不错,还是小时候的味道。”
  
  “公子小时候经常来这里吗?”
  
  辰风的脸上有些落寞:“都是从前了,不提它。”眼睛看向远方,却掩盖不住脸上的失落。随即他便转移话题:
  见他不想说,清远也不再问,低头吃了一口牛排,抬起头来说道:“公子。”
  
  辰风回答:“嗯?”
  
  “不如,我们一直陪着彼此好了。反正你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
  
  隐隐的觉得这句话熟悉,可是明明,从来没有任何人对他说过这样一句话。脸上一向挂着寡淡笑容,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的辰风,突然有一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沉淀。这个东西沉甸甸的,忍不住想抱住。这个东西暖呼呼的,窝心的舒服。
  
  轻轻点点头,然后低头吃牛排,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开心?是,这肯定是开心的感觉。
  
  清远仿佛也很开心,他抓起辰风刚刚端回来的液体就喝了一大口,刚喝到嘴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喷了出来。若不是辰风闪得及时,他那张倾国倾城的俊脸绝对会被喷得面目全非。
  
  一边猛烈的咳着一边伸出舌头来直呼气:“咳咳。。咳咳咳。。公,公子。。咳咳。。。这,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怎么这么难喝?”
  
  呃,辰风端起啤酒幽哉幽哉的喝了一口:“男孩子怎么可以不会喝酒?慢慢学吧!”一脸的好笑,仿佛是在看热闹。
  
  清远一脸莫名的望着那杯黄橙橙的液体。
  
  酒?酒是这个味道的么?虽然他喝酒的次数不多,可他明明记得,酒不是这个味道的呀!
  
  公子,您可别再骗我了呀! 

作者有话要说: 快纠结死了,一直锁着我那一章。。有喜欢 这篇文的亲,不要吝啬的留下脚印吧。。。
我可不可以说:霸王割JJ。。。。




16

16、公子我没醉 。。。 
 
 
  (插播剧)敲门声响起,初华打开门,是弟弟满是落寞的脸。左半边脸隐藏在半长的头发后面,他知道,那是一条幽深到刻到心头上的一道疤。
  
  “怎么才回来?我正想派人去找你。”
  
  初默走了进去,径自回了房间,不理会哥哥满脸关切的表情。
  
  初华看了看躺在床上的弟弟,坐在了他的床边,抚摸着他的后背说道:“出什么事了吗?”
  
  半晌,初默终于肯说话:“哥。”
  
  “怎么了?”
  
  “我看到他了。在大排档广场,和一个,和我有点像的男孩子。”他说话语速有点慢,像是在极力控制着什么。
  
  初华的手滞了滞,起身想让他自己安静一下。初默却猛得站起来抓住哥哥的肩膀:“哥,想办法让我接近他。我知道,你一定有办法的是不是?”
  
  初华安抚他躺下,拉过夏凉被给他盖好:“乖,先休息吧!哥哥想办法。”(插播完结)
  
  香榭丽舍城市花园别墅。
  
  一辆银灰色轿车驶入一号院内的地下车库,然后一个黑色的身影扶着一个纤细的男孩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原来,辰风说要交清远喝啤酒,结果两个人点了一打了啤酒。第一次喝啤酒,又不胜酒力的某一只,喝醉了。
  
  辰风扶着他上了楼梯,然后让他倚着门拿钥匙。一个不小心,滑到了地上。辰风叹一口气,重新把他扶了起来。
  
  清远嘴里念念有词:“公子,公子,我还要喝,还要喝。这里的酒,不好喝,真的不好喝。”
  
  辰风轻笑一声,在他鼻子上点了点:“不好喝你还要喝?”然后摇了摇头:“这么容易就醉成这样。”
  
  “谁说我醉了?我没醉。公子,我还要喝,我要喝。”然后裂开嘴,傻呵呵的笑了两声。一个没忍住,吐了出来。
  
  可忙坏了辰风,前前后后的帮他清理了好几次,最后拖到浴室,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发誓再也不带他去喝酒了,两杯下去就成了滩泥人。
  
  小书生却还依旧不消停,嘴里一直不停的念叨:“公子,公子,我要带你去槐乡。等五月的时候,槐花开的时候,漫山遍野的槐香,白花花一片。我给你酿槐蜜,蒸槐酒,做槐饺。公子,公子,别离开我,一定别离开我。”满身的沐浴液,一头扎进辰风怀里,死也不肯出来。
  
  辰风用心安抚着他,自己身上也跟着湿透了,没办法,只好脱光了和他一起洗澡。结果,看着他红扑扑的小脸,又忍不住想再要他一次。可是看他醉成这个样子,终是没忍心。
  
  将两个人洗干净以后,再把他从浴室拖回卧室,清远死死的抱住他不松手,本来想把两人的衣服清理一下的辰风也打消了这个念头。只好打电话给汤米,让来过来取车的时候顺便帮他把东西清理一下。前提是,不许出声打扰到他们。
  
  于是,半个小时后,汤米苦逼着一张脸又开始当奶爸。继续哀叹一声:唉!奶爸难当啊!
  
  不过看着两个这么完美出色的“儿子”,他的心里却是甜丝丝美滋滋的。静悄悄的收拾干净,静悄悄的离开。把脏衣服送到干洗店,奶爸的工作完成。
  
  抱着软软的小书生睡了一夜,直到日上三杆,辰风终于彻底醒了过来。看看怀里,那一只居然还在睡。
  
  低头轻轻吻了他一下,怀里的人轻哼一声,眉头皱得很深。
  
  “唔,头好疼啊!”
  
  “喝那么多酒,当然会疼了。”
  
  “呃,公子,你怎么没事?”
  
  “这点酒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的。”
  
  清远刚想再说些什么,却发觉有个东西一直抵着自己的后腰,还在那里一动一动的。就下意识的想把它拿开,没想到手一伸,却抓到一个硬帮帮的东西。
  
  然后,辰风望着他,眼睁睁的看着他的脸一点一点的由白转粉,由粉转红,一直红到耳根。
  
  然后,他一脸无辜的望着清远:“这么快就想要了?是不是这几天想我想得不行了?”
  
  清远愣住的表情终于反应过来,立即甩开那个硬挺的东西,离他一步远:“没,没,我,我不是故意的。我怎么知道,我还以为,是你的手。”
  
  可怜的小清远,你以为,狐狸的尾巴,是随便就能扯得么?于是,下一秒,重新被拉回狐狸怀里。下巴贴着他的发顶摩挲着,沙哑的声线在他头顶上不急不徐的传来:“清远,你喜欢哪个姿势?躺着,趴着?还是站着?”
  
  “呃,还能站着?”
  
  辰风转而俯视着他,凤眼眯成一条缝:“当然能了,你要不要试试?”
  
  清远吞吞吐吐:“呃,不,不了。”
  
  可是,他却忘了,要,或者是不要,都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反正是在家里,任何东西都是现成的,从抽屉里摸出润滑济,狼爪便伸了出去。感受到后面微凉,没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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